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01 T0012.3—2019 沈阳市行业用水定额 第三部分 啤酒制造行业用水定额.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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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2019-12-02 发布 2020-01-02 实施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ICS 13.060.25 P 41 DB2101/T 沈 阳 市 地 方 标 准 DB 2101/T 0012.3 2019 沈阳市行业用水定额 第三部分 啤酒制造行业用水 定额 The water quota for beer manufacturing industry in Shenyang DB 2101/T 0012.3 2019 I 目 次 前言 . 1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术语 和定义 . 1 4 计算方法 . 1 5 用水定额 . 2 6 定额使用说明 . 2 附录 A

2、(资料性附录 ) 以月为计量时间的千升啤酒用水量计算方法 . 3 DB 2101/T 0012.3 2019 II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 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沈阳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同时负责标准的宣贯、监督实施等工作。 本标准起草单位: 沈阳市水务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 沈阳建筑大学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李亚峰、叶友林、亢涵、施恩、唐婧、杨辉、王冰、晁雷、王海曼、 魏婕、李微、律泽、苏雷、李倩倩、宋悦、刘元、陈金楠、齐凯、杨曦、 武利 。 DB 2101/T 0012.3 2019 1 沈阳市啤酒制造行业用水 定

3、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啤酒制造用水定额的 术语 和定义 、计算方法、用水定额和定额使用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沈阳市现有和新建 、改扩建 啤酒制造厂 用 水量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452 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 GB/T 18820 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 GB/T 21534 工业用水节水 术语 GB 24789 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 术语 和定义 GB/T 18820和 GB/T 215

4、3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啤酒制造 beer brewing 以水、麦芽为主要原料 ,淀粉质物料和酒花为辅助原料,经过粉碎、糖化、发酵、过滤 . 包装生产出啤酒的全过程。 3.2 用水定额 water quota 是指生产 1 千升啤酒所需的新鲜水量,单位是 m3/kL。新鲜水量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取 自任何水源(含从自来水公司等其他供水单位获得的)被一次利用的水量。 4 计算方法 4.1 一般规定 4.1.1 用水量范围 用水量范围是指企业从各种常规水资源提取的水量,包括取自地表水 (以净水厂供水计 量 )、地下水、城镇供水工程,以及企业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或水的产品

5、(如蒸汽、热水、地 热水等 )的水量。 4.1.2 用 水 供给范围 啤酒制造用 水 供给范围包括主要生产 (啤酒酿造、包装 )、辅助生产 (动力、检化验 )和附 属生产 (包括厂区办公楼、食堂、浴室、卫生、绿化 ),不包括麦芽制造。 4.1.3 各种水量的计量 DB 2101/T 0012.3 2019 2 用水量、外购水量、外供水量以啤酒制造厂一级计量表的水量计算。 4.2 千升啤酒用水量 千升啤酒用水量按式 (4-1)计算 : Q V-VVV 3ii2i1ui (4-1) 式中 Vui 千升啤酒 用 水量, m3/kL; Vi1 从自建或合建取水设施等取水量总和, m3; Vi2 外购水

6、 (或水的产品 )量总和 ,包括市政供水工程取水量 ,m3; Vi3 外供水 (或水的产品 )量总和 ,m3; Q 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 ,生产啤酒成品的总量, kL。 以月为计量时间单位时 ,在制品的约当产量计算见附录 A。 5 用水定额 5.1 现有企业用水定额 现有啤酒制造厂千升啤酒用水量定额应不大于 3.75m3/kL(不包括麦芽 )。 5.2 新建企业用水定额 新建、改扩建 啤酒制造厂千升啤酒用水量定额应不大于 3.05m3/kL(不包括麦芽 )。 6 定额使用说明 6.1 啤酒制造厂用水计量器具配置和管理应符合 GB 24789的要求。 6.2 取水定额管理中 ,水平衡测试应符合 G

7、B/T 12452 的要求。 6.3 啤酒制造厂的千升啤酒 用 水量以年为计量单位 ,但每月应进行统计;以月为计量时间时 , 酿造在制品的约当产量和千升啤酒 用 水量的计算方法参见附录 A。 DB 2101/T 0012.3 2019 3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 以月为计量时间的千升啤酒 用 水量计算方法 A.1 导言 因啤酒的生产周期较长 ,啤酒制造的酿造过程投料后 ,在酿造过程已用部分酿造用水 ,但 有的当月不能包装出产品 ,以在制品的形式存在。酿造部分在计算千升啤酒 用 水量时 ,将这部 分在制品折算成约当产量 ,可能出现当月成品产量和酿造约 当产量不一致。 A.2 计算方法 酿造约

8、当产量 (kL)=当月糖化麦汁产量 (kL)(1 -同期啤酒总损失率 )。以月为计量时间 的千升啤酒用水量计算见式 (A-1): biniui VVV ( A-1) nQ VV nni ( A-2) bQ VV bbi ( A-3) 式中 Vui 千升啤酒取水量, m3/kL; Vni 啤酒制造的酿造过程千升啤酒用水量, m3/kL; Vbi 啤酒制造的包装过程千升啤酒用水量, m3/kL; Vn 当月酿造过程总用水量 (应包括辅助、附属生产取水的分摊量 ), m3; Qn 当月酿造约当产量, kL; Vb 当月包装过程总用水量 (应包括辅助、附属生产取水的分摊量 ), m3; Qb 当月包装啤酒成品产量, kL。 当月酿造过程约当产量和当月啤酒成品产量应与同期其他消耗指标 (煤、汽、电 )计算 时的产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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