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1.040.27 F 02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 T 17572010 钢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 实施指南 2011 - 04 - 28 发布 2011 - 06 - 01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7/T 1757-2010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节能协会、济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德州市节能监察支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世岩、尹洪坤、李健民、代兵、李晔、张炳哲、任香贵、慕晓燕、李琰、张 士波
2、、张涛、于磊、严凤涛 DB37/T 1757-2010 1 钢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 实施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的术语和定义、能源管理体系要求、管理职责、资源 管理、过程策划、运行控制、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依据DB37/T 1013-2009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实施能源管理体系的钢铁企 业,并为其提供相应的路径和方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
3、B/T 15316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 21256 粗钢生产工序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GB 21341 铁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21342 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T 21368 钢铁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GB 21370 炭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HJ/T 189 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 DB37/T 1013-2009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 DB37/T 1567-2010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体系 实施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耗能工质 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不作为原料使用
4、、也不进入产品,在生产或制取时需要直接消耗能源的工作 物质。例如:水、氧气、压缩空气等。 4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4.1 总要求 钢铁企业按照DB37/T 101 3-2009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应该做到: DB37/T 1757-2010 2 a) 根据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自身规模、能力等状况确定能源管理体系的范围,能源管理 体系的范围一经确定,企业在此范围内影响能源使用和供给的所有过程和活动均应纳入能源管 理体系,包括外包过程。范围应包括使用的能源种类、过程和活动(生产、辅助和附属)及涉 及的部门职责等。 b) 钢铁企业需要管理的能源种类包括:一次能源(如煤炭
5、、天然气等)、二次能源(如焦炭、高 炉煤气、焦炉煤气、转炉煤气、蒸汽、电力、汽油、柴油、余热余压等)、耗能工质(如氧气、 氮气、压缩空气等)。 c) 钢铁企业涉及的过程可包括:烧结、球团、炼铁、炼钢、连铸、轧钢、钢丝及其金属制品、焦 炭和为钢铁企业生产服务的运输、动力(含自发电)等辅助和附属生产过程。 d) 能源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应符合 DB37/T 1567-2010 中条款 4.1 的规定。 4.2 文件要求 4.2.1 总则 能源管理体系文件的构成参照DB37/T 1567-2010条款4.2.1的内容实施。 4.2.2 文件编写及控制 文件编写及控制参照DB37/T 1
6、567-20 10中条款4.2.2的内容实施。 5 管理职责 5.1 管理承诺 除参照DB37/T 1567-2010 条款5.1的内容实施外,还宜结合现代钢铁企业理念做出实现四大功能的 承诺,即:绿色钢铁材料制造、清洁能源转换、非金属代谢物资源化、社会废弃物消纳处理。 5.2 能源方针 5.2.1 在制定能源方针时参照 DB37/T 1567-2 009 条款 5.2 的内容实施。 5.2.2 在制定能源方针时应体现钢铁企业工艺流程长,能源结构以煤炭为主、种类繁多和能源系统规 模大、分布范围广的特点。 5.2.3 在制定能源方针时应遵循能质对口、裕度合理、耦合匹配、系统优化、就近回收、就近转
7、换、 就近使用、梯级利用、高质高用的余热余压回收和利用等指导原则。 5.3 职责与沟通 最高管理者职责参照DB37/T 1567- 2010条款5.3的内容实施。 5.3.1 能源管理负责人 能源管理负责人职责除满足DB37/T 1567-20 09中条款5.3.1要求外,还应该包括: a) 对主要的职能管理部门和供、用能单位,如:生产、动力、技术、装备和采购等,任命该单位 负责能源管理的人员,并规定其职责,可包括:本部门或单位能源管理的策划、实施和改进; 本单位能源管理的组织、协调;组织实施本单位能源管理绩效的监测、分析和报告等; b) 对为完成某项工作而设立的阶段或临时性组织单元,应当明确
8、其职责和工作目标,并充分考虑 其工作职责和程序与现有工作职责和程序的衔接。如:为完成某项节能项目或目标而成立的项 目组; DB37/T 1757-2010 3 c) 对外包过程,应当明确供需双方在能源管理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5.3.2 信息与沟通 应该建立内、外部信息交流机制,用以获取与交流能源管理体系运行的日常信息。 5.3.2.1 信息与沟通的主要内容 信息交流的主要内容除DB37/T 1567-20 10中条款5.3.2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包括: a) 各种能源的需求和需求变化的信息(包括种类、质量、数量、时间),及影响能源使用的相关 信息,如:设备检修信息(包括计划、非计划检修); b)
9、 各种能源的生产和供给信息,以及影响能源生产和供给的相关信息,如:供能设备的检修信息 等; c) 能源供给和使用情况的即时和统计信息; d) 能源质量的监测和反馈信息; e) 异常、紧急情况下的相关信息; f) 其他。 5.3.2.2 信息与沟通的主要方式 信息交流的主要方式参考DB37/T 1567-2 010中条款5.3.2。为确保信息交流和沟通的有效性,还应 该规定各职能和层次间信息交流、查询、反馈的渠道和方式。特别是: a) 各种能源的生产、供给、平衡调度、使用、余热余压回收过程中,不同层级的管理和操作单元 之间需要交流、沟通的信息,信息交流、沟通、反馈的渠道和方式; b) 在条件允许
10、情况下可建立能源管理控制中心,对各能源利用过程进行即时监测、分析和处理, 及时进行能源使用和平衡情况的分析和预测,系统、动态地调整和优化能源供给和使用。 6 资源管理 6.1 人力资源 6.1.1 节能意识 节能意识的普及与加强可参照DB37/T 1567-2010条款6.1.1的内容实施。 6.1.2 能力和培训 应对各层次能源管理人员、对能源供给和使用有重要影响的岗位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岗位能力评 价、培训,确保岗位人员具备所需能力。 a) 确定对能源供给和使用有重要影响的人员可包括: 1) 负责能源管理体系策划、运行、检查和改进的管理人员,例如:能源管理负责人、能源管 理师、能源监测、计量
11、、统计负责人员; 2) 与能源因素控制有关的岗位人员,例如:工程项目、工艺技术的规划及设计人员,能源采 购人员,各类能源消耗的平衡、调度人员,能源贮存、输配过程的岗位作业人员,用能设 施、设备的维护人员,用能及余热余压回收岗位的作业人员等; 3) 其他有关人员。 b) 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识别培训需求,根据需求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范围及对象、培训层次、 培训内容、培训方式、时间进度、培训教材和教师等具体事项; c) 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培训的方式,如现场指导、研讨会、课堂讲授、网络课堂等; DB37/T 1757-2010 4 d) 培训内容一般包括:钢铁企业能源管理战略、能源管理体系要求、法律
12、法规、钢铁生产工艺流 程、节能技术等; e) 对体系内审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如可行,应实行岗位资格认定; f) 建立和保持员工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的记录,包括教育、培训、技能、评价等证明资料, 作为证明能源管理体系有效性的依据。 6.2 设施和设备 6.2.1 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的管理可参照DB37/T 1567-2 010条款6.2.1的内容实施。 6.2.2 用能设施设备 6.2.2.1 企业应按照能源过程划分,钢铁企业用能设施、设备包括:焦炉、转炉、高炉、烧结机、球团 竖炉、高炉、热风炉、电炉、轧钢设备、加热炉、制氧机、输变电站及线路、用于煤气输配的管网、泵 站、煤炭的运输设施、供水设
13、施、供气设施、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设备(CCPP)、干熄焦发电设备、 高炉煤气余压透平发电设备(TRT)、烧结机余热发电设备、余热锅炉、烟气余热利用设备等。 6.2.2.2 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该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原则,选用节能设备。对在用的高能 耗淘汰型工艺和设备,应制定并实施淘汰计划。 6.2.2.3 企业应建立并定期更新适用的先进节能设备清单和落后设备清单,用以指导设备的选型、更 新和淘汰。在建立和更新清单时,应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产业和技术政策、国家和行业标准。 6.2.2.4 对重点用能设备设施(如:焦炉、高炉、轧钢加热炉、发电用锅炉、大型电机和水泵等), 在投产前、投产
14、后以及使用过程中要进行能源利用效率监测,规定设备设施使用过程中监测的时间和频 次。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或淘汰意见并落实。 6.2.3 计量和监测装置 6.2.3.1 钢铁企业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GB 17167用能单位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 则、GB/T 15316节能监测技术通则和 GB/T 21368钢铁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的 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计量器具,制定具体的计量设备使用、检定等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保证获得全 面、及时、准确的能源数据。对建立并运行测量管理体系的企业应该同时满足测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6.2.3.2 有条件的钢铁企业可建立计量数据中心,利用计
15、算机技术实现能源计量数据的即时化、网络 化管理,数据的优化使用。 6.3 资金 资金的配置和管理可参照DB37/T 1567-20 10条款6.2.3的内容实施。 7 过程策划 7.1 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a) 钢铁企业应当识别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及时传递、落实和更新; b) 企业应该确保对能源利用有影响的工作人员掌握并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对落实情 况进行跟踪、检查和考核。必要时,企业应当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程 序或准则要求; c) 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与落实应当及时更新。 DB37/T 1757-2010 5 7.2 用能系统 钢铁企业在
16、设计、优化用能系统时,应考虑: a) 产品要求。在生产同种产品的情况下,应采取能源消耗最少的生产路线; b) 能源种类和品质要求。应充分应用企业富余二次能源或采用清洁能源。如需外购能源,应该考 虑能源的可获得性、稳定性和区域的承载能力; c) 各系统、设施和设备及其相互匹配优化。应当充分考虑系统和设备及其之间的优化配置,避免 出现局部节能、系统不节能的现象。对于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应当建设煤气的缓冲用户,如: 采用煤与煤气混烧的锅炉发电设备等,减少或消除煤气放散现象; d) 用能系统的监测要求。对需要监控和监测的关键点和重要部位是否安装了监视测量装置或预留 了监视测量位置; e) 余热余压回收要
17、求。在经济上可行、技术上合理的情况下,将余热余压进行回收利用。如:高 炉煤气余压透平发电设备(TRT)、干熄焦发电、轧钢加热炉余热预热助燃空气或煤气等; f) 对新建、改建、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按相关规定对项目的合规性、合理性和先进性进行合 理用能评估。评价依据如: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钢铁 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导则、钢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设计规范、国家和地方限额标 准等要求; g) 钢铁企业还应对在建立或优化用能系统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申请、批复、设备说明等资料按照文 件和记录控制程序进行妥善建档保存,以备查用。 7.3 识别、评价与策划 7.3.1 能源因素的识别与评
18、价 企业在对能源因素进行识别与评价时,应针对钢铁企业的特点考虑: a) 用能活动应包括生产活动、辅助生产活动,易于单独计量时,能源因素的识别应细化至具体的 用能设备。如:某座加热炉。不易对应到单体设备时,能源因素的识别应当细化至生产线或基 础用能单元,如某冷轧薄板生产线; b) 可能发生的紧急和异常情况。例如:能源严重短缺,能源供应中断,供能设施故障停机; c)可主要从能源设计、采购、贮存、加工转换、输配、使用、余热余压的回收利用等过程环节分 析影响能源供给和消耗的能源因素; c) 能源因素的识别应当具体,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如:高炉热风温度、钢坯热装率和热装温度 等。高炉工序中的能源因素识别
19、示例见资料性附录 A.1; d) 当运行条件及内、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应进行能源因素及相关信息的再识别和评价。如:能 源消耗结构的变化、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变化、重大节能技术的应用等。 7.3.2 重要能源因素的识别与评价 应该建立并及时更新识别、评价重要能源因素的准则要求及测算方法,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a) 合规性。未满足法律法规要求时,通常应当评价为重要能源因素; b) 绝对用量或余热余压的回收量。如:消耗量或回收量大于一定数量时; c) 相对用量。如:消耗量大于一定比例时; d) 差距、潜力。如:消耗量或余热余压的回收量与同类、可比的先进指标有较大差距或波动较大 时;能源因素的控制水平存
20、在较大差距时; e) 当前重点关注的能源问题。如: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的能源消耗; f) 异常、紧急状况。异常、紧急情况下的能源因素; g) 其他。如: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DB37/T 1757-2010 6 7.4 能源目标和指标 7.4.1 基准 应该规定基准的内容、统计期、数据统计范围和处理方法及修正准则等。基准可分为: a) 用于比较能源消耗变化情况的基准,如:吨钢综合能耗,万元产值综合能耗; b) 用于比较余热余压回收量变化情况的基准,如:单位产品发电量,单位产品煤气回收量; c) 用于比较重要能源因素管理水平变化情况的基准,如:炼铁过程的热风温度,轧钢过程连铸坯 的热送比等; d)
21、用于比较采用某管理或技术措施前、后能效水平变化情况的基准等; 7.4.2 标杆 钢铁企业应该规定标杆的内容、数据和信息的收集及处理方法、修订准则等。可参照7.4.1中所述 的四个方面建立能源标杆。在确定能源标杆时,可考虑: a) 可比条件下,行业的先进水平; b) 可比条件下,企业的历史最好水平; c) 理论测算值; d) 产业或技术政策,国家相关标准中的先进指标。例如:GB 21 256-2007粗钢生产单位产品能 源消耗限额中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的先进值,钢铁企业清洁生产标准中的一级能耗指标。 7.4.3 目标和指标 应该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对目标和指标应量化并适当分解。目标和指标可分为:
22、a) 消耗类目标和指标; b) 回收类目标和指标; c) 衡量能源因素控制水平的目标和指标; d) 针对特定的管理或技术措施所建立的目标和指标。例如:炼铁工序能源管理目标为 “降低工序 能耗,提高余热余能的回收量和转换效率” 。 炼铁工序能源指标示例见资料性附录A.2。 7.5 应急准备和响应 应该针对能源严重短缺、供应中断、造成能源供给失衡或能源损失的生产和设备事故及其他可能发 生的紧急情况,建立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考虑: a) 钢铁企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例如:非预期的停电事故;不可抗力造成的煤炭供应不足;高 炉冶炼非计划停产造成的煤气供应失衡;轧钢过程非计划停产造成的煤气放散;设施故障造
23、成 的供水中断; b) 适用时,所建立的应急预案应该考虑以下活动及相关的程序安排:紧急情况发生部位或原因的 快速排查或分析,以及影响范围和程度的评估和分析,包括直接、间接受到影响的设施、场所 和可能产生的次生影响;最大限度地降低所产生影响或损失的措施和方法,以及所需的资源条 件。如:受影响设施、场所的临时性保护、补救或替代措施;依据受影响设施、场所的重要程 度及相关影响,设施的停运等;外部单位支援的可能性;尽快恢复正常状态的措施和方法,及 所需要的资源条件;针对应急过程需要开展的活动及相关的职责和权限;内、外部联络渠道。 8 运行控制 8.1 总则 DB37/T 1757-2010 7 应当对
24、能源的采购、储存、加工转换、输送、利用和回收全过程进行控制,特别是重要能源因素的 控制。 8.2 控制要求 应该建立形成文件的程序,确保能源过程和活动在受控条件下运作。特别是以下四个方面: a) 针对不同能源、不同供能和用能单元的特点和工艺要求,建立并实施合理的供用能标准或准则 要求。 b) 建立用于监控、评价供用能系统或过程能源供给质量和能源效率的评价准则,并依据准则要求, 合理地计划、调度、供给和使用各类能源。 c) 建立用于监控、评价余热余压的转换、回收和利用效率的评价准则,并依据准则要求,合理地 计划、调度各种余热余压的转换、回收和利用。 d) 建立并实施覆盖整个运行过程的控制程序。必
25、要时,针对不同的能源建立运行控制程序。 8.3 控制重点 8.3.1 能源采购 应该对能源采购过程进行控制,包括:能源产品,供能、用能设备和产品,直接影响能源消耗的原 辅材料的采购;节能服务的采用;与能源因素的控制有关的外包过程等。控制内容可包括: a) 制定采购标准或规范,包括:能源产品的质量标准或规范;供能和用能设备、产品的能效标准 或规范;影响能源使用的原辅材料中与能源消耗有关的质量特性及验收标准或规范;节能技术 的能效指标;外包过程与能源有关的评价准则等; b) 制定适宜的供应商评价标准,规定评价方法和频次要求等,并以适当的方式将相关要求传递给 供方或外包方。评价供方能力可考虑:供方概
26、况:如供方规模、企业性质、装备状况等;供方 资质: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信誉证书、业绩证明等;能源供应质量:如产品合格证、产 品证书、产品检测报告等;保证能力:质量体系/产品认证证书、检测手段和服务承诺等; c) 制定能源采购的计量管理办法,对能源采购计量设备使用、检验/验证、记录等进行控制; d) 制定采购能源的贮存等管理办法; e) 策划和实施适当的验证活动,并保持验证结果的记录。对验证、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 适当的措施。例如:有条件、限制或停止使用所采购的产品、能源或服务。 8.3.2 节能改进方案 对于能源利用过程中分析、辨别出的能源因素,可通过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加强日常的管
27、理实现 对能源因素的控制。对具有节能潜力的重要能源因素采取节能改进方案进行控制。企业在选择节能改进 方案时,应考虑自身的技术和经济状况。节能改进方案的实施效果可为能源目标、指标的制定和分解提 供依据。 能源因素、目标和指标、节能改进方案、管理控制措施示例见资料性附录A.3。 8.3.3 余热余压 钢铁企业副产大量的煤气、蒸汽、烟气、钢渣、铁渣等余热余压,要对其回收和利用的过程进行全 面识别和有效利用,并对回收和使用过程进行控制。可包括: a) 全面识别企业的余热余压,对余热余压的产生、回收和使用过程的特性或参数进行监测,如热 风炉外排烟气的温度、余热蒸汽的压力、温度和流量等; b) 采取管理或
28、技术措施,避免或不断减少余热余压的无谓排放或放散; DB37/T 1757-2010 8 c) 可行时,规定用于评价余热余压回收的评价准则或指标要求; d) 进行余热余压极限回收分析,即分析按照国内、外现有先进回收工艺可回收的余热余压最大量; e) 开发或跟踪余热余压前沿技术,如利用铁渣高温余热发电、焦炉煤气上升管余热利用等技术。 8.4 过程监测 应建立能源监测程序,规定监测的内容、方式、周期、职责、方法、符合性的判定依据,对能源管 理和利用过程进行监测。 a) 监测内容应该包括:能源目标和指标的实现情况;节能改进方案的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影响 能源供给、使用和回收过程的参数和特性,如:高炉
29、热风温度、钢坯热装温度等;用能设施或 单元的能效水平;其他能源绩效参数或指标; b) 能源监测的主要方式为仪表测量和能源统计分析,其它方式如:抽样调查、专项调查等。仪表 测量应满足有关计量规定的要求。对已建设测量管理体系的企业,按照测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 管理;能源统计程序应规定能源统计的范围、周期、需要采集的原始数据、统计方法、统计报 表的传递方式和过程、用于判定统计数据或对象取、舍的评价准则、统计人员的资质等; c) 过程监测应明确符合性的评价准则或判定依据。例如:合理的能源消耗及余热余压回收量指标 及正常的波动范围,用能设备正常的能效水平,影响能源效率的过程特性或参数的控制范围; d) 合
30、规性评价可单独进行也可与其他过程合并进行,如能源状况评审,内审等;还可与其他管理 体系的合规性评价合并进行; e) 需要针对能源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时,应当明确便于后续工作的准则要求,如:设备检修、 停用、更新改造的能效基准。 8.5 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应该根据收集到的能源数据和信息,分析存在的不符合,包括分析来自于能源利用监视、测量和能 源计量、统计及其他方面的数据和信息。当发现过程的运行或绩效未达到预期结果或不满足相关的标准 或准则要求时,应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具体可包括: a) 分析能源绩效与预期结果的符合程度、趋势;未达到预期结果、出现不良趋势时的
31、原因;必要 时,采取预防措施的需求; b) 分析与能源有关的过程参数或特性与策划安排的符合程度、趋势;未达到预期结果、出现不良 趋势时的原因;必要时,采取预防措施的需求; c) 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成本等。 9 内部审核 内部审核参照DB37/T 1567- 2010条款9的内容实施。 10 管理评审 管理评审参照DB37/T 1567- 2010条款10的内容实施。 DB37/T 1757-2010 9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高炉工序中的能源因素识别示例 A.1 高炉工序中的能源因素识别示例 图A.1 高炉工序中的能源因素识别示例 A.2 能源指标示例-炼铁工序 表A.1 能源指标
32、示例-炼铁工序 指标类型 指标项示例 消耗类 吨铁工序能耗、入炉焦比、煤比、电耗、水耗、风耗、氧耗。 余热余压回收类 煤气的热值,单位产品(吨铁)的煤气回收量,单位产品的发电量。 控制类 入炉矿的品位,焦炭强度,热风温度,鼓风的富氧率,炉顶压力,铁水中的Si含量,休风 率,单位产品产渣量。 注:原燃料供给、高炉本体、渣铁处理、鼓风、热风炉、煤粉喷吹等生产工序及水处理、除尘等直接为生产系统服务的 辅助工序。 A.3 能源因素、目标和指标、管理控制措施和节能改进方案逻辑关系示例 表A.2 能源因素、目标和指标、管理控制措施和节能改进方案逻辑关系示例 过程 能源因素 管理控制措施/节能改进方案(含能
33、源目标指标要求) 加热炉燃 料消耗 钢坯热装率和热装温度; 热风炉排烟温度; 炉体及管道保温; 炉膛压力控制; 空燃比控制; 1.合理组织生产,提高钢坯热装率和热装温度; 2.采用蓄热加热炉,预热煤气和助燃空气,降低排烟温度; 3.改善炉体和管道保温,降低炉体和管道散热损失; 4.合理控制炉膛压力,避免炉膛冒火或吸入大量冷空气; 5.合理控制空燃比,保障在低过剩空气系数条件下煤气完全燃烧。 能源指标:吨钢煤气消耗( )Nm 3 /吨。 运行 过程 采 购 能源 因素 高炉热风温度 炉料结构 冷却水回收 高炉容积 高炉结构 设 计 设备及其备件性能及质量满 足设计要求 焦炭质量 冷风的放散率 焦
34、炭煤粉的散落 冷却水管道的跑冒滴漏 高炉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能源供给、使用 DB37/T 1757-2010 10 表A.2 (续) 过程 能源因素 管理控制措施/节能改进方案(含能源目标指标要求) 高炉冶炼 过程的焦 炭消耗 喷煤量; 风温; 原燃料的质量; 炉料结构; 1.增加喷煤量,一年内喷煤量达到( )kg/吨铁; 2.稳定和提高风温,风温稳定在( )( ) O C; 3.稳定和提高焦炭的质量,焦炭中的灰份控制在( )%以下。 能源指标:入炉焦比( ) kg 焦炭/吨铁,综合焦比( )kg 焦炭/吨铁。 电力供应 过程的能 源损失 供电线路老化; 供配电设施的能效水平; 1.改造现有的供、配电设施,优化布局; 2.修订供电设施维规程,进一步明确维护要求; 3.提高维护人员的技能,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评。 能源指标:设施的改造完成后,供、配电过程的损失降低( )%。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