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13.020.10 A 00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 16172013 政务服务中心 工作场所环境要求 2013 - 11 - 12 发布 2013 - 12 - 01 实施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g3g3g3 发布 DB51/T 16172013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室内空气质量 . 1 4 噪声 . 1 5 饮用水 . 1 6 环境卫生 . 1 DB51/T 16172013 II 前g3g3 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四川
2、省标准化研究院、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超华、牛建平、朱利民、罗光辉、张应杰、张凯峰、杨玲、李文平、杨路、 周磊。 DB51/T 16172013 1 政务服务中心 工作场所环境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室内空气质量、噪声、饮用水及环境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3 室
3、内空气质量 3.1 中心各工作部门特别是服务大厅应保持通风、透气,空气中无异常嗅味。 3.2 定期检查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和运行维护,降低空气传播性疾疾病感染率。 3.3 夏、冬两季空调运行期间,室内温度、湿度、空气流速应符合 GB/T 1883 有关规定,保证空气质 量。同时注意环保节能,空调运行期间禁止开窗。 4 噪声 4.1 中心服务大厅应标示“禁止喧哗”的标志或者标识语。 4.2 有公共音响转播系统的,广播时应保持音量适量,音质良好。 5 饮用水 5.1 饮水装置应定期进行清洗、更换。 5.2 使用自来水供水的,发现水质被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应停止 供水。 5
4、.3 饮水装置应有专人负责每天开关设备,开启设备前应注意,饮水装置是否连通并有水进入。 5.4 饮水装置设有开水功能的,应标示警示标志或者警示语,防止烫伤。 5.5 一次性纸杯应有固定空间进行存放,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更换。 6 环境卫生 6.1 办公楼外墙等立面应保持洁净并定期安排专业清洗 。 6.2 外墙悬挂的国徽与国旗应保持定期清洁和更新。 DB51/T 16172013 2 6.3 办公楼前的路面应保持干净、完整、标识线清晰、便于通行;在不安全区域应设置“注意防滑” 等警示标牌。 6.4 办公区内的无障碍设施、消防设施、照明设备、电梯等公共设施设备应保持完好、运行正常。 6.5 墙面、楼道、楼梯扶手、栏杆、门窗等定时清洁,保持无灰尘、无污渍、无破损。 6.6 办公区域应无虫害、无异常嗅味,作好传染性疾病的预防;会议室、服务大厅应设置“禁止吸烟” 标识。 6.7 绿色植物的摆放应与办公环境相协调,不影响行人的正常行走,不影响标志标记的观看。 6.8 会议用品、清洁用品等消耗品应准备充足,使用后应及时补充。 6.9 办公桌椅摆放应合理、整齐,有序。 6.10 办公设备和用品资料应摆放有序、整洁、美观。 6.11 卫生间的卫生设施、设备应齐全,完好;卫生设施应定期清洗、消毒,下水管道无堵塞。 _ DB51/T 1617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