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97.220.20 Y58 备案号: 50058-2016 DB15/T 1025-2016 蒙古族乐器 蒙古三弦 Mongolian musical instruments-Mongolian Sanxian 2016-07-05 发布 2016-10-05 实施 DB15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5/T 1025-2016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提出。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 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 本 标准主要起草人
2、: 刘默、蒋柠、玲春、张博尧、吕燕卿 。 本标准于 2016年 7月 5日 首次发布。 DB15/T 1025-2016 1 蒙古族乐器 蒙古 三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蒙古族乐器 蒙古三弦 的 术语和定义、 结构、 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 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 蒙古族乐器 蒙古三弦 的设计、生产、科研、教学等相关领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T 3451 标准调音频率 GB/T 23146 十二
3、平均律的频率与音分的计算 GB/T 23151 乐器产品使用说明的编制原则 GB/T 28489 2012 乐器有害物质限量 QB/T 1207.1 2011 民族弦鸣乐器通用技术条件 QB/T 1817 2010 琴弦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QB/T 1207.1 201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结构、 分类和标记 4.1 结构 蒙古 三弦的部位名称应符合图 1 的规定。 DB15/T 1025-2016 2 图 1 蒙古三弦 4.2 分类 根据产品的用途、制造工艺、 主 要 材料 、装饰 的 不同 分为高级品、中级品、普及品。 4.3 标记 产品的名称及等级应用文字直接表
4、明。 5 要求 5.1 律制 采用符合 GB/T 23146要求的十二平均律,或按演奏要求采用其他律制。 5.2 标准音 DB15/T 1025-2016 3 应符合 QB/T 1207.1 2011中 5.2的规定。 5.3 基本定弦音高 C、 d、 c。 5.4 基本音域 C c2。 5.5 演奏性能 应 QB/T 1207.1 2011 中 5.8 的规定。 5.6 主要部位尺寸 5.6.1 琴杆的尺寸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5.6.2 琴鼓、弦马的尺寸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1 琴杆的尺寸 单位为毫米 规格 长度 允差 宽度 厚度 上宽 下宽 上 厚 下厚 蒙古 三弦 693 90
5、0 5 29 31 32 36 26 33 35 37 注 1: 长度指弦枕 ( 山口) 下至琴鼓上孔平齐处。 注 2: 上宽指弦枕 ( 山口) 下与指板上端结合处,下宽指琴鼓上孔平齐处。 注 3: 上厚指琴杆背面与琴头形成阶梯处,下厚指距琴鼓边缘 130mm处。 表 2 琴鼓、弦马的尺寸 单位为毫米 名称 琴鼓长 ( 口面 ) 允差 琴鼓宽 ( 口面 ) 允差 琴鼓高 弦马高 弦马弦距 蒙古 三弦 228 266 3 205 235 2 89 100 12.5 13.5 12.5 13.5 5.7 演奏工具 拨子可为圆柱形拨子 (直径为 10mm 左右、 长度 60mm 80mm、两端切面磨
6、平磨光的竹棍、硬质塑 料空心柱、硬质胶木柱等)、长条形拨子(牛角片)、骨制指甲拨子(套在大拇指和食指)等。 5.8 装配 5.8.1 琴杆 (指板 )的中心线应对准琴鼓的中心线,左右偏差不超过 2mm。 5.8.2 侧视指板与琴鼓上端,应在同一直线上,琴鼓下端相对于琴鼓上端后倾 3mm 5mm。 5.8.3 弦枕上琴弦至指板面装配高度为 5.002 mm。 5.8.4 弦轴与轴孔应相吻合,琴杆与琴鼓配合应严密、牢固。 DB15/T 1025-2016 4 5.9 外观 应符合 QB/T 1207.1 2011 中 5.12.1 5.12.4 和 5.12.7 的规定。 5.10 弦 应符合 Q
7、B/T 1207.1 2011 中 5.13 和 QB/T 1817 2010 中第 4 章的规定。 5.11 主要材料 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 3 主要材料 等级 部件名称及要求 琴杆、背板 指板、 鼓墙 、 缚弦装置(琴冠) 膜 琴马 高级品 选用纹理顺直的樟木、楸木、沙榆木、 柳桉木,无朽裂,允许有不大于 5mm 5mm 的活疤节 2 个 选用紫檀、酸枝、乌 木 不得有孔洞、伤疤的鳞块较 大、布局匀称、色泽鲜艳的 青花白底蟒皮 无缺陷 的 硬质 竹材 中级品 选用纹理顺直的樟木、楸木、沙榆木、 柳桉木,无朽 裂,允许有不大于 10mm 10mm 的活疤节 2 个 选用酸枝、花梨木或
8、其他材质的木材 不得有孔洞、伤疤的天然膜, 或其他性能相似的材料 普及品 选用杨木、柳桉木或其他材料,无朽裂, 允许有不影响使用的活疤节 2 个 选用色木、硬杂木或 其他符合使用性能的 新材料 5.12 有害物质限量 应符合 GB/T 28489 2012 中第 5 章的规定,其中胶合板的甲醛释放量和涂饰中有害物质限量还应 符合 QB/T 1207.1 2011 中 5.16 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测试环境 应符合 QB/T 1207.1 2011 中 6.1 的规定。 6.2 律制 应 按 QB/T 1207.1 2011 中 6.2 规定的方法检查。 6.3 标准音 应按 QB/
9、T 1207.1 2011 中 6.3 规定的方法检查。 6.4 基本定弦音高 应按 QB/T 1207.1 2011 中 6.4 规定的方法检查。 DB15/T 1025-2016 5 6.5 基本音域 应按符合 GB/T 3451要求的音准仪检查。 6.6 演奏性能 应按 QB/T 1207.1 2011中 6.9规定的方法检查。 6.7 演奏工具 应按 QB/T 1207.1 2011中 6.10规定的方法检查。 6.8 主要部位尺寸 应按 QB/T 1207.1 2011中 6.1l规定的方法检查。 6.9 装配 6.9.1 将琴鼓中心线顺指板方 向垂直延长至弦枕处,用长度量具检查中心
10、线两侧指板的宽度。 6.9.2 将直尺垂直于指板上,用长度量具测量直尺边缘与琴鼓鼓面下端之间的距离。 6.9.3 用长度计量器具检查弦枕上琴弦至指板面装配高度。 6.9.4 弦轴与轴孔、琴杆与琴鼓的配合感官检查。 6.10 外观 应 按 QB/T 1207.1 2011中 6.13规定的方法检查。 6.11 弦 应 按 QB/T 1207.1 2011中 6.14和 QB/T 1817 2010中第 5章规定的方法检查。 6.12 主要材料 应按 QB/T 1207.1 2011中 6.15规定的方法检查。 6.13 有害物质限量 应按 GB/T 28489 2012中第 6章规定的方法检查,
11、其中胶合板的甲醛释放量和涂饰中有害物质限量 还应按 QB/T 1207.1 2011中 6.17规定的方法检查。 7 检验规则 7.1 验收检验和特殊检验 验收检验和因特殊要求而协商确定的检验项目以及检验形式,应按 QB/T 1207.1 2011 中 7.1 7.3 的规定。 7.2 出厂检验 应按 QB/T 1207.1 2011 中 7.3.1 的规定。 7.3 型式检验 应按 QB/T 1207.1 2011 中 7.3.2 的规定。 DB15/T 1025-2016 6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应 按 QB/T 1207.1 2011中第 8章的规定 ,产品使用说明应符合 GB/T 23151的规定 。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