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43.100 T 41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2232020 代替 DB11/T 2232015 巡游出租汽车运行技术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cruising taxi 2020 - 03 - 25发布 2020 - 07 - 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 2232020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运营车辆要求 . 2 5 运营设备要求 . 3 6 检测要求 . 4 附录A(规范性附录) 车身颜色色标 . 5 附录B(规范性附录) 车身标
2、识示例 . 6 附录C(规范性附录) 无障碍出租汽车标识示例 . 11 附录D(规范性附录) 出租汽车标志顶灯示例 . 12 DB11/T 223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11/T 2232015出租小客车运行技术要求。与DB11/T 2232015相比,除编辑性 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 增加了巡游出租汽车的定义(见3.1); 删除了发动机功率参数要求(见2015年版的5.1); 增加了发动机排量参数(见4.1); 增加了车辆轴距参数(见4.1); 增加了
3、车辆应配置的装置(见4.2);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交通发展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温慧敏、孙建平、全宇翔、张溪。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11/T 2232004 更新出租小轿车技术要求; DB11/T 2232015 出租小客车运行技术要求。 DB11/T 2232020 1 巡游出租汽车运行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巡游出租汽车运营车辆、运营设备及检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增和更新的巡游出租汽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
4、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8410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T 13492 各色汽车用面漆 GB 14167 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ISOFIX固定点系统及上拉带固定点 GB/T 17619 机动车电子电器组件的电磁辐射抗扰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 22485 出租汽车服务 JJG 517 出租汽车计价器 JT/T 905.2 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第2部分:运营专用设备 JT/T 1069 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 SJ/T 11141 LED显示屏通用规范 DB11/T 782.1 出租汽车安全防范技术要求 3 术语和
5、定义 JT/T 1069 所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巡游出租汽车 cruising taxi 按乘客意愿而被雇佣的、固定式硬顶、四个侧门、可提供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的运输车辆。 3.2 无障碍巡游出租汽车 barrier-free cruising taxi 为行动障碍人士出行方便而配置专用无障碍设备的巡游出租汽车。 3.3 运营设备 taxi specified device 安装在巡游出租汽车上,实现运营计价、运营状态显示、运营调度、资格认证等功能的专用电子装 置的总称。 DB11/T 2232020 2 3.4 智能终端 intelligent unit 实现卫星
6、定位、运营计价、司机身份认证、乘客刷卡付费、服务评价等功能,并连接其他运营设备 与后台系统进行数据通信的车载设备。 4 运营车辆要求 4.1 基本要求 运营车辆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车辆应由整车生产企业制造,符合GB/T 22485的要求; b) 发动机排量不低于1.8L(纯电动车除外),五座三箱小客车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 c) 宜使用节能环保车型; d) 应满足国家和北京市新车和在用车排放相关标准要求。 4.2 车辆装置 运营车辆应配置下列装置: e) 制动防抱死装置(ABS); f) 电子制动力分配系统(EBD); g) 前后刹车盘式制动; h) 符合 DB11/T 782.1要
7、求的安全防护装置; i) 高位制动灯; j) 后排座椅头枕; k) 转向助力装置; l) 后车门防止儿童误开启装置; m) 便于驾驶员在车内操作的行李厢开启装置; n) 中央控制门锁; o) 四门电动门窗; p) 符合GB 14167要求的儿童座椅插口; q) 温度分区控制。 4.3 车身 4.3.1 车身颜色 车身颜色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车身颜色应为双色(执行特殊任务的车辆除外),中间为统一黄色基色带,上下为同一颜色的 辅色。色标应符合附录A表A.1的要求; b) 整体漆膜质量应满足GB/T 13492 对汽车面漆漆膜的要求。喷涂效果目视应无明显色差,金属 颜料闪烁感相同,使用期间无明显
8、褪色、失光等缺陷。 4.3.2 车身标识 DB11/T 2232020 3 车身标识应满足以下要求(纯电动车除外): a) 标识包括“北京TAXI”字样和出租汽车企业简称,个体工商户应标注注册地简称加“个体” 字样。标识应水平粘贴在前车门两侧,左右对称,清晰、牢固。标识式样及尺寸见附录B中图 B.1到B.4; b) 使用压缩天然气(Compressed Natural Gas,简称CNG)燃料/汽油两用的巡游出租汽车应在 行李厢两侧水平粘贴CNG标识。标识式样见附录B中图B.5。 c) 无障碍出租汽车车身应水平粘贴无障碍标识,标识应具有反光涂层,左右对称,清晰、牢固。 旋转座椅式车辆标识应粘贴
9、在前车门。轮椅直入式车辆标识应粘贴在侧门及尾门。标识样式见 附录C中图C.1和C.2。车内应在乘客可见区域粘贴指示标识,标识应简单、醒目。 4.4 车内环境 4.4.1 车辆内饰材料 车内装饰材料应易于清洗、消毒。车内装饰用品应使用无毒阻燃材料,符合GB8410要求。 4.4.2 空调装置 车辆应装有空调装置,具备车内通风、换气、空气过滤和冷热风功能。 4.5 行李厢 行李厢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行李厢应不小于400L(使用CNG燃料/汽油两用的巡游出租汽车除外),应具有照明装置; b) 行李厢与乘客区之间应有效密封隔离(无障碍巡游出租汽车除外)。 5 运营设备要求 5.1 运营设备 运营车
10、辆应配置以下运营设备: a) 标志顶灯; b) 空车待租标志和停运标志; c) 智能终端(含计价模块、卫星定位模块); d) 无障碍巡游出租汽车应配置无障碍设备。 5.2 装配要求 5.2.1 装配与连接 运营设备的装配与连接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运营设备应由整车生产企业装配、组织检验,设备应齐全完好、功能有效,符合车辆电力负载 要求及车辆运行安全要求,符合GB/T 17619的电磁兼容和抗干扰要求; b) 运营设备线束应与整车线束集成设计,统一接头,设备连接应紧固、美观; c) 车辆控制总线应满足智能终端工作要求,开放接口和通讯协议,实时输出车辆运行能耗等数据。 d) 车辆驾驶室内应设有电
11、源电压为直流12V的供电接插件。 5.2.2 安装位置 DB11/T 2232020 4 运营设备的安装位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智能终端液晶屏应嵌入安装在仪表板中央控制区上端显著位置,方便驾驶员操作和乘客察看; b) 空车待租标志和停运标志应符合SJ/T 11141要求,与内后视镜一体化设计,便于驾驶员操作 和乘客观察; c) 标志顶灯应横向安装于车身顶部,并便于部件更换。 5.2.3 无障碍设备 无障碍设备分为旋转座椅式、坡板轮椅直入式和电动平台轮椅直入式三种式样。其中轮椅直入式车 辆应设有轮椅专用区域,轮椅朝向仅为正前方或正后方,在轮椅侧方至少设一单座。 5.3 功能要求 5.3.1
12、智能终端 智能终端应满足以下的功能要求: a) 应内置计价模块实现运营计价和收费显示功能,计价模块应符合 JJG 517 要求; b) 应具备接受电召和行业调车业务功能、能够支持电召业务; c) 应具备电子支付功能、卫星定位功能、驾驶员电子证件识别和身份认证功能,符合 JT/T 905.2 中智能服务终端功能要求; d) 应具备屏幕尺寸不小于 6 英吋的液晶屏,支持中英文字、语音提示,支持驾驶员身份和计价 费用信息显示; e) 应预留高速公路电子收费标签卡数据接口; f) 应具备车辆运营设备数据集成和运营数据实时传输功能,卫星定位模块应与计价模块联动。 5.3.2 空车待租标志和停运标志 应与
13、智能终端和标志顶灯联动。 5.3.3 标志顶灯 应满足以下要求(纯电动车除外): a) 灯罩基色应为乳白色。6年内灯罩颜色应不变色、字迹不褪色; b) 顶灯正面应标注出租汽车企业简称,个体经营者应标注“出租”字样,反面应标注“TAXI”和 行业主管部门监制字样。如“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监制”,形状及几何尺寸见附录D中图D.1。 6 检测要求 检测方法按产品技术文件、现场目测和功能测试进行。 DB11/T 2232020 5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车身颜色色标 A.1车身颜色色标要求 车身颜色色标要求应符合表A.1要求: 表A.1 车身颜色色标要求 名 称 基色 辅色 尊黄 春绿 夏红 秋
14、碧 冬紫 东青 南赤 西白 北玄 漆 号 及 比 例 D751 54.0% D751 25.7% D751 30.4% D751 263% D751 38.6% D751 25.1% D751 35.3% D753 79.4% D953 64.2% D744 45.8% D777 53.0% D796 60.9% D797 53.1% D755 13.6% D797 50.7% D746 80.8% D740 2.2% D740 2.6% D740 0.2% D740 1.9% D740 4.1% D740 10.0% D746 14.7% D740 9.5% D740 3.8% D744 1
15、.3% D775 0.6% D744 19.3% D744 4.7% D741 10.6% D740 13.6% D741 10.1% D744 7.0% D744 0.8% D960 14.6% D796 48.6% D775 4.9% 色 板 DB11/T 2232020 6 A 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车身标识示例 B.1 车身标识示例图说明 车身标识示例图中“X”为出租汽车经营者单位名称简写。单位名称简写为两个字的车身标识如图 B.1所示;单位名称简写为三个字的车身标识如图B.2所示;单位名称简写为四个字的车身标识如图B.3 所示;单位名称简写为五个字的车身标识如图B.4所示。
16、 a)左门示例 DB11/T 2232020 7 b)右门示例 图B.1 两个字单位名称图例 a)左门示例 DB11/T 2232020 8 b)右门示例 图B.2 三个字单位名称图例 a)左门示例 DB11/T 2232020 9 b)右门示例 图B.3 四个字单位名称图例 a)左门示例 DB11/T 2232020 10 b)右门示例 图B.4五个字单位名称图例 图B.5 CNG车身标识示例 DB11/T 2232020 11 B C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无障碍出租汽车标识示例 C.1 无障碍巡游出租汽车标识示例说明 无障碍巡游出租汽车侧门标识如图C.1所示,尾门标识如图C.2所示。C.1和C.2标识示例图中“XX” 为出租汽车企业名称的简写,图片中汉字字体为汉仪综艺体(MAC字体)。 图C.1 车身标识示例 图C.2 车尾标识示例 DB11/T 2232020 12 C D 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巡游出租汽车标志顶灯示例 D.1 巡游出租汽车标志顶灯示例说明 标识顶灯基本样式及尺寸如图D.1所示 图D.1 标志顶灯示例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