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 4706. 39 1997 前言本标准等同采用!EC335 2 4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二部分:商用电烤炉和烤面包炉的特殊要求以1988)(第一版)、(1990第一次修订)。本标准应与GB4 706. 1-9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配合使用。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标准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通用要求,第二部分为产品的安全特殊要求。本标准中写明“适用”的部分,表示GB4706. 1 92中的相应条文适用于本标准z本标准中写明“代替”或“修改”的部分,则应以本标准中的条文为准;本标准中写明“增加”的部分,表示除要符合GB 4 706. 1-92的相应条文外,还必须符合本标准
2、中所增加的条文。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工业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商用电气饮食加工服务设备分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g国家饮食服务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z顾希如、夏晓立、王淑静、茅苏华。695 GB 4706. 39 1997 IEC前言1)由所有对此特别关切的国家委员会参加的技术委员会制定的!EC有关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尽可能接近地表达了对所涉及的问题在国际上的一致意见。2)这些决议或协议以推荐的形式供国际上使用,并在此意义上为各国家委员会所接受。3)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EC希望所有国家委员会在其国内情况允许的范围内应采用!EC标准的
3、内容作为它们国家的规定。!EC推荐的标准与相应国家标准之间的任何不一致,应尽可能在国家标准中明确阐明。IEC序言本出版物是由!EC第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技术委员会所属第61E“商用电气饮食加工服务设备的安全”分委员会制定。官构成!EC335 2 48出版物的第一版。本出版物的文本是基于以下文件六月法61E(C0)28 进一步资料可在上表所示表决报告中查到。表决报告61E(C0)34 本第二部分要与!EC335 1出版物结合使用。它是建立在第二版(1976)、第二次印刷(1983)的基础上,包括修改件第l号(1977)、第2号(1979)和第3号(1982),并且在修改件第4号(19
4、84)、第5号(1986)和第6号(1988)的基础上制定的。在今后!EC335 I出版物的新版本或其修改件中应予以考虑。本第二部分补充或修改了!EC335 I出版物中的对应条文,以便把该出版物转换为!EC标准:商用电烤炉和烤面包炉的安全要求(第一版。如第一部分中的个别条款在第二部分中未提到时,只要合理,该条款仍适用。在本第一版标明“增加飞“修改”或“代替”时,第一部分内的有关要求、试验规范或说明事项应相应修改。在本出版物中,关于不同国家做法的注释“一些国家”,包含在II.8,13. 2,16. 2,19. 4, 19. 11,22. 2, 22. 101以及25.4条中。在出版物中21)使用
5、以下印刷字体:一一要求本身g罗马体;一一试验规范:斜体;说明事项:小号罗马体。2)对第一部分增加的条款或图表应自101起开始编号;增加的附录用字母AA,BB等标明。本标准内引用以下!EC出版物z第529号出版物(1976):外壳提供的保护程度分类。696 1 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电烤炉和烤面包炉的特殊要求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commercial electric grillers and toasters 除下述内容外
6、,GB4706. 1-92中的该章均适用。1. 1 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本标准适用于不作一般家用的商用电气器具2一一烤炉,包括旋转型或连续型g烤面包炉,包括旋转型或连续型:一用辐射热烘烤食品的类似器具,如电热旋转烤肉炉、烤板等。利用其他能源形式的器具,其电气部分也在本标准范围之内。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用烤炉和烤面包炉;一一供大量生产食品用连续作jll.的烤炉和烤面包炉:一一烘烤时与食物直接接触的单双面电热铛;GB 4706. 39-1997 ide IEC 335-2-48: 1988 在有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尘埃、蒸汽或气体)等特殊条件的地方使用的器具。对于在室外使用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7、。对于在车辆、船舶或飞机上使用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要求。对于在热带国家使用的器具,可能需增加特殊要求。应考虑许多国家的卫生部门、供水部门和劳动保护部门规定的附加要求。2 定义除下述内容外,GB4706. 1-92中的该章均适用。2. 2.4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额定输入功率是器具内能同时工作的所有单独元件额定输入功率的总和g在可能存在的几种这样的组合中,用最大输入功率的组合来确定额定输入功率。2.2. 19该条增加下述内容2本标准所用“E类”,应理解为E类结构部件。2.2.20该条增加下述内容本标准所用“E类气应理解为E类结构部件。2.2.29 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充分放热条件是指下述条件,器具在
8、此条件下工作z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11”25批准1998-12-01实施697 GB 4706. 39-1997 器具空载运行,把供用户操作的所有控制器调整到最高整定值。把烘烤作业中正常使用的电动机全部接通。如装有定时器,要全部断开或短路,使它们不起作用。如装有门、盖子、反射器和滴盘,应按制造厂说明书安装。如未加说明,门要完全打开,滴盘放在最低位置,烤架放在尽可能高的位置。如器具没有负载不能工作,则要参考制造厂的说明书。2.2.30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正常负载是指器具工作在充分放热条件下,安装在器具里的电动机按照所要求的方式,在制造厂说明书认为正常使用中可能发生的最恶劣条件下工作时的负载。
9、该章增加下述条款22. 2. 101 烤炉是指一种主要靠把食物暴露在辐射热中进行烘烤的器具。2.2. 102 烤面包炉是指种专门为把面包或类似产品用辐射热烤成焦黄而设计的器具。2.2. 103 旋转或连续烤炉是指种被烘烤的产品在烘炜时能移动的器具。2.2. 104 旋转或连续烤面包炉是指一种被烘烤的产品在烘烤时能移动的器具。3 一般要求GB 4706. I 92中的该章均适用。4 试验中的一般说明除下述内容外,GB4706. I 92中的该章均适用。该章增加下述条款24. 101 对于组合器具,如果把加热部分的输入功率增加到额定输入功率的I.15倍时所需电压,比增加电动机电压到额定电压的I.0
10、6倍时所需电压超过3v.则电动机应使用单独的电源。4. 102 与其他器具联合组装或装有其他器具的器具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试验。其他器具应按照有关标准的要求同时工作。4. 103 对于使用电以外能源的器具,在试验其电气部件时,必须考虑器具非电气部件的影响。5 额定值GB 4706. I 92中的该章均适用。6分类除下述内容外,GB4706. I 92中的该章均适用。6. 1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将以下内容增加到第(2)项防喷射型器具(IPX5,按照!EC出版物529)。该条增加下述内容:(3)按由于安装条件造成温度升高的保护程度分类:隔离安装的器具;一安装在其他器具机组内的器具。目前对于安装在其
11、他器具机组内的器具没有附加要求。7 标志除丁主述内容外,GB4706. l 92中的该章均适用。7. 1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698 GB 4706. 39 1997 一一对与水源连接的器具,用kPa表示水压或压力范围,除非说明书内已注明。7. 6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将下列符号增加在符号表内:IPX5防喷射结构kPa.干帕7. 12该条增加下述内容:应随机提供说明书,其中应详细说明安装时必需特别小心的事项。操作规程和用户保养,如清洗,说明时也应提供。对于与固定布线永久连接的器具,说明书应提供在安装时对泄漏电流采取防护措施的信息。如器具不属于防喷射结构,应连同器具一起向用户提供明确详细的说明书。说明
12、书内应注明本器具不得用喷水管清洗。该章增加下述条款27. 101 在进行11章试验时,如果器具顶部平面以上测试角的侧壁和后壁温升超过65K,和或在进行19章试验时,器具顶部以上和以下边壁的温升超过125K,制造厂提供的安装说明应包括下述内容,此项内容也应包含在附于器具上的例如捆扎型的临时标签上。“如器具放在紧靠墙壁、隔墙、厨房设备、装饰涂层等位置时,建议这些设备和设施应用非易燃材料制作,如不是这样,应用适当的非易燃绝热材料加以覆盖,并且要对防火规程加以密切注意。,8 防触电保护GB 4706. 1 92中的该章均适用。9电动器具的启动GB 4706. 1 92中的该章均适用。10输入功率和电流
13、除下述内容外,GB4706. 1 92中的该章均适用。1 o. 1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多单元的总输入功率可以用分别测量每个单元的输入功率来确定。额定输入功率是器具内可以同时工作的所有单独元件额定输入功率的总和g在可能存在几种这样的组合时,用最大输入功率的组合来确定额定输入功率。11 发热除下述内容外,GB4706. I 92中的该章均适用。11. 2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2用固定在地板上的器具按照制造厂的说明书安装。如未提供说明书,GB4706. I92的内容适11. 4 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器具按照充分放热条件工作,使器具的总输入功率是额定输入功率的.15倍。如果不可能同时接通所有加热元件,在开关
14、配置允许的条件下对每个组合进行试验,试验时,线路中应接以接通每种开关配置可能的最高负载。如果器具带有限制总输入功率的控制装置,则以此控制装置所选择的能施加最严酷条件的电热元件或其组合来进行试验。11. 7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z699 GB 4706. 39 1997 使器具工作直至达到稳定状态。11. 8该条增加下述内容:对于测试角后壁和侧壁,包括凸出在器具前面的部分,65K温升的限值仅适用于烤炙顶部平面以下。如烤炙顶部平面以上超过温升限值,适用7.101条的要求。该条增加下述内容:在瑞典,上述“增加”的内容不适用。11. 10 该条用下述内容进行修改z用下述内容代替表4注因数“P”等于8000
15、0 12带电热元件的器具在过载情况下工作GB 4 706. 1-92中的该章均适用。13在工作温度下的电气绝缘和泄漏电流除下述内容外,GB4 706. 1-92中的该章均适用。13.2该条用下述内容进行修改:用下述内容代替固定式I类器具泄漏电流的规定值z软线和插头连接的器具. 1 mA/kW最大限值10mA; 其他器具.1 mA/kW无最大限值。该条增加下述内容2在器具装有E类或E类结构部件时,这些部件的泄漏电流不得超过GB4706. 1 92给出的数值。该条增加下述内容:一些国家,为泄漏电流规定了较低限值。14 无线电和电视干扰的抑制GB 4 706. 1-92中的该章均适用。15 防水除下
16、述内容外,GB4706. 1 92中的该章均适用。15.2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g安装在地板上的普通型和防滴型器具还需利用GB4706. 1 92中的图10所示装置进行溅水试验。防喷射型器具需经受!EC529号出版物(!PX5)所描述的试验。15. 4 该条用下述内容进行修改z用下述内容替代规定的时间z器具在潮湿室(箱)内放置的时间为24h,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如果不可能将整个器具放入潮湿窒(箱内,带有电气元件的部件分别试验,注意器具内出现的情况。该章增加下述条款215. 101 为注水或清洗而配备开关的器具,其设计应使从开关流出的水不能接触带电部件。用以下试验来确定是否合格g器具连接到制造厂标明
17、的最大供水压力的水源上,可倾斜的和可移动的部件,包括盖子都斜置或放700 GB 4706. 39 1997 置在最不利位置。水开关的可旋转出水管放置在这样的位置,使水流向将产生最不利结果的那些部件。把控制进水的装置全部打开lmin,这样处理之后,器具应立即经受第16章绝缘强度试验。16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除下述内容外,GB4706. 192中的该章均适用。16.2 该条用下述内容进行修改s用下述内容代替固定式I类器具泄漏电流的规定值z软线和插头连接的器具.2 mA/kW最大限值10mA; 其他器具“.“2mA/kW无最大限值。该条增加下述内容:些国家,为泄漏电流规定发较低的限值。17过载保护GB
18、 4 706. 1-92中的该章均适用。18耐久性除下述内容外,GB4 706. 1-92中的该章均适用。18. 1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试验仅在器具的电动部件上进行。18. 2 该条用下述内容进行修改z用下述内容替代表格中试验说明的段落:器具的电动部件在正常负载和0.9倍额定电压下工作48h. 19非正常工作除下述内容外,GB4 706. 1-92中的该章均适用。”,1 该条用下述内容进行修改z用下述内容代替规定为适用的试验s对所有器具,如需要,按19.2条和19.3条进行试验。除此以外g对装有在11章试验期间限制温度的控制器的器具,按19.4条进行试验对装有电动机的器具,如适用,按19.6条
19、和19.7条至19.10条进行试验。19. 2该条用下述内容进行修改2用以下内容代替第一段器具在11章规定的条件下工作,试验前确定的电源电压应使输入功率等于在充分放热条件下,达到稳定状态时的0.85倍额定输入功率,整个试验期间应保持此电压。门或盖处于开或关的状态,根据何者施加较严酷条件而定。可拆倒反射器、滴盘和类似可拆卸部件放在任何位置或移开,根据何者施加较严酷条件而定。未装门或盖子的器具不进行试验。19. 4 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g器具在11章规定的条件下试验,但是电压应使输入功率为额定输入功率的1.24倍,并将11章试验期间用来限制温度的任何控制器短路。如果器具装有一个以上的控制器,则应使这
20、些控制器依次短路。如果有关!EC标准包括了器具内出现的情况,符合这些标准的接触器不开路或短路。然而,把一个701 GB 4706. 39-1997 在正常使用中用来接通和断开电热元件的接触器主触头锁定在“通(on)”的位置应认为是故障条件,除非器具装有至少两组串联连接的触头。例如,装有两个彼此独立工作的接触器,或装有一个接触器,它由两个独立电枢操作两组独立的主触头。19. 11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如果器具顶部平面以上和以下边壁的温升超过125K,7.101条所给的注意事项应包含在安装说明书内。该条增加下述内容:在瑞典,上述“增加”的内容不适用。20稳定性和机械危险除下述内容外,GB4 706.
21、 1-92中的该章均适用。20. 1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罩、盖和附件都放在最不利的位置。能够安装在制造厂提供的支架上的器具应按照制造厂说明书连同所用支架一起试验。21 机械强度GB 4706. 1 92中的该章均适用。22结构除下述内容外,GB4706. 1 92中的该章均适用。22. 1 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2器具应为I类I)。通过视检和有关试验来确定是否合格。22.2该条增加下述内容z在瑞典,普通型器具是不允许的。该章增加下述条款z22. 101 器具应加以保护,使水分和油脂不致积聚到影响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数值的程度。通过视检来确定是否合格。22. 102 热断路器应为非自动复位自由脱扣类型
22、。通过视检和手动试验来确定是否合格。23 内部布线GB 4706. 1 92中的该章均适用。24元件除下述内容外,GB4706. 1 92中的该章均适用。24. 11 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g热断路器应保证从电源切断所有的电极用视检来确定是否合格。该章增加下述条款21 )对于应使用三相五线电源插头的器具,在我国尚无适用插头、插座情况下,允许器具为OI类702 GB 4706. 39 1997 24. 101 装在器具上的连接器不得装有温控器。用视捡来确定是否合格。25 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缆和软线除下述内容外,GB4706. 1 92中的该章均适用。25. 1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g永久连接固定布线的接线
23、端子可能也适用于电源软线的X连接。在此情况下,说明书应提供电源软线的详细数据。用视检来确定是否合格。25.2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固定安装式器具和重量大于40kg而未配备滚轮或小脚轮器具的设计,应允许器具按照制造厂的说明书安装后,再连接电源软线。25. 3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防喷射型器具不应装有器具输入插口。25.4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不带软线交货的器具应用X连接。该条增加下述内容z一些国家只准使用X连接。25.6该条用下述内容进行修改:用下述内容代替指定的电源软线类型电源软线应为耐油柔韧护套电缆,不轻于普通氯丁橡胶或其他等同的合成橡胶护套软线(!EC57 中代码245)。26 外导线的接线端子
24、GB 4706. 1-92中的该章均适用。27 接地措施除下述内容外,GB4 706. 1-92中的该章均适用。27. 2该条增加下述内容固定式器具应装配一接线端子以便连接外部等电位导体。接线端子应与器具所有固定的外露金属部件保持有效的电气连接,并且应能与标称横截面积为10mm以下的导线连接。接线端子应设置在器具安装后便于与加固接地的导体连接的位置。小型固定的外露金属部件,例如铭牌等,不需要与此端子形成电气连接。28 螺钉和接线GB 4706. 1 92中的该章均适用。29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GB 4706. 192中的该章均适用。30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除下述内容外,GB470
25、6. 1 92中的该章均适用230. 3 该条用下述内容进行修改703 GB 4706. 39 1997 附录K所述灼热丝试验的试验温度为650。30.4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z器具应视为在元人照管下使用的器具。30. 5该条增加下述内容:带有动触头的开关装置,除人工操作的和仅在非正常工作期间动作的以外,应视为在极严酷工作条件下使用。此外,其他绝缘材料部件也视为在极严酷工作条件下使用,除非它们的封闭情况和安装位置使冷凝污染不大可能发生$在此情况下,适用严酷工作条件的要求。该章增加下述条款230. 101 如果有非金属材料制作的吸附油脂的过滤器,应经受附录J规定的燃烧试验,不同的是:试样的厚度与器具内过滤器的厚度相同e必要时将试样支承起来。31 防锈GB 4706. 1 92中的该章均适用。32 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GB 4706. 1 92中的该章均适用。704 GB 4706. 39 1997 附录GB 4 706. 1-92中的附录内容均适用。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