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模拟1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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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模拟1答案模拟 120单选题第1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人民法院的组成。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由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第2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因此,A项是正确的;B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3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我国立法权的主体及其分工 在我国全国人大有权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基本法律是以宪法为根据的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最重要的法律,

2、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设立特别行政区内管理制度的法律等等。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除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并且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有权进行部分修改和补充,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国务院则享有行政法规的制定权和发布权。第4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首先这种事实是行为而非事件,因为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同时由于该法律关系的产生缘于两个事实故是事实构成而非单一法律事实。这两个事实一是双方的自愿申请,二是登记

3、机关的登记行为。第5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B项、D项是错误的。第6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抗日民主政权时期的宪法性文件。抗日民主政权时期颁布了许多宪法性文件,其中较具有代表性的有: 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财权条例、 抗日救国十大纲领、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以及各边区的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是解放战争时期颁布的宪法性文件,因此,D项是正确答案,排除A项、B项和C项。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颁布了诸多宪法性文件,包括: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中国人民解放区宣言、

4、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等。这里考生最容易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错误地认定为抗日民主政权时期颁布的宪法性文件。第7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唐律篇目的主要内容。唐律一共十二篇,500条。十二篇按照顺序及内容来看,分别为;(1)名例律,规定唐律立法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以及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相当于近现代刑法典的总则篇,在十二篇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2)卫禁律,关于警卫皇帝宫庙、陵墓以及保卫城关要塞和边防的法律。(3)职制律,关于官吏职守、惩贪治赃和交通驿传的法律。(4)户婚律,关于户籍、赋税征收、徭役、田宅、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5)厩库律,关于牲畜管理、仓库管理、官物出纳方面的法律。(6

5、)擅兴律,关于军队征调、指挥、行军出征、军需供给和兴造工程等方面的法律。 (?)贼盗律,关于严惩十恶以及恶性杀人、害人的法律,是分则中很重要的内容。 (8)斗讼律,关于惩治斗殴以及诉讼方面的法律。(9)诈伪律,关于惩治欺诈和伪造的法律。(10)杂律,关于不便列入分则内容的其他法律,如和奸、强奸罪等。(11)捕亡律,关于追捕逃亡的法律。(12)断狱律,关于审讯、判决、执行和监狱管理的法律。综上分析,C项是正确答案。A项、B项和D项均没有关于强奸内容的规定,因此,排除A项、B项和D项。第8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

6、的司法原则之一。以法律为准绳,意味着在整个司法活动中,在审理案件中,法律是最高的标准,这是社会主义法治对司法提出的必然要求。但是,这并不是说,贯彻这一司法原则可以不再以党的政策为指导。在我国,党的政策与法律在本质上的一致性以及在表现形式等方面的不同特点,决定了二者的相互关系。第一,党的政策是法律的核心内容,是法律的灵魂,是法律的精髓。党所提出的主张和措施从根本上说体现了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和利益。党通过政策的法律化来实现自己的政治领导。第二,法律是党通过国家政权贯彻党的政策的基本手段。党的政策被制定为法律,上升为国家意志,能够获得有力的实施保障。第三,贯彻党的政策能够促进法律更好地得到实施,树立

7、法治的权威。比如,在刑事执法中,只有以“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指导,才能突出打击重点,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政策的指导作用甚至还在立法中获得了确认。我国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第9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因此,B项是正确的;A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10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这里的法律是指广义上的法律,包括一切规范性法律文件,因此包括法律、法规、规章等,比法律一词的字面意思宽,故是扩充解释。第11题:参

8、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对一些知识点的理解和判断。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法律制裁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或违约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法律责任的追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的,但这并不等于说一切法律责任的实现均有国家强制力直接介入。选项B的说法也是错误的,因为英美法系的检察官不尽相同,且职责、权限、任命方式也有差异。在英国,检察官一般分为总检察长、副总检察长、检察长、皇家检察官等。美国的联邦总检察长就是司法部部长。与英美法系国家不同,大陆法系国家不独立设置检察机关,检察机关附属于法院系统或隶属于司法部。选项D的错误在于:首先,法律的基本细胞是法律规范,而不是法律条

9、文。法律条文与法律规范之间是一种载体与内容的关系:一个法律条文可能就是一个法律规范;一个法律条文也有可能包含了若干个法律规范;一个法律规范还有可能是由若干个法律条文共同组成的。判断一个法律条文是不是一个法律规范,主要看它是否具备完整的法律规范逻辑构成。法律的三要素分别是法律规范、法律概念和法律原则。第12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纵观世界各国宪法,宪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等。一国或者一国不同历史时期的宪法究竟采取哪些渊源形式,则取决于该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政治状况。一般地,制定宪法典或者宪法性法律是一国形成宪法规范的最基本方式,故选项A正确。第1

10、3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明大诰入为了贯彻“刑乱国用重典”的方针,明太祖特颁布明大诰。大诰是明太祖朱元璋为扭转世风,警戒臣民而亲自编定的一部特别刑事法规,内容主要由明朝建立以后施用严刑峻法惩治官民的案例、律法之外的峻令和明太祖的训诫组成。明大诰有四篇:御制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明大诰是中国法制史上空前晋及的法规。明大诰的颁布,使得朱元璋时期讲读明大诰之风盛行,但是朱元璋死后,明大诰逐渐被臣民忘却。可见,D项是正确答案,排除A项、B项和C项。第14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村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8条第1款的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

11、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因此B是正确的。第15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西周时期的婚姻“六礼”。西周时期,“六礼”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合礼合法的婚姻必须通过“六礼”来完成:(1)“纳采”,即男家请媒人向女方送礼品提亲,(2)“问名”,即在女方答应议婚后,由男方请媒人问女方名字、生辰等,并在宗庙进行占卜以定吉凶。(3)“纳吉”,即卜得吉兆后即与女家订婚。(4)“纳征”,即男方派人送聘礼至女家,故又称为“纳币”。(5)”请期”。即商请女方择定婚期。(6)“亲迎”,即婚期之日男方娶女子至家。至此,婚礼始告完成,婚姻也最终确立。“六礼”是中国古代婚姻

12、成立的形式要件,自西周以后,作为古代礼制的一部分,它为后世历代所继承,历代王朝在“六礼”的基础上,进一步系统地规定了婚姻制度,比如唐朝家长的主婚权以及后世出现的报婚书等制度。综上分析,C项是正确答案,排除A项、B项和D项。第16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的考查要点是对一些知识点的理解和判断。除了选项D以外,其他选项的说法都是正确的。选项D是错误的,因为:从法律调整的价值取向上看,权利与义务具有主从关系,权利与义务不可能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从整体上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权利处于主导地位,权利是目的,义务是手段,义务的设定以保障和实现权利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义务处于主导地位,而

13、在所有权法律关系中,权利处于主导地位。第17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廉政公署,独立工作,对行政长官负责。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第18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法律体系的冲突解决机制。根据我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B项、D项是错误的。第19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法律体系的冲突解决机制。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

14、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 B项、C项是错误的。第20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居民委员会。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居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产生。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第21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唐律有关秋冬行刑的适用。按照唐律规定,死刑执行是在秋分以后,立春以前这段时间之内,但三谋(谋反、谋大逆、谋叛)和恶逆犯罪应处死刑的,不受时间限制。可见,D;项是正确答案。第22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根据宪法第40条,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

15、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据此,对通信进行检查(包括扣押或者拆检)的机关仅有公安机关应当从广义上理解,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海关等依照刑事诉讼法行使刑事侦查权的机关。第23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元朝刑罚制度 在唐朝和宋朝均为规定强奸幼女罪,在元代首次规定了这一罪名,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故答案为C。第24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唐朝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中央司法机关。在唐朝,御史台是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中央司法机关,因此,C项是正确答案。在唐朝,大理寺是中央最高审判机关,刑部主持司法行政和复核工作;吏部作为六

16、部之一,主要职责是负责职官的任命,考课、管理等项工作。上述机构都不受理行政案件,因此,A项、B项和D项均应排除。第25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的公布与生效 法律的公布是立法程序中不可缺少的最后一个步骤,它是法律生效的前提。法律通过后,凡是未经公布的,都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因此A是错误的,B是正确的。法律公布后并不是所有的法律自公布之日起就立即生效,有的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有的在公布以后经过一段时间才生效,因此C是错误的。D的说法是明显错误的。第26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秦朝的司法制度 秦朝时期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封建司法机构,在中央,皇帝掌握最高司法审判权,廷尉作为中央最高的司法

17、长官审理全国案件。御史大夫与监察御史,作为监察官吏,对全国行使法律监督。在地方由郡守、县令监理司法审判,因此本题应选 C。第27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法经。法经是战国时期魏相李悝制定的,可见,A项表述正确,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可见, B项表述正确,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法经一共六篇,其中的第六篇具法相当于近现代刑法典的总则篇,但是该篇目并不是列在法典之首,而是放在法典之尾。首次开创成文法典刑法总则篇目为首的编纂体例的法典是曹魏律,而不是法经,因此,C项表述错误,是正确答案。法经首次开创了成文法典编纂的先河,这为以后中华法系的独树一帜

18、奠定了基础。可见,D项表述正确,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第28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人权宣言 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简称人权宣言)是法国大革命时期制定的,后来成为法国第一部宪法1791年宪法的序言,因此答案是B。第29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法律起源的原因,也就是人类社会为什么会出现法律这一社会现象。A,B、C三个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D选项之所以是错误的,是因为法律的产生既有经济因素,也有政治因素的作用,这两者缺一不可。第30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根据宪法第113条第2款,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根

19、据宪法第114条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故应选C。第31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因此,B项是正确的;A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32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的武装力量。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因此,C项

20、是正确的;A项、B项、D项是错误的。第33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事实 甲的父亲死亡是引起遗产继承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车祸则是引起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第34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在唐朝,“律”是指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开元律等关于定罪量刑的基本法典。令,是指国家政权组织制度与行政管理活动的法规,其涉及的范围较为广泛;格,是指用以“禁止违邪”的“永为法则”,即皇帝针对“百官有司之所常行之事”,临时颁发的各种敕令,经过汇编之后上升为法律,称为“永格”;式,是指国家机关的公文程式和活动细则。本题应选C。第35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上下级人民代表大会之间的关

21、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之间以及地方各级人大之间不存在隶属和领导关系,上级人大有权依照宪法和法律监督下级人大的工作,这种监督并非制约关系。故答案为B。第36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南京国民政府的立法问题 中国清末及北洋政府都采用民商分立制,分别编定民、商法草案。1929年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通过“编定民商法统一法典议决案”,确立了“民商合一”的立法原则。其主要根据是,民法与商法并无确定的界限,两法并立既不便于立法,又有碍于使用。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第37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法国的宪法保障机关是宪法委

22、员会。第38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革命根据地的土地立法。革命根据地进行了两次土地立法,第一次是1931年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第二次是1947年通过的中国土地法大纲。此外,制定过多部含有有关土地问题的法律文件,如“五四指示”、抗日救国十大纲领等。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土改的基本任务是废除封建、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制度。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也含有关于“耕者有其田”的内容,但是只是一般的原则性规定,没有指明土改的具体任务,因此,排除D项。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虽然规定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但却没有规定“耕者有其田”的政策,因此,排除A项。

23、“五四指示”确立了“由减租减息改为没收一切地主的土地给农民”的政策,但没有对土地的所有权进行确认,因此,排除C项。此外,还有一部重要的土地政策文件抗日救国十大纲领。该文件规定了“减租减息”的原则。上面的内容十分容易混淆,希望考生反复记忆。第39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商朝的立法。“汤刑”是商朝法律的总称,因商朝的建立者汤而得名。据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商有乱政,而作汤刑。”这里的“汤刑”是不成文法,习惯法占很大比重。可见,B项是正确答案。“禹刑”是夏朝法律制度的总称,据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夏有乱政,而作禹刑。”“九刑”是西周时期的法律渊源之一,据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24、。”“九刑”也是不成文法,九刑有两种含义,一种是指西周时期的刑书,因九篇得名,另一种含义是九种刑罚:墨、劓、剕、宫、大辟、加鞭、扑、赎、流,合称“九刑”。“吕刑”是西周时期,周穆王为革新政治,命令当时司寇吕侯制作的一部法律,“吕刑”又称为“甫刑”。综上分析,A项、C项和D项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第40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 1949年9月中国人民召开了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在1954年宪法制定以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一直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各族人民团结

25、奋斗的共同政治基础。第41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法律与道德的区别。法律与道德都属于社会规范的一种,两者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作用。同时,法律与道德又是社会上层建筑的不同部分,它们之间存在显著区别。四个选项中只有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这是因为:法律与道德的适用范围是一种交叉的关系,既有相同的领域,但又不完全相同。首先,法律一般只能约束人的外在行为,而道德既要约束人的行为,又要干预人的内心世界。其次,有些由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与道德无关,如程序性法律关系;有些道德问题又是法律不宜涉及的,如友谊问题。即使在两者共同调整的领域,二者的侧重点和调整方式也有所不同。法律通常只对其中严重的、需

26、要运用国家强制力的行为作出反应,而道德的反应则不限于此。第42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北洋政府的宪法性文件一一中华民国约法。北洋政府于1914年公布了中华民国约法(又称为“袁记约法”),它是袁世凯一手炮制出来的,是军阀专制全面确立的标志。该约法取消了1临时约法规定的国会制,规定设立有名无实的立法院。在立法院成立以前,由纯属总统咨询机关的参政院代行立法院职权,这为袁世凯复辟创造了条件。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和中华民国宪法 (1946年“蒋记宪法”)是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中华民国宪法(1923年“贿选宪法”)是北洋政府时期曹锟为了当选总统而授意炮

27、制的一部宪法。“蒋记宪法”和“贿选宪法”没有规定立法院的内容,因此,排除C项和D项。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虽然也有关于设立立法院的内容该立法院属于国民政府的五院之一,但是该立法院在性质和职权上不同于“袁记约法”中的立法院),但是该立法院不具有咨询性质,因此,排除B项。第43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 我国属于大陆法系国家,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规范性文件、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关国际条约和惯例,B、C、D选项都包容于其中。但我国不承认判例是法律渊源,因为判决书属于非

28、规范性文件,仅对个案有制约作用,对具体人和事有强制作用,对法官判案有参考作用,没有普遍约束力,不能被反复运用。因而并不属于我国当代的法律渊源,所以选A。第44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 我国宪法规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民族平等原则,有利于反映各族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巩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故B项正确。第45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神意论的代表人物 神意论的代表人物是托马斯阿奎那,他认为神的智慧是一切法律的渊源。上帝是万物的创造者,又是智慧的化身。神的智慧本身具有法律性质。多选题第46题:参考答

29、案:AB答案解析:考点 唐律中的刑罚适用原则 “十恶”是直接危及君主专制政权、封建统治秩序和严重破坏封建伦常关系的重大犯罪行为。唐律规定:犯十恶者,“为常赦所不原”。唐律确定了对老幼废疾者减刑的原则,对于化外人犯罪,唐律疏议名例规定:“诸化外人同类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并不一概适用唐律。唐律疏议名例还规定了“类推”原则:“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因此此题选AB。第47题:参考答案:AB答案解析:出版自由和结社自由是盲论自由的自然延伸。科学研究自由和文艺创作自由是公民在文化方面的基本权利。第48题:参考答案:CD答案解析:考查要

30、点是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分有名委员会和无名委员会两类,有名委员会是在宪法中明文列举的,包括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和华侨委员会;无名委员会是全国人大根据需要设立的,目前有内务司法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因此,C项、D项是正确的;A项、B项是错误的。第49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考点 宪法关于公民财产权的保护 宪法第13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特别注意:2004年宪法修正案对此进行了修改,修正案第 22条规定:

31、宪法第13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第50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古代刑法典总则的不同称谓。我国古代刑法典总则的称谓是随着封建成文法典的完善而逐步发展和演变的。战国时期李悝制定的法经中的具法相当于近现代刑法典的总则篇,其位置位于律尾。汉朝的九章律在法经六篇的基础上增加了户、兴、厩三篇,使得类似于刑法典总则篇的具律

32、的位置既不在首,也不在尾。可见,A项是正确答案。三国曹魏颁布的曹魏律将具律改为刑名律,置于律首,从而改变了以往刑法总则篇的位置既不在首,也不在尾的弊端,使得封建成文法典的编纂体例朝着科学性方向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可见,B项是正确答案。西晋颁布的晋律将曹魏律中的刑名律改为刑名律和法例律两篇,合起来构成了封建成文法典的总则篇,可见,D项是正确答案。南北朝北齐律又将刑名律和法例律合并为名例律,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自此,我国封建成文法典都以名例律命名,并一直沿用到清朝。清末,沈家本颁布大清新刑律,该刑法典采取总则和分则的编排体例,从而结束了以名例律作为刑法典总则篇目的历史。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在战

33、国时期,刑法典总则称为“具法”,秦汉时期称为“具律”,三国曹魏时期称为“刑名律”,西晋至南北朝北齐以前称为“刑名法例律”,到了南北朝北齐时期称为“名例律”,并一直沿用到清朝。第51题:参考答案:ABC答案解析:尽管法与政治相互促进,但二者的范围不一致,有各自的领域,即政治的内容不仅通过法律来反映,法律的内容也不仅仅反映政治,故C项正确。法所反映的政治内容不是一般的政治措施,而是一种法律关系,具有法律性,故D错。第52题:参考答案:BCD答案解析:人民法院组织规定。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外。一律公开进行。第53题:参考答案:BCD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制定与法律实施

34、 法律制定也称立法,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认可法律的一项专门性活动。立法体制是指根据不同的立法主体,划分不同的立法权限所形成的制度结构,并非是指国家权力分立与制衡的体制。故A表述错误。法律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包括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执法指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及授权组织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执法的特征包括: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和所属的公职人员,以及法律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和人员;执法内容具有广泛性;执法活动具有单向性和主动性等。故C表述正确。司法是指国家

35、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适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司法的主要特点有被动性、中立性、形式性、专属性和终极性等。故B表述正确。守法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的规定,行使权利(权力)和履行义务(职责)的活动,它是与违法相对的一种状态。故D表述正确。第54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影响国家结构形式的主要因素是历史因素、地理因素、民族因素和经济因素。第55题:参考答案:AC答案解析:考点 守法、法律规范作用、法律监督、法律推理等综合知识 守法包括三层含义,不违法是守法的低层次要求,按照法律的规定实施行为是中层要求,而积极主动行使法律权利、实施法律是守法的高层次要求。A选项

36、正确。B选项所体现的是法的预测作用,即人们可以预计到国家对自己或他人的行为报什么样的态度,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而不是评价作用。国家监督的体系包括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检察机关的监督属于司法监督,属于国家法律监督的范畴,C选项正确。D应当是类推推理,类推推理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的某些相同属性从而推出他们在另一些属性方面也存在相同点,是从特殊到特殊、个别到个别的推理,而演绎推理则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第56题:参考答案:ABC答案解析:由于法理学是研究法的一般理论、原则、制度等的法学分支,因此就为其他法学提供一般理论、基础理论、方法论。作为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不是法理学的

37、特性。第57题:参考答案:AB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唐宋时期的法制。唐律疏议就是指永徽律疏,在元朝以后,永徽律疏称为唐律疏议。唐律疏议总结了汉晋以来的立法和注疏的经验,不仅对主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作了精确的解释与说明,而且尽可能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依据。作为中国封建法制的最高成就,唐律疏议全面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水平、风格和基本特征,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对后世及周边国家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可见,A项是正确答案。宋刑统是宋太祖建隆四年(公元963年)制颁而成的,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成文法典。宋刑统在具体编纂上,仍以传统的刑律为主,同时将有关的敕、令、格、式等分门别类

38、附于律文之后,这种编纂方式使得宋刑统成为综合性、概括性的法典。可见,B项是正确答案。唐朝的刑罚适用原则包括区分公罪和私罪、共犯以“造意”为首、更犯和累犯加重、八议、官当、同居相为隐、类推、化外人、合并论罪、自首、老幼废疾减刑等,但是务限法属于宋朝的民事审判时限制度,鞫谳分司制是宋朝的司法审判制度,唐朝没有务限法和鞫谳分司制这两种制度。可见,C项表述错误。宋朝为了加强皇帝对司法权的控制,在皇宫中设立了监督三法司的机构一审刑院。审刑院的设立使得大理寺由最高审判机关降为慎刑机构。可见,D项表述正确。第58题:参考答案:A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国务院的职权。国务院行使国家最高行政权,包括:(1)法规制

39、定权;(2)提案权,向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提出有关的法律草案、计划和报告以及计划和报告的执行情况等;(3)领导权;(4)管理权;(5)任免权;(6)行政区域划分权,有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是全国人大的职权;决定特赦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因此,A项、 B项是正确的;C项、D项是错误的。第59题:参考答案:AC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古代的监察机构。御史台是隋、唐、宋、元时期的中央监察机关,御史台与大理寺、刑部合称“三法司”。可见,A项是正确答案。都察院是明、清时期的中央监察机关。都察院从御史台发展而来,与大理寺、刑

40、部合称“三法司”。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六科给事中是明朝设立的稽查六部百官的监察机关,隶属于都察院。可见,D项是正确答案。清吏司是明、清时期刑部下设的职能机构,明朝下设十三清吏司,是审判机关,而不是监察机关。因此,排除B项。第60题:参考答案:BCD答案解析:强行性规范包括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相对于任意性规范而言,对人们的行为具有确定的指引作用,行为人没有选择的余地。而授权性规范要看具体情况,授权性规范可以分为权利性规范与职权性规范,其中职权性规范也是强制性规范,具有确定的指引作用。第61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D项表明的是法律解释的目的性特征,因而正确。第62题:参考答案:BD答

41、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国务院的组成。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各部部长根据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大决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根据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部长的任免。因此,B项、D项是正确的,A项、C项是错误的。第63题:参考答案:AC答案解析:考点 对人大代表的监督 选举法第43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都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简答题第64题:参考答案:法律关系具有如下特征。 (1)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具有合法性,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

42、法律关系不同于法律规范调整或保护的社会关系本身;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是法律规范的内容(行为模式及后果)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具体贯彻。(2)法律 关系是体现意志性的特殊社会关系。从实质上看,法律关系作为一定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首先在于它体现国家的意志。这是因为,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有目的、有意识地建立的。所以,法律关系像法律规范一样,必然体现国家的意志。但法律关系毕竟又不同于法律规范,它是现实的、特定的法律主体所参与的具体社会关系。(3)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规则)“行为模式”(即法律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在事实社会关系中的体现。没有特定法律关系

43、主体的实际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就不可能有法律关系的存在。详细解答:第65题:参考答案:法律解释的特点主要表现为;(1)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和它的附随情况。法律规定或法律条文是解释所要面对的文本。法律解释的任务是要通过研究法律文本及其附随情况即制定时的经济、政治、文化、技术等方面的背景情况,探求它们所表现出来的法律意旨,即法律规定的意思和宗旨。(2)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首先,法律解释往往由待处理的案件所引起。其次,法律解释需要将条文与案件事实结合起来进行。法律解释的主要任务,就是要确定某一法律规定对某一特定的法律事实是否有意义,也就是对一项对应于一个待裁判或处理的事实的法律规定加以解

44、释。(3)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这是指法律解释的过程是一个价值判断、价值选择的过程。人们创制并实施法律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而这些目的又以某些基本的价值为基础。这些目的和价值就是法律解释所要探求的法律意旨。在法律解释的实践中,这些价值一般体现为宪法原则和其他法律的基本原则。详细解答:第66题:参考答案:指引作用是指法对人们行为起到导向、引路作用。其对象是每人自己的行为。法的指引是一种规范指引,它不同于个别指引。个别指引是通过一个具体指示就具体的人和情况进行指引,个别指引虽然针对性强、很具体,但完全依赖于个别指引,则存在这样一些缺点:在时间、精力和经济上会带来浪费;不适应系统化的社会管理

45、需要;偶然性、个别性因素太大,缺乏统一性;缺乏确定性、安全感,因而容易导致人们的不稳定心理,等等。规范指引虽然很抽象,存在针对性弱的一面,但是它能克服个别指引的上述缺点。它具有连续性、稳定性和高效率的优势,是建立社会秩序必不可少的条件和手段。 法的指引根据不同标准可作不同的分类,如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羁束的指引和非羁束的指引,原则的指引和具体的指引等。详细解答:分析题第67题:参考答案:县政府的行为不合法。 (1)土地征用与土地征收不同。县政府的征用是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集体土地使用完毕后,应当再返还给原集体,县政府不能取得所有权,更不能将土地承包给个人。 (2)县政

46、府不能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根据我国宪法第10条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只能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详细解答:第68题:参考答案:这两段文字反映的是清末预备立宪活动的宗旨和实质。从文字的本义上看,该问题所反映的指导原则是:“仿行宪政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即预备立宪由朝廷把持,而一般政务向社会公开。 (2)这两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什么?_ 这两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时处今日,只有及时分析鉴别。仿照他国实行宪政,将实行宪政的权力归于朝廷,而将一般的政务向舆论公开,这样才是立国之道。制定宪法的目的在于巩固君权,兼以保护臣民。臣等(这里指宪政编查馆诸官员编者注)谨慎地基于这种宗旨,拟成宪法大纲一章,首列君权事项,以明确君为臣纲的本义,其次列臣民权利义务等事项,以显示民为邦本的本义。虽然君民上下共同处于同一法律规范调整的范围之内,但是大权仍然归于朝廷。 (3)这两段文字反映的立法宗旨和意义是什么?_ 从清末预备立宪的宗旨可以看出,清末预备立宪活动虽然在表面上有一些革新的举动,但其目的仍然是抵制革命,维护专制统治和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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