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100 C 50 DB32 江苏省 地 方 标 准 DB 32/T 3761.5-2020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 5 部分:社区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 prevention and control Part 5: Community 2020 - 02 - 24 发布 2020 - 02 - 25 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2/ 3761.52020 I 前 言 DB32/T 376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目前分为以下部分 : 第 1部分:医疗机构
2、; 第 2部分:学校; 第 3部分:农贸市场; 第 4部分:工业企业; 第 5部分:社区; 第 6部分:公共场所; 第 7部分:餐饮服务机构; 第 8部分:养老机构; 第 9部分: 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 ; 第 10部分:公共厕所; 本部分为 DB32/T 3761 的第 5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 部分 由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提出。 本 部分 由 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 本部分起草单位: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医科大学、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昆山市疾 病 预防控制中心。 本部分 主要 起草人:窦建瑞、朱宝立、沈欢喜、罗晓明、张
3、恒东、韩磊。 DB32/ 3761.52020 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 5 部分:社区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基本要求和防控措施。 本部分适用于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间的防控与管理,其它传染病流行适用时也可参照 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193 疫源地消毒总则 3 术 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社区 community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辖
4、的城乡社区(即城市社区和村)。 3.2 社区未发现病例 no cases found in the community 在社区居民中,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3.3 社区出现病例 case found in the community 在社区居民中,出现 1例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3.4 暴发疫情 outbreak 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栋楼同一单元等)发现 2例 及以上确诊病例,病例间 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3.5 DB32/ 3761.52020 2 社区传播疫情 community tr
5、ansmission 在社区居民中, 14天内出现 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病例,或暴发疫情起数较多且规模较 大,呈持续传播态势。 3.6 疫点 epidemic focus 如果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 3天至隔 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 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 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一个或 若干个办公室、列车或汽车车厢、同一航班、同一病区、同一栋 楼等为单位。 3.7 疫区 epidemic area 如果出现了社区传播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6、。 3.8 密切接触者 close contacts 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a) 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 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b) 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直接治疗 及护理病例、到病例 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c) 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 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其他乘 客和乘务人员; d
7、) 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3.9 消毒 disinfect 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10 终末消毒 terminal sterilization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离开有关场所后进行的彻底的消毒处理。 4 基本要求 4.1 组织 管理。 党政牵头、社区动员,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 明确区、街乡镇、社区的责任,按 照“吹哨报到”、接诉即办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工作组织体系。强化社区包楼、包片、包户工作, 落 实 “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原则,做好 社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现、
8、防 DB32/ 3761.52020 3 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加强联防联控,严防死守、 不留死角,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信 息报告人。 4.2 方案制定。进一步完善干部联系社区制度,切实加强对社区防控工作的领导;制定社区 新型冠状 病毒肺炎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 。 4.3 物资 保障 。保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必须的经费和物资,加强 防护用品、 消毒等 疫情应对物资准备。 4.4 健康教育。 主动开展科普宣教、健康提示、信息报告、爱国卫生运动等综合防控工作,有效控制 疫情扩散和传播。 5 防控措施
9、 5.1 社区未发现病例 5.1.1 组织动员 5.1.1.1 社区 应 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街道(乡镇)和社区(村) 干部、片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家庭医生和物业为主,发挥社区、村 (居 )委会和楼门长三道防线 。 5.1.1.2 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 到人,对社区(村)、楼栋(自然村)、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 及时发现防控隐患线索,并 向街乡镇报告。 5.1.2 健康教育 5.1.2.1 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 生、除陋习,摒弃乱
10、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 ”“我的健康我做主 ” 的良好氛围。 5.1.2.2 督促家庭在空气质量允许的条件下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 2 3 次,每次不少于 30 分钟,加 强日常清洁和消毒,减 少家庭聚会。 5.1.2.3 社区 (村 )不组织大型公众聚集活动,督促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避免交叉感染。 5.1.2.4 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 少出行,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 禽类或其粪便。 5.1.3 信息告知 5.1.3.1 社区 (村
11、)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情高发地区返回人员立即到所在社区 (村 )进行登记 。 5.1.3.2 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社区卫生防护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 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 5.1.3.3 每日发布本地及本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5.1.4 疫区返回人员管理 5.1.4.1 社区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区返回人员应立即到所在村支部或社区进行登记,并到本地卫生 院或村医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体检,每天两次体检,同时主动自行隔离 14 天。 5.1.4.2 所有疫区返乡的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就近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居家隔离或
12、到政府指 定地点或医院隔离;其密切接触者应也立即居家自我隔离或到当地指定地点隔离。隔离期间请与本地医 务人员或疾控中心保持联系,以便跟踪观察。 DB32/ 3761.52020 4 5.1.5 环境卫生治理 5.1.5.1 社区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严 格对社区人群聚集的公共 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改善环境卫生状况,把环境卫生整治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每个单位、每 个家庭。 5.1.5.2 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 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5
13、.1.6 物资准备 社区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5.2 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5.2.1 实施 5.1 中 6 项 措施 5.2.2 密切接触者管理 5.2.2.1 充分发挥社区预防保健医生、家庭签约医生、社区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型冠状病 毒 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有条件的应明确集中观察场 所。 5.2.2.2 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更加灵敏的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 好记录 ; 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5.2.3 消毒 5.2.3.1 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
14、按照 GB 19193 要求,协助做好病例 家庭 、 楼栋单元、 办公室、会议 室、宿舍等疫点的终末消毒以及 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5.2.3.2 居民出入社区时要佩戴口罩,社区 (村 )要做到监督提醒。 5.3 社区传播疫情 5.3.1 实施 5.1 和 5.2 中 8 项措施 。 5.3.2 疫区封锁 对划为疫区的社区,必要时可采取疫 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5.3.3 限制人员聚集 社区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 KTV、商场 等公共场所。 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和当地人民政府的决定,采取临时停工或暂时关闭措施。 停工的范围应遵循由小到大的原则。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