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200 A 00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 36/ T 8342015 “三清人家”农家乐经营服务评定规范 2015 - 01 - 23 发布 2015 - 03 - 01 实施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6/ T 8342015 I 目 次 前言 . . II 1 范围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 3 定义和术语 . . 2 4 经营服务 基本要求 . . 2 5 “三清人 家”评定和标志管理 . 4 6 评定条件 . . 4 7 评定规则 . . 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三清人家”农家乐服务标准与评定 . 8 DB36/ T 834201
2、5 II 前 言 本标准由上饶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三清山风景名胜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 江西省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晓平、诸立、査奇智、谢华杰、胡伟勋、方新国、崔永昇、王志源、饶国华、 刘战军、姜浩、纪永盛、朱汉年、张丽银。 DB36/ T 8342015 1 “三清人家”农家乐经营服务评定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三清山风景区“三清人家”农家乐的定义和术语,经营服务基本要求,“三清人家” 评定和标志管理,评定条件、评定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三清山风景区各种形式的“三清人家”农家乐经营服务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
3、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200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9663 旅店业卫生标准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 噪声标准 GB 13495
4、消防安全标志 GB 14930.2 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 GB 14934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T 16766 旅游业基础术语 GB 18483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LB/T 013-2011 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 GA 654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WS 205 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 3 定义和术语 下列定义,术语和GB/T16766的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DB36/ T 8342015 2 农家 指地域在乡村的居
5、民户和农民家庭,为方便称谓,以下统称农家。 3.2 农家乐 指利用乡村所特有的庭院、果园、花园、堰塘、农场、山林等田园景观和自然生态、乡村人文、农 耕文化、养殖放牧等资源吸引旅游者,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赏田园景、享休闲乐”为主要内容, 为旅游者提供观光、休闲、娱乐、住宿、餐饮、购物、农事体验等服务的农家经营户和以工商业主投资 为主体的各种类型的休闲旅游点。简称农家乐。 3.3 “三清人家”农家乐 指在风景区乡村所在地范围,农家利用所属的庭院、果园、花园、堰塘等田园景观,结合乡村自然 生态,乡土风情、农耕文化等资源吸引游客,为游客提供具有三清山地域特色的观光休闲、住宿餐饮、 农特产品购物、农
6、事体验等活动,展示三清山传统民俗、具有鲜明的三清山文化特点,授予“三清人家” 称号的农家经营服务单位。简称“三清人家”农家乐。 4 经营服务基本要求 4.1 经营的基本条件 4.1.1 总则 4.1.1.1 农家乐的经营和服务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4.1.1.2 按规定办理并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排污证等。 4.1.1.3 不危害国家安全,不损害民族尊严,尊重客人的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习惯,切实保护客人的 合法权益。 4.1.1.4 明示服务项目,明码标价,诚实守信、尽职尽责、注重实效,有较好的服务意识。 4.1.1.5 经营人员应进行健康体检,取得至少县级医院出具的
7、健康证明。 4.1.2 环保要求 4.1.2.1 空气质量符合 GB3095 标准规定。 4.1.2.2 噪声指标符合 GB3096 和 GB12348 标准规定。 4.1.2.3 污水排放符合 GB8978 标准规定。 4.1.2.4 油烟排放符合 GB18483 标准规定。 4.1.2.5 环境整洁干净,无散放垃圾,无污水或其他污染物;家禽、家畜无疫情,并有圈养设施;各 项设施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不破坏自然环境,不扰民。 4.1.2.6 庭院整洁、优雅、有绿地或绿色植物。 4.1.3 消防要求 4.1.3.1 消防安全符合 GA654 标准相关规定。 4.1.3.2 室内装修,装饰采用天然、
8、难燃防火材料。 DB36/ T 8342015 3 4.1.3.3 按国家和地方规定配备相关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标志。定期对消防设 施和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4.1.3.4 建筑物消防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 4.1.3.5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存储和管理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4.1.3.6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1.4 卫生要求 4.1.4.1 水源及生活饮用水质符合 GB5749 和 GB3838 标准相关规定,二次供水应符合 GB17051 标准规 定。 4.1.4.2 食品卫生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相
9、关规定。 4.1.4.3 厨房卫生符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 4.1.4.4 餐具使用,食品制作及储存符合 GB14930.2 和 GB14934 标准规定。 4.1.4.5 禁止加工经营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及制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肉类及其制品;禁止使用国家规定的高浓度农药或使用农药未超过安全期的蔬菜、水果及其它可食农产 品。 4.1.4.6 住宿场所卫生符合 GB9663 标准规定。 4.1.4.7 提供游客的用品应符合 WS205 标准相关规定。 4.1.5 安全要求 4.1.5.1 认真执行公安、卫生、交通、安全、质监、旅游等方面的安全法规和标准
10、。 4.1.5.2 房屋建筑坚固、安全,农家乐内搭蓬设施应坚固安全、可靠。 4.1.5.3 住房设施的窗户、门锁等安全装置完好、有效。 4.1.5.4 电力系统的安全保护装置完好,有效,电气设备运转正常,无隐患。 4.1.5.5 娱乐活动场所设施设备安全、完好。 4.1.5.6 重要部位有应急疏散图、应急照明灯和家用小型灭火器。 4.1.5.7 客人入住手续规范,入住者信息按国家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 4.1.5.8 农家乐显著位置应贴有“应急措施”和救助电话号码。 4.2 经营服务质量要求 4.2.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2.2 服务人员仪容仪表整
11、洁大方,着装统一规范,佩带服务标志。 4.2.3 服务人员站、坐、行姿势规范,主动服务,表情自然、亲切、热情适度,提倡微笑服务。 4.2.4 服务用语文明、简洁、清晰,熟练使用普通话。 4.2.5 建立健全服务人员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4.2.6 服务人员应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并能熟练运用。 4.2.7 有熟知三清山景区及周围旅游景点和乡村民俗风情及乡土特产的服务人员。 4.2.8 设立旅游服务质量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5 “三清人家”评定和标志管理 5.1 “三清人家”农家乐,是一种品牌认定,不分等级。“三清人家”农家乐的标志和证书有效期均 为 3 年,3 年到期后需重新复核评定。
12、有效期内,定期按评定标准进行抽检。 5.2 “三清人家”农家乐标牌由“三清人家”字样加 logo 符号共同构成。 DB36/ T 8342015 4 5.3 标志牌由“三清人家”农家乐评定领导小组统一设计、制作并由“三清人家”农家乐评委会颁发。 标志牌制有“三清人家”中、英、韩三国文字及颁发单位、编号。 6 评定条件 6.1 环境 6.1.1 房屋建筑布局合理,外观富有三清山地域特点,内部整体装修装饰体现三清山文化特色,室外 装置安全、牢固,周边可视范围环境协调,景色优美。 6.1.2 农家乐接待建筑面积可满足相应接待需求,接待区域地面全部硬化处理。 6.1.3 生态环境良好,庭院内种植乡土特
13、色绿植和花卉,具有浓郁的三清山乡村风情。 6.1.4 建筑结构良好,布局合理,接待服务功能完善、齐备、具有乡土风情特色。 6.1.5 设施、设备安全、方便并养护良好。 6.1.6 有适应当地气候的取暖和制冷设备,各区域通风良好。 6.1.7 农家乐名称采用规范的中文表示,有单独的 Logo 和宣传标识,建立有与名称相符的预订系统、 网站和微信宣传平台。指示用标志清晰,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符合 GB2894、GB134 95、GB/T10001.1 和 GB/T10001.2 标准的规定。 6.1.8 供餐场所环境优美,有特色。 6.2 服务设施 6.2.1 厨房 厨房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布局流
14、程合理,加工区域整洁、卫生,食品加工做到生熟区分离; b) 使用面积与接待能力相配套,安有纱门、纱窗等设施; c) 配备有效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有必要的防鼠、防蝇、防尘、污水排放、存放废弃物设施; d) 餐(饮)具洗涤池、清洁池、消毒池设置合理,墙壁应有 1.5m 以上的瓷砖墙裙,易于清洗; 有足够有效的冷藏设施,满足生熟食品存放的要求,有冰箱、微波炉、消毒柜等。 6.2.2 餐厅 餐厅应符合如下要求: a) 位置合理,采光通风良好、整洁,用餐环境干净、卫生,设有服务台; b) 餐厅墙壁悬挂的三清山风景或农家民俗图片精美,有特色; c) 有适合本地气候的冷、热空调; d) 地面已作硬化处理
15、,防滑,易于清洗; e) 桌椅、餐具配套齐全、造型美观、数量足够、无破损,卫生且干净; f) 提供的食品、茶品具有浓郁的三清山农家风味特色; g) 能制作具有三清山特色的名菜、名点。 6.2.3 客房 客房应符号如下要求: a) 至少可提供 20 人以上住宿的客房; b) 有防盗装置,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 DB36/ T 8342015 5 c) 房内装饰良好,有软垫床、桌椅、床头柜等配套家具,提供拖鞋、水杯等基本住宿用品,质量 良好且安全卫生; d) 做到每天全面整理一次卫生,隔日或应客人要求更换床上用品; e) 照明良好,有遮光窗帘,具备防噪音及隔音措施; f) 有彩色电视机
16、、能正常收看电视节目; g) 房间有冷热空调; h) 配有烧开水用的电热水壶,并配备茶叶; i) 有方便使用的电话机和无线 wifi 设备,配备使用说明; j) 有防蚊措施; k) 有应急照明灯; l) 配有服务指南、价目表、宾客须知,服务用具、信息资料具有三清山文化元素; m) 客房有独立的卫生间,卫生间有抽水恭桶、面盒和梳妆镜、淋浴或浴缸(配备浴帘)、卫生间 有防滑措施; n) 能 24 小时提供热水; o) 有必要的消防设备。 6.3 公共区域 公共区域应符合如下要求: a) 有从事经营项目的管理和服务规章制度; b) 有独立设置的服务台; c) 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有绿化庭院,配有景观
17、照明灯; d) 有 3 项以上供游客参与的乡村体验活动(垂钓、采摘、农事参与等); e) 有与接待能力相匹配的停车坪; f) 有男女分设的公共卫生间,管理良好,无污垢、无堵塞、无异味; g) 垃圾桶数量足够且放置合理,与环境协调。 7 评定规则 7.1 组织 7.1.1 三清山风景区管委会成立“三清人家”农家乐评定领导小组,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旅游管 理部门,并成立“三清人家”农家乐评定委员会,评委由旅游、财政、卫生、工商、消防、质监、安监、 公安、国税、地税等部门的专家组成。 7.1.2 三清山风景区管委会负责“三清人家”农家乐的评定和授牌。 7.2 申请 7.2.1 申请采取公开和自愿申
18、报的原则。 7.2.2 申请方向“三清人家”农家乐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评定办公室)提交申请报告,并填写 申报表及相关材料: a) 农家乐申请报告; b) 农家乐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 c) 工商、卫生、税务等部门的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复印件; d) 农家乐开业时间; DB36/ T 8342015 6 e) 相关材料,包括场地、环境、卫生、安全等信息。 7.3 受理 “三清人家”农家乐评定办公室接到农家乐评定申请后,于10个工作日作出受理与否的回复。 7.4 评定 受理申请后,“三清人家”农家乐评定机构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2名以上专家到现场实地察看,之 后专家小组应写出检
19、查报告上交“三清人家”农家乐评定办公室。 7.5 “三清人家”农家乐的评定细则 按附录A执行。 7.6 审批 “三清人家”农家乐评定办公室接到评审小组检查报告后30日内,组织“三清人家”农家乐评定委 员会全体评委审核。对于经评审认定达到相应标准的农家乐,给予批复,并授予相应牌匾和证书,并向 社会公布,对于达不到标准的农家乐不予批复。 7.7 “三清人家”的复核及处理 7.7.1 “三清人家”农家乐复核每 3 年进行一次。 7.7.2 已评定的“三清人家”农家乐到期前一个月,由农家乐经营单位写出要求复核的申请报告,以 及按评定标准自查自纠的自评表上报评定机构。 7.7.3 评定办公室将在 10
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派出专家小组到现场检查。检查后写出检查报告上 交“三清人家”农家乐评定办公室。 7.7.4 “三清人家”农家乐评委会应在 13 个工作日内召开全体会议,对上报的检查报告进行审核,如 继续达到要求的,应正式下发通过复核的通知,并向社会公布。 7.7.5 对复核认定达不到“三清人家”标准的农家乐,“三清人家”农家乐评委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 整改通知,通报批评或取消称号的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 a) 凡在二年内受到三次警告或 2 次以上通报批评的农家乐, “三清人家” 农家乐评委会应取消 “三 清人家” 农家乐的称号,并向社会公布; b) 被取消的“三清人家”称号的农家乐,一年后
21、方可重新申报; c) 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如安全、消防、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造成恶劣影响的“三 清人家”农家乐单位, “三清人家”农家乐评定办公室应立即取消其“三清人家”农家乐称号; d) “三清人家”农家乐接到整改通知书或通报批评的通知后,必须认真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上 报整改情况; e) 凡“三清人家”农家乐评委会决定撤消的农家乐,应将原牌匾和证书交还授予机构。 7.8 “三清人家”标志和证书 7.8.1 “三清人家”农家乐标志和证书由“三清人家”农家乐评定办公室统一制作,由“三清人家” 农家乐评委会核发。 7.8.2 “三清人家”农家乐牌匾应置于农家乐公共场所的显著位置。 DB
22、36/ T 8342015 7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三清人家”农家乐服务标准与评定 A.1 “ 三清人家”农家乐的分类 A.1.1 “三清人家”农家乐(住宿餐饮类) ,能提供住宿和餐饮服务的农家乐 A.1.2 “三清人家农家乐(住宿类) ,仅提供住宿服务的农家乐。 A.1.3 “三清人家农家乐(餐饮类) ” ,仅提供餐饮服务的农家乐。 A.2 “三清人家”农家乐评定表 表A.2.1为“三清人家”农家乐(住宿餐饮类)评定表。 表A.2.2为“三清人家”农家乐(住宿类)评定表。 表A.2.3为“三清人家”农家乐(餐饮类)”评定表。 表 A.2.1 “三清人家”农家乐(住宿餐饮类)
23、评定表 序号 项目 是否达 标 A.2.1.1. 总体要求 A.2.1.1.1 可进入性好,交通便捷,进出方便;有专用停车场。 A.2.1.1.2 农家乐生态环境优美,景观特色突出,绿化美化好,具有浓郁的乡村风情。 A.2.1.1.3 庭院内种植特色绿植(例如枣树、杜娟花、柿树、芍药、玉兰、丁香、海棠、紫藤、月季、 迎春、榆叶梅、桂花、石榴等,具备2项以上) 。 A.2.1.1.4 应配备灭火器材或家用小型灭火器,并保持完好有效。 A.2.1.1.5 环境、噪声、饮用水、旅店和餐厅卫生应符合国家标准GB3095 、GB3096 、GB5749、GB9663 和GB16153标准要求。 A.2.
24、1.1.6 应有同公安联网的住宿登记系统,能够实现住宿登记、信息上传功能。 A.2.1.1.7 在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整齐悬挂所取得的相关证照。 A.2.1.1.8 应办理“三清人家”农家乐组织机构代码证。 A.2.1.2 人员要求 A.2.1.2.1 应具备有效的健康证明。 A.2.1.2.2 服务使用文明用语,尊重宾客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 A.2.1.2.3 穿戴整洁,统一着装。 A.2.1.2.4 能够使用普通话服务。 DB36/ T 8342015 8 A.2.1.2.5 对三清山风景区的相关情况充分了解,并能为游客提供旅游咨询服务。 A.2.1.3 前台 A.2.1.3.1 内部装
25、修装饰体现三清山特色(例如门窗、地面、墙面、天花、灯饰、窗帘等,具备项以 上) A.2.1.3.2 桌椅、挂件、摆件应体现三清山特色,与整体装修装饰风格协调。 A.2.1.3.3 服务用具、信息资料具有三清山文化元素(例如客房钥匙、雨伞、电话、地垫、便签纸、名 片、旅游宣传页等,具备3项以上) 。 A.2.1.4 客房 A.2.1.4.1 内部装修装饰体现三清山文化特色(例如门窗、地面、墙面、天花、灯饰、窗帘等,具备 项以上) 。 A.2.1.4.2 家具体现三清山特色且与整体装修装饰风格协调(例如案、桌、床、椅、榻、柜等,具备 项以上) 。 A.2.1.4.3 布草具有三清山文化元素(例如床
26、盖、床尾垫、毛巾、浴巾、浴袍、地垫等,具备2项以上) A.2.1.4.4 挂件、摆件体现三清山文化特色(例如挂屏、墙画、艺术牌匾、瓷器、玉器、石头、插屏等, 具备项以上) 。 A.2.1.4.5 服务用具、信息资料具有三清山文化元素(例如茶具、电话、便签、笔、插座、保险柜、服 务指南、提示卡、消费价目表等,具备项以上) 。 A.2.1.5 餐厅 A.2.1.5.1 内部装修装饰体现三清山文化特色(例如门窗、地面、墙面、天花、灯饰、窗帘等,具备 项以上) 。 A.2.1.5.2 家具体现三清山文化特色(例如案、桌、椅、餐台、收银台等,具备2项以上) A.2.1.5.3 布草及用具具有三清山文化元
27、素(例如台布、口布、菜单、饮品单、台卡等,具备项以上) A.2.1.5.4 摆件、挂件体现三清山文化特色(例如挂屏、墙画、艺术牌匾、瓷器、玉器、石头、插屏等, 具备项以上) A.2.1.5.5 能够提供三清山特色的名菜、名点(生炸红薯片、自制粉丝、豆腐、千层果等,具备3项以 上) 评判 总体是否达标结论 DB36/ T 8342015 9 表A.2 “三清人家”农家乐(住宿类)评定表 序号 项目 是否达 标 A.2.2.1 总体要求 A.2.2.1.1 可进入性好,交通便捷,进出方便;有专用停车场。 A.2.2.1.2 农家乐生态环境优美,景观特色突出,绿化美化好,具有浓郁的乡村风情。 A.2
28、.2.1.3 庭院内种植特色绿植(例如枣树、柿树、芍药、玉兰、丁香、海棠、紫藤、月季、迎春、榆 叶梅、桂花、石榴等,具备2项以上) 。 A.2.2.1.4 应配备灭火器材或家用小型灭火器,并保持完好有效。 A.2.2.1.5 环境、噪声、饮用水、旅店和餐厅卫生应符合国家标准GB3095 、GB3096 、GB5749、GB9663 和GB16153标准要求。 A.2.2.1.6 应有同公安联网的住宿登记系统,能够实现住宿登记、信息上传功能。 A.2.2.2 人员要求 A.2.2.2.1 服务使用文明用语,尊重宾客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 A.2.2.2.2 穿戴整洁,统一着装。 A.2.2.2
29、.3 能够使用普通话和英语提供服务。 A.2.2.2.4 对三清山景区充分了解,并能为游客提供旅游咨询服务。 A.2.2.3 前台 A.2.2.3.1 内部装修装饰体现三清山文化特色(例如门窗、地面、墙面、天花、灯饰、窗帘等,具备 项以上) 。 A.2.2.3.2 桌椅、挂件、摆件应体现三清山文化特色,与整体装修装饰风格协调。 A.2.2.3.3 服务用具、信息资料具有三清山文化元素(例如客房钥匙、雨伞、电话、地垫、便签纸、名 片、旅游宣传页等,具备项以上) 。 A.2.2.4 客房 A.2.2.4.1 内部装修装饰体现三清山文化特色(例如门窗、地面、墙面、天花、灯饰、窗帘等,具备 项以上)
30、。 A.2.2.4.2 家具体现三清山文化特色且与整体装修装饰风格协调(例如案、桌、床、椅、榻、柜等,具 备项以上) 。 A.2.2.4.3 布草具有三清山文化元素(例如床盖、床尾垫、毛巾、浴巾、浴袍、地垫等,具备项以上) A.2.2.4.4 挂件、摆件体现三清山文化特色(例如挂屏、墙画、艺术牌匾、瓷器、玉器、石头、插屏等, 具备项以上) 。 A.2.2.4.5 服务用具、信息资料具有三清山文化元素(例如茶具、电话、便签、笔、插座、保险柜、服 务指南、提示卡、消费价目表等,具备项以上) 。 A.2.2.5 游乐项目 种植采摘、编织雕刻、水上娱乐、农家超市、野炊推磨、农家超市、球类运动、农家网吧
31、等, 具备3项以上。 评判 总体是否达标结论 DB36/ T 8342015 10 表A.2. “三清人家”农家乐(餐饮类)项目评定表 序号 项目 是否 达标 A.2.3.1 总体要求 A.2.3.1. 1 可进入性好,交通便捷,进出方便;有专用停车场。 A.2.3.1. 2 农家乐生态环境优美,景观特色突出,绿化美化好,具有浓郁的乡村风情。 A.2.3.1. 3 庭院内种植特色绿植(例如枣树、柿树、芍药、玉兰、丁香、海棠、紫藤、月季、迎春、榆叶 梅、桂花、石榴等,具备2项以上) 。 A.2.3.1. 4 应配备灭火器材或家用小型灭火器,并保持完好有效。 A.2.3.1. 5 环境、噪声、饮用
32、水、旅店和餐厅卫生应符合国家标准GB3095 、GB3096 、GB5749、GB9663和 GB16153标准要求。 A.2.3.2 人员要求 A.2.3.2. 1 应具备有效的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 A.2.3.2. 2 服务使用文明用语,尊重宾客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 A.2.3.2. 3 穿戴整洁,统一着装。 A.2.3.2. 4 对三清山风景区相关情况充分了解,并能为游客提供旅游咨询服务。 A.2.3.3 餐厅 A.2.3.3. 1 内部装修装饰体现三清山文化特色(例如门窗、地面、墙面、天花、灯饰、窗帘等,具备项 以上) 。 A.2.3.3. 2 家具体现三清山文化特色(
33、例如案、桌、椅、餐台、收银台等,具备2项以上) 。 A.2.3.3. 3 布草具有三清山文化元素(例如桌布、坐垫、口布、热毛巾等,具备2项以上) 。 A.2.3.3. 4 摆件、挂件体现三清山文化特色(例如挂屏、墙画、艺术牌匾、瓷器、玉器、石头、插屏等, 具备项以上) 。 DB36/ T 8342015 11 A.2.3.3. 5 餐具用品具有三清山文化元素(例如餐具、酒具、茶具、调味瓶、毛巾架、餐桌牌等,具备2项 以上) 。 A.2.3.3. 6 信息资料具有三清山文化元素(例如名片、宣传单、菜单、饮品单等,具备2项以上) 。 A.2.3.4 服务项目 A.2.3.4. 1 提供具有三清山特色的菜肴(特色南瓜煲、自制豆腐等,具备2项以上) 。 A.2.3.4. 2 提供三清山土特产2项以上(例如野生香菇、野生竹笋、猴头菇、红薯粉丝、白玉豆、土蜂蜜等) A.2.3.4. 3 提供具有三清山特色的小吃(例如绣球鱼丸、三清三色鱼、葛粉双圆汤、浓汤水库鱼、腊肉蒸 茄子、三清山石磨豆腐、田园牧鸽等,具备 2 项以上) 。 A.2.3.4. 4 提供具有三清山特色的饮品(例如三清山黄金茶、三清山红茶、云雾野茶等,具备项以上) 。 A.2.3.5 游乐项目 种植采摘、编织雕刻、水上娱乐、农家超市、野炊推磨、球类运动等,具备3项以上。 评判 总体是否达标结论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