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706.8-2003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热毯 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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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GB 4706.8-2003/IEC 6033517, 1998 前言GB 4706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部分等同采用!EC60335 2 17, 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二部分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以英文版)。本部分代替GB17652 1998电热毯、电热垫和家用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安全。本部分应与GB4706. 1 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本部分是通过增补或修改GB4706. 1 1998形成的。GB4706. 1中具体条款未在本部分中提及的,表示GB4706. 1中的相应条款适用于本部分。本部分中写明“适用”的部分

2、,表示GB4706. I中的相应条文适用于本部分;本部分中写明“代替”的部分,则以本部分的条文为准;本部分中写明“增加”的部分,表示除要符合GB4706.I相应条文外,还必须符合本部分所增加的条文。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对!EC60335 2 17作了下列编辑性修改a) “第一部分”词改为“GB4706. 1”; b) 用小数点“”代替用作小数点的逗号“,”。本部分在技术内容上与GB17652 1998的主要差异如下z本部分应与GB4706. 1 1998配合使用,而GB176521998独立使用。本部分第l章不适用于的器具举例包括“打算使用在经常发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汽或瓦斯气体等)特

3、殊环境场所的器具”和“暖脚器及加热褥垫”,GB17652-1998元此内容。一本部分第2章增加了“控制器具”的定义。一一本部分7.1增加了一些标志的图形符号,而GB17652-1998无此内容。一一本部分的19.102在试验时,增加了“将均匀分布的质量为5同的物质放在隔热材料的上面”内容,而GB176521998元此内容。一一本部分的30.102试验设备中,增加了一个金属网格。本部分的附录为规范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彩阳电热毯有限公司、贵州彩阳

4、电热毯厂、上海小绵羊电器有限公司、石家庄望峰电器有限公司、佛山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本部分起草人3葛丰亮、张亚晨、李兴仁、刘向东、李本健。本部分首次发布于1986年,第一次修订为1998年,本次为第二次修订。m GB 4706.8-2003/IEC 60335-2-17, 1998 IEC前言1)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在技术方面的正式决议或协议是由所有对其感兴趣的国家委员会参加的技术委员会来制定的,因此,在所涉及问题上它们都尽可能如实地表述一种国际性的一致观点。2) 它们以一种推荐性的方式供国际使用,为各国委员会所接受。3) 为了促进国际协调,国际电工委员会OEC)希望各国家委员会应在本国条件

5、允许的情况下,在本国标准中采用!EC标准。所有!EC标准与本国对应标准之间的差异,都应在后者中尽可能清楚地提出。4) !EC并未制定任何认可标志的程序,当某一设备宣称其符合!EC的某一项标准时,!EC对此不负任何责任。本国际标准由!EC第61技术委员会z“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定。本标准形成!EC60335 2 17的第一版,同时取代!EC60967。本标准以下述文件为依据zFDJS 61/1483/FDJS 投票报告61/1524/RVD 有关本标准表决通过的详细资料,请见上表所列的表决报告。本标准与!EC60335 1的最新版本及其修正案一起使用。本标准是在!EC60335 1, 1

6、991第二版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本标准对!EC60335-1的相应条款进行了补充或修改,将其转化成!EC标准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安全要求。凡第一部分中的条款没有在本标准中特别提及的,只要合理即应采用。本标准写明“增加”、“修改”、“代替”时,第一部分中的有关内容须作相应修改。凹注l:采用下列字体2一一要求正文z罗马字体试验技术规范2斜体字g注释g小罗马字体;一千正文中用黑体印刷的词在第2章中给出定义。注2,对IEC60335-l增加的条款从101开始编号,对第一部分增加的附录以AA、BB来表示。一些国家存在下述差异:6. 1,器具可以为0类(日本及美国h19. 108熔断丝不许断

7、裂(澳大利亚);22. 102在下铺型电热毯的柔性部件内不允许有控温器及热断路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附录AA,毛毡被用于制作隔热材料(美国)。GB 4706.8-2003月EC60335-2-17: 199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1 范围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GB 4706. 1 1998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gGB 4706本部分适用于设计对床或人体进行加热的柔性电加热器具。它们的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如z用于家用的电热毯、电热垫,以及与它们一起提供的控制装置。就实际而言,本部分涉及所有器具所表现出来的共同危险。本部分一般没考虑2一一元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对器具的

8、使用5一一幼儿拿器具玩耍的情况。注1:当孩子们从家长或监护人那里得到充分指导,并被认为可以安全使用器具时,才可以在元监管的情况下使用。注2:注意下述事实z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飞机上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要求,打算用在热带国家的器具,可能需要特殊要求,一一在许多国家,附加要求是由国家公共卫生部门、劳动保护部门和类似的部门来制定的。注3:本部分不适用于g2 定义打算使用在经常发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汽或瓦斯气体等特殊环境场所的器具g刚性床取暖器z如金属或陶资材料的床,一一医疗监护中人员使用的专用器具OEC60601-2-3日1、动物繁殖和饲养用电加热器具OEC60335 2 71川一一水床

9、加热器OEC60335-2-66) I 暖脚器和电热垫(!EC60335 2 81)囚GB 4 706. 1 1998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22. 2. 9 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2正常工作normal operation 在以下条件下器具的运作。柔性部件由一块20mm厚的胶木板支撑,该胶木板应高于地板至少300mm, 电热垫由隔热材料覆盖。电热被应放在隔热材料上,但不被覆盖。其他器具放置在隔热材料之间。胶木板的大小应足以全部支撑隔热材料的各个部分。除非另有规定,否则,隔热材料的大小应超过发热区域周边至少100mm, 注2有关隔热材料的具体规格已在附录AA中给出。2. 10. 4 该条用下述内

10、容代替1) !EC 60601 2 35,医疗电气设备第2部分g用于医疗加热的电热毯、电热垫及电热褥垫的特殊要求。GB 4706.8-2003/IEC 60335-2-17, 1998 PTC发热元件盯Cheating element 主要由正温度系数的热敏型电阻构成的用于加热的元件,当温度在个特殊范围内升高时,其电阻可呈现迅速的非线性增加。2. 101 柔性部件flexible part 将发热元件、控温器和所有载流部件包于其中的,构成器具永久外套的所有各层材料a注:此柔性部件也可以是可拆卸的外罩。2. 102 电热毯blanket 一般指用于床上取暖的,基本上平坦而柔软的,构成卧具一部分的

11、电热器具。2. 103 l铺电热毯underblanket 设计用于铺在卧躺在床上者身下的电热毯。2. 104 耐皱型电热毯ruck -resistant blanket 具有一定刚性结构以使柔性部件不容易起皱的下铺电热毯。2. 105 上盖电热毯over blanket 设计用于盖在卧躺在床上者身上的电热毯。2. 106 电热被duvet 准备不用附加其他的床上用品就可以盖在躺在床上的人身上,而且其内部的发热元件能提供补充热量的一种被状的上盖型电热毯。2. 107 电热垫pad 设计用于人体局部加热,且只在其一面imtl得的发热面积不超过0.2旷的一块柔性部件构成的器具。2. 108 电热得

12、垫mattress 用来支撑卧具,设计为不能折叠的软垫型器具,2. 109 控制器具controlled appliance 调整柔性部件各种方式的装置,在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可感测温度的变化,并因此自动调控平均输入功率。2. 110 发热元件heating element 发热导线,连同绕导线的芯子及构成整体的任何其他导线和绝缘物。2. 111 发热面积heated area 在发热元件的周边线范围之内的柔性部件的面积,它也包括了周边线外面的边缘带。此边缘带的宽度等于发热元件相邻的两条平行走线间平均距离的0.5倍。注,如果回线部分与相邻的发热导线间的距离不超过发热元件相邻的两条平行走线间的平均距

13、离,贝此发热面识包括发热元件的回线部分。GB 4706.8-2003/IEC 60335-2-17, 1998 注2如果一条电热毯或电热褥垫具有两块分开的发热面,而且此两个发热元件之间的距离在任何地方不超过发热元件两条相邻的平行走线间平均距离的I.5倍,则此两个面积之间的部位也作为发热面的一部分2. 112 防潮型器具moisture-proof appliance 可在潮湿环境下使用的具有柔性部件的器具。2. 113 结合外套bonded enclosure 通过粘接或熔接等方法,将相反各面结合在一起的柔性部件的一个外套。注z此结合外套可以包括几层结合材料。2. 114 控制装置contro

14、l unit 器具柔性部件外部的一个装置,用其可以改变或调节器具的平均输入功率。注J,控制装置可以装在电源软线上或互连软线的端部。注2软线开关如果不带有其他控制功能的元件,不被认为是控制装置。3 总体要求GB 4706. 1 1998的该章内容,均适用。4 试验的一般条件GB 4706. 1 1998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4. 2 该条内容作下述修改:试验在两个分别被命名为A、B的器具上进行。对含有结合外套的器具,应增加一个器具经受21.108和21.111的试验。对其他器具,需要一个长度为15m的发热元件来经受21.111的试验。如果使用热缩材料隔开柔性部件的连接,则一个长度至少为15

15、0mm的样品必须经受30.102的试验。对要经受21.110试验的防潮型电热垫,需附加五个器具及l旷的外套材料。注J,对19.110的试验,可能需要增加个器具。注2:对30.101的试验,可能需要附加电热垫的样品。注3如在19.110试验之后需增加个器具以便继续以后的试验,则需充分满足21.102至21.107的先决条件。注4,电热被的试验与上盖型电热毯的试验方式相同。4. 3 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2进行试验的顺序如下3器具A:经受从7,22.11, 8. 22.112, 10, 11.101, 21.102到21.107,22.108, 13, 15, 16, 17, 20, 25.15, 2

16、5.16, 19, 21.108, 22.18, 30, 31和32的试验。器具B经受1011 (余留部分) 21,21. 101,22(余留部分) 23 24 25 (余留部分),26,27,28和29的试验。对可洗的器具,其柔性部件应按厂家说明书的要求洗涤两次。如果器具的设计表明一个特殊试验不适用,则可以不进行此试验。4. 5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如果器具的柔性部件上装有个可拆卸的外罩,试验可以在带有此外罩或不带有此外罩的情况下进行,应选取二者中不利情况进行。电热被可在外罩去除后进行试验。如果发热元件可以在确定的范围移动,则应将单个的发热元件移动到最不利的位置进行试验。GB 4706.8-2

17、003/IEC 60335-2-17: 1998 4. 6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g如果只对器具进行直流试验,则应考虑极性对器具可能产生的影响。4. 7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z对带有PTC发热元件的柔性部件进行第10,11和19章的试验时,试验应在025范围内最不利的环境温度下进行。对其他控制型的电热毯和电热褥垫在进行第10,11和19章的试验时,其环境温度应保持在015范围内的最不利的温度上。4. 8. 1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z只用于直流的器具可用直流试验。4.8.2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控制器具应按电动器具的规定供电。注柔性部件带有PTC发热元件的器具被认为是控制器具B5 空章6 分类GB 4706. I

18、 1998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6. 1 该条内容作下述修改g器具应为E类或皿类器具。皿类器具的额定电压应不超过24Vo 7 标志和说明GB 4706. 1 1998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7. 1 该条内容作下述修改z器具上应标有额定输入功率。该条增加下述内容:柔性部件和可拆卸外罩上应标有制造商或责任经销商的名称、商标或标记。可拆卸外罩上应标有准备与其起使用的器具的型号或规格。带有可拆卸控制装置的器具的柔性部件上应标有与之配套使用的控制装置的相关资料。带有可拆卸变压器的器具的柔性部件应标有与之配套使用的变压器的相关资料。柔性部件和可拆卸外罩上应标有下述说明g一一仔细阅读说明书。注1

19、2此标志可由1507000的1641符号代替(见图IOI)。不得折叠使用(电热被、电热褥垫及带有PTC发热元件的器具不适用h不得弄皱使用(仅对下铺电热毯,带有PTC发热元件的器具不适用h不得插入销钉p注2上述标志可以被图101图103所标示的相关符号代替,图101图103适用1503864,下铺电热毯或上盖型电热毯z弄湿时不得使用(防潮型器具不适用h不得让不能自理人员、婴幼儿或对热不敏感的人使用p在高温调定位置上使用过长的时间会造成皮肤烧伤(仅适用于电热垫,装有能在时间超过1h后关闭电源的定时器的器具除外。注3,对没有温度调节装置的电热垫,“高温调定位置”一词不适用。对电热毯及可拆卸外罩的柔性

20、部件可按照ISO3758的具体规定标出适当的洗涤符号。可拆卸控制装置应标有参考号码,或其他标识符号。E类结构的部件不得标有本器具的额定电压。7. 12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使用说明应包含以下内容:重要说明注意保存以备后用使用说明应包含7.1所要求的使用说明的内容。若使用符号,则应予以解释。GB 4706.8-2003月EC60335-2-17: 1998 除了根据22.106所确定的耐皱性大于1.2的电热毯外,下铺电热毯的说明书应说明如何将本产品安全国定到床上。使用说明书应具体说明整晚使用器具时的各种适当的调定设置。电热垫的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一项警告内容,即使用者不可在器具工作时入睡。注,此要求对装

21、有能在通电1h以内自动切断电源的带定时器的电热垫不适用。带有可拆卸的控制装置或可拆卸的变压器的器具的使用说明书应说明本器具只能与其所标类型一致的可拆卸控制装置或可拆卸变压器一起使用。电热被的使用说明应说明可拆卸的外罩的长度和宽度。装有热熔丝或热熔断器的器具的使用说明书应说明若熔丝己熔断,贝u必须将本器具退还给厂家或其代理商。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下述内容当不用时,按下述方法存放(引用必要说明川一一避免在器具上压出皱折(仅适用于电热毯、电热垫);一一经常检查器具上是否有磨损或损坏的迹象,如果有这类迹象,或是如果此器具已被误使用,则应在下次使用前返回到供应商处;一一一此器具不是以用在医院为目的的。电热毯

22、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下述内容:一一不要卷折;不要在可调床上使用,如果要在可调床上使用,则要检查电热毯或软线是否会被折皱或卡住;此电热毯不宜被儿童使用,除非家长或监护人己事先对其进行设置,或已对儿童就其使用方法给予充分指导。7. 14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2柔性部件上的字体高度至少应为2,5 ffiffi0 “重要说明注意保存,以备后用”一词应使用高度至少为6mm的字体。该条内容作下述修改:用液体清洗剂而不是汽油来擦拭柔性部件及可拆卸外罩上的标志。8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GB 4706. 1 1998的该章内容,均适用。9 电动器具的启动GB 4706. 1 1998的该章内容,均适用。10 输入功率和

23、电流GB 4706. 1一1998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GB 4706.8-2003/IEC 60335-2-17: 1998 10. 1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z负偏差增加到20%。10. 101 带PTC发热元件的器具的输入功率当温度增加时应明显地减少回是否合格,通过下述试验检查器具以额定电压供电,并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工作。当稳定状态建立时,输入功率应从最初的值减少至少50%,在此过程中可能动作的所有控制装置都应使之不工作。11 发热GB 4706. 1 1998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11. 2 该条内容作下述修改:器具不应靠近试验角边壁握持在手中操作的控制装置和软线开关悬挂在静止空气

24、中,且离开试验床。其他的控制装置放在一个支撑面上。该条增加下述内容:对于电热被,除带PTC的发热元件外,都要折叠进行试验。此折叠应是一个横跨此电热被的整个宽度的单独折叠,折叠位于距一边距离为长度的四分之一处,控制器要被整定到准备整夜使用的最大位置。11. 3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z用来测定发热元件温度的热电偶用编织线捆到发热元件上,绑结点靠近感温点的距离至少为10 mm,用来测定电热垫表面温度的热电偶焊接到65mmX65 mm,厚度为0.5 mm的铜或黄铜片上,铜片的放置位置为其一边平行于走线的方向且能覆盖住最多数量的发热元件。温度至少在6个位置上测定。柔性部件的每个外表面上有三个点。11. 4

25、该条增加下述内容z对控制器具及带回类结构柔性部件的器具,试验应在0.94倍到I.06倍的额定电压中最不利的电压下进行。11. 7 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让器具连续工作直至稳定状态。11. 8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对控制器具,温度不应超过表101所示的值。表101最高温度部位温度电热毯和电热褥垫发热元件一一在控温器第2次动作前115 在稳定状态下95 电热垫发热元件在控温器第2吹动作前120 一一在稳定状态下电热垫表面100 电热垫表面60 a 在10min期间,允许最高温度为140。b如果控制器位于较低档位时表面温度不超过60,允许最高温度为85。对其他器具,规定部件的温升不得超过表102所示的值。

26、GB 4706.8-2003/IEC 60335-2-17, 1998 部位发热元件电热垫表面表102最大温升 上述值是根据器具的正常环境温度,而且考虑到了试验期间允许的最高环境温度温升K80 45 注E如果电热垫发热元件的末端包在连接于柔性部件的塑料护套中,则对表面所规定的温度或温升也同样适用于塑料护套易触及的表面。11. 101 应保证电热毯和电热褥垫在使用时不会对使用者产生热冲击的危险。是否合格,通过下述试验检查。器具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工作,并按11.4的规定供电。环境温度保持在015范围内的最不利温度上,任何一个控制装置和软线开关都调到能使发热元件通电的最低档位上。在达到稳定状态后,但至

27、少要在器具通电后1h,测量柔性部件发热面上的表面温度。此测量通过图104中所示的栅格装置用电阻法进行。此栅格宽为300mm,长度足够覆盖住4条发热元件走线,但不得少于300mm。栅格与柔性部件放在一起以使栅格的排线垂直于发热元件的走线。对上盖型电热毯,此栅格应放在柔性部件的下面。对下铺型电热毯和电热褥垫,此栅格要放在柔性部件的上面。温度不应超过37。注如果发热元件的终端包在一个与柔性部件相连的塑料护套中,则所规定的温度限值也同样适用于塑料护套易触及的表面。12 空章13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GB 4706. 1 1998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13. 1 该条内容作下述修改2对控

28、制器具应施加1.06倍额定电压。该条增加下述内容z对电热褥垫,用一块厚约为0.1mm,尺寸足以将褥垫上带有载流部件的部分完全覆盖的金属韬插在褥垫和隔热层之间。对其他器具,要插入二块同样的金属锢,一块在柔性部件上面,另一块在下面,这些金属销都应被电气连接在一起。隔热层上面均匀分布的负载应约为35kg/m2。布置图105。13. 2 该条内容作下述修改z对柔性部件,其泄漏电流在电源的任一极与金属街之间测得。除具体规定的值以外,柔性部件的泄漏电流不得超过g对电热垫,0.5mA; 对电热毯及电热褥垫,1mA/m2发热面积,最大不得超过2.5mA。13. 3 该条内容作下述修改对柔性部件,试验电压应施加

29、于带电部件与金属辅之间。14 空章GB 4706.8-2003月EC60335-2-17: 1998 15 耐潮湿GB 4706. 1 1998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15. 1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2对柔性部件,是否合格,按下述检查确定,检查中不必将器具与电源连接。对电热毯和电热垫进行15.101的试验;对防潮型器具进行15.101和15.102的试验,但是根据21.109和21.llO进行试验的电热垫,不需要再进行15.102的试验。一一对电热褥垫进行15.103的试验。注1:进行第16章的试验时,器具要浸人盐溶液中或与盐溶液保持接触。注2对田类结构的柔性部件不需要进行上述试验15. 3

30、该条增加下述内容:柔性部件不需要进行本试验。15. 101 对可洗器具要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洗涤。在去除可拆卸的部件后将柔性部件浸入含有大约1%NaCl的水中1h,水温介于20土5之间。除器具插线口外,所有的柔性部件都要浸没。除非是耐潮型器具,软线的人口点不浸入。注1:发热元件或内部布线与器具插线口的连线不得浸人B但在洗涤时,应将所有部件全部浸入经受第16章的测试后,绝缘上没有能导致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值降低到低于第29章规定值的水迹。注2经受15.102试验的器具不需要作这种检查。15. 102 在永久外套的外层上切一个开口,然后将此外罩浸入盐溶液中,并允许盐溶液自由地进入此外套的内部。1 h

31、之后,进行16.3的电气强度试验,电压为1250v,柔性部件的渗水度还不足以使溶液触及到发热元件及其他载流部件。15. 103 将电热褥垫支撑在一块胶木板上,用等于其上表层面积1L/旷的含有!%NaCl的水,以lL/ min的速率均匀地倒在褥垫上。盐溶液浸泡此褥垫达30mino 16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1;B 4706. 1-1998的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16. 2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ii! i式电热毯和电热垫的柔性部件时,将电压施加在带电部件与浸入盐溶液的一个电极之间。用金属宿将电热褥垫的柔性部件覆盖住。柔性部件的泄漏电流应不超过:对电热垫1mA; 对电热毯和电热褥垫:5 mA 16. 3

32、 该条内容作下述修改2测试电热毯和电热垫的柔性部件时,将电压施加在带电部件与浸入盐溶液的一个电极之间。然而,当该试验在第15章之前进行时,则应用金属街覆盖住柔性部件。该条增加下述内容:试验后,将电热毯和电热垫的柔性部件放在清水中充分漂洗,然后在2040之间的温度下干燥至少24h。在干燥期间,器具要尽可能地回复到它原来的大小尺寸。对电热褥垫按下述方法进行漂洗:将等于上表面0.5 L旷的清水量均匀地倒在表面上,然后用一GB 4706.8-2003/IEC 60335-2-17: 1998 块海绵擦,并尽可能多地吸水,上述处理重复三次,最后用一块布来擦电热褥垫。17 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GB

33、4706. 1-1998的该章内容,均适用。18 耐久性GB 4706. 1 1998的该章内容,不适用。19 非正常工作GB 4706. 1-1998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19. 1 该条内容作下述修改除非另有规定,否则,下述情况是适用的z除耐皱型电热毯外,其他电热毯要经受19.101至19.103和19.107的试验。耐皱型电热毯要经受19.104,19. 105和19.107的试验。电热垫要经受19.104,19.106和19.107的试验。电热褥垫要经受19.104和19.107的试验。装有热熔断器或遇短路会断开的预置薄弱件的器具也要经受19.108的试验。注根据19.10至19

34、.107的规定而装在器具中的热熔断器不需要经受19.12的试验。装有电子电路的器具也要经受19.11和19.12的试验。除非另有规定,否则器具的电源电压为2对控制器具:0.9倍到1.1倍额定电压:对其他器具为使输入功率等于0.85借到1.24倍的额定输入功率下的电压。19. 13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注,在16.3之前进行15.101的试验。对控制器具,其与隔离层相接触的柔性部件的温度应不超过165,对其他器具,这种温升应不超过150K。除非在试验后不再处于工作状态,否则,对控制器具,发热元件的温度应不超过160,对其他器具,温升应不超过145K, 19. 101 除了耐皱型电热毯以外,装有控温

35、器或热断路器的电热毯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工作,此外,柔性部件还要按图106所示,折叠成40mm宽、400mm长的三层,并处于最不利的地方。折缝与发热元件走线的方向垂直而且在两端成扇状分开。将一块尺寸为300mm 450 mmX36 mm的隔热材料,放在折叠的电热毯上的最不利的位置。除耐皱型电热毯外,所有下铺型电热毯的试验,也应在柔性部件按正常工作状态的规定被完全覆盖起来时进行。19. 102 除耐皱型电热毯外,下铺型电热毯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工作,此外柔性部件要在最不利的位置叠成五层,100mm宽,400mm长,折缝与发热元件走线的方向垂直并在两端成扇状分开,将尺寸为300 mm 450 mmX90

36、mm的一块隔热材料放在叠起的电热毯上。折叠位置应以产生最不利的结果为准。然后将均匀分布的质量为5峙的物质放在隔热材料的上面。注该质量为5峙的物质可以是一条沙袋a器具以19.1中规定的范围的上限电压供电。19. 103上盖型电热毯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工作。此外,柔性部件要在最不袍的位置叠成五层,宽75 mm,长400mm,折缝与电热元件走线的方向垂直,并在两端成扇状分开。将一块300mm 450 mmX36 mm的隔热材料以最不利的位置放在被折叠的电热毯上。GB 4706.8-2003/IEC 60335-2-17, 1998 试验在柔性部件被覆盖住或不被覆盖住的情况下进行,二者中取更为不利者。19

37、. 104 在电热毯、电热垫和电热褥垫的电路中装有控温器的器具必须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工作。此外,隔热材料只盖住二分之一的柔性部件。此试验进行八次,被覆盖面积的边界按图107所示依次平行于每一个侧边和柔性部件的对角线。19. 105 耐皱型电热毯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工作。此外,柔性部件在最不利的位置以最不利的大小尺寸折叠成三层。将一块300mm 450 mm 90 mm的隔热材料以最不利的位置放在叠起的电热毯上,然后将均匀分布的质量为5峙的物质放在隔热层的上面。19. 106 电热垫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工作,同时,其柔性部件被折叠成二层。折缝平行于柔性部件的一个边,折缝的位置和它们的宽度应选在能产生最不利

38、的结果之处。柔性部件的上表面不覆盖,或是部分用隔热材料盖住,取二者中最为不利的方式。隔热材料的厚度是36mm,其长度等同与折缝平行的一边的长度,而其宽度则等同相邻一边长度的三分之一。它所放置的位置应将平行于折缝方向上的柔性部件完全覆盖,并在横跨折缝的方向上将柔性器具部分盖住。注2在电热垫上放置隔热材料的位置见图108.19. 107 器具按照第11章的规定,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工作,在进行第11章的试验过程中,任何限制温度的控制器都应短路。注:如果器具装有多个控制器,且u这些控制器应被依次短路。19. 108 如果对19.101至19.107试验的合格与否取决于一个熔断丝的熔断或一个预置薄弱件的失

39、效,贝u需根据要求安排对柔性部件进行重复试验,试验时要将保护电路的最大阻抗点包含在折缝最不利的位置。器具以19.1中规定的范围的下限电压供电。19. 109 电热毯和电热褥垫的结构应使元件的故障不会产生对人体造成危险的温度。是否合格,根据11.101的试验检查,且此时要对每一个元件都按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的方式依次模拟故障。但开关触点不短路,而且每次只设一个故障状况。在整个试验过程中,柔性部件表面的温度不应超过60C。注g发热元件和内部布线不认为是元件曰19. 110 装有由多股绞线构成的发热元件或内部布线的器具,如果一个发热元件或内部布线的股丝有一条或多条断裂,则器具在正常使用中也不应产生过高

40、的温度。是否合格,通过19.110. 1至19.110. 3中适用的试验来检查或通过对保护系统的评估来确定。注在柔性部件内没有护套的软线,从软线夹紧装置开始,超过100mm以上的任何无护套软芯线,都被认为是内部布线。19. 110. 1 如果内部布线或发热元件不具有整体绝缘且绞线的每股之间没有电气绝缘,则柔性部件的外套要被打开,使内部布线或发热元件的一小段在最不利的位置上暴露。将绞线除一股外其余全部切断并折回以留出一个约为15mm的空隙,然后将外罩闭合并让器具按正常工作状态工作4h. 在任何损坏发生前,如果单股绞线断裂,则将留在电路中绞线的数量增加到能防止断裂所需的最小数量时重复此试验。试验之

41、后,外罩及与未切断的股丝相连接的任何材料均不应被烧焦。19. 110. 2 如果内部布线或发热元件具有整体绝缘且绞线的每股之间没有电气绝缘,则柔性部件的外套在最不利的位置打开,使内部布线或发热元件的一小段在最不利的位置上暴露。将一根长为100mm 的单根绞线在被暴露导线的整体绝缘上绕一整圈。固的两端分开1mm.将绞线的两端与试验中的导线串联并将外罩闭合。然后器具按正常工作状态工作4h. 在任何损坏发生前,如果单股绞线断裂,则将留在电路中绞线的数量增加到能防止断裂所需的最小数量时重复此试验。试验之后,导体的绝缘或柔性部件的其他材料均不应损坏。注导体绝缘上的微小压痕可以忽略不计。10 GB 470

42、6.8-2003/IEC 60335-2-17, 1998 19. 110. 3 如果内部布线或发热元件中具有相互之间电气绝缘的单独的绞线,则此布线或发热元件要从它的端子处被断开,而且导线的端头要分离开。施加一个约为500v的直流电压lmin0 测量绝缘电阻,且此绝缘电阻应不小于:一一对III类器具,0.1 MO; 一一对其他器具,1 M!lo 20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GB 4706. 1一1998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20. 1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g此试验只适用于准备放置于物体表面的控制装置。21 机械强度GB 4706. 1-1998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该条增加下述内容z准备放置

43、于物体表面的控制装置也需经受21.101的试验。柔性部件是否合格,通过下述试验检查确定:一一电热毯要经受21.102; 21. 105和21.106的试验;一一一电热褥垫要经受21.104至21.106的试验;一电热垫要经受21.103和21.105至21.107的试验。试验之后,对柔性部件的检查应不出现3一一一外套损坏或影响器具安全的发热元件的位移$一一发热元件导体断裂$内部布线断丝率超过10%;结构缝合处损坏,影响器具安全的胶合或焊接的破裂;不巧拆卸的软线从柔性部件上松脱z电气连接的松脱或断裂g装在柔性部件内的控制器开路。注2有损于器具安全的外套损坏是指例如覆盖物的破裂或撕破,但在不作为电

44、气绝缘或提供防潮保护的纺织材料上的小孔可以忽略不计。如果发热元件在槽内的移动已使发热元件的两个部分互相接触,则被认为是有损器具的安全。21. 101 将控制装置以它的底部从40mm的高度跌落在一块刚性安装固定的钢板上100次此钢板厚度至少为15mm,而且至少有15陆的质量。然后,让控制装置从500mm的高度跌落在一块硬木地板上三次,跌落的方法是用它的连接软缆或软线将其从一个水平支撑面上拉下,以使此控制装置能自由跌落。试验之后,此控制装置上应没布在本部分意义内的损坏。如果此控制装置仍能继续工作,则应对器具进行第11章的试验。21. 102 电热毯紧紧地连接于附录BB描述的装置上。此电热毯由一个驱

45、动杆拉下,此驱动齿轮以33转min的速度工作。将电热毯的一端连接在此驱动杆上转动1000次,然后将它旋转90,再进行1000次转动。注1,此试验在以电热毯的同一面靠近转筒的情况下进行g注2,应将电热毯的标明放在床头的一端连接在驱动杆上g注3,当电热毯被转动90的时候,软线人口的相对一侧被连接到驱动忏上。21. 103 将拆除所有的可拆卸外罩的电热垫放在一个直径为25mm平滑的水平滚轴上,被驱动向后或11 GB 4706.8-2003/IEC 60335-2-17: 1998 向前。垫的安放应使其一端悬挂在滚轴上方,而此时另边的全部边长被夹紧在一驱动装置上,使它在一水平面上运动。一个夹具连接在电

46、热垫垂直部分的边的全部长度上,通过在夹具上悬挂垂物的方法对夹紧端边施加0.5 kg或3g/mm的力,二者中取较大者。驱动装置的行程应使尽可能大的面积受到弯折。这些驱动装置以约为125mm/s的速率工作2000个周期,然后将电热垫旋转90角,再工作2000 周期。注1:此试验在电热垫靠近商量筒的同一个面上进行。注2:一个周期为二个动作,前后每个方向上各次。21. 104 将电热褥垫平铺在一块水平胶木板上。具有61.5陆的质量和长度为Im的滚轴,结构类似于附录BB中设备的滚筒在柔性部件的上表面缓慢地向前后滚动,在同样的路径的主轴方向上,在最不利的地方进行I000个周期。注:个周期为二个动作,前后方

47、向各一次。21. 105 器具在第11章规定的条件下连续工作500h。控制器具柔性部件的表面温度应在此过程的开始和结束时的稳定状态下测量。此温度的增加不得超过5K, 对安全控制器的动作可能受到温度敏感系统老化的不良影响的器具,试验的持续时间要增加到1 000 h 对带PTC发热元件的器具,试验要进行1000 h,但试验时柔性部件要用一厚度为90mm的隔热材料完全地覆盖住。在1000 h后和此试验结束时,要在第11章规定的条件下测量PTC发热元件的温度。其增加不应超过5K。21. 106 在21.105的试验后,柔性部件要经受下述试验:对电热毯,重复21.102的试验,但试验用柔性部件的另一面接

48、近滚筒g对电热垫,重复21.103的试验,但试验用柔性部件的另一面接近滚轴;对电热褥垫,重复21.104的试验,但此时滚筒沿短轴的方向滚动。在这种情况下要做2000 个周期。在二个不重叠的路径上,每个路径做I000个周期。21. 107 电热垫经受在图109中所示的滚筒的试验。电热垫上的电源软线要从距离柔性部件100mm 处切断。滚筒以6转min7转min的速率旋转,以使样品在每一次旋转中两次跌落在筒内的钢平板上,转动的次数为500次。21. 108 通过结合层将发热元件保持在位的器具应具有充分的机械强度。是否合格,通过下述试验检查:对具有结合外套的器具,要从柔性部件上取下六块尺寸均为100m

49、m 130 mm的结合材料的样品。三块样品沿发热元件走线的方向取下,其他三块样品沿垂直于此的方向取下。从100mm的一侧,在每个样品的端部,从一个面上剥开一条宽度为25mm的外罩材料。从另一组样品的相对端上的相对面上剥开同样的条形样块。在剥开的条样上的任何发热元件也应被去掉。用一个夹具夹住样品两端除一层以外的剩余材料的全部长度上。然后通过夹具将样品悬挂起来,通过其他夹紧方式来接受一个1.25 kg的总负荷。此试验在25的环境温度下进行Iho然后在80的环境温度下进行1h。此试验在从一个新器具的柔性部件上取下的六个样品上重复进行。在此试验中,所有的各层都不分开。21. 109 由元支撑软塑料层构成的防潮型电热垫的外罩在低温状态下应有足够的柔性。是否合格,通过下述试验检查确定12 GB 4706.8-2003/IEC 60335-2-17, 1998 在环境温度下,将塑料层切成10块矩型的样品,每块长145mm,宽50rn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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