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 B 32 GH/T 1262 2019 棉籽壳 Cottonseed hulls 2019 - 07 - 08 发布 2019 - 12- 01 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供 销 合 作 行 业 标 准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 GH/T 1262 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 棉花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 407)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棉 集团新疆棉花有限公司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
2、限公司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运霞、 杨 伟国、 高志江、 王君、 焦利卫、 赵明、 程远欣、 肖守亮 、 李 健 。 GH/T 1262 2019 1 棉籽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棉籽壳的术语和定义、 质量 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棉籽壳产品的加工、贸易、储运和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
3、、分样法 GB/T 32139-2015 棉花加工术语 NY/T 1377 土壤 pH 的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棉籽壳 cottonseed hulls 经破碎并与棉籽仁分离后的外壳。 GB/T 32139-2015,定义 2.4.30 3.2 水分 moisture 棉籽壳 中水分 的重量占 总 重量的百分比 。 3.3 杂质 foreign matters 除棉籽壳、棉籽仁以外的其他物质 。 注:如 砂石、砖瓦块、泥土等。 3.4 pH值 pondus hydrogeni 棉籽壳中加一定量的水 , 形成的 溶液 呈现的 酸碱度。 GH/T 1262 2
4、019 2 4 质量 要求 4.1 感观性状 感官性状要求见表 1。 表 1 棉籽壳感观性状要求 项目 要求 外观 白色或灰白色、无结块、无霉变、无虫,无明显碎绒块,无明显棉 籽 仁聚集 。 气味 棉籽壳特有气味、无刺激性异味 。 杂质 无明显泥沙等可见杂质 。 4.2 质量分级指标 按水分、杂质、 pH值三项质量指标分为三级,见表 2。 表 2 棉籽壳产品质量分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水分 /% 14.0 14.0 X 16.0 16.0 杂质 /% 1.0 1.0 X 2.0 2.0 pH 值 6.0 7.3 6.0 或 7.3 5 检验方法 5.1 采样 按照 GB 5491 的规定 执行
5、。 5.2 感观性状 外观、杂质用目测,气味用鼻嗅。 5.3 水分的测定 按 GB 5009.3 中 的 直接干燥法执行。 5.4 杂质的测定 5.4.1 原理 通过筛选将杂质与棉籽壳分开,筛选出的杂质 重量 占样品 重量 的百分比即为杂质含量。 5.4.2 仪器 5.4.2.1 天平,感量 0.01 g; 5.4.2.2 18目标准筛 。 5.4.3 操作步骤 将待检样品用四分法缩减至 500 g左右(精确至 0.01 g),称量样品 M0;将样品放在干净的纸上, 先用 18目标准筛筛一遍,取筛下物, 计 为杂质,称量杂质的重量 M1(精确到 0.01 g)。 籽 仁不计入杂质。 GH/T
6、1262 2019 3 5.4.4 计算结果 杂质含量按式( 1)计算: 1000 1 MMA ( 1) 式中: A 样品中杂质的含量, % M1 样品中杂质重量, g M0 样品重量, g 结果 取 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的算术平均值 , 保留 一位小数 。 5.4.5 精密度 在重复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 之差的 绝对值 不 大于 0.2 %。 5.5 pH值的测定 5.5.1 试样溶液准备 用精度为 0.01 g 的天平 称取 ( 50 5) g 样品 ,放入 500 mL 三角瓶中,加入 250 mL 水,将容器 密封后, 垂直固定在振荡机上,振荡频率调节为( 120 1
7、0)次 /min, 振荡 30 min,然后静置 30 min 后,用中性滤纸将样品进行过滤, 滤后立即测定滤液的 pH 值 。 5.5.2 分析方法 按 NY/T 1377 中方法测定。 以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表示 , 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5.5.3 精密度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测定结果 之 差的 绝对值不 大于 0.5。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规定 由生产 企业 的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的规定对产品质量 要求 逐批进行检验,并出具质量证明书,方 可出厂。 6.2 等级判定 以水分、杂质、 pH 值三项指标的最低等级作为产品等级。 7 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8、7.1 标识 包装物上或随行文件中 应有标识 ,其主要内容如下: a) 名称; b) 执行标准编号; c) 制造 企业 名称、商标、 地 址; d) 重量 ; e) 质量等级 ; GH/T 1262 2019 4 f) 生产 日期。 7.2 包装 包装 应牢固、无破损,封口严密 均匀, 不应撒漏, 包装物表面干净无油墨污损等现象, 不应给产品 带来污染和异味。 7.3 运输 运输车辆 应 保持干燥、清洁,运输中应保证包装的完整,防止雨雪侵袭及暴晒,不 应 与有毒、有害、 有刺激气味的物品混装。 7.4 贮存 产品 应 储存在通风干燥的仓库内 ,应 整齐码放、底部 应 设防潮层,距离墙壁 50 cm 以上、中间应留 通道,不应靠近下水管道 , 定时检查 并 注意 防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