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93.040 P28 DB37 山东省地方标 准 DB 37/T 34872019 山东省钢质内河浮桥承压舟建造规范 SpecificationforconstructionofsteelinlandpontoonboatsinShandongprovince 2019-01-29发布 2019-03-01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7/T 3487 2019 I 目次 前言 .III 1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代号 .3 5 设计原则 .3 5.1 一般规定 .3 5.2 通道 .3 5.3 最大名义纵坡度 .4 5.4 计算载荷 .
2、4 5.5 工况要求 .5 5.6 储备浮力 .5 5.7 图纸资料 .6 6 材料与焊接 .6 6.1 一般要求 .6 6.2 焊缝设计与焊接 .6 6.3 焊缝检查 .7 7 船体结构 .7 7.1 一般规定 .7 7.2 外板 .7 7.3 甲板 .9 7.4 船底骨架 .10 7.5 舷侧骨架 .13 7.6 甲板骨架 .16 7.7 支柱 .21 7.8 舱壁 .25 7.9 首尾结构 .25 7.10 联接装置 .26 7.11 通道防撞与防护装置 .27 7.12 跳板 .28 7.13 有冰封水域承压舟附加要求 .28 8 船舶设备 .28 8.1 锚泊和系泊设备 .28 8.
3、2 救生设备 .30 DB37/T 3487 2019 II 8.3 其他 .30 9 结构强度 .31 9.1 一般要求 .31 9.2 结构模型 .31 9.3 计算工况 .32 9.4 计算载荷 .34 9.5 边界条件 .35 9.6 许用应力 .35 10 吨位、载重线及稳性 .37 10.1 吨位丈量 .37 10.2 载重线 .38 10.3 稳性 .38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条文说明 .39 DB37/T 3487 2019 II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省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4、归口。 本标准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港航局、山东省济南船舶检验局负责起草,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参加 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庆亮、吴英照、张龙、何恩新、范意民、邵明磊、苏春华、文春景。 DB37/T 3487 2019 1 山东省钢质内河浮桥承压舟建造规范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山东省内河水域B、C级航区、船长大于等于10 m但小于等于60 m的钢质焊接特种民用 舟桥装备承压舟。其他型式的舟桥装备及船长小于10m的承压舟,可参照本规范执行。本规范各章 节中未做明确规定者,应符合中国船级社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相关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5、,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河船法定建造检验技术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 中国船级社 材料与焊接规范 中国船级社 海上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 中国船级社 3 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承压舟 pontoon boat 系指集舟、桁、板于一体,甲板结构直接承受集中动载,能在水中及浅滩构架舟桥的特种舟桥装备。 按有无过水通道分为分置式和带式两种。 分置式承压舟,一般为带舷伸结构的双体
6、船或单体船,通道沿船宽方向布置,有明显过水通道。带 式承压舟,一般为单体船,通道沿船长方向布置,无明显过水通道。 3.2 桥节长 length of bridge section 系指承压舟通道两端联接装置耳孔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单位以m计,如图1、图2所示,其中图1 为分置式承压舟,图2为带式承压舟。 DB37/T 3487 2019 2 图 1 分置式承压舟桥节长 图 2 带式承压舟桥节长 3.3 主通道 main channel 系指供车辆通行的通道,如图3所示。 图 3 通道布置 3.4 边通道 side channel 系指供行人及非机动车通行的通道,亦可兼做机动车应急通道,如图3
7、所示。 3.5 通道宽 width of channel 系指量至通道两侧防护栏杆中心线的距离,单位以m计,如图3所示。 3.6 通道净宽 net width of channel 系指通道两侧防护栏杆范围内,可供行人或车辆通行的有效宽度,量至通道两侧防护栏杆或组合护 栏的内表面,单位以m计,如图3所示。 3.7 DB37/T 3487 2019 3 储备浮力 reserve buoyancy 系指设计水线以上船体水密部分的体积所提供的浮力,单位以t计。 3.8 最大名义纵坡度 Maximum nominal lo ngitudinal slope 系指设计吃水减空载吃水数值与桥节长比值的百分
8、比,单位以%计。 4代号 下列代号适用于本文件。 L:船长,m。 B:船宽,m。 D:型深,m。 d:设计吃水,m。 :设计吃水对应的排水量,t。 r:半波高,m。 P c :轴重,t。 P:轮印负荷,t。 W:剖面模数,cm 3 。 I:剖面惯性矩,cm 4 。 L j :桥节长,m。 5 设计原则 5.1 一般规定 5.1.1 承压舟车辆甲板范围内甲板板格设计应充分考虑车辆载荷及轴负荷、轮印负荷的分布特征。 5.1.2 通道甲板范围内沿通行方向构件应保持结构连续,甲板、舷侧、船底骨架应有效地连接,构成 完整的刚性整体。 5.1.3 船长小于 30 m的分置式承压舟,肋骨或纵骨间距应小于等于
9、 500 mm;船长大于等于 30 m 的分 置式承压舟,肋骨或纵骨间距应小于等于550 mm。 5.1.4 船长小于 50 m的带式承压舟,肋骨或纵骨间距应小于等于 600 mm;船长大于等于 50 m 的带式 承压舟,肋骨或纵骨间距应小于等于650 mm。 5.1.5 强力甲板相邻板材之间、船体外板相邻板材间的建造厚度的差值,应小于等于较厚板厚度的 50 %。 5.1.6 运营于 J 2 急流航段的承压舟,其船体结构应大于等于B 级航区承压舟的规定。 5.2 通道 5.2.1 承压舟应设置主通道和边通道,边通道在主通道的两侧分别设置。 5.2.2 主通道宽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当主通道
10、按单车道设计时,通道净宽应大于等于4.5 m; b) 当主通道按多车道设计时,通道净宽应大于等于3.75 m乘以车道的数量。 5.2.3 边通道宽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DB37/T 3487 2019 4 a) 当边通道仅供行人及非机动车辆通行时,通道净宽应大于等于1.8 m; b) 当边通道兼做摩托车、农用三轮车、普通轿车应急通道时,通道净宽应大于等于2.8 m;当边 通道兼做除摩托车、农用三轮车、普通轿车以外车型的应急通道时,通道净宽应大于等于 3.75 m。 5.3 最大名义纵坡度 承压舟的设计最大名义纵坡度应小于等于3 %。 5.4 计算载荷 5.4.1 计算轴重 P c 按下式计算:
11、c P T.(1) 式中: P c 轴重,t; 系数,分置式承压舟,连接桥范围内取1.2,其他部位取1.7;带式承压舟通道范围内一般取 1.2; T 设计通行车辆(静态)单轴最大负荷,t;单轴最大轴负荷应取可能装载车辆的最大值。 5.4.2 计算轮印负荷 P按下式计算: c P kP .(2) 式中: P 轮印负荷,t; k 系数,当并排2个轮印及前后相邻两个轮印均分布在2个不同板格上时取1/4,否则取1/2。对 设计最大单车整车质量40 t及以上车辆通行的承压舟车辆甲板轮印板格,如图4所示,当s 345 mm,且 l 1300 mm时,取1/4,否则取1/2; P c 轴重,t,按5.4.1
12、规定。 说明: s 纵骨或横梁间距,m; l 纵骨或横梁跨距,m; uv、 分别为轮印的长度和宽度,m,对重型货车,u一般可取0.2 m,v一般可取0.2 m0.25 m。 DB37/T 3487 2019 5 图 4 轮印板格 5.4.3 典型车辆载荷的主要技术指标及立面平面尺寸指标参考表 1和图 5。对设计整车质量超过标准 设计值的车辆,应假定前轴质量不变,而中后轮组承受质量按相同比例放大。 表 1 车辆载荷尺寸及主要技术指标 项目 单位 技术指标 项目 单位 技术指标 轴距 l 1 +l 2 +l 3 +l 4 +l 5 m 3.0+1.3+7.0+1.3+1.3 前轴重量 标准值 g
13、1 t7 轮距c 1 、c 2 m 1.8 中轴组重量标准值 g 2 +g 3 t 9+9 车辆长 l m17 后轴组重量标准值 g 4 +g 5 +g 6 t 8+8+8 车辆宽w m 2.55 前轮着地宽度及长 度 m 0.20.2 整车质量标准值 t 49 中后轮组着地宽度 及长度 m 0.40.2 图 5 车辆载荷立面、平面图 5.5 工况要求 当承压舟存在浅滩使用工况时,应对河底进行必要的处置,尽可能保证船底均衡落滩。 5.6 储备浮力 DB37/T 3487 2019 6 承压舟的储备浮力不得小于其设计吃水对应的排水量与空船重量的差值。 5.7 图纸资料 5.7.1 承压舟建造前应
14、将下列项目的图纸资料一式 3份提交批准: a) 总布置图; b) 主要横剖面图(包括横舱壁结构图); c) 基本结构图(包括纵剖面、甲板结构图和船底结构图); d) 跳板结构图(如有时); e) 联接装置装配图(含支耳、耳销图); f) 舾装布置图; g) 防撞、防护装置(栏杆)图; h) 水尺图; i) 焊接规格表; j) 最大名义纵坡度计算书; k) 储备浮力计算书; l) 系固设备计算书; m) 结构强度直接计算书。 5.7.2 承压舟建造前应将下列项目的图纸资料一式 3份提交备查: a) 总体说明书; b) 船体结构规范计算书(含联接装置计算); c) 空船重量计算书; d) 吨位估算
15、书; e) 型线图; f) 静水力计算书或曲线图。 6 材料与焊接 6.1 一般要求 6.1.1 承压舟船体结构用钢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应符合中国船级社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的有 关规定。 6.1.2 用于承压舟船体结构及附属装置等焊接的焊接材料应符合中国船级社材料与焊接规范的有 关规定。 6.1.3 承压舟联接装置应使用高强度钢。 6.2 焊缝设计与焊接 6.2.1 承压舟连接桥与片体甲板的纵向对接缝距连接桥与片体交界处、承压舟外伸舷与片体甲板的纵 向对接缝距外伸舷与片体交界处的距离应大于等于300 mm。 6.2.2 承压舟船体外板、甲板、舱壁板之间的连接及通道结构型材、板材端接处应采用对接
16、焊。 6.2.3 承压舟通道甲板及型材、板材之端接处,应采用构件开坡口的全焊透角焊(或其他确保焊缝焊 透的措施),此处焊缝及船体大合拢时的环形焊缝应采用低氢焊接材料施焊。 6.2.4 连接桥横梁腹板与甲板角焊缝在端部 1.5倍腹板高度范围内和在肘板区域内应为双面连续焊。 DB37/T 3487 2019 7 6.2.5 外伸舷、连接桥普通横梁肘板与片体舷侧板的焊接以及与外伸舷、连接桥纵桁与横梁腹板的焊 接应采用双面连续焊。 6.2.6 连接桥纵桁与强横梁的连接,其端部加强焊长度应大于等于腹板高度。 6.2.7 通道范围内,甲板强横梁腹板与甲板、强纵桁腹板与甲板、实肋板腹板与船底板、旁内龙骨腹
17、板与船底板、中内龙骨腹板与船底板应为双面连续焊;实肋板与中内龙骨、旁内龙骨的焊接应采用双面 连续焊;强横梁与强纵桁的焊接应采用双面连续焊。 6.3 焊缝检查 6.3.1 当船体结构施焊完工后,应对已完工的全部焊缝进行表面质量检查。 6.3.2 船宽小于等于 30 m 的分置式承压舟、船长小于等于50 m的带式承压舟,可不做探伤要求。 6.3.3 船宽大于 30 m 且小于等于40 m的分置式承压舟,应对连接桥结构焊接缝做无损检测,无损检 测可采用超声波或其它有效方法进行。无损检测的数量和位置可根据实际情况由船厂和验船部门商定。 6.3.4 分置式承压舟连接桥建造完毕后,应根据表 2所列部位进行
18、密性试验。 表 2 密性试验要求 试验部位 试验要求 外伸舷、连接桥甲板 冲水试验 外伸舷、连接桥构件与片体连接 涂煤油试验 7 船体结构 7.1 一般规定 7.1.1 适用本章公式的钢材最低屈服极限 R eH =235 N/mm 2 ;除另有规定外,普通钢的弹性模量可取 2.06 10 5 N/mm 2 ;材料换算系数K 按表3 选取。 表 3 材料换算系数 K 屈服应力 R eH (N/mm 2 ) K 屈服应力R eH (N/mm 2 )K 235 1 355 0.72 315 0.78 390 0.68 7.1.2 本章计算公式中所涉及的半波高值 r,取值如下: a) B级航区:r=0
19、.75 m; b) C级航区:r=0.25 m。 7.1.3 主尺度比应适用于承压舟的主尺度比应符合表 4的要求。 表 4 主尺度比 类别 L/D b/D或 B/D 承压舟 35 7 注: L指船长,D指型深;b/D适用于分置式双体承压舟,b指片体宽;B/D,适用于带式或单体分置式承 压舟,B指船宽。 7.2 外板 DB37/T 3487 2019 8 7.2.1 船底板 7.2.1.1 承压舟船中部船底板厚度 t应大于等于按下列两式计算所得之值的较大者, 且不小于 4.5mm: (0.06 4.5 ) 2tak L s.(3) 4.8 2tsdr .(4) 式中: t 船中部船底板厚度,mm
20、; a 航区系数,B级航区取0.85,C级航区取0.7; k 系数,单底区域取1.0,双层底区域取0.9; L 船长,m; d 设计吃水,m; s 肋骨或纵骨间距,m; r 半波高,m,按7.1.2规定确定。 7.2.1.2 船中部船底板厚度 t尚应大于等于按下式计算所得之值,且不必大于 10 mm: 17.69 (d )takr.(5) 式中: a 板格短边长,m; k 系数,按表5查取; d 设计吃水,m; r 半波高,m,按7.1.2规定确定; 修正系数,取值如下: a)无落滩工况时, =0; b)有落滩工况时, =0.0593 M -0.7046,且当 1.1 时 ,取 1.1,当 1
21、3.5时,取 13.5。 M 设计通载总质量, n i M M ,t; i M 为每个车道设计通行单车整车质量;当 M 小于设 计单向通行最大整车质量时,取单向通行最大单车整车质量。 表 5 系数 k 板的边长比 b/a k 板的边长比b/a k 1.0 0.0513 1.8 0.0812 1.1 0.0581 1.9 0.0822 1.2 0.0639 2.0 0.0829 1.3 0.0687 3.0 0.0832 1.4 0.0726 4.0 0.0833 1.5 0.0757 5.0 0.0833 1.6 0.0780 0.0833 1.7 0.0799 注: a板格短边长,m;b板格
22、长边长,m。 7.2.1.3 全船长度范围船底板厚度均与船中部船底板厚度相同。 DB37/T 3487 2019 9 7.2.2 平板龙骨 平板龙骨厚度与船中部底板厚度相同。平板龙骨宽度应大于等于片体宽度的0.1倍,且应大于等于 0.75 m也不必大于1.5 m。 7.2.3 舭列板 7.2.3.1 舭列板厚度与船中部底板厚度相同。 7.2.3.2 如果采用圆舭,则舭列板宽度应至少超过舭部圆弧以外 100 mm,并应超过实肋板面板表面以 上150 mm。 7.2.3.3 如舭部为折角型,当采用连接型材与承压舟底板及舷侧外板对接或搭接连接时,型材厚度应 大于等于舭列板厚度。 7.2.4 舷侧外板
23、 7.2.4.1 舷侧外板厚度应大于等于按 7.2.1.1计算所得之值。 7.2.4.2 舷侧顶列板在强力甲板以下的宽度应大于等于 0.1 D,且应大于等于 250 mm。 7.2.4.3 兼做护舷材的舷侧顶列板厚度 t应大于等于按下列两式所得之值的较大者, 且不小于 7.5mm: (0.06 4.5 ) 0.05 2.5tak L s L.(6) 4.8 0.05 2.5tsdr L.(7) 式中: t 舷侧顶列板厚度,mm; a 航区系数,B级航区取0.85,C级航区取0.7; k 系数,单底区域取1.0,双层底区域取0.9; L 船长,m; d 设计吃水,m; s 肋骨或纵骨间距,m;
24、r 半波高,m,按7.1.2规定确定。 7.2.5 首尾封板 承压舟首尾封板的厚度与舷侧外板厚度相同。 7.3 甲板 7.3.1 车辆甲板 7.3.1.1 车辆甲板厚度 t应大于等于按下式计算所得之值: 1.5tkP.(8) 式中: t 车辆甲板厚度,mm; P 车辆轮印上的负荷,t,按5.4.2规定确定; k 系数,取值如下:k=4.668-8.4 u s +4.2 2 () u s -0.38 u v + l s ,其中 l s 取2; s 纵骨或横梁间距,m; DB37/T 3487 2019 10 l 纵骨或横梁跨距,m; uv、 分别为轮印的长度和宽度,m,如图4所示。 7.3.1.
25、2 车辆甲板上应设有防滑装置。 7.3.2 非车辆甲板 船长小于40 m的承压舟,全船车辆甲板以外的强力甲板厚度应大于等于3.5 mm。船长大于等于40 m 的承压舟,全船车辆甲板以外的强力甲板厚度应大于等于5 mm。 7.3.3 局部加强 凡甲板上布置有甲板机械、系缆设备的部位应采用等于甲板厚度1.5倍的加厚板或用厚度相等的复 板补强,复板应采用塞焊与甲板焊接。 7.4 船底骨架 7.4.1 一般要求 7.4.1.1 承压舟船底一般应为平底结构。 7.4.1.2 分置式承压舟,车辆甲板范围内实肋板、中内龙骨、旁内龙骨应为 T型组合型材。 7.4.1.3 带式承压舟的实肋板及车辆甲板范围内中内龙骨、旁内龙骨应为 T型组合型材。 7.4.1.4 分置式承压舟船底结构可为纵骨架式、横骨架式或纵横混合骨架式。带式承压舟船底结构应 为纵骨架式。 7.4.1.5 船长小于 30 m的分置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