【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15及答案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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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综合)15 及答案解析(总分:26.00,做题时间:12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8,分数:18.00)1.在我国,有权对“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以及“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法律规范进行解释的国家机关是( )(分数:1.00)A.全国人大常委会B.最高人民法院C.最高人民检察院D.国务院2.最早依法建立和维护代议制民主制度的法律是( )(分数:1.00)A.奴隶制法B.封建制法C.资本主义法D.社会主义法3.全国人大修改宪法时所要求的全体代表是指( )(分数:1.00)A.各选举单位选出的代表B.本次会议的报到代表C.当天的到会代表D.实际参加投

2、票的代表4.我国刑法第 358 条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某地监察机关在办理一起涉嫌组织同性恋卖淫案时,将法律规定的“他人”理解为既指女性,也包括男性。这一解释属于( )(分数:1.00)A.扩大解释B.限制解释C.字面解释D.自由解释5.唐律规定,如果“嫁娶违律”,(分数:1.00)A.独坐结婚者B.独坐主婚者C.结婚、主婚皆坐D.结婚、主婚皆不坐6.甲的父亲在一次车祸中丧生,甲依法律继承了其父的遗产。引起遗产继承这一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 实是(分数:1.00)A.车祸B.甲的父亲死亡C.甲与其父之间存在合法的父子关系D.甲未声明放弃继承

3、权7.秦朝把杀伤、盗窃等危害封建统治的犯罪称为(分数:1.00)A.家罪B.公罪C.公室告D.非公室告8.中国近代史上被称为“贿选宪法”的是(分数:1.00)A.1913 年中华民国宪法草案B.1914 年中华民国约法C.1923 年中华民国宪法D.1947 年中华民国宪法9.不属于法律责任的减轻和免除的条件是( )(分数:1.00)A.协议免责B.正当防卫免责C.人道主义免责D.时效免责10.在抗日民主政权后期制定的各种宪法性文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分数:1.00)A.抗日救国十大纲领B.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C.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D.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11.就国家与法的关系而言,能影响

4、以至于决定法的形式的最主要因素是(分数:1.00)A.国家所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B.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政策C.国家的中心任务D.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结构形式12.甲村与乙村毗邻,乙村的用水源自流经甲村的小河,多年来,两村经常因用水问题发生冲突。为根本解决问题,县政府决定将这条小河的水流交给乡水管站统一调配。甲村认为这条小河在历史上就属于该村所有,县政府无权将这条河的水流交水管站统一调配,将县政府告上法院。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分数:1.00)A.甲村告得有理,因为水流属于集体所有,政府统一调配用水应事先征得甲村同意B.甲村告得有理,因为这条小河的河床属于甲村所有,这条小河

5、的水流当然也属于集体所有C.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政府当然有权调配河水的供应D.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虽然属于甲村所有,但乙村人也有喝水用水的权利,为了解决乙村的用水问题,县政府可以将水流供应统一调配13.把宪法区分为社会主义类型宪法和资本主义类型宪法,这种分类( )(分数:1.00)A.揭示了宪法的本质属性B.指出了国家形式的不同C.指出了宪法的内容D.总结了宪法形式上的特点14.某甲出生在美国,父亲是中国人,母亲是美国人,父母定居在美国。根据中国国籍法的规定,关于某甲国籍的正确表述是(分数:1.00)A.具有中国国籍B.具有双重国籍C.无国籍D.不具有中国国籍15.西

6、周将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区分为(分数:1.00)A.非眚与眚B.非终与唯终C.误与故D.不端与端为16.法律与宪法相抵触无效的含义是( )(分数:1.00)A.该法律全部无效B.该法律中与宪法相抵触条款所在的章无效C.该法律中与宪法相抵触的条款所在的节无效D.该法律中与宪法相抵触的条款无效17.“观其眸子,不直则吒然”,即观察当事人眼睛与视觉,无理则双目失神,这就是“五听”制度中的( )(分数:1.00)A.“色听”B.“目听”C.“辞听”D.“视听”18.法经中规定杀人、伤人等侵犯他人人身安全犯罪及其刑罚的篇目是(分数:1.00)A.盗法B.贼法C.具法D.杂法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8,分数

7、:8.00)19.宪法实施的目的和意义在于( )(分数:1.00)A.实现制宪者意图B.树立宪法权威C.培养公民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D.实现宪法的演进20.清代地方司法机关分为( )(分数:1.00)A.州县B.府C.省按察司D.总督(巡抚)21.法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具体包括( )(分数:1.00)A.维护人类社会基本生活条件B.维护生产和交换的秩序C.组织社会化大生产D.推进教育、科学、文化的发展22.某甲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了一套价值 34 万元人民币的商品房,银行每月从某甲的工资存折上扣划1300 元,用于偿还银行的贷款,某甲和银行之间的这种法律关系属于(分数:1.00)A.基本法律关

8、系B.隶属型法律关系C.相对法律关系D.普通法律关系23.法治国家以理性文化作为观念基础,这种理性文化具体又包括( )(分数:1.00)A.科学精神B.诚信精神C.权利观念D.制度与规则意识24.下列诸项表述中,能够成立的有(分数:1.00)A.立法体制是国家权力分立与制衡的体制B.司法具有被动性、中立性与终极性C.执法的内容具有广泛性,而执法活动具有单向性D.守法是与违法相对的一种状态25.关于唐代的刑事立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1.00)A.区分公罪与私罪B.自首原罪C.累犯加重D.六赃犯罪,处刑较重26.下列选项中,可以成立的表述是(分数:1.00)A.法律条文是表示法律规则的

9、形式B.正当防卫不属于法律责任减轻与免除的条件C.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第一次将法律划分为公法与私法D.法不溯及既往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权利三、简析题(总题数:2,分数:1.00)27.简述唐律疏议?名例规定的“诸化外人同类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的主要内涵。(分数:0.50)_28.简述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的司法体制与审级。(分数:0.50)_四、分析题(总题数:3,分数:3.00)29.一次学术研讨会上,有学者提出: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特殊地位,按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任何法律都不能与宪法的原则和规定相抵触。因此宪法不是一个“法律部门”,而是在各个具体法律

10、部门之上的根本大法。 请运用法理学知识对此观点作出分析。 (分数:1.00)_30. 案例一:何某与韩某结婚前约定,婚后夫妻财产分开,除每人支付一定家庭共同生活费用外,其余收入归双方各自所有。两年后双方因感情不合离婚,何某以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收入都是家庭共同财产为理由,要求法院判定双方的原约定无效并重新认定和分割财产。 案例二:张某初到某市打工时,与其雇主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务合同,张某为雇主提供全日劳务(无休息日),雇主向张某提供食宿和每月 100 元工资。张某还向雇主预交了 500 元保证金,约定若合同期满前张某辞工,则保证金不退还。两个月后张某找到其他工作,想辞工并要回保证

11、金,但雇主不肯退,认为原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有效契约。为此,双方诉至劳动仲裁机构。 试以法理学关于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的原理分析上述案例中各方的约定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分数:1.00)_31.试分析现行宪法的四次修改与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分数:1.00)_五、论述题(总题数:1,分数:1.00)32.结合我国司法实践,试论司法的主要特点。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分数:1.00)_33.马克思曾经指出: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分数:-1.00)A.正确B.错误34.强制性是法律固有的特征,其他社会规范不具有强制性。(分数:-1.00)A.正确

12、B.错误35.民国南京国民政府刑事诉讼法规定对配偶不得自诉。(分数:-1.00)A.正确B.错误36.西周的大司寇是周天子统率下的“六卿”之一。(分数:-1.00)A.正确B.错误37.南京国民政府注重成文法制定,普通法与特别法并存,实行普通法优于特别法原则。(分数:-1.00)A.正确B.错误法律硕士(综合)15 答案解析(总分:26.00,做题时间:12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8,分数:18.00)1.在我国,有权对“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以及“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法律规范进行解释的国家机关是( )(分数:1.00)A.全国人大常委会 B.最高人民

13、法院C.最高人民检察院D.国务院解析:2.最早依法建立和维护代议制民主制度的法律是( )(分数:1.00)A.奴隶制法B.封建制法C.资本主义法 D.社会主义法解析:3.全国人大修改宪法时所要求的全体代表是指( )(分数:1.00)A.各选举单位选出的代表 B.本次会议的报到代表C.当天的到会代表D.实际参加投票的代表解析:4.我国刑法第 358 条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某地监察机关在办理一起涉嫌组织同性恋卖淫案时,将法律规定的“他人”理解为既指女性,也包括男性。这一解释属于( )(分数:1.00)A.扩大解释 B.限制解释C.字面解释D

14、.自由解释解析:5.唐律规定,如果“嫁娶违律”,(分数:1.00)A.独坐结婚者B.独坐主婚者 C.结婚、主婚皆坐D.结婚、主婚皆不坐解析: 本题要求考查唐律的民事法律制度婚姻制度。根据唐律,卑幼的婚姻由祖父母、父母或者期亲尊长主婚,从法律上肯定了尊长的主婚权,规定“嫁娶违律者,祖父母父母主婚,独坐主婚者”。疏议日:“嫁娶违律是指以下十种情况:有妻更娶、居父母丧嫁娶、父母被囚嫁娶、同姓为婚、当为袒免亲而嫁娶、娶逃往女、监临娶所监临女、和娶人妻、奴娶良人为妻、杂户官户与良人为婚。”针对以上十种情况,疏议日:“祖父母父母主婚者,如奉尊者教命,故独坐主婚,嫁娶者主婚,嫁娶者无罪。”6.甲的父亲在一次

15、车祸中丧生,甲依法律继承了其父的遗产。引起遗产继承这一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 实是(分数:1.00)A.车祸B.甲的父亲死亡 C.甲与其父之间存在合法的父子关系D.甲未声明放弃继承权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亡的法律事实的含义和分类。法律上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并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客观情况,我们称之为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两类。(1)法律事件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不以人的意志支配而产生的一种客观现象。法律事件分为自然事件和人为事件。前者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出现的客观事实,如人的出生、死亡、地震、

16、洪水灾害等;后者是指由当事人以外的人引起的事件,如战争、戒严、废除法律。(2)法律行为是指法律规定或调整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人的有意识的活动。例如签约行为引起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伤害行为引起赔偿法律关系的产生等。法律行为强调当事人意志的主动性。在本题中,车祸是导致死亡的原因,死亡是引起继承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属于法律事件。7.秦朝把杀伤、盗窃等危害封建统治的犯罪称为(分数:1.00)A.家罪B.公罪C.公室告 D.非公室告解析: 秦时的诉讼方式根据犯罪的性质和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区分为“公室告”和“非公室告”。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凡“贼杀人、盗他人”为公室告,即杀人、伤

17、害或盗窃罪可以向官府告发,官府必须受理这些案件。但法律又作了另外规定,“子盗父母、父母擅杀、刑、髡子及奴妾不为公室告”。“非公室告”,秦律中“公室告”的对称。法律答问:“主擅杀刑、髡其子、臣妾,是谓非公室告”,“子告父母,臣妾告主,非公室告勿听”,即家主擅自杀死、刑伤其子或奴婢成为“非公室告”,不予受理。如仍控告,控告者有罪。子控告父母,奴婢控告主人属于非公室告,不予受理。“公罪”即私罪的对称,即官吏因公事而犯罪。唐律?名例注,“公罪谓缘公事致罪,则无私曲者”。唐律规定公罪从轻处罚。“家罪”即家族成员违背家族法规或者宗法伦理而应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与“私罪”不同。8.中国近代史上被称为“贿选宪

18、法”的是(分数:1.00)A.1913 年中华民国宪法草案B.1914 年中华民国约法C.1923 年中华民国宪法 D.1947 年中华民国宪法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中国近代宪法立法活动。1923 年,掌握北京政权的直系军阀逼迫现任总统黎元洪出京并辞职。为了使自己能当上总统,直系军阀首领曹锟以金钱诱惑国会议员。双方经过讨价还价,国会议员与直系就选票价格(每张选票五千元)和付款方式达成一致。10 月 5 日,曹锟被选为总统,时人讥为“贿选总统”,此次国会被称为“猪仔国会”。曹锟和国会都急于完成宪法的制定,因此,在选举后不到一周时间内,完成了中华民国宪法的制定。时人讥为“贿选宪法”。9.不属于

19、法律责任的减轻和免除的条件是( )(分数:1.00)A.协议免责B.正当防卫免责 C.人道主义免责D.时效免责解析:10.在抗日民主政权后期制定的各种宪法性文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分数:1.00)A.抗日救国十大纲领B.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C.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D.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解析: 本题四个选项均是抗日民主政权制定的宪法性文件,均有保障抗战,加强团结,健全民主,发展经济,普及文化教育的规定。但抗战后期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增加了“三三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保障人权等崭新内容,全面系统反映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要求和抗战时期的宪政主张,是实践经验的科学概括与总结,从而成为当时抗日民主政权

20、制定的最具代表性的宪法性文件。11.就国家与法的关系而言,能影响以至于决定法的形式的最主要因素是(分数:1.00)A.国家所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B.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政策C.国家的中心任务D.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结构形式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从法律和国家的一般关系角度,阐明影响国家法的形式的因素。按照马克思主义法的本质学说,法在本质上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但是法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受上层建筑其他因素的影响,上层建筑诸因素对法的影响,是法的相对独立性的表现之一。在法和国家的关系中,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结构形式,影响和制约着一国国家的法的形式。国家是法律的存在基础。法的形

21、式,包括法的渊源形式和法的运行方式。12.甲村与乙村毗邻,乙村的用水源自流经甲村的小河,多年来,两村经常因用水问题发生冲突。为根本解决问题,县政府决定将这条小河的水流交给乡水管站统一调配。甲村认为这条小河在历史上就属于该村所有,县政府无权将这条河的水流交水管站统一调配,将县政府告上法院。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分数:1.00)A.甲村告得有理,因为水流属于集体所有,政府统一调配用水应事先征得甲村同意B.甲村告得有理,因为这条小河的河床属于甲村所有,这条小河的水流当然也属于集体所有C.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政府当然有权调配河水的供应 D.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

22、流虽然属于甲村所有,但乙村人也有喝水用水的权利,为了解决乙村的用水问题,县政府可以将水流供应统一调配解析:水流是专属于国家的,所以只有第 3 项是正确的。13.把宪法区分为社会主义类型宪法和资本主义类型宪法,这种分类( )(分数:1.00)A.揭示了宪法的本质属性 B.指出了国家形式的不同C.指出了宪法的内容D.总结了宪法形式上的特点解析:14.某甲出生在美国,父亲是中国人,母亲是美国人,父母定居在美国。根据中国国籍法的规定,关于某甲国籍的正确表述是(分数:1.00)A.具有中国国籍B.具有双重国籍C.无国籍D.不具有中国国籍 解析: 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第 2 项是错误的。美国采用出生地

23、主义,甲具有美国国籍,即不具有中国国籍。15.西周将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区分为(分数:1.00)A.非眚与眚 B.非终与唯终C.误与故D.不端与端为解析: 此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是西周的刑罚适用原则。西周在总结夏商运用刑罚的经验基础上,逐渐形成比较可信、比较系统的刑法适用原则,对后世的刑法制度产生了深刻影响。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区分即为一例。尚书?康诰中说:“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时乃不可杀。”“眚”意为过失,“非眚”意即故意。此句之意即适用刑罚时,虽是小罪,但却是由于故意,或者是惯犯,就不可不杀;反之,犯罪虽重大,但不是惯犯,又系出于过失,或不可抗御

24、的自然灾害的影响,就不可处死。这一原则表明了西周在定罪量刑时注重对犯罪者的主观动机等方面的考虑,是西周慎刑思想的一种表现,同时也反映了当时的刑事立法已经达到了较高的水平。16.法律与宪法相抵触无效的含义是( )(分数:1.00)A.该法律全部无效B.该法律中与宪法相抵触条款所在的章无效C.该法律中与宪法相抵触的条款所在的节无效D.该法律中与宪法相抵触的条款无效 解析:17.“观其眸子,不直则吒然”,即观察当事人眼睛与视觉,无理则双目失神,这就是“五听”制度中的( )(分数:1.00)A.“色听”B.“目听” C.“辞听”D.“视听”解析:18.法经中规定杀人、伤人等侵犯他人人身安全犯罪及其刑罚

25、的篇目是(分数:1.00)A.盗法B.贼法 C.具法D.杂法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主要是法经的内容。战国初期李悝在魏国进行变法,制定出法经六篇,即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其中盗法是惩治盗窃他人财产的犯罪行为的规定;贼法是关于惩罚伤害他人身体或残害他人生命的犯罪行为的规定;囚法、捕法的内容则是有关诉讼、审判、执行刑罚和追捕犯罪者的规定;杂法是惩治盗贼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的规定;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方面的规定,相当于近代刑法总则的地位和作用。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8,分数:8.00)19.宪法实施的目的和意义在于( )(分数:1.00)A.实现制宪者意图 B.树立宪法权威 C.培养公民和

26、公务员的宪法意识 D.实现宪法的演进 解析:20.清代地方司法机关分为( )(分数:1.00)A.州县 B.府 C.省按察司 D.总督(巡抚) 解析:21.法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具体包括( )(分数:1.00)A.维护人类社会基本生活条件 B.维护生产和交换的秩序 C.组织社会化大生产 D.推进教育、科学、文化的发展 解析:22.某甲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了一套价值 34 万元人民币的商品房,银行每月从某甲的工资存折上扣划1300 元,用于偿还银行的贷款,某甲和银行之间的这种法律关系属于(分数:1.00)A.基本法律关系B.隶属型法律关系C.相对法律关系 D.普通法律关系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

27、点是:法律关系几种重要分类方式的含义。根据不同的认识标准,法律关系可以有不同的分类。(1)按照法律关系所体现的社会内容的性质,法律关系分为基本法律关系、普通法律关系和诉讼法律关系。基本法律关系是指由宪法或宪法性法律所确认或创立的、直接反应社会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基本性质的法律关系。普通法律关系是依据宪法以外的法律所形成的,存在于各类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诉讼法律关系是依据诉讼法律规范而形成的、存在于诉讼程序中的法律关系。(2)依照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地位是否平等,法律关系分为平权型法律关系和隶属型法律关系。平权型法律关系是存在于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隶属型法律关系是一方当

28、事人可以依据职权而直接要求他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关系。(3)根据法律关系主体是否完全特定化,可以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是指权利主体特定而义务主体不特定的法律关系;相对法律关系是指特定的权利主体和特定的义务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23.法治国家以理性文化作为观念基础,这种理性文化具体又包括( )(分数:1.00)A.科学精神 B.诚信精神C.权利观念 D.制度与规则意识 解析:24.下列诸项表述中,能够成立的有(分数:1.00)A.立法体制是国家权力分立与制衡的体制B.司法具有被动性、中立性与终极性 C.执法的内容具有广泛性,而执法活动具有单向性 D.守法是与违法相对

29、的一种状态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对立法体制、执法、司法和守法含义和特征的理解。立法体制是指不同的立法主体的立法权限的制度和结构体系。执法的概念指的是“行政执法”就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贯彻执行法律的活动。执法的特征:主体的特殊性;调整的法律关系的特殊性;执法活动的单方面性;法的执行具有主动性;执法范围的广泛性;执法程序的效率性。司法又称法的适用,是指国家机关依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活动,属于法的实施的重要方式。司法的特征表现在:第一,司法权是被动性权力。第二,司法权是独立性权力。第三,司法权是居中裁判性权力。第四,司法权是终极性权力。司法的

30、最终判决,对所有案件具有终极的力量,是国家最后的权力。守法和违法的是相对的概念。25.关于唐代的刑事立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1.00)A.区分公罪与私罪 B.自首原罪 C.累犯加重 D.六赃犯罪,处刑较重 解析:26.下列选项中,可以成立的表述是(分数:1.00)A.法律条文是表示法律规则的形式 B.正当防卫不属于法律责任减轻与免除的条件 C.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第一次将法律划分为公法与私法 D.法不溯及既往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权利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律规则、正当防卫、法律体系划分、法的溯及力等综合知识。法律规则是内容,法律条文是形式。法律规则的完整的内容,往往通过多个法律

31、条文加以表达。法律责任中的无责指的是行为人虽然事实上或形式上违反了法律,但由于其不具备法律应负责任的要件和要求,因而没有且不承担法律责任。例如不可抗力、紧急避险、正当防卫、行为主体没有责任能力。正当防卫是法定的不负责任的情形,定性为正当防卫的行为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因而不存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问题。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首次提出了公法和私法的划分,后来的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将这种划分进一步确定为正式的法律分类。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是指新的法律颁布后,对其生效以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没有适用效力,其例外是采用“从旧兼从新”原则。从保护公民权利和自由出发,法不溯及既往已成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一个原则。三、简析

32、题(总题数:2,分数:1.00)27.简述唐律疏议?名例规定的“诸化外人同类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的主要内涵。(分数:0.50)_正确答案:(答案要点: (1)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同一国家的外国侨民在中国犯罪,根据其本国的法律或者习俗处理,不同国家的外国人在中国的犯罪,根据唐律处罚。(3 分) (2)这说明唐律对涉外诉讼,相同国籍的外国侨民实行的是属人主义原则,不同国籍的侨民则实行属地主义原则。(3 分) (3)这一原则反映了唐代立法者尊重外国习俗的包容的心态,同时又反映了维护王朝主权的法律思想。(2 分) )解析:28.简述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的司法体制与审级。(分数:0

33、.50)_正确答案:(答案要点: (1)普通司法体制。南京国民政府的普通法院系统分为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三级,实行三级三审制;(2 分)实行公开审判制度和审检合署制。(2 分) (2)特种刑事法庭。始设于 1927 年,是受理特种刑事审判程序案件的法庭。分中央特种刑事法庭和地方高等特种刑事法庭,对其作出的裁判不得上诉或抗告。(2 分)为屠杀共产党人和爱国进步人士提供了组织及程序保障。(2 分) )解析:四、分析题(总题数:3,分数:3.00)29.一次学术研讨会上,有学者提出: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特殊地位,按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任何法律都不能与宪法的原则和规定相抵

34、触。因此宪法不是一个“法律部门”,而是在各个具体法律部门之上的根本大法。 请运用法理学知识对此观点作出分析。 (分数:1.00)_正确答案:(答案要点: (1)法律部门和法律渊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主要用于认识一国各种法律规范之间在调整范围和调整方式上的联系和区别,后者主要解决法律规范的制定机关、效力来源和效力等级问题。将宪法部门视为一个法律部门,并不影响宪法在法律渊源体系中的特殊地位,更不会影响宪法本身的最高效力等级。(5 分) (2)在法律体系划分中,将宪法部门作为一个法律部门,是因为宪法部门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的特殊性。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部门规定了我国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种根本制度和原

35、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各主要国家机关的地位、职权和职责等。而作为宪法规定的具体化,各具体部门法只是规定并调整某一方面的社会关系。在调整方法上,宪法的许多内容比较原则,没有规定具体的主体权利义务,特别是主体的法律责任和制裁措施等。而其他部门法对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责任和制裁措施等都有比较详尽具体的规定。(5 分) )解析:30. 案例一:何某与韩某结婚前约定,婚后夫妻财产分开,除每人支付一定家庭共同生活费用外,其余收入归双方各自所有。两年后双方因感情不合离婚,何某以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收入都是家庭共同财产为理由,要求法院判定双方的原约定无效并重新认定和分割财产。 案例二:张

36、某初到某市打工时,与其雇主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务合同,张某为雇主提供全日劳务(无休息日),雇主向张某提供食宿和每月 100 元工资。张某还向雇主预交了 500 元保证金,约定若合同期满前张某辞工,则保证金不退还。两个月后张某找到其他工作,想辞工并要回保证金,但雇主不肯退,认为原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有效契约。为此,双方诉至劳动仲裁机构。 试以法理学关于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的原理分析上述案例中各方的约定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分数:1.00)_正确答案:(答案要点: (1)案例一中,法院应当判决维持双方婚前协议。因为婚姻法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是一项任意性规则,允许双方自行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

37、得的财产的归属,只有当双方没有约定时,才适用法律的规定。(5 分) (2)案例二中,劳动仲裁机构应当裁决劳资双方的原协议无效。因为我国法律对于劳动者权利如休息权、最低工资等的规定是强行性规则,其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在强行性规则规定的限度内,不允许双方另行约定权利义务。(5 分) )解析:31.试分析现行宪法的四次修改与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分数:1.00)_正确答案:(答案要点: (1)宪法修改的时间。1982 年现行宪法通过以来,全国人大以修正案的形式对宪法进行了四次修改,修改的时间分别是 1988 年、1993 年、1999 年和 2004 年。这四次修改直接或间接地与非公有

38、制经济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1 分) (2)1988 年的修改。在原有关于个体经济规定的基础上,补充规定了私营经济的宪法地位。(2 分) (3)1993 年的修改。这次修改有两项内容与非公有制经济有关:一是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二是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2 分) (4)1999 年的修改。这次修改有两项内容与非公有制经济有:关:一是将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改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二是将原来的“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修改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

39、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 分) (5)2004 年的修改。这次修改有两项内容与非公有制经济有关:一是完善了关于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规定;二是将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基本政策由“引导、监督和管理”改为“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2 分) (6)经过四次修改,在宪法层面上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完备的平台,有利于推动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1 分)解析:五、论述题(总题数:1,分数:1.00)32.结合我国司法实践,试论司法的主要特点。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分数:1.00)_正确答案:(答案要点: 司法又

40、被称为“法的适用”或“法律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适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2 分) 它的主要特点是: (1)司法的被动性。行政权在运行时具有主动性,而司法权则具有被动性。司法权以“不告不理”为原则,非因诉方、控方请求不作主动干预。在没有人要求作出判断的时候,显然是没有判断的。否则,其判断结论在法律上属于无效行为。(2 分) (2)司法的中立性。行政权在面临各种社会矛盾时,其态度具有鲜明的倾向性,而司法权则具有中立性。司法中立是指法院以及法官的态度不受其他因素,包括政府、政党、媒体等影响,至少在个案的判断过程中不应当受这些非法律因素的影响。司法权是权利的保护者,

41、如果同一机构忽而忙于国家利益,忽而又将国家利益弃置一边、忙于维护正义,显然极不协调。只有判断者的态度是中立的,才可能产生公正、准确的判断。(3 分) (3)司法的形式性。行政权注重权利结果的实质性,而司法权更注重权力过程的形式性。司法权以制定规则为标准,以现有诉讼中的证据(法律家所谓的“事实”)为条件,以相对间隔于社会具体生活的程序为方式,做出相对合理的判断,以接近政治局势稳定、经济效益增长、道德秩序健康、民众生活安宁等社会目标。(3 分) (4)司法的专属性。行政权具有可转授性,司法权具有专属性。在司法中,承担司法判断职能的主体只能是特定的少数人,而不应当是其他任何人,其职权是专属的。因此,

42、司法权不可转授,除非诉方或控方将需要判断的事项交给其他组织,如仲裁机构。(2 分) (5)司法的终极性。行政权效力具有非终极性,司法权效力具有终极性。行政权虽 然具有强大的管理能力,但它是否合法、合理,不能由行政主体自己进行判断,因此需要由行使判断权的司法机关进行判断,司法审查权由此应运产生。行政处理虽然具有效力上的“先定力”“执行力”,但是一旦被司法审查,那么其效力随审查结果而定。行政权只有在少数场合才具有终极性,司法权的终极性意味着它是最终的判断权、最权威的判断权。(3 分) )解析:33.马克思曾经指出: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分数:-1.00)A.正确B.错误 解析: 这是列宁

43、所说的。34.强制性是法律固有的特征,其他社会规范不具有强制性。(分数:-1.00)A.正确B.错误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障手段的规范体系,具有国家强制性。一切社会规范都有强制性,比如,道德、宗教等也有社会强制力,但是法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行为规范,它的强制性具有国家意义,强调国家的强制性。强制性是事物的一种性质,法的这种内在性质是由于它的实施依靠国家强制力这种外在力量的保障。国家强制力是指国家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有组织的暴力。35.民国南京国民政府刑事诉讼法规定对配偶不得自诉。(分数:-1.00)A.正确 B.错误解析: 本题考查

44、的知识点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刑事诉讼原则。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是中国法制走向近代化的重要阶段。但由于中国社会当时还处在转型时期,社会还有着传统封建法律意识的浓厚影响,南京国民政府作为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代表,在其法律体系中,虽然引进了大量资本主义的法律思想和原则,但许多方面还体现了封建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在诉讼立法方面,民国政府在一定程度上采纳了资产阶级的诉讼原则,如公开审判制度等,但其中传统的因素也还存在。如规定“对于直系尊亲属或配偶,不得提起自诉”。这一法律规定,既是传统的“亲亲得相首匿”伦理立法思想的体现,它又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民的诉权,与古代无讼、息讼的传统又不无继受。36.西周的大

45、司寇是周天子统率下的“六卿”之一。(分数:-1.00)A.正确 B.错误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西周时期的司法制度。西周时期,在周王之下,中央的最高司法长官称“大司寇”,是周天子的“六卿”之一。大司寇掌管建国之三典,辅佐周王全面处理法律、司法事务。因此本题是正确的。37.南京国民政府注重成文法制定,普通法与特别法并存,实行普通法优于特别法原则。(分数:-1.00)A.正确B.错误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法律形式和适用原则。南京国民党政府建立之后,主要吸取了德、日等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经验,在清末修律和北洋政府修律的基础上,修订颁布了宪法性文件、刑法典、民法典、刑事诉讼法典、民事诉讼法典、法院组织法以及大量行政法规,构成了六法体系。但是,南京国民政府在制定了各种成文法律之外,还在不同时期先后制定颁布了许多特别法规,特别是为了巩固其专制统治,打击进步势力,颁布了数量繁多的刑事特别法规,如暂行反革命治罪法、防止异党活动办法等,都大大扩充了刑法典关于犯罪的内容和范围。而且这些刑事特别法规在效力上优于普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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