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模拟9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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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模拟9答案模拟 120单选题第1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凡法律规范不明确规定而只规定依其他法律法规者为准用性规则。这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法律后果仅根据本条规则不能够确定,而必须要靠所准用的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来确定,故为准用性规则。第2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根据我国的选举法,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第3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各种制度在国家中的地位 我国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它的根本性不仅表现在政治制度上,还表现在经济制度与文化制度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第

2、4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宋朝的立法。宋朝最重要、最经常的立法活动称为“编敕”,在宋代,每一个皇帝上台之后,都会进行编敕活动,由此成为最经常的立法活动。在宋朝;敕的地位很高,甚至达到以敕破律、以敕代律的局面,可见,A项表述正确;编例虽为宋朝的立法活动,但不如编敕频繁,因此,排除B项。刑统属于宋朝的基本法典,但是仅在宋朝初年进行编纂,并不经常,因此,排除C项。律例属于明清时期的立法活动,宋朝没有这种立法活动,因此,排除D项。第5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实行梢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3、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第6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北洋政府的制宪活动。 “天坛宪草”又称为中华民国宪法草案,是北洋政府时期的第一部宪法草案,于1913年三读通过。该部宪法草案采用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宪法原则,确认了民主共和制度,实行责任内阁制,该部宪法草案是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唯一的一部反映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性质的宪法草案,由于该部草案对袁世凯构成制约,袁世凯于是在1914年解散国会,“天坛宪草”成为废纸。可见,A项是正确答案。第7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所述是典型的目的解释,即要按立法目的对不明确的法律规定作出

4、合乎立法目的的解释。这里立法的目的就是保护花木,因此可以解释为“不允许无故毁损整株花木”。第8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汉律规定:三人以上无故群饮,罚金四两。故本题应选A。第9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西方主要国家宪法的特点 英国是典型的议会主权国家。第10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宪法中的外国人的权利。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因此,A项是正确的;B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11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村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8条第1款的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

5、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因此B是正确的。第12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宋朝的“刺配”刑。刺配刑是宋太祖时期首创的刑罚。所谓刺配刑,即“既杖其脊,又配其人,而且刺面,是一人之身,一事之犯而兼受三刑”。宋初设此刑的初衷,原为宽待死刑之意。但其在适用中逐渐被发展为滥刑之刑,即复活了肉刑。况且又没有配地远近之限,造成了恶劣影响,被后人讥为“六刑”。因此,C项是正确答案。第13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法律的特征问题。法规范性是法律的首要特征法是一种行为规范的表现。“法律规范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制定和认可”;是法律的另一个

6、特征。法的规范性的构成要素中以法律规范为主。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中包括行为模式、条杵假设和法律后果。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第14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我国现行宪法第67条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的职权之一就是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第15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法律文化的组成部分,故B项正确。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一种主观活动,不可能是客观价值判断,故D项错误。一个国家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渗透到法律制度、法律调整的过程中,而且在一定的条件下,特别是在一个国家法律制度不完备、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

7、时,统治阶级的法律意识往往直接起到法的作用,故 A项错误。依据专门化和职业化,可以把法律意识分为职业法律意识和群众法律意识,而非法律思想,C项错误。第16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西周时期的“五听”制度。“五听”制度是西周时期司法官审理案件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其具体内容包括:(1)“辞听”即观察当事人的言语表 达,理屈者则言语错乱,(2)“色听”,即观察当事人的面部表情,理屈者则面红,(3)“气听”,即观察当事人的呼吸,无理则喘息;(4)“耳听”,即观察当事人的听觉,理屈则听语不清;(5)“目听”,即观察当事人的眼睛与视觉,无理则双目失神。“五听”实际上是审讯者通过观察被

8、讯问者的感官反应而确定其陈述真假的方法。这种方式虽然近于主观,具有唯心主义色彩,但比起夏商时期的“神明裁判”明显进步,这说明西周时期已经注意到人的心理问题并将其运用到司法实践中,这也是中国司法心理学史上重要的一笔。自西周以后,中国历朝的司法实践都沿用了“五听”制度。综上分析,“五听”中没有“旁听”,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排除B项、C项和D项。第17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唐律的内容 唐朝立法的成就集中在唐律疏议上,唐律疏议共12篇502条。其中第四篇是户婚律,共46条,主要是户籍、田宅、赋役和婚姻家庭方面的规定。包括:(1)严格保护封建国有土地和私有土地的所有权;(2)严禁脱户漏口,逃

9、避赋役; (3)维护封建的婚姻家庭关系离婚以七出、义绝为条件;财产继承采用诸子平分制,贵族身份的继承权只属于嫡长子孙。因此可见有关赋税征收和徭役摊派的内容规定在户婚律中,本题应选C。第18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言论免责权。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第19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英国宪法的构成 英国宪法虽然已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但从来没有制定过一部统一的、完整的宪法典。所谓英国宪法实际上是由不同历史时期陆续颁布的宪法性法律和不同历史时期逐步

10、形成的宪法惯例、宪法判例所构成。第20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是封建成文法典的综合性考查。法经是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因此,我国封建成文法典发端于法经。中国历史上最后部封建成文法典是大清律例,而不是大清律集解附例。可见,A项表述错误。永徽律疏颁布于唐高宗永徽年间,该部法典在元朝以后被称为唐律疏议。该部法典浯言精练,立法技术高超,以后的封建成文法典,无论从内容、编纂体例,还是从立法技术上看,都不能与之相比。可见,B项是正确答案。大清现行刑律颁布于清末,虽然该部法典不具有近代意义,但是该部法典却废除了许多残酷的封建刑罚和制度,并取消了“诸法合体”的编纂体例,因此,不能认定该部法典

11、属于封建成文法典的体系,C项表述错误。iC齐律将法典篇目确定为十二篇,开皇律沿用。可见,篇章体例定型化于齐律,而不是开皇律,因此, D项表述错误。第21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国务院的组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国务院设立办公厅,由国务院秘书长领导。因此,B项是正确的:A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22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原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罢免本单位选出的代表。因此,A项是正确的;B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23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奴隶制五刑。所谓奴隶制五刑,是

12、指中国奴隶制时代长期存在的墨,劓、剕、宫,大辟五种法定刑。这五种刑罚由轻至重,构成了中国早期法律中完备的刑罚体系。其中,剕刑,在典籍中又称为刖刑或者膑刑,实际上,三者有差别。一般而言,砍足为剕,剕刑又分为斩左趾和斩右趾两种,斩右趾重于斩左趾,砍手为刖,与砍手足相类似的还有去掉膝盖骨的膑刑综上分析,D项是正确答案,排除A项和B项。考生在复习时应当严格区分稠刑、刖刑和膑刑的确切含义。醢刑就是将犯人剁成肉酱,是商朝特有的残酷刑罚,醢刑不属于奴隶制五刑,因此,排除C项。第24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国务院的职权。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

13、区进入紧急状态。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 B项、D项是错误的。第25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都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产物,其阶级本质相同,其法律的主要原则和内容也相同,但是受不同历史条件的影响而形成了一些差别,故A项错误。在大陆法系国家,制定法占重要地位,判例并不是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B项正确。英美法系国家判例法占重要地位,但是也有以法典形式出现的立法,故C项错误。而在哲学倾向上,大陆法系倾向于理性主义,英美法系则倾向于经验主义,D项观点正好相反。第26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总理负责制的具体内容 总理负责制的具体内容包括:总理提名国务院

14、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免;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常委会议,并对所议事项有最终决定权;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等,都由总理签署;总理代表国务院向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汇报工作。A、B、D项错误,C项正确。第27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主要表现在:(1)司法权只能由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2)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只服从法律,不受其他组织和个人干扰;(3)执法时必须严格、准确依法办事。由此可见A、B、D三项正确,但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受任何监督

15、和约束,因此C选项错误。第28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法国宪法。法国国民议会于1791年制定了法国的第一部宪法。这部宪法以人权宜盲为序言,同时宣布废除各种封建制度。但这部宪法确立的却是君主立宪制,不少条文甚至公然违背了人权宣言提出的一些资产阶级民主原则。比如将公民分为“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把劳动人民当做“消极公民”而剥夺了其选举权利。因此,A项是正确的,B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29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立法的科学性原则要求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尽量反映客观规律。第30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对一些知识点的理解和判断,选项C的说法不正确,这是因为马克思主

16、义法学认为,法律的制定必然反映特定的利益,法律的意志内容就是由统治阶级的利益所决定的。法律的调整对象是社会关系,而社会关系从某种角度来讲,就是一种社会交往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正是因为不同的社会主体拥有不同的利益和利益追求,而不同的社会利益之间必然存在矛盾和冲突,所以,法律的存在和发展才成为必要和可能。这句话的正确说法应当是,“不论是从应然来说,还是从实然来说,法律都具有利益性”。第31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这一规范没有给行为人的行为选择留有余地,因而是强行性规范。同时该条规则提供的行为模式应该是不得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故是禁止性规则,B选项错。第32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

17、析:考查要点是直接选举。根据我国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在直接选举中,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B项、D项是错误的。第33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国家对各种教育形式的政策 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

18、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第34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中国公民出国时,依属人原则,仍应遵守我国法律,又依所在国的属地原则,还应遵守该国法律,因此既要遵守中国法律又要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故D选项正确。第35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运输合同形成的法律关系中,其客体是运输行为非运输物。判断行为还是物的关键看双方的利益之焦点在何处,该处就是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运输合同中最明显。的是托运人的所支付的报酬是运送行为这一劳务而非运送物。第36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司法制度 北齐时期,中央司法机关的名称与前朝发生了变化,正式将以前

19、的中央审判机关“廷尉”更名为“大理寺”。第37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是考查法律规则的分类,解答本题的关键是区分授权性规则与委任性规则,特别是授权性规则中的职权性规则最容易与委任性规则发生混淆。区分二者的方法有二:一是看该条规则的确定性程度,职权性规则一定是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一定是不确定性规则。二是看该条规则的目的。职权性规则的目的是赋予某一国家机关以权力,委任性规则的目的是明确该法律规则尚未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内容由哪一国家机关通过相应程序和途径加以确定。准用性规则,是指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规定在此问题上应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规定的规则。由此可见,B项正确。第38题:参考

20、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宪法的法治原则。潘恩说过,在专制政府中国王便是法律,同样地,在自由国家中法律便应该成为国王。其核心思想在于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B项、D项是错误的。第39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法经的主要内容,法经是战国时期李悝制定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法经由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和具法六篇组成。其中,杂法是关于惩治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的规定。包括惩治贪污贿赂、赌博欺诈、偷渡关津等行为。可见,A项是正确答案。排除B项,C项和D项。第40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法的历史类型的

21、划分标准主要是其所依附的经济基础及其体现的国家意志的性质,不同的经济基础也就是不同的社会形态,故C项正确。以法的历史渊源及外部特征对某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所作的分类结果是不同的法系。第41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的根本制度。我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政治协商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任务;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B项,D项是错误的。第42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我国宪法所规定的经济制度 宪法修正案第1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

22、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第43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西周时期的婚姻制度。西周时期的婚姻制度包括婚姻三原则(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同姓不婚和一夫一妻制)、婚姻成立制度(六礼)和婚姻解除制度(七出、三不去),可见,排除H项、C项和D项。“义绝”属于唐朝婚姻制度的范畴,西周时期没有该制度,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第44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C选项的错误在于,执法是法的实施过程和环节,实际上是把法律作用于社会生活的过程,因而是

23、从一般到个别的活动,而立法是从个别到抽象,从具体到概括的过程。第45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1718世纪,古典自然法学派的一些学者主张将法的本质归结为人的理性和本性其中主要的代表人物有荷兰的格劳秀斯、英国的霍布斯、法国的卢梭等。德国的萨维尼主张民族精神论。美国的庞德主张社会控制论。故本题应选B。多选题第46题:参考答案:ABC答案解析:考点 国家领导人任职期限 本题2000年考过,因此考生应牢记相关的宪法条文。我国宪法第79条第3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宪法第 87条第2款规定:“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

24、过两届。”宪法第124条第2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宪法第130条第2款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但是,现行宪法对于中央军委主席、副主席的任期没有做出规定。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应该是选项 ABC。第47题:参考答案:ACD答案解析:考点 质询和询问 宪法第73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受质询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

25、”因此AC是正确。根据宪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因此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对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询问。根据宪法第94条的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因此,中央军事委员会作为一个国家机关不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因此B项不能选。第48题:参考答案:AC答案解析:考点 国家机构之间的关系 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国务院要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但是不需要报告工作。而宪法中没有规定国家主席要对全

26、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的规定。故A、C项正确。第49题:参考答案:AB答案解析:考点 普通法的内涵 普通法形成于11世纪,是由普通法院根据判例创立并发展起来的一套法律规则,它针对一般人、一般事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适用。由中央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制定法,而不是普通法。“遵循先例”是普通法最基本的原则,指一个法院的先前的判决对以后相应法院处理类似案件具有拘束力,是最重要的判例法规则,它并不调整某一类社会关系。故选 AB。第50题:参考答案:AB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公民基本权利的政治自由。政治自由是公民表达自己政治意愿的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方面的自由。我国现行宪法没有

27、规定罢工自由和迁徙自由。因此,A项,B项、C项是正确的:D项是错误的。第51题:参考答案:ABD答案解析:执法的主体专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守法主体则包括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A错误,C正确;守法不限于消极被动,还包括根据授权性法律规范积极主动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实施法律,B错误;执法和守法都需要遵循程序性要求,D错误。第52题:参考答案:AB答案解析:考点 唐律中的刑罚适用原则 “十恶”是直接危及君主专制政权、封建统治秩序和严重破坏封建伦常关系的重大犯罪行为。唐律规定:犯十恶者,“为常赦所不原”。唐律确定了对老幼废疾者减刑的原则,对于化外人犯罪,唐律疏议名例规定:“诸化外人同类相犯者

28、,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并不一概适用唐律。唐律疏议名例还规定了“类推”原则:“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因此此题选AB。第53题:参考答案:B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唐朝的刑罚适用原则,唐朝对三犯流罪的,如果都属于盗窃、强盗犯罪的,则升格加一等处刑;如果不属于盗窃、强盗犯罪的,则采取以重者论。可见,A项表述错误。唐朝对伤害罪实行保辜制度。所谓保辜,即在伤害行为发生后,确定一定的期限,限满之日根据被害人的死伤情况决定加害人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在法定期限内加害人可积极救助被害人,在挽救被害人的生命的同时,以减轻自己的罪责。可见,B项是正确答案

29、。唐朝对于共同犯罪的,以造意犯为首犯,即造意者是首犯。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唐律中的公罪是指因公事犯罪的,私罪是指因私利犯罪的,公罪从轻,私罪从重。因此,b项表述错误。第54题:参考答案:BC答案解析:其他社会规范也具有强制性,只是没有法律的国家强制性;法律解释的主体不限于国家机关。第55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纵向法律关系必须是一方当事人可依据职权而直接要求他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关系。许多情况下看似这种关系实则不是,不能从主体上判断,而要看法律关系的主体间在这一特定关系中地位是平等还是不平等,A项中公诉人与被告人之间并非是命令与服从关系。第56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

30、:考查要点是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我国宪法第3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2)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3)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因此,A项、B项、C项、D项是正确的。第57题:参考答案:AC答案解析:本题是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综合性考查。清末修律是在沈家本主持下进行的,除了商事法律外,沈家本都曾参与主持了各项修律活动,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根据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规定,中华民国采取总统制的共和政体,而根据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规定,中华民国采取责任内阁制的共和政体;这是这两部宪法性文件在共和政体规定上的差别,可见,B项是

31、错误选项。在近代,以判例和解释例作为法律渊源的政权有两个: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清末司法改革过程中,从西方引进了诸多诉讼法原则,其中之一就是辩护原则,可见,D项是正确答案。第58题:参考答案:BCD答案解析:本题是元明清司法制度的概括性考查。在我国古代,隋、唐、宋、元时期,中央最高监察机关是御史台,而明、清时期,中央最高监察机关是都察院,可见,A项表述错误。明朝是我国封建社会专制主义恶性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在明代,厂卫干预司法严重,而且杀人手段残忍,且不遵循法律,即便三法司也无权过问,可见,B项表述正确。明朝参与九卿圆审的官员包括三法司长官(大理寺卿、刑部尚书和都察院左

32、都御史)、六部尚书 (刑部为三法司之一)和通政使司的通政使,合称九卿,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文字狱在明清两代十分盛行,这是专制主义在封建社会晚期恶性发展的结果,可见,D项表述正确。第59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实质推理是在作为推理的两个前提即法律规定与事实至少有一个是不确定的情况下需要进行的推理。法律规定本身的意义模糊、没有明文规定、法律规定之间有抵触都是第一个前提法律规定不确定,需要进行实质推理,故A、B、C三选项都正确。D选项“出现合法与合理的矛盾”就是第二个前提事实不确定,故也需要进行实质推理,因此D选项也正确。第60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规则、正当防卫、法律

33、体系划分、法的溯及力等综合知识 法律规则是以法律条文来表达的,两者的关系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 A正确。正当防卫是法定的不负责任的情形,定性为正当防卫的行为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因而不存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问题。所以B正确。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首次提出了公法和私法的划分,后来的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将这种划分进一步确定为正式的法律分类。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是指新的法律颁布后,对其生效以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没有适用效力,其例外是采用“从旧兼从新”原则。从保护公民权利和自由出发,法不溯及既往已成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一个原则。故ABCD全选。第61题:参考答案:BD答案解析:律师的推理是典型的类比推理,法院的判决

34、以法律为准绳,是合法的。第62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唐宋法律制度的综合考查。唐律疏议是指永徽律疏。永徽律是唐永徽二年(公元651年),唐高宗命长孙无忌等人撰定律令并于同年完成的。永徽三年(公元652年),长孙无忌等人完成了律文的疏议工作,作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并将疏议附于律后,于永徽四年(公元653年),颁行全国,称作永徽律疏。永徽律疏在元代以后称为唐律疏议,它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代表性法典,代表了中国封建法制建设的最高成就。可见,A项是正确答案。宋刑统是宋建隆四年(公元963年),由宋太祖赵匡胤命令颁行全国的封建成文法典,是宋朝的基本法典,宋刑统不仅是一部具有统括性和综合性

35、的法典,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可见,B项是正确答案。唐律中规定的刑法原则包括区分公罪与私罪、自首、老幼废疾减刑、共同犯罪以造意为首、合并论罪、更犯和累犯加重、类推、特权原则、区分故意和过失、同居相为隐、化外人、良贱相犯依身份论、从轻主义等。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唐代和宋代在中央司法机构的设置上是一致的,即在皇帝以下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分掌中央司法审判职权。可见,D项为正确答案。第63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考点 宋朝法律制度 宋代法律形式在唐代律、令、格、式基础上,增加编敕、编例,形成律、令、格、式、敕、例并行的局面,并且编敕、编例成为主要的、经常的立法

36、活动。故A正确。宋刑统在体例上取法于唐末的大中刑律统类和五代的大周刑统,成为一部综合性的封建成文法典。故B正确。北宋中期以后,统治者加强对“盗贼”犯罪的处刑,宋仁宗、英宗年间先后制定窝藏重法、重法。宋神宗熙宁四年(公元 1071年)颁行重法地法,又称盗贼重法,进一步扩大重法适用地区,重惩“重法”之人,它作为刑事特别法基本代替了宋刑统中的“盗贼律”。故C正确。实行鞫谳分司制,即将“审”与“判”分开是宋代在审判制度上的一个进步表现。故D亦正确。简答题第64题:参考答案:全国人大是进行宪法监督的最高机关,其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1)监督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各种规章是否符合宪法的原则和条

37、文规定;(2)监督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的行为是否违反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有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权是经常性的监督权,有利于法治建设。详细解答:第65题:参考答案:法律解释的特点主要表现为;(1)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和它的附随情况。法律规定或法律条文是解释所要面对的文本。法律解释的任务是要通过研究法律文本及其附随情况即制定时的经济、政治、文化、技术等方面的背景情况,探求它们所表现出来的法律意旨,即法律规定的意思和宗旨。(2)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首先,法律解释往往由待处理的案件所引起。其次,法律解释需要将条文与案件事实结合起来进行

38、。法律解释的主要任务,就是要确定某一法律规定对某一特定的法律事实是否有意义,也就是对一项对应于一个待裁判或处理的事实的法律规定加以解释。(3)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这是指法律解释的过程是一个价值判断、价值选择的过程。人们创制并实施法律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而这些目的又以某些基本的价值为基础。这些目的和价值就是法律解释所要探求的法律意旨。在法律解释的实践中,这些价值一般体现为宪法原则和其他法律的基本原则。详细解答:第66题:参考答案:(1)全国人大通过监督宪法,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全国人大是进行宪法监督的最高机关,它监督一切国家机关的行为是否违反宪法,(2)全国人大通过

39、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领导人,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全国人大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国家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的人选。对于以上人员,全国人大有权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罢免。(3)全国人大具有最高监督权。全国人大有权监督由它产生的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这些国家机关都要向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人大听取、建议修改和通过国务院的工作报告,撤销其不适当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听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详细解答:分析题第67题:参考答案:(1)“八议”制

40、度源于西周时期“八辟之议”主张,曹魏时期“八议”正式入律,形成了“八议”之制。“八议”是指:“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自曹魏以后,“八议”遂成为历代封建法律的重要内容。“官当”是指封建社会允许官吏以官爵折抵徒罪的一种特权制度,正式规定在北魏律与陈律中。南朝陈律规定:凡以官抵折徒刑,同赎刑结合使用,如官吏犯罪应判四年至五年徒刑,准许当徒两年,其余年限服劳役;若判三年徒刑,准许以官当徒两年,剩余一年可以赎罪。“官当”制度的形成,表明封建特权法的进一步发展。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其一,封建贵族官僚中的八种人犯罪后,对他们应减免刑罚;其二,允许以官

41、爵折抵徒刑。 (2)“八议”、“官当”的刑罚原则源于儒家“礼有等差”的思想,是儒家思想在传统法律中的集中体现。中国传统法律将传统伦理道德与法律相融合,实现礼与法的统一,即“礼法合一”,表明中国传统法律具有身份法与伦理法的特征,对官僚贵族的特殊法律保护集中体现了法律中的等级身份性质。详细解答:第68题:参考答案:校方的做法是错误的,学生刘某乙肝治愈后,应当让其复学。校方拒绝刘某复学,既侵犯了刘某受教育的权利,又侵犯了刘某的平等权。学校没有按照医院和县教育局的建议让刘某复学,实际上剥夺了刘某就学的机会;同时,也是将刘某和其他学生区别对待,造成了刘某与其他学生事实上的不平等。详细解答:第69题:参考

42、答案:该市政府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关于外地酒类运输车辆管理规定正属于地方政府规章。该市政府受上一级人民政府(省政府)领导,并受同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对于该市政府的规章,同级人大常委会不能改变规章的内容,只能依法撤销该规章,上一级人民政府(省政府)可以改变或者撤销该规章。因此,市人大的做法是错误的。 市委的领导应体现在政治领导上,以市委的名义通知停止执行市政府的规定和市人大的决议,是以党代政。因此,市委的做法也是错误的。 纠正市政府的错误规定可以是由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撤销,或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省政府)发文撤销或者改变市政府规章的内容。详细解答:论述题第70题:参考答案:(1)法律至上就是指法律

43、的极大权威,没有任何人或组织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至上是检验真假法治的一个基本标准。法律至上具体表现在:无沦何种形态的社会,总有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威存在。如果公众心目中认同的最高权威不是法律,那么这个社会就肯定不是法治社会。法律至上意味着:在国家生活中法律应当有至上的效力和最高的尊严,国家机关的一切职权根源于法律,而且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应受立法机关的 监督和制约,其决定不得与立法机关的一般性决策相冲突,否则无效。政党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政党的政策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当国家领导人个人的意志与法律出现矛盾时,法律必须高于领导人个人意志,否则,就会出现法律和国家政策因为领导人个人意

44、志或情绪的转变而改变,出现人治政体下经常发生的领导人更替过程中的政局波动和政局危机。 (2)从立法的角度看,法律至上就是;必须坚持立法的合宪性与法律统一原则。要从立法上保证法律自身具有正确的方向,内部和谐统一,相互一致,相互协调,为实现法治奠定基础。这就要求立法必须在主体、内容和程序上都要合宪,从而统一立法尺度。同时注意各个部门法之间互补和互融以及不同类别法律之间的矛盾。坚持科学性原则。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和行为规则,它要为国家、社会及普通公民确立一种合理的组织结构、规范的行为模式。坚持民主性原则。立法过程的民主性直接影响立法的质量,因此,法律只有从最大多数人的最根本利益出发,才能获得普遍的服

45、从。 (3)从执法的角度看,法律至上就是要严格依法行政,从而保证国家行政权得以合法运行。要坚持执法主体、内容、程序均合法,这样才能防止专断和腐败,从而为法律至上观念的确立提供最基本的保证。这是因为国家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涉及面广,内容庞杂,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社会发展的一切方面,影响巨大。 (4)从司法的角度看,法律至上就是要:坚持公民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的原则,这是法律至上的基本要求。因为人人平等意味着公民都必须平等地遵守法律,同时依法平等地享有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应平等地依法受到法律制裁和追究,决不

46、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坚持这一原则,对于切实保障公民在适用法律上的平等权利,反对特权思想和行为,惩治司法腐败行为,维护法制的权威、尊严和统一,从而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有重要作用。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即: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司法权,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只服从法律,不受行政机关干涉;司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准确适用法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就是司法机关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只能以被合法证据证明了的事实和依法推定的事实作为适用法律的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就是指司法机关在司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把法律作为处理案件的唯一标准和尺度。详细解答:更多试卷请见麦多课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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