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35.240.01 M 63 DB11 北京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384.4 2018 代替 DB11/T 384.4 2009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 4 部分:传输网络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mage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Part 4: Transmission network 2018 - 12 - 17 发布 2019 - 04 - 0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 384.4 2018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
2、和定义 .1 4 缩略语 .1 5 IP 网络传输 .1 5.1 联接形式 .1 5.2 带宽估算 .2 5.3 性能指标 .2 6 有线传输 .2 6.1 同轴电缆传输 .2 6.2 高清视音频电缆传输 .2 6.3 光缆传输 .3 7 无线传输 .3 7.1 一般要求 .3 7.2 应用场景 .3 7.3 公共移动通信 .3 7.4 数字微波通信 .3 7.5 卫星通信 .4 7.6 无线局域网通信 .4 DB11/T 384.4 2018 II 前 言 DB11/T 384 2018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分为以下 18个部分: 第 1 部分:总体平台结构 ; 第 2 部分:视 音 频格
3、式与编码 ; 第 3 部分:通信控制协议 ; 第 4 部分:传输网络 ; 第 5 部分:图像质量要求与评价方法 ; 第 6 部分:图像存储与回放 要求; 第 7 部分:工程要求与验收 ; 第 8 部分:危险场所的设计、施工与验收; 第 9 部分:图像资源及系统设备编码与管理; 第 10 部分:图像采集点设置要求; 第 11 部分: 控制权限分类与管理; 第 12 部分:图像采集区域标志的 设计与设置; 第 13 部分:图像信息存储系统; 第 14 部分:移动终端联接技术要求; 第 15 部分:软件质量评价方法; 第 16 部分:视频图像字符叠加要求; 第 17 部分:运行维护要求; 第 18
4、部分: 系统平台技术要求。 本部分为 DB11/T 384 2018的第 4部分。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DB11/T 384.4 2009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 4部分:传输网络。本标准与 DB11/T 384.4 200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 增加了规范性 引用文件“ DB11/T 384.2”和“ ISO/IEC 11801”(见 2);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高清视音频电缆”(见 3); 删除了缩略语“ QCIF”(见 2009 年版 3.1);增加了缩略语“ SDI”和“ ACR”(见 4); 增加了 720P 分辨
5、率、 1080P 分辨率及 4K 分辨率的单路视频码率估算(见 5.2.2); 增加了信号衰减的相关要求(见 5.3.4) 增加了同轴电缆传输的相关要求(见 6.1.8 和 6.1.9); 增加了高清视音频电缆传输的相关要求(见 6.2); 增加了光缆传输的相关要求(见 6.3.); 修改 了无线传输的相关要求(见 7,2009 年版 7)。 本部分由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提出 。 本部分由北京市公安局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富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联合视讯技术有限公司、大连科迪 视频技术有公司。 DB11/T 384.4 2
6、018 III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钟永强、焦永利、陶山、刘利、蔡东亮、刘钊、陈炜、周春雷。 本部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11/Z 384.4 2006; DB11/T 384.4 2009。 DB11/T 384.4 2018 1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 4 部分:传输网络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 了图像信息管理系统 IP网络传输、有线传输、无线传输的联接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城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管理系统传输网络之间的联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7、)适用于本文件。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YD/T 1171 IP网络技术要求 网络性能参数与指标 DB11/T 384.2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 2部分:视音频格式与编码 ISO/IEC 11801 信息技术 客户处所的通用布线系统( Information technology -Generic cabling for customer premises )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高清视音频电缆 high definition video audio cable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中用于近距离传输高清视音频信号的专用介质。 4 缩略语
8、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CIF:通用图像格式( Common Image Format) 4CIF:四倍的通用 图像格式( 4 Common Image Format) OFDM:正交频分多路复用 (Orthogonal Frequency Division Multiplexing) VSAT:甚小口径卫星终端站 (Very Small Aperture Terminal) SDI:数字分量串行接口 (Serial Digital Interface) ACR:衰减串扰比( Attenuation-to-Crosstalk Ratio) 5 IP 网络传输 5.1 联接形式 DB11/T
9、384.4 2018 2 IP网络的联接形式主要包括三部分:前端设备接入监控中心、 监控中心之间级联、用户终端接入监 控中心。 5.2 带宽估算 5.2.1 网络带宽的估算方法如下 : a) 前端设备接入监控中心的网络带宽不低于允许并发接入的视频路数单路视频码率; b) 监控中心之间级联的网络带宽不低于并发级联视频路数单路视频码率; c) 用户终端接入监控中心的网络带宽不低于并发显示视频路数单路视频码率; d) 预留的网络带宽根据联网系统的应用情况确定。 5.2.2 CIF 分辨率的单路视频码率可采用 512kbps 估算, 4CIF 分辨率的单路视频码率可采用 1536kbps 估算, 72
10、0P分辨率的单路视频码率可采用 4096kbps估算, 1080P分辨 率的单路视频码率可采用 6144kbps 估算 ,4K 分辨率的单路视频码率可采用 24576kbps 估算。 5.3 性能指标 5.3.1 IP 承载网络的 QoS 等级应达到通信行业标准 YD/T 1171 中所规定的交互式 1 级或 1 级以上。 5.3.2 公网网络服务质量 (QoS)的性能参数指标如下: a) 端到端通信的网络时延上限应 400ms; b) 端到端通信的时延抖动上限应 50ms; c) 端到端通信的丢包率上限应 1 10 3。 5.3.3 自建专用网络的性能参数指标如下 : a) 端到端通信的网络
11、时延上限应 100ms; b) 端到端通信的时延抖动上限应 20ms; c) 端到端通信的丢包率 上限应 1 10 5。 5.3.4 信号衰减应符合 ISO/IEC 11801 标准中的规定, ACR 指标值 4dB。 6 有线传输 6.1 同轴电缆传输 6.1.1 所选用电缆的防护层应适合电缆敷设方式及使用环境的要求(如气候环境、是否存在有害物质、 干扰源等)。 6.1.2 室外线缆宜采用铠装聚乙烯外套,室内线缆宜采用防火的聚氯乙烯外套。 6.1.3 传输距离超过 500m,宜选用外导体内径为 9mm( 75-9)的同轴电缆。 6.1.4 传输距离不超过 500m 时,宜选用外导体内径为 7
12、mm( 75-7)的同轴电缆。 6.1.5 传输距离不超过 200m 时,宜选用外导体内径为 5mm( 75-5)的同轴电缆 。 6.1.6 终端机房设备间的连接线,距离较短时,宜选用外导体内径为 3mm( 75-3)或 5mm( 75-5),且 具有密编铜网外导体的同轴电缆。 6.1.7 电梯轿厢的视频电缆应选用电梯专用电缆。 6.1.8 传输 SDI 数字视频信号时,应选用 SDI 专用数字同轴电缆。 6.1.9 传输 HD-SDI 信号时,数字同轴电缆的传输距离不宜超过 150m。 6.2 高清视音频电缆传输 6.2.1 应确保电缆接口与设备接口类型一致,不宜加入过多转换装置。 DB11
13、/T 384.4 2018 3 6.2.2 DVI 电缆传输距离不宜超过 8m, HDMI 电缆传输距离不宜超过 15m。 6.3 光缆传输 6.3.1 光缆的传输模式宜采用单模光缆, 2km 以内短距离传输可选用 多模光缆。 6.3.2 光缆芯线数目,应根据监视点的个数、监视点的分布情况和视频的码率来确定,且留有一定的 余量。 6.3.3 光缆的结构及允许的最小弯曲半径、最大抗拉力等机械参数,应满足施工条件的要求。 6.3.4 光缆的保护层,应适合光缆的敷设方式及使用环境的要求。 6.3.5 应根据传输路由和环境条件选择适宜的规格及长度。 6.3.6 雷害严重区域敷设的光缆,中心加强芯宜选择
14、非金属构件。 7 无线传输 7.1 一般要求 7.1.1 采用无线传输时,无线发射装置、接收装置的发射频率、功率应符合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 定。 7.1.2 采用无线传输时传输设备应有防泄密措施。 7.1.3 传输方式和传输设备应符合 GB 50348 的相关要求。 7.2 应用场景 对于 不适合有线传输的场合,宜采用合适的无线传输方式,典型应用场景包括: a) 突发重大事件布控点的图像传输宜采用公共移动通信; b) 移动应急指挥车的图像传输可采用公共移动通信、数字微波通信或卫星通信; c) 直升机的图像传输宜采用数字微波通信; d) 无人飞行器的图像传输宜采用公共移动通信或数字微波通信;
15、e) 其他应用场景的图像传输可采用公共移动通信或无线局域网通信。 7.3 公共移动通信 7.3.1 通信控制方式 7.3.1.1 应具备永远在线、定时在线、远程唤醒功能。 7.3.1.2 无线数据丢包率应 1 10-3。 7.3.1.3 终端应支持本地数据缓存。 7.3.2 系统图像技术指标 7.3.2.1 图像制式应支持 PAL。 7.3.2.2 编码格式应符合 DB11/T 384.2 的相关规定。 7.3.2.3 分辨率应 CIF。 7.3.2.4 帧速率应可调,实际帧率视网络而定。 7.4 数字微波通信 7.4.1 系统组成 DB11/T 384.4 2018 4 数字微波传输系统由图
16、像传输前端设备、接收设备组成。 7.4.2 系统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7.4.2.1 系统发射前端设备性能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调制方式: OFDM; b) 协议标准:兼容 IEEE802.11a 或者 IEEE802.16e; c) 信道带宽: 12MHz; d) 传输距离:车载式 20km 的视距,便携式 3km 的视距; e) 传输时延: 200ms; f) 移动速度:每小时 90km; g) 工作温度: -20 55。 7.4.2.2 系统图像技术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图像制式: PAL; b) 编码格式:符合 DB11/T 384.2 的相关规定; c) 分辨率: 4CIF;
17、 d) 图像速率: 6Mbps,速率可调; e) 帧速率 : 12.5 帧 /秒 ,可调。 7.4.2.3 系统接收设备技术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接收技术:空间分集接收,包括双天线接收和单天线接收; b) 覆盖范围:全向 360或定向; c) 接收天线增益: 10dB; d) 设备接口:以太网接口。 7.5 卫星通信 7.5.1 卫星通信传输速率带宽不宜小于 1536kbps,并具有加密功能,符合图 像监控卫星通信功能要求。 7.5.2 宜采用 Ku 波段 VSAT 系统。 7.5.3 系统图像技术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图像制式: PAL; b) 编码格式:符合 DB11/T 384.2 的相关规定; c) 分辨率: 4CIF; d) 帧速率: 12.5 帧 /秒。 7.6 无线局域网通信 7.6.1 上下行传输速率共享带宽不应小于 11Mbps,并具有加密功能,符合图像监控通信功能要求。 7.6.2 系统图像技术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图像制式: PAL; b) 编码格式:符合 DB11/T 384.2 的相关规定; c) 分辨率: 4CIF; d) 帧速率 : 12.5 帧 /秒。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