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 A12 备案号: 49431-2016 DB15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 15/T 9722016 医院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2016 -03-15 发布 2016 -06-15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DB 15/T 9722016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 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基本要求 . 3 5 房屋维修与保养服务 . 5 6 设施设备运行与维护服务 . 5 7 秩序维护服务 . 10 8 消防安全管理 . 11 9 保洁、消毒服务及医疗废物管理
2、 . 12 10 绿化养护服务 . 13 11 标识管 理 . 13 12 应急管理 . 14 13 医院辅助服务 . 14 14 监督与投诉 . 1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医用气瓶管理要求 . 17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工作人员文明服务规范用语 . 18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安防监控室的管理要求 . 20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保洁服务质量要求、绿化养护要求、手术室辅助服务要求 . 21 参考文献 . 26 DB 15/T 9722016 II 前 言 本标 准的编制依据 GB/T 1.1 2009的规定。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
3、城乡建设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许怀云、贾双文、张鹤、岳志成、韩玉霞、籍凤英、董朝旺、苗润宇、赵文宗、 刘默、欧阳建辉。 本标准于 2016年 3月首次发布。 DB 15/T 9722016 1 医院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内的医院物业服务涉及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房屋维修与保养服务、 设施设备运行与维护服务、秩序维护服务、消防安 全管理、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标识管理、应急 管理、医院辅助服务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内的医院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
4、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3495 消防安全标志 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T 17242 投诉处理指南 GB 18466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20647.9 社区服务指南 第 9部分:物业服务 GB 22337 社会生活环境噪音排放标准 GB 50050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
5、 GB 50333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GB 50365 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DBJ03 27 公共建筑节能技术标准 DL 408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TSG G0001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G7002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TSG T7004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液压电梯 TSG T7006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杂物电梯 WS/T 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4号 (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 666号 (2016) 物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部令第 12
6、5号 (2004)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第 380号 ( 2003)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财基字 1998 7号 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房 2010 165号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DB 15/T 9722016 2 中华人民共和国 卫生部 卫监督 发 2006 53 号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内蒙古 自治区 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4号 (2003) 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28号 (2011) 内蒙古自治 区城镇供热管理
7、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213号 (2015) 内蒙古自治区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内政发 2015 91号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促进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建房 2013 685号 内蒙古自治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发改 费 2014 1029号 关于规范我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 通知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文件 。 3.1 医院物业 property 已经建成并用于医疗用途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 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3.2 医院物业管理 hospital proerty man
8、agement 物业经营者,用现代科学手段和专业技术,融管理、服务、经营为一体,对医疗机构的后勤系统实 施全方位、多功能的统一管理活动。 3.3 业主 owner 物业的所有权人。 3.4 物业使用人 property user 物业的承租人或实际使用人。 3.5 物业服务 property services 物业服务企业受业主或者建设单位委托,依据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 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公 共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6 物业服务企业 property service enterprises 依法成立、具备专门资质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9、地位,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活动的经 济实体。 3.7 DB 15/T 9722016 3 委托服务(特约 服务) the special property services 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专业性服务企业接受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的物业服务合同以外 的各类单项服务。 3.8 物业服务费 property service fee 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 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 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3.9 包干制 fixed-fee system 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
10、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 业服务计费方式。 3.10 酬金制 remuneration system 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 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3.11 医院辅助服务 hospital ancillary services 物业服务人员协助医护人员为患者提供的各种服务,如: 患者生活护理、 导医服务、医疗辅助服务、 医疗运送(包括 陪检、运送 ) 、手术室辅助服务 (通常指:清洁、消毒、手术包的下收下送、接送手术 患者、家属等候区的秩序维护等服务)
11、等 。 4 基本要求 4.1 物业服务机构 具有从事物业服务的资质,并符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物业服务企业 资质管理办法的要求, 设置相适应的物业服务机构,并符合以下要求: a)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由医院提供相应的服务场所; b) 配备满足服务需要的设施设备; c) 设置客户服务部门, 为医患提供咨询、报修、受理投诉、引导等服务; d) 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 4.2 工作人员 物业服务企业的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b) 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能正确使 用相关设备; c) 特殊岗位宜具有
12、相应医疗专业基础知识; d) 上岗前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工作期间应进行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 DB 15/T 9722016 4 e) 应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仪容仪表整洁; f) 服务主动热情, 接待服务中 应使用普通话, 注意用语文明、礼貌、规范 ,不得使用服务忌语, 参照附录 B 中表 B.1 和表 B.2; g) 物业服务人员应按规定做好工作日志、交接班、帐册等记录工作,做到字迹清晰、数据准确; h) 涉外物业服务人员宜具备涉外服务常识和外语会话能力等; i) 从事病房陪护等特殊 岗位的物业从业人员, 每年 需要进行至少 1 次体检 ,体检合格者方可上岗。 陪护人员还必须通过患
13、者生活护理的专业知识培训,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 j) 凡从事医院后勤服务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隔离控感、职业暴露、自我防护的相关专业知识培训, 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3 规章制度 4.3.1 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人事、财务、行政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并 健全 员工人体信息采集 档案 。 4.3.2 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服 务项目特点制定物业服务方案、岗位职责、工作标准以及各类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等企业外部管理制度。 4.3.3 物业服务企业应制定房屋使用、车辆出入和停放、装饰装修、电梯使用等公众管理制度。 4.4 财务管理 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符合如下要求: a) 物业服务企业 应建立健全
14、财务管理制度 , 规范 记账 ,做到账目清晰 ,并应符合物业管理企业 财务管理规定; b) 对于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 委托 服务的费用、代收代缴的费用,应单独列帐,按实际支出 费用和约定方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c) 实行酬金制物业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企业 , 应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 资金年度预决算和 收支情况,宜聘请专业机构对资金情况进行审计。 4.5 档案管理 4.5.1 技术档案 主要包括: a) 物业竣工验收档案; b) 物业权属资料; c) 项目承接查验资料。 4.5.2 日常档案 主要包括: a) 房屋维修管理档案; b) 设施设备维修管理档案 ; c) 物业运行风险
15、评估及 常见 风险点 档案 ; d) 装饰装修管理资料; e) 秩序维护档案; f) 消防管理档案; g) 应急预案处理档案; h) 保洁档案; DB 15/T 9722016 5 i) 业主及物业使用人资料; j) 物业企业日常管理文件、记录; k) 投诉处理资料; l) 其它资料。 4.6 节能管理 4.6.1 制定设施设备的经济运行方案,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行能耗检测、计量、统计、分析等,发 现异常及时分析原因,排除故障,提高设备运行效率。 4.6.2 用电设备实施分区域管理,均衡用电负荷,功率因素不低于 0.90。 4.6.3 空调通风系统的节能运行应符合 GB 50365 的规定;供
16、暖设施节能方案应按 DBJ0327 的要求制 定。 4.6.4 设施设备更新或改造时,宜采用节能设备(例如:节能灯、节水装置、高效机电设备等)。 4.6.5 按照合同约定 对 运作使用 的设施设备进行巡检 、维护和养护 ,防止管道、阀门出现跑、冒、滴、 漏 。 4.6.6 制定行为 节能 方案 , 提高 行为节能意识, 实现 行为节能。 5 房屋维修与保养服务 5.1 维护并保障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做好以下工作: a) 根据房 屋实际使用年限,每季度至少应检查 1 次梁、板、柱等结构构件的使用状况,并进行 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应齐全并入档; b) 每年制订房屋及设施的年度维护
17、保养计划及大、中修计划,经医院同意后,组织实施; c) 建立并保持巡检记录,发现问题后向医院报告,根据委托,安排专项修理。遇紧急情况时,宜 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d) 对建筑装饰装修存在危及建筑结构安全、拆改管线和损害他人利益现象的及时进行劝阻和纠 正; e) 每周 1 次对房屋进行综合巡查,发现违规现象,应立即劝阻、制止,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 5.2 门窗玻璃无破碎,五金配件完好 ,开闭灵活,无异常声响,密封性好。 5.3 楼内墙表面粉刷无明显剥落开裂,墙面修补时粉刷层及面砖应保持与原墙面无色差,墙面砖、地 坪、地砖应平整不起壳、无遗缺。 PVC 地面、塑胶地面每月养护 1 次,大理石、
18、花岗岩石材地面每年不 少于 2 次晶面养护处理或 翻新 ,墙面每月保养 1 次。 5.4 屋面排水沟、室内外排水管道应畅通,发现有防水层气鼓、碎裂,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情况, 应及时安排专项修理。 5.5 卫生间设施完好、正常,水龙头及便池出水正常,无滴漏,地漏畅通不堵塞。 5.6 开水房管道畅通,设备使用正常。 5.7 避难层和避难平台设施无损坏,地面平整、密封性 好,排水沟畅通无堵塞。 6 设施设备运行与维护服务 6.1 公共照明 6.1.1 公共照明灯按时开启,满足 医院正常运行的 要求。 6.1.2 每日巡视 医院 内照明设施,及时修复损坏的开关、灯口、灯泡 及 线路。 DB 15/T
19、 9722016 6 6.1.3 制定公共照明节能管理制度,根据 医院 的实际情况确定不同区域内照明设施合理的关闭时间。 6.2 供配电系统 6.2.1 制定供电系统内部管理规范及临时用电管理措施。 6.2.2 从业人员操作时严格执行 DL 408 的规定,并熟练掌握触电紧急救护法。 6.2.3 配电室专人值守, 定时检查 设备运行状况,对主要运行参数进行查抄;具备无人值守条件的配 电室定期检查,用电高峰时期适当增加巡视次数;其他低 压配电室定期巡查;配电室安全标识、安全防 护用品齐全,通风照明良好,能有效防止有害生物进入;无有毒有害危险品及杂物存放,环境整洁。 6.2.4 明确变电系统的限电
20、、停电审批权限,按规定要求通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遇紧急情况时,应 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6.2.5 发生重大人身、设备安全事故应及时向 有关单位和 供电主 管 部门 报告 , 做好 记录。 6.3 供电系统 6.3.1 变(配)电柜操作运行正常,检测表计显示准确。 6.3.2 变压器运行正常,温控显示准确,联控 运作 正常。 6.3.3 变(配)电柜直流操作系统运行正常,蓄电池组充、放电量稳定,符合工作要求。 6.3.4 功率因素自动补偿电容器( 组)运行正常,自动切换正确可靠。 6.3.5 变(配)电系统联络自动切换正常。 6.4 应急供电系统 6.4.1 发电系统 6.4.1.1 发电
21、机控制柜手动及自动启动正常,各类表计显示正常。 6.4.1.2 自动转换开关状态显示完好,运作正常。 6.4.1.3 油料储存应符合 GB15603、 GB25201 相关安全要求。 6.4.1.4 应急发电机机房应使用防爆灯。 6.4.2 UPS 和 EPS 电源系统 6.4.2.1 控制柜运行正常,检测表计显示正常。 6.4.2.2 输出负荷不得超出设计范围。 6.4.2.3 蓄电池组充、放电量稳定,符合工作要求。 6.4.2.4 电源切换功能正常,不出现电火花、输出中断等现象。 6.4.2.5 确保运行时散热功能正常。 6.4.2.6 蓄电池损坏或达到使用寿命应及时更换, 保证系统正常运
22、行。 6.4.2.7 按规定的周期对发电机组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持设备完好,定期启动及维护备用发电机 (组),确保随时可应急启用;定期对应急照明(带蓄电池)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每 季度 1 次对蓄电 池组进行充放电试验,使其处于有效待命状态;每半年至少 1 次对变配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清 洁,并做好记录 。 6.4.2.8 每年进行 1 次高压电气设备试验,并留存合格报告。 检查和维护应作好记录存档备查。 6.5 消防设施 6.5.1 安全出口、 安全疏散通道、安全疏散楼梯、 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无堵塞、占用、锁闭现象。 DB 15/T 9722016 7 6.5.2 室内消火栓醒目、
23、无遮挡,箱门 常闭禁锁并 应设 置紧急开启装置,栓口、水枪、水带齐全好用, 气泵按钮应能启动消防水泵。 6.5.3 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应完好,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现象。 6.5.4 灭火器保险及喷嘴外观良好,无损坏、无锈蚀, 其中干粉灭火器 压力表显示在正常范围内,应 定期维修、检测,应 张贴有 资质 的检测机构颁发的检验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6.5.5 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正常,确保发生火灾时,设施能够及时联动,启停均在消防控制室有信号反 馈,系统有故障的及时通知维保单位维修,不得擅自停用自动消防设施。 不得擅自屏蔽火警或故障点位; 应定期维修、检测。 6.5.6 安全疏散指示牌和
24、安全出口指示 牌通常情况下应设立在墙体一米以下,保持常亮,间距不得超 过 20 米;转角处必须设有安全疏散指示牌,安全出口指示牌应设立在安全出口正上方。 6.6 升降设备系统 6.6.1 电梯系统 6.6.1.1 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和有关安全运行的法律、 法规的规定,接受并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监察工作,保证电梯的安全使用。 6.6.1.2 按照 TSG T7004、 TSG T7006 的要求, 电梯应经取得相应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投入使用,应每年不少于 1 次定期检验,出现异常随时检修,并张贴新的 合格证。
25、6.6.1.3 有专业人员对电梯保养进行监督,并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 每日不少于 1 次巡检, 并应做好 日常电梯运行的巡检与记录 。 6.6.1.4 由取得相应资质的专业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维修, 每月不少于 2 次维保, 并按照所签定 的设备维保合同对其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 6.6.1.5 电梯日常运行平稳舒适,动作准确可靠 , 直梯轿厢内外按钮、轿厢内灯具、扶梯踏板、扶手 带等配件保持完好。 6.6.1.6 建立应急事件处理机制, 电梯 发生故障时应对取得相应资质的专业维修保养单位到达现场的 时间 特殊约定 。 6.6.1.7 加强自动扶梯运行 安全管理,紧急制动按钮 应张贴 明显 标
26、识 ,并用 蒙汉 文字注明 ;自动 扶 梯 与楼板 夹角提前 1.5 米 处悬挂夹角防护 挡板。 6.6.2 高空作业设备 6.6.2.1 设备应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在有效期内使用。 6.6.2.2 操作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6.2.3 应有专业人员对设备运行进行管理,根据使用情况和频次进行检查及保养,记录使用状况并 存档。 6.7 空调系统 6.7.1 空调系统的运行管理应符合 GB 50365 的规定。 6.7.2 对空调系统开机前进行检查,测试运行控制和安全控制功能,记录运行参数,分析运行记录。 6.7.3 每月检查 1 次冷却塔风机
27、、变速齿轮箱、淋水装置、循环泵、电器控制箱,大修后特殊情况要 适当增加巡检保养次 数,保证冷却塔及附属设施的正常运行和良好保养,提供符合要求的冷却水。 6.7.4 每半年(换季工作开始或结束)进行循环泵、空调主机、冷却风机电柜主电路螺栓紧固,测试 绝缘值,作好记录。 DB 15/T 9722016 8 6.7.5 每周对空调系统主机、水泵、电机、管道、膨胀水箱、集水器、分水器进行检查保养。 6.7.6 每周检查空调机组马达、风机的运转情况,记录运行参数。 6.7.7 每周安排对新风量、排风量的测定。 6.7.8 各种管道完好,阀件及仪表齐备,无跑、冒、滴、漏,能量计费系统处于完好状态。 6.7
28、.9 保证冷冻主机及附属设施的正常运行和良好保养,提供符合要求的冷冻水。 6.7.10 保证采暖热水及附属设施 的正常运行和良好保养,提供符合要求的采暖热水。 6.7.11 宜委托专业空调清洗公司按合同约定对中央空调系统进行清洗保养,清洗内容和频次应符合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要求。 6.7.12 对空调循环水质进行维护保养和水质分析,确保水系统内的水质符合 GB 50050 的要求。 6.7.13 宜每周安排对空气质量的测定,使室内空气质量达到 GB/T 18883 的要求。 6.7.14 手术室空调净化系统的管理要求如下: a) 每日对空调净化系统进行检查和保养,测试运行状
29、态; b) 每周对空气处理系统、新风处理系统进行清洗和保养; c) 各种管道应保持完好,阀件及仪表齐备, 无跑、冒、滴、 漏 ; d) 细菌浓度应符合 GB 50333 的要求; e) 记录运行参数,分析运行记录; f) 根据风量风速、细菌浓度等情况适时更换中、高效过滤器。 6.8 给排水系统 6.8.1 每天 1 次对污水泵、提升泵、排水泵、阀门等进行检查,确保曝气风机、排水系统通畅。各种 管道阀门完好,仪表显示正确,无跑、冒、滴、漏,系统无明显异味和噪声。 6.8.2 每季度对楼宇排水总管道进行检查,每年对水泵、管道进行除锈油漆,每半年对轴承进行润滑, 每半年对总管道进行消毒,并做好书面记
30、录。 6.8.3 每季度对供水水箱、蓄水池进行 1 次清洗消毒,确保生活饮用水水质达到 GB 5749 的要求。生 活饮用水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清洗消毒人员的健康检查、水质检测的要求按照 GB 17051 执行。 6.8.4 每半年对电机、水泵、水质处理和消毒装置及设备控制柜进行 1 次保养。 6.8.5 进行规范加压操作,确保用户末端的水压及流量满足使用要求。 6.8.6 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口必须安装金属防护网并完好,每年秋、冬季对 给 排 水管保暖 薄弱环节 进行防冻保护。 6.9 污水处理 6.9.1 定期对污水处理系统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物业服务企业对污水排放应根据
31、 GB 18466 及其他相关 规定进行管理,医疗 污水排放 水质应符合 GB 18466 的 要求 。 6.9.2 每天检查电动格栅、泥水分离机、二级生化装置、消毒装置,确保调节池、消毒池、污水泵运 行正常。 6.9.3 每天按规定检查污水处理后水质的剩余有效氯含量,做好记录。有效氯含量指标应符合 GB 18466 的要求。 6.10 楼宇自动化系统 6.10.1 服务器、 UPS、传感器、直接数字控制器等工作正常、通讯正常、线路整齐、整洁。 6.10.2 末端设备接线正确、线路无损、安装牢固。 6.10.3 每天对计算机系统数据进行备份,每年对仪器仪表等相关设备进行校对。 6.10.4 建
32、立机房管理制度,控制室机房实行封闭管理,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DB 15/T 9722016 9 6.11 监控系统 6.11.1 摄像机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工作正常、整洁 。 6.11.2 视频记录设备工作正常、整洁。 6.11.3 监视器工作正常、图像清晰、色彩良好、整洁。 6.11.4 矩阵工作正常、线路整齐、标识清楚。 6.12 广播、会议背景音响 6.12.1 音源设备、功放设备工作正常,整洁完好。 6.12.2 扬声器等末端设备工作正常、整洁,音质保持清晰。 6.12.3 背景音响与消防警报系统的连接切换工作正常。 6.12.4 多媒体显示、数字音响、摄录像、同声翻译等设备工作
33、正常。 6.12.5 视频、音频、网络线路传输正常、无干扰。 6.12.6 每半年进行 1 次全面检查与调试。 6.13 避雷系统 6.13.1 避雷系统应由取得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 6.13.2 每年检查 1 次重要机房的设备防静电地板的接地是否可靠,并对各 楼层的钢窗、钢结构进行外 观检查。 6.13.3 每月 1 次对变配电室的设备的接地带进行检查;每季对各重要机房内的配电柜及设备接地进行 检查;保证所有机电设备、管道、构架等金属物接地良好。 6.14 供热系统 6.14.1 锅炉系统 6.14.1.1 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并配合特种设
34、备安 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监察工作,保证锅炉的安全使用。 6.14.1.2 按照 TSG G0001 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锅炉安全、使用、节能、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和岗位安 全、节能责任制度。 6.14.1.3 各种证书齐备, 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作业 人员持证上岗 。每季度对特种设备作 业 人员进行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节能知识,在 工作场所应配备作业 人员 安全防护 装备工具 。 6.14.1.4 噪声的监测、控制管理执行 GB 22337 的规定。 6.14.1.5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按照 TSG G0001、 TSG G7002 的具体
35、要求, 接受 并配合 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检测机构对锅炉设备进行安全检测。 6.14.1.6 除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 TSG G0001 的规定外,锅炉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还应满足以下要 求 : a) 至少每月进行 1 次在用锅炉设备的自行检查并记录; b) 对在用锅炉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和运行并记录; c) 对在用 锅炉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 检修并记录。 6.14.2 其他设备设施 DB 15/T 9722016 10 6.14.2.1 包括供热管网、热用户室内系统在内的,除锅炉系统外的其他供热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应 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
36、管理条例的规定。 6.14.2.2 定期对供暖管道、安全附件、阀门、仪表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无跑、冒、滴、漏。 6.14.2.3 制止和劝阻对供热管道、 暖气片 、安全附件、阀门、仪表等的 涂抹、粘贴、覆盖、遮挡 、 私 自开阀放水 等行为 。 6.14.2.4 每年 秋、冬季对供暖 管网 保温薄弱环节进行必要维护。 6.15 医用气体系统 6.15.1 医用 气瓶 管理应 符合附录 A 的 要求。 6.15.2 每天检 查医用气体系统的运行状态,做好记录。 6.15.3 压缩空气系统管理要求如下: a) 每天检查压缩空气系统设备的运行状态,做好记录。压缩空气的压力值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b)
37、每季度一次对压缩空气系统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在用和备用的设施设备完好; c) 每月一次对压缩空气系统设备 (压缩机、制冷干燥机、压力自停装置、压缩空气管道、末端压 缩空气装置 )的功能进行检查,保持设备状态完好。防止压缩空气系统漏气,确保输出的压缩 空气不带水。 6.15.4 负压系统管理要求如下: a) 每天检查吸引系统设备的运行状态,做好记录; b) 定期对吸引系统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 在用和备用的设施设备完好; c) 每日一次对真空罐放水; d) 每月一次对压缩空气系统设备 (真空泵、止回阀、电磁阀、电气控制箱、压力自停装置、负压 管道、末端负压装置 )的功能进行检查,保持设备状
38、态完好,防止负压系统漏气; e) 应配备防 泄漏报警装置,并 确保状态指示正常 。 7 秩序维护服务 7.1 人员要求 7.1.1 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受过相关 法律法规、 安全护卫知识 、专业技能、应急处置等培训 ,持证上岗。 7.1.2 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器械佩带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7.2 出入管理 7.2.1 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制度。 7.2.2 主出入口应安排 24 h 值岗,对人员和车辆出入,按院方的委托 合同进行管理。 7.2.3 对病患及其家属等出入人员用语规范,必要时引导至电梯厅或指定区域。 7.2.4 设置流动岗,遇雨雪天气及异常情况,有效防范意外事件发生。 7.3 巡
39、查 7.3.1 明确巡查工作职责,规范巡查工作流程,制定相对固定的巡查路线, 路线应覆盖所有监控死角 。 发现违法、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应注意异常气味、声响,如有可疑现象,应立即查明并报告相关部 门。 7.3.2 巡查宜使用巡更设备,保留巡更记录。如无巡更设备,宜保持 2 人一组进行巡查 并将巡查情况 做好记录。 DB 15/T 9722016 11 7.3.3 收到中央监控室发出的指令后,巡查人员应及时到达事发现场,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处置后 及时将信息 回馈。 7.3.4 巡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随时准备启动相应的应急 预案, 同时通知安全监控室进行
40、及时跟进 。 7.3.5 巡逻过程中应做好相应的节能、保洁及控烟工作。 7.4 医疗秩序维护服务 7.4.1 按照卫生部和公安部的相关规定做好医院日常秩序的维护工作。 7.4.2 明确医疗秩序事件处理负责人,对公共秩序维护人员进行相关工作方式方法的培训。 7.4.3 出现影响正常医疗秩序情况时,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 维护 保持正常秩序并通知 监控人员做好录像。 7.4.4 对 医院 内的 医托、倒号的人员进行 制止并 及时报警 , 在制止过程中应做好自身防护,并保障他 人的人身安全 。 7.5 监控 7.5.1 安防 监控室的管理应 符合 附录 C 的 要求。 7.5.2 监控中心
41、(监控室 ) 应建立 24 h 值班制度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并保存登记记录。 7.5.3 监控的录入资料至少保存 30 天,应严格保密 , 未 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 调阅。 7.5.4 收到火情、险情及其他异常情况报警信号后,应及时报警,并安排相关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进行 前期处理, 并将其反馈情况如实记录到值班记录当中。 7.5.5 确保治安电话畅通,接听及时 ,处置及时 。 7.5.6 按委托 合同根据 设备随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硬盘录像机、摄像机等设备进行检修保养。 7.5.7 设备出现故障,及时通知 维保 单位进行修复并 做好记录 。 7.6 车辆停放管理 7.6.1 划分车辆停放区域,加强
42、车辆管理。急救通道中禁止停放车辆,保证急救通道的畅通,对不按 规定停车的进行劝阻、清理。 7.6.2 根据 医院 的实际情况规定车辆行驶路线,设置行车指示 标识 ,对进出车辆进行疏导, 维护通行 秩序, 保证车辆出入口的通畅。 7.6.3 停车区域内应设监控装置、照明装置、消防设施、门禁、车辆限速及指示 标识 。 7.6.4 非机动车应定点集中存放,整齐有序 。 7.6.5 停车场(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 7.7 警务协作 7.7.1 应保持 24 h 与当地警务室的联络通畅。 7.7.2 配合公安机关提高公众防范能力,共同预防和维护医院安全秩序 。 8 消防安全管
43、理 物业服务企业应与医院协议约定各自消防管理职责,按职责划分做好以下工作: a)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专人维护、管理 消防器材、消防设施; DB 15/T 9722016 12 b) 按规定进行防火巡查、防火检查。住院区和门诊区白天至少巡查 2 次,住院区和急诊区夜间至 少巡查 2 次,其他场所每日至少巡查 1 次;节假日及重大会议、活动期间,应加大巡查频次和 力度。公共场所严禁使用明火 ,不得 私自 使用 电热器;每季度至少进行 1 次综合 性 防火检查。 巡查、检查结果由检查人及其主管人员签字确认 , 并做好记录 存档备查 ; c) 制定符合
44、本单位特点的灭火疏散预案,每年至少组织 1 次消防演习; d) 院 方和物业 服务 企业 应组织新上岗、转岗复岗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每半年至少开展一 次职工消防安全培训。 每年至少开展 1 次消防安全评估,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 e) 物业企业服务人员应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 逃生的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f) 设有水泵房、风机房、氧气储存间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有专人每日巡查; g) 消防控制室实行 24 h 值班,每班不少于 2 人,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取得国家认 可职业资 格证书,持证上岗; h) 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自动消防设施管理责任的,物业企业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维修保 养机构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每年至少进行 1 次全面联动检测,每月进行 1 次专项检查,检测、 检查应有记录; i) 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建筑消防设施的原始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 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和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一年;建筑消防 设施月度检查记录、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报告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