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试卷14及答案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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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试卷 14及答案解析(总分:82.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2,分数:44.00)1.甲、乙、丙三人共同盗窃某文物机构的文物。甲负责放风,乙负责窃取文物,丙负责运输销售赃物。甲、乙、丙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 )。(分数:2.00)A.犯罪集团B.复杂共同犯罪C.必要共同犯罪D.简单共同犯罪2.根据刑法规定,下列对从犯处罚的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B.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C.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可以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3.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下列关于首要分子

2、的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首要分子只能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人B.首要分子只能是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C.首要分子都是主犯D.首要分子既可以是主犯,也可以不是主犯4.甲、乙共谋伤害丙,进而共同对丙实施伤害行为,导致丙身受一处重伤,但不能确定该重伤是由谁引起的。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乙不构成故意伤害罪B.甲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乙构成故意伤害罪C.甲、乙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D.甲、乙不是共同犯罪,但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5.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就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实

3、行犯B.首要分子就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犯罪分子C.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罪行处罚D.教唆犯既可以是主犯,也可以是从犯6.对于教唆不满 18周岁的人犯罪,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教唆不满 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加重处罚B.教唆已满 16周岁不满 18周岁的人犯任何犯罪,都应当从重处罚C.教唆已满 14周岁不满 16周岁的人嫖宿幼女的,应当加重处罚D.教唆不满 14周岁的人犯罪的,按照间接正犯处理,不从重处罚7.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只有共同实行行为才是共同犯罪B.仅某一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导致危害结果发生而其他共同犯罪人的

4、行为没有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C.成立共同犯罪要求所有共同犯罪人之间必须存在意思联络D.对于参与犯罪谋议而未参与犯罪实行的,应当认定构成共同犯罪8.下列关于共犯种类的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从犯是帮助犯B.实行犯是主犯C.教唆行为只能以作为的方式实施D.被诱骗参加犯罪的是胁从犯9.下列选项属于简单共犯情形的是( )。(分数:2.00)A.甲、乙共同对丙实施抢劫,甲用凶器控制住丙,乙对丙搜身将其财物抢走B.甲、乙共谋杀丙,甲用乙提供的手枪和子弹将丙杀死C.甲唆使乙奸淫了丙(女)D.甲在背地里指挥多人参与盗窃10.甲、乙都和丙有仇,乙

5、得知甲要在一天晚上杀丙后,便于当日晚偷偷打开丙的房门,以便能够使甲顺利杀死丙。结果,甲将丙杀死。则( )。(分数:2.00)A.甲、乙构成共同犯罪B.对乙的行为可以按照从犯处理C.乙属于帮助犯D.乙属于故意杀人的实行犯11.下列情形不属于处断一罪的是( )。(分数:2.00)A.结合犯B.牵连犯C.吸收犯D.连续犯12.甲和乙有仇。一日,甲实施报复乙及其家人的行为。先在乙家中将乙杀死,然后在乙家不远处将正下班回家的乙妻杀死。甲的行为构成( )。(分数:2.00)A.继续犯B.连续犯C.牵连犯D.构成数罪,应当数罪并罚13.甲入室盗窃,甲的行为构成( )。(分数:2.00)A.非法侵入住宅罪和盗

6、窃罪B.只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C.只构成盗窃罪D.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和盗窃罪,从一重罪处断14.我国在罪数判断标准上采取的通说是( )。(分数:2.00)A.行为说B.法益说C.意思说D.构成要件说15.下列情形属于继续犯的是( )。(分数:2.00)A.甲将乙第一天拘禁于 A地,第二天拘禁于 B地,第三天拘禁于 C地B.甲在 10天之内连续在夜间盗窃 8户人家的大量财物C.甲在第一天窝藏犯罪人乙,第二天窝藏犯罪人丙,第三天窝藏犯罪人丁D.甲窃得电脑后持续不断地占有该电脑16.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继续犯只能由作为的方式构成B.行为人在同一机会以性质相同的数个举动不断地完

7、成一个犯罪行为的是继续犯C.成立想象竞合犯的前提条件是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行为D.成立结果加重犯的前提是基本犯罪构成中的基本犯必须是结果犯17.下列情形中,甲的行为构成结果加重犯的是( )。(分数:2.00)A.甲殴乙致乙重伤,乙住院治疗时,因建筑事故病房倒塌而死亡B.甲聚集多人持械斗殴,在斗殴过程中致另一方人员中的乙死亡C.甲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D.甲使用暴力抢劫乙,在抢劫过程中因过失导致乙死亡18.下列情形按照牵连犯处断的是( )。(分数:2.00)A.行为人以杀人、伤害或者故意损毁航空器的方法劫持航空器,因而致人死亡、重伤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毁坏的B.以暴力手段妨害公务致致公务人员重

8、伤、死亡的C.为了骗取保险金而故意造成财产毁损、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疾病等保险事故的D.行为人伪造公文诈骗财物数额巨大的19.甲欲强奸乙(女),先将乙关在地牢里,然后实施强奸。甲的犯罪行为属于( )。(分数:2.00)A.想象竞合犯B.连续犯C.牵连犯D.继续犯20.甲出于抢劫枪支、弹药的故意,实施了抢劫行为。该行为既触犯了抢劫枪支、弹药罪,又触犯了抢劫罪。则甲的行为属于( )。(分数:2.00)A.牵连犯B.结果加重犯C.想象竞合犯D.法条竞合犯21.甲从乙处窃得一钱包,内有一张活期存折,甲便冒充储户乙去银行取款。银行工作人员没有发现,甲遂将存折上的 3000元钱全部取走。则甲的行为从罪数形

9、态上看属于( )。(分数:2.00)A.牵连犯B.想象竞合犯C.继续犯D.法条竞合犯22.下列属于结合犯的结构形式的是( )。(分数:2.00)A.甲罪+乙罪=丙罪B.甲罪+乙罪=甲罪C.甲罪+乙罪=乙罪D.甲罪+乙罪=丙罪+丁罪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7,分数:14.00)23.甲(21 岁)伙同其弟乙(15 岁)共同实施诈骗行为,骗得钱财共计 3万余元,并一起强奸了一妇女。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甲、乙二人构成强奸罪和诈骗罪的共犯B.甲单独构成诈骗罪C.乙不构成犯罪D.甲、乙构成强奸罪的共犯24.下列情形构成共同犯罪的是( )。(分数:2.00)A.甲、乙夫妻二人共

10、同遗弃年老有病的父亲丙,致使丙走投无路而自杀B.甲纠集多人举行一次淫乱活动C.甲教唆乙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并予以大量销售,数额巨大D.甲教唆乙吸食大量毒品25.甲、乙不约而同地枪杀丙,甲没有命中,乙命中丙头部致丙死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乙构成故意杀人既遂B.甲、乙构成故意杀人既遂C.甲、乙属于同时实行的单独犯D.甲、乙应分别对自己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26.甲、乙共同前往丙的住处实施盗窃行为。根据分工,乙在丙家楼下望风,甲入室窃取财物。甲进入丙家后,被丙发现,丙欲报警,甲抄起厨房的铁勺将丙打昏,致丙重伤,甲将 2万元现金取走。甲出来后对乙声称劫财

11、1万元,给乙 5000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甲、乙构成盗窃罪的共犯B.甲单独成立抢劫罪C.甲、乙构成抢劫罪共犯D.乙的犯罪所得数额应当认定为 5 000元27.甲(21 岁)弄得碱面 100克,向乙(15 岁)谎称系海洛因,让其出卖。乙将“海洛因“卖掉之后,获得赃款 2万元,后甲、乙被抓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甲、乙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B.甲构成诈骗罪(既遂)C.乙构成贩卖毒品罪(未遂)D.对甲应当从重处罚28.下列罪数形态适用“从一重罪处断”的是( )。(分数:2.00)A.继续犯B.结合犯C.牵连犯D.想象竞合犯29.对于法条竞合犯应当

12、遵循的处断原则是( )。(分数:2.00)A.优先适用重法条B.特别法条排斥一般法条C.从一重罪处断D.重罪吸收轻罪三、简答题(总题数:2,分数:4.00)30.简述犯罪集团的概念和特征。(分数:2.00)_31.简述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分数:2.00)_四、案例分析题(总题数:3,分数:16.00)犯罪人甲早就有杀害乙的意思,某日知道乙晚上在单位值班,就对来探望他的熟人丙说:“你不是一直对A公司有仇吗,对面的门市房是该公司昨天新装修的,花了 10万元,把它烧了吧”。丙于是拿来汽油,砸坏了玻璃,倒入汽油并点燃。结果将门市房及其毗邻的房屋烧毁,乙也被烧死在屋内。司法机关事后调查得知,丙不知道

13、有人在该门市房内。 阅读以上材料后,根据我国刑法理论知识和刑法规定分析:(分数:8.00)(1).结合共同犯罪的理论分析:对于乙的死亡,甲、丙是否均需要负责?如果应负责,罪名是什么?如果不应负责,理由何在?(分数:2.00)_(2).结合共同犯罪的理论分析:对 A公司门市房的毁坏,甲、丙是否均应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应负责,罪名是什么?如果不应负责,理由何在?(分数:2.00)_(3).丙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有无因果关系?为什么?(分数:2.00)_(4).本案最终应如何处理?(分数:2.00)_32.甲、乙、丙在公园内闲逛,他们走到一座小山后面的僻静处,窥视到一对男女搂抱在一起玩笔记本电脑。甲向

14、乙递了一个眼色,并低声说:“试试你的胆量,敢不敢?”乙说:“有什么不敢的!”乙顺手从地上抓起一把土,向他们扔过去。没等其作出反应,甲便上前对男青年说:“对不起,借电脑用三天。”男青年不允,甲飞起一脚把男青年踢倒,并拽到 10米以外的大石头下,男青年死抱电脑不放。女青年大声呼喊:“救命!”丙冲上前去捂住女青年的嘴。不一会儿,甲从男青年手中抢得电脑而归。他见丙正在强奸女青年,于是站在一旁观望。当丙奸淫完提裤子时,甲便喊:“快跑,山后有人来了!”当二人跑到湖边时,见乙坐在那里。甲问乙:“你怎么跑了?”乙答:“公园人太多”。丙在一旁说:“胆小鬼!” 请根据刑法理论和刑法知识分析甲、乙、丙三人的行为性质

15、及其处理,并说明理由。(分数:2.00)_盗窃犯丁(另案处理)多次去甲开的个体餐馆吃饭,彼此之间相处较好。2007 年 11月某日,丁在甲家对甲说:“今天晚上我去城南一家商场拿点东西,到时先放你家,也给你一半。”甲表示同意,说:“我家晚上大门虚关一扇,到时候你直接进来就行了。”次日凌晨 3时许,丁与另一盗窃团伙把盗窃来的价值 3万元的赃物带到甲家,此时甲的妻子乙正好也在,于是甲把情况告诉了妻子乙。在甲、乙二人的指引下,丁与另一盗窃同伙隐匿好赃物。两天后,盗窃犯丁被抓获,甲、乙闻讯后心中害怕,于是急忙找来朋友丙,请丙帮忙把赃物转移并低价卖掉,得利 2万余元。后因知情人举报,为争取主动,甲、乙赶在

16、公安机关传讯之前,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但甲只供述了自己窝藏、销售赃物的事实,对丁的犯罪事实不予交代。而乙则除了供述自己的所有罪行外,还举报了丙和丁的犯罪事实。 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分数:6.00)(1).甲构成何罪?甲是否有自首情节?为什么?(分数:2.00)_(2).乙构成何罪?乙有哪些量刑情节?为什么?(分数:2.00)_(3).丙构成何罪?为什么?(分数:2.00)_五、论述题(总题数:2,分数:4.00)33.试论从犯的构成特征及其刑事责任。(分数:2.00)_34.试论共同犯罪中教唆犯的认定。(分数:2.00)_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试卷 14答案解析(总分:82.

17、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2,分数:44.00)1.甲、乙、丙三人共同盗窃某文物机构的文物。甲负责放风,乙负责窃取文物,丙负责运输销售赃物。甲、乙、丙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 )。(分数:2.00)A.犯罪集团B.复杂共同犯罪 C.必要共同犯罪D.简单共同犯罪解析:解析:以共同犯罪的行为人之间有无分工,可以将共同犯罪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从本题表述的情形看,甲、乙、丙三人在窃取文物的活动中有实际分工,因此属于复杂共同犯罪。可见,选B项,不选 D项。根据共同犯罪是否能够任意形成为标准,可以将共同犯罪分为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任意共同犯罪对犯罪主体的数量没有

18、特别限制,而必要共同犯罪则必须采取共同犯罪形式,必要共犯包括对象犯(如重婚罪、贿赂罪中的行贿罪与受贿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聚众共犯和集团共犯三种类型。从本题表述的情形看,应属于任意共同犯罪而不是必要共同犯罪,故不选 A、C 项。2.根据刑法规定,下列对从犯处罚的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B.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C.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可以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解析:解析:刑法第 27条第 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据此,选 C项。3.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下列关于首要分子的表述,正确的

19、是( )。(分数:2.00)A.首要分子只能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人B.首要分子只能是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C.首要分子都是主犯D.首要分子既可以是主犯,也可以不是主犯 解析:解析:根据刑法第 97条的规定,本法所称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据此,A、B 项表述错误。在聚众犯罪中,首要分子未必是主犯,我国刑法对聚众犯罪只处罚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而对于其他参加者不处罚,因此,假如在聚众犯罪中首要分子只有 1人和其他参加者,则只有首要分子负刑事责任,此时就无所谓主犯和从犯的区分。可见,C项表述错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都

20、是主犯,但在聚众犯罪中,首要分子则未必是主犯,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为多人时,其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可见,首要分子可以是主犯,也可以不是主犯,故 D项表述正确。4.甲、乙共谋伤害丙,进而共同对丙实施伤害行为,导致丙身受一处重伤,但不能确定该重伤是由谁引起的。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乙不构成故意伤害罪B.甲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乙构成故意伤害罪C.甲、乙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 D.甲、乙不是共同犯罪,但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解析:解析:共同犯罪人对于共同犯罪行为所致的危害结果都负有刑事责任。因此,甲、乙共同的伤害行为导致丙身受一处重伤,故甲、乙成立故意伤害罪的共

21、犯,选 C项。5.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就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实行犯B.首要分子就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犯罪分子C.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罪行处罚D.教唆犯既可以是主犯,也可以是从犯 解析:解析:刑法第 26条第 1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主犯主要包括两种犯罪分子:一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二是在犯罪集团或者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共同犯罪中的主犯未必是实行犯。可见,A 项表述错误。刑法第 97条规定,本法所称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

22、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可见,B 项表述将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排除在外,故 B项表述错误。刑法第26条第 3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据此,C 项表述错误。教唆犯既可以是主犯,也可以是从犯,一般情况下是主犯,但不排除是从犯的可能,如从犯的教唆即教唆他人帮助别人犯罪,这种情况就应当作为从犯处罚。可见,D 项表述正确。6.对于教唆不满 18周岁的人犯罪,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教唆不满 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加重处罚B.教唆已满 16周岁不满 18周岁的人犯任何犯罪,都应当从重处罚 C.教唆已满 14周岁不满

23、16周岁的人嫖宿幼女的,应当加重处罚D.教唆不满 14周岁的人犯罪的,按照间接正犯处理,不从重处罚解析:解析:刑法第 29条第 1款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 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从重”不同于“加重”。可见,A 项表述错误。教唆已满 16周岁不满 18周岁的人犯任何犯罪,都应当从重处罚,因为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故 B项表述正确。教唆已满 14周岁不满 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对教唆犯从重处罚。由于嫖宿幼女罪并非属于上述 8种犯罪行为之

24、一,此时教唆者并非教唆犯,而是间接正犯,只能按照间接正犯处理并从重处罚。“从重”不同于“加重”。可见,C 项表述错误。教唆不满 14周岁的人犯罪的,按照间接正犯处理并从重处罚。可见,D 项表述错误。7.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只有共同实行行为才是共同犯罪B.仅某一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导致危害结果发生而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没有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C.成立共同犯罪要求所有共同犯罪人之间必须存在意思联络D.对于参与犯罪谋议而未参与犯罪实行的,应当认定构成共同犯罪 解析:解析:共同犯罪的共同行为表现为实行行为、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和帮助行

25、为等,不能仅认为只有共同实施实行行为才是共同犯罪。可见,A 项表述错误。共同实施的犯罪是结果犯并发生危害结果时,每一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即便共同犯罪人中只有一人的实行行为引起危害结果发生,其他人的实行行为没有导致危害结果发生,也应认为他们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可见,B 项表述错误,成立共同犯罪必须有意思联络,但并不意味着所有共同犯罪人之间都存在意思联络,如实行犯与组织犯、教唆犯等存在意思联络,但帮助犯并未与其中的组织犯存在意思联络,也构成共同犯罪。可见,C 项表述错误。对于参与犯罪谋议的,属于共谋行为,应当认定为共同犯罪。可见,D 项表述正确。8.下列关于

26、共犯种类的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从犯是帮助犯B.实行犯是主犯C.教唆行为只能以作为的方式实施 D.被诱骗参加犯罪的是胁从犯解析:解析:刑法第 27条第 1款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次要作用是相对于主要作用而言的,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指虽然参与实行了某一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但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比主犯小,主要表现为:在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领导下从事犯罪活动,罪恶不够大,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等。这种情况是次要的实行犯,而实行犯不可能是帮助犯。所谓辅助作用是指为共同犯罪人实行犯罪创造方便条件,帮助实行犯罪,而不是直接参加实行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

27、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也是从犯,和起次要作用的从犯不同的是,起辅助作用的从犯就是帮助犯。可见,A 项表述错误。实行犯既可以是主犯,也可以是从犯。可见,B 项表述错误。教唆行为的方式只能是作为,因为不作为不可能使没有犯罪故意的他人产生实行犯罪的故意。可见,C 项表述正确。刑法第 28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是胁从犯。“被胁迫”不同于“被诱骗”,“被诱骗“参加犯罪的不能认定为胁从犯。可见,D 项表述错误。9.下列选项属于简单共犯情形的是( )。(分数:2.00)A.甲、乙共同对丙实施抢劫,甲用凶器控制住丙,乙对丙搜身将其财物抢走 B.甲、乙共谋杀丙,甲用乙提供的手枪和子弹将丙杀死C

28、.甲唆使乙奸淫了丙(女)D.甲在背地里指挥多人参与盗窃解析:解析:按照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分工为标准,可以将共同犯罪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在简单共同犯罪中,所有的犯罪人都是实行犯,而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存在既有实行犯,又有组织犯、帮助犯、教唆犯等多种情形。A 项表述中,尽管甲、乙实施、不同的行为,但犯罪客观要件是相同的,都符合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这不同于各共同犯罪人存在分工的复杂共犯,因此甲、乙都是实行犯,属于简单共同犯罪,故选 A项。B 项表述中,甲实行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乙实施非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甲、乙之间存在分工,甲是实行犯,乙是帮助犯。可见,B 项表述的情形为

29、复杂共同犯罪。甲唆使乙奸淫丙女,乙是实行犯,甲是教唆犯,也存在分工。可见,C 项表述为复杂共同犯罪。D 项表述中,甲是组织犯,其他人为实行犯,故 D项表述是复杂共同犯罪。10.甲、乙都和丙有仇,乙得知甲要在一天晚上杀丙后,便于当日晚偷偷打开丙的房门,以便能够使甲顺利杀死丙。结果,甲将丙杀死。则( )。(分数:2.00)A.甲、乙构成共同犯罪B.对乙的行为可以按照从犯处理 C.乙属于帮助犯D.乙属于故意杀人的实行犯解析:解析:片面共犯是指他人暗中帮助犯罪的行为。关于片面共犯是否构成共犯,学界争议较大,特别是将共同犯罪定义为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观点认为,片面共犯存在构成共犯的情况。考试大纲认为,片面

30、共犯不构成共犯,因为受到暗中相助的实行犯不知情,所以缺乏共同犯罪的故意,因而不能与暗中帮助者构成共犯。可见,A 项表述错误。对于暗中相助者可按照从犯处理,但要注意,可按照从犯处理并不是说二人就是共同犯罪。可见,B 项表述正确。由于帮助犯存在于共同犯罪中,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必须是实行人知道某人在帮助,这是构成具有共同犯罪的关键。而片面共犯中的帮助行为,实行人不知道,缺乏共同犯罪的故意。可见,C 项表述错误。D 项表述中,乙属于片面共犯,其帮助行为不能认定为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因而其行为也就不能认定为实行犯,故 D项表述错误。11.下列情形不属于处断一罪的是( )。(分数:2.00)A.结合犯 B

31、.牵连犯C.吸收犯D.连续犯解析:解析:一罪包括单纯的一罪、实质的一罪、法定的一罪和处断的一罪。实质的一罪包括继续犯、想象竞合犯和结果加重犯;法定的一罪包括结合犯和集合犯;处断的一罪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可见,选 A项。12.甲和乙有仇。一日,甲实施报复乙及其家人的行为。先在乙家中将乙杀死,然后在乙家不远处将正下班回家的乙妻杀死。甲的行为构成( )。(分数:2.00)A.继续犯B.连续犯 C.牵连犯D.构成数罪,应当数罪并罚解析:解析:从本题表述的情形看,甲是基于同一概括的犯罪故意,即报复乙及其家人这一犯意,连续实施了两个犯罪行为,符合连续犯的构成特征,属于连续犯,故选 B项。13.甲入

32、室盗窃,甲的行为构成( )。(分数:2.00)A.非法侵入住宅罪和盗窃罪B.只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C.只构成盗窃罪 D.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和盗窃罪,从一重罪处断解析:解析:吸收犯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因为是另一个犯罪行为的必经阶段、组成部分、当然结果,而被另一个犯罪行为吸收的情况。甲入室盗窃必然会有一个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其中,盗窃行为是主行为,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是从行为。甲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由于被盗窃行为吸收,因此甲的行为只构成盗窃罪,选 C项。不选 D项,因为吸收犯的处断原则是按照吸收之罪处断,不实行数罪并罚,也不从一重罪处断。14.我国在罪数判断标准上采取的通说是( )。(分数:2.00)A.行

33、为说B.法益说C.意思说D.构成要件说 解析:解析:关于罪数判断的标准,主要有如下四种学说,即行为说(行为标准说)、法益说(结果说、法益标准说)、意思说(犯意标准说)和犯罪构成要件说(犯罪构成标准说)。我国在罪数判断标准上采取的通说是犯罪构成要件说。持此说者认为,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是主客观要件的统一,是犯罪成立要件的整体,行为符合犯罪构成,犯罪即可成立,所以判断罪数是一罪还是数罪,应当以犯罪构成为标准,行为具备一个犯罪构成的,是一罪;行为具备数个犯罪构成的,是数罪。可见,选 D项。15.下列情形属于继续犯的是( )。(分数:2.00)A.甲将乙第一天拘禁于 A地,第二天拘禁于 B地,第三天

34、拘禁于 C地 B.甲在 10天之内连续在夜间盗窃 8户人家的大量财物C.甲在第一天窝藏犯罪人乙,第二天窝藏犯罪人丙,第三天窝藏犯罪人丁D.甲窃得电脑后持续不断地占有该电脑解析:解析:继续犯必须是一个犯罪行为,即使行为地发生变化,仍然是一个实行行为。A 项表述中,尽管拘禁地一再发生变化,但非法拘禁行为从未间断,仍然是一个非法拘禁行为,故 A项表述属于继续犯。继续犯只能是一个犯罪行为,如果是数个犯罪行为就不是继续犯。B 项表述中,甲是连续实施数个行为,是连续犯而不是继续犯。继续犯必须是持续地作用于同一对象,即必须是出于同一概括的犯罪故意,而 C项表述尽管都属于窝藏行为,但作用对象不断变化,则不是继

35、续犯。继续犯必须是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继续,如果只是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不法状态处于持续之中,而犯罪行为一经实行即已完成,并不处于继续状态,就不是继续犯。D 项表述的盗窃犯的行为仅仅是不法状态的持续,而犯罪行为已告完成,因此不是继续犯,而是状态犯。16.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继续犯只能由作为的方式构成B.行为人在同一机会以性质相同的数个举动不断地完成一个犯罪行为的是继续犯C.成立想象竞合犯的前提条件是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行为 D.成立结果加重犯的前提是基本犯罪构成中的基本犯必须是结果犯解析:解析:继续犯既可以由作为方式构成,如非法拘禁中的非法拘禁,就是作为;也可以由不作为方

36、式构成,如遗弃罪的遗弃,即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就是不作为。可见,A 项表述错误。在同一机会以性质相同的数个举动不断地完成一个犯罪行为的犯罪形态是接续犯,例如,行为人意图杀死被害人,每次下少量毒药,经多次下毒后致被害人死亡。这种情况的杀人就是接续犯。接续犯和继续犯的主要区别在于:接续犯是数个相同的举动组成一个犯罪行为,但没有犯罪行为和不法状态同时继续;而继续犯则是犯罪行为和不法状态同时处于持续之中。可见,B 项表述错误。构成想象竞合犯的前提条件是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行为,如果是实施了数个行为,则不可能构成想象竞合犯。可见,C 项表述正确。成立结果加重犯的前提条件是实施了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37、至于基本犯罪构成中的基本犯是否是结果犯,不影响结果加重犯的成立。例如,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基本犯就不是结果犯。可见,D 项表述错误。17.下列情形中,甲的行为构成结果加重犯的是( )。(分数:2.00)A.甲殴乙致乙重伤,乙住院治疗时,因建筑事故病房倒塌而死亡B.甲聚集多人持械斗殴,在斗殴过程中致另一方人员中的乙死亡C.甲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D.甲使用暴力抢劫乙,在抢劫过程中因过失导致乙死亡 解析:解析:构成结果加重犯,以发生重结果为不可缺少的条件,并且重结果必须由基本犯罪的犯罪行为所引起,即重结果与基本犯罪行为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否则,不构成结果加重犯。A 项表述中,甲只构成

38、故意伤害罪,而不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重结果,因为死亡结果的出现与甲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可见,不选 A项。行为人虽然实施了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并由此产生了重结果,但刑法不是对其单独规定较重的刑罚,而是规定按照另一较重犯罪定罪处罚,那就不是结果加重犯。根据刑法第292条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而不是聚众斗殴罪的结果加重犯。故不选 B项。C 项表述的情形属于情节加重犯,而不是结果加重犯,故不选 C项。D 项表述的情形构成结果加重犯,尽管甲使用暴力实施抢劫过程中因过失致乙死亡,致人死亡的重结果是因甲的过失行为引起的,但重结果的出现既可能出于故意,也可

39、能出于过失,这不影响结果加重犯的认定。可见,选D项。18.下列情形按照牵连犯处断的是( )。(分数:2.00)A.行为人以杀人、伤害或者故意损毁航空器的方法劫持航空器,因而致人死亡、重伤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毁坏的B.以暴力手段妨害公务致致公务人员重伤、死亡的C.为了骗取保险金而故意造成财产毁损、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疾病等保险事故的D.行为人伪造公文诈骗财物数额巨大的 解析:解析:A 项表述的情形构成吸收犯,即行为人实施的杀人、伤害或者故意毁损航空器等行为被劫持行为所吸收,仅以劫持航空器罪论处,故不选 A项。B 项表述的情形是转化犯,即由妨害公务罪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而不是牵连犯,故不

40、选 B项。根据刑法理论,C 项表述的情形本属于牵连犯,但刑法明确将其规定为数罪并罚,故不选 C项。D 项表述的情形属于方法行为和目的行为的牵连,属于牵连犯,故选 D项。19.甲欲强奸乙(女),先将乙关在地牢里,然后实施强奸。甲的犯罪行为属于( )。(分数:2.00)A.想象竞合犯B.连续犯C.牵连犯 D.继续犯解析:解析:甲的行为属于手段行为(非法拘禁行为)在与目的行为(强奸行为)的牵连,属于牵连犯,故选C项。20.甲出于抢劫枪支、弹药的故意,实施了抢劫行为。该行为既触犯了抢劫枪支、弹药罪,又触犯了抢劫罪。则甲的行为属于( )。(分数:2.00)A.牵连犯B.结果加重犯C.想象竞合犯D.法条竞

41、合犯 解析:解析:甲出于抢劫枪支、弹药的故意,既触犯了抢劫枪支、弹药罪,又触犯了抢劫罪,属于一个行为触犯数个法条,是法条竞合犯,根据特别法条优于一般法条的原则,甲的行为构成抢劫枪支、弹药罪,故选 D项。本题表述的情形不属于牵连犯,因为牵连犯的行为人必须实施数个行为,而本题表述的情形是一个行为。故不选 A项。虽然结果加重犯中的行为人实施的是一个行为,但结果加重犯必须在一个犯罪的基础上出现了这个犯罪基本构成以外的重结果。可本题并没有要求判断有没有加重结果,只要求判断抢劫罪和抢劫枪支、弹药罪的关系,故不选 B项。本题表述的情形不是想象竞合犯,因为想象竞合犯可能触犯的是不同罪名,而法条竞合犯其实是一个

42、罪名,只不过将这个罪名拆开了,故不选 C项。21.甲从乙处窃得一钱包,内有一张活期存折,甲便冒充储户乙去银行取款。银行工作人员没有发现,甲遂将存折上的 3000元钱全部取走。则甲的行为从罪数形态上看属于( )。(分数:2.00)A.牵连犯 B.想象竞合犯C.继续犯D.法条竞合犯解析:解析:甲盗窃钱包后把其中存折上的存款取走,是出于一个犯意和目的,而结果行为又触犯了盗窃罪,属于牵连犯。故选 A项。22.下列属于结合犯的结构形式的是( )。(分数:2.00)A.甲罪+乙罪=丙罪 B.甲罪+乙罪=甲罪C.甲罪+乙罪=乙罪D.甲罪+乙罪=丙罪+丁罪解析:解析:结合犯是指由于刑法的特别规定,将本来属于数

43、种独立罪名结合规定为另一种新罪名的犯罪。其结构形式只能是:甲罪+乙罪一丙罪。故选 A项。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7,分数:14.00)23.甲(21 岁)伙同其弟乙(15 岁)共同实施诈骗行为,骗得钱财共计 3万余元,并一起强奸了一妇女。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甲、乙二人构成强奸罪和诈骗罪的共犯B.甲单独构成诈骗罪 C.乙不构成犯罪D.甲、乙构成强奸罪的共犯 解析:解析:共同犯罪人都必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乙属于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只对强奸罪承担刑事责任,而对诈骗罪不负刑事责任。可见,B、D 项是正确答案。24.下列情形构成共同犯罪的是( )。(分数:2.00)

44、A.甲、乙夫妻二人共同遗弃年老有病的父亲丙,致使丙走投无路而自杀 B.甲纠集多人举行一次淫乱活动C.甲教唆乙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并予以大量销售,数额巨大 D.甲教唆乙吸食大量毒品解析:解析:共同犯罪的危害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具体而言,共同犯罪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共同的作为,如甲、乙共同动手抢劫丙的财物;二是共同的不作为,如甲、乙夫妻二人共同遗弃年老有病的父亲丙,致使丙走投无路而自杀;三是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如仓库值班员甲与意图盗窃的乙按照事前约定,乙夜间去仓库盗窃时,甲佯装睡觉,不加制止,致乙盗窃大量财物。可见,A 项表述的情形构成共同犯罪。对于聚众犯罪,只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或多次参

45、加者,根据刑法第 301条规定,对于犯聚众淫乱罪的,只处罚首要分子和多次参加者。B 项表述中,甲是首要分子,但甲仅仅聚集一次淫乱活动,因此不可能存在多次参加的情形,故 B项表述的情形只有首要分子而没有其他犯罪者,固然也不存在共同犯罪的问题,不选 B项。共同犯罪的主体既可以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和单位,还可以是两个以上单位,C 项表述的情形就是自然人和单位共同实施的犯罪,故选 C项。根据刑法第 353条的规定,D项表述的情形构成教唆他人吸食毒品罪,对于教唆他人吸食毒品罪,由于刑法分则将教唆者单独定罪,因而不构成刑法总则规定的教唆犯,这在刑法理论上被称为“教唆行为实行化”,既然教唆行为

46、单独成罪,无所谓教唆犯,因而也就不存在共同犯罪,故不选 D项。25.甲、乙不约而同地枪杀丙,甲没有命中,乙命中丙头部致丙死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乙构成故意杀人既遂 B.甲、乙构成故意杀人既遂C.甲、乙属于同时实行的单独犯 D.甲、乙应分别对自己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解析:解析:同时犯是指二人以上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而同时在同一场所实行同一性质的犯罪。同时犯的特点是行为人各有故意,但缺乏共同的故意即缺乏意思联络,所以同时犯不是共同犯罪,而是同时实行的单独犯,各人只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可见,A、C、D 项表述正确。26.甲、乙共同前往丙的住处实施盗窃行为。根据分工,乙在丙家楼下望风,甲入室窃取财物。甲进入丙家后,被丙发现,丙欲报警,甲抄起厨房的铁勺将丙打昏,致丙重伤,甲将 2万元现金取走。甲出来后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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