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550-2015 水质 钴的测定 5-氯-2-(吡啶偶氮)-1,3-二氨基苯分光光度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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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5502015 代替 HJ 5502009 水质 钴的测定 5-氯-2-(吡啶偶氮)-1,3-二氨基苯分光光度法 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cobalt5-Cl-PADAB Spectrophotometry 2015-04-03发布 2015-07-01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 HJ 5502015 i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公 告 2015年 第20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 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水质 钴的测定 5-氯-2-(吡啶偶氮)-1,

2、3-二氨基苯分光光度法 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为: 水质 钴的测定 5-氯-2-(吡啶偶氮)-1,3-二氨基苯分光光度法( HJ 5502015)。 以上标准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 ()查询。 自上述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 水质 总钴的测定 5-氯-2-(吡啶偶氮)-1,3-二氨基苯分光光度法(暂行)( HJ 5502009)。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5年4月3日 HJ 5502015 iii 目 次 前 言.iv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方法原

3、理.1 5 干扰和消除.1 6 试剂和材料.2 7 仪器和设备.2 8 样品.2 9 分析步骤.3 10 结果计算与表示.3 11 精密度和准确度.4 12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4 13 废物处理.4 HJ 5502015 iv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 健康,规范水中钴的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水质 总钴的测定 5-氯-2-(吡啶偶氮)-1,3-二氨基苯分光光度法( 暂行)( HJ 550 2009)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9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次修订主要对该方法的适用范围、方法原理、 干扰和消除、试剂和材料

4、、仪器设备、样品、分析步骤、结果计算与表示、精密度和准确度等内容重新 进行了规定。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内容。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水质 总钴的测定 5-氯-2-(吡啶偶氮)-1,3-二氨基苯分光光度法(暂行) ( HJ 5502009)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延庆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清华大学环境质量检测 中心、北京市康居环境检测站、北京华测北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5年4月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5年7月1日

5、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HJ 5502015 1 水质 钴的测定 5-氯-2-(吡啶偶氮)-1,3-二氨基苯分光光度法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溶解态钴和总钴的5-氯-2-(吡啶偶氮)-1,3-二氨基苯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钴的测定。 当取样体积为 20.0 ml 时,方法检出限为 0.009 mg/L,测定下限为 0.036 mg/L,测定上限为 0.500 mg/L。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

6、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溶解态钴 指未经酸化的样品通过0.45m孔径滤膜后测定的钴。 3.2 总钴 指未经过滤的样品测得的钴,即样品中溶解态和悬浮态两部分钴的总和。 4 方法原理 钴与 5-氯-2-(吡啶偶氮)-1,3-二氨基苯(简称 5-Cl-PADAB)反应生成紫红色络合物,在 570nm 波长处测定其吸光度,吸光值与钴浓度符合朗伯比尔定律。 5 干扰和消除 5.1 在25 ml 显色体系中,当单一离子干扰存在时,Fe2+含量大于 0.1 mg 时有负干扰、Cr3+含量大于 0.5 mg时有正干扰、Cr6+含量大于2 mg时有负干扰、Cu2+含量大于0.5 mg时有负干扰。样品消解

7、后,加 入0.5 ml焦磷酸钠(6.12),可去除 0.3 mg Fe2+的干扰、1.5 mg Cr3+的干扰、4 mg Cr6+的干扰、1.5 mg Cu2+ 的干扰。 5.2 在25 ml显色体系中,Fe3+含量大于4 mg以上有正干扰。在pH=56条件下,加入适量焦磷酸钠 溶液至铁棕色消失后,再加入2.5 ml焦磷酸钠(6.12),可去除6 mg Fe3+的干扰。 HJ 5502015 2 5.3 Al3+、Cd2+、Zn2+、Mg2+、Ca2+、Ni2+、SO42、Cl、PO43、NO3、Br、ClO4 等不干扰测定。 6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

8、。实验用水为新制备的去离子水或蒸馏水。 6.1 硝酸:r(HNO3)=1.42 g/ml,优级纯。 6.2 高氯酸:r(HClO4)=1.67 g/ml,优级纯。 6.3 盐酸:r(HCl)=1.19 g/ml,优级纯。 6.4 硫酸:r(H2SO4)=1.84 g/ml,优级纯。 6.5 36%乙酸。 6.6 95%乙醇。 6.7 盐酸溶液:1+1。 6.8 三氧化二钴:光谱纯。 6.9 氢氧化钠:w(NaOH)=40%。 称取40.0 g氢氧化钠,溶解于l00 ml水中。 6.10 乙酸-乙酸钠(HAC-NaAC)缓冲溶液:pH= 56。 称取21.0 g无水乙酸钠,溶解于少量水中,加入乙

9、酸调节pH至56,用水稀释至1000 ml,现用 现配。 6.11 5-Cl-PADAB乙醇溶液:w(5-Cl-PADAB)=0.05%。 称取0.05 g 5-Cl-PADAB,溶解于100 ml 95%的乙醇溶液,贮存于棕色瓶中,现用现配。 6.12 焦磷酸钠溶液:w(Na4P2O710H2O)= 5%。 称取5.0 g焦磷酸钠,溶解于水,稀释至100 ml,现用现配。 6.13 钴标准贮备液:r(Co)=0.100 mg/L。 称取0.0703 g三氧化二钴(6.8),加入 5.0 ml盐酸(6.3)溶解,移入500 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 至标线,4下可保存至少一个月。也可采用市售有证

10、标准物质。 6.14 钴标准使用液:r(Co)=2.00 mg/ml。 吸取10.00 ml钴标准贮备液(6.13),移入 500 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标线,现用现配。 6.15 对硝基酚溶液:w(C6H5NO3)= 0.2%。 称取0.20 g对硝基酚,溶解于水,稀释至100 ml,现用现配。 6.16 滤膜:0.45 mm的醋酸纤维滤膜。 7 仪器和设备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A级玻璃量器。 7.1 可见分光光度计:配有光程为20 mm的比色皿。 7.2 万分之一天平。 7.3 实验室常用设备及玻璃器皿。 8 样品 8.1 样品的采集和保存 按 HJ/T 91 地表水

11、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采集水样。样品采集后,加硫酸(6.4)或硝酸(6.1)至 HJ 5502015 3 pH2,在04 藏冷 保存,可保存14 d。 注1:采集溶解态钴时应在加酸前先通过0.45m孔径滤膜过滤。 8.2 试样的制备 采用硝酸-高氯酸消解制备试样。 吸取水样2.0020.0 ml(视水样中钴含量而定)于100 ml烧杯中,加入l2 ml硝酸(6.1),盖上 表面皿,于电热板上加热煮沸15 min,取下稍冷,加入l2 ml 高氯酸(6.2)(视有机物含量多少而 定),继续加热至冒浓白烟,并持续至溶液无黑色残渣透明为止。取下冷却后,加入l2滴对硝基酚指 示剂(6.15), 滴 加 40

12、%氢氧化钠溶液(6.9)至溶液呈现黄色,总体积不能超过5 ml,待测。 8.3 空白试样的制备 吸取2.0020.0 ml蒸馏水于100 ml烧杯中,以下步骤同(8.2)。 9 分析步骤 9.1 工作曲线的绘制 9.1.1 消解 分别吸取钴标准使用液(6.14)0.00 ml、0.25 ml、0.50 ml、1.00 ml、1.50 ml、2.00 ml于100 ml烧 杯中,加入蒸馏水至5 ml左右,同步骤(8.2)进行消解处理。 9.1.2 绘制工作曲线 将消解后的标准溶液系列(9.1.1)分别转移至25 ml具塞比色管中,转移时将小烧杯用蒸馏水洗涤 23次,洗涤液并入比色管,总体积不能超

13、过8 ml。分别加入 5.0 ml乙酸-乙酸钠缓冲溶液(6.10)、0.50 ml 焦磷酸钠溶液(6.12)、 1.00 ml 5-Cl-PADAB溶液(6.11),摇匀。置于沸水浴上加热 5 min,取下,趁热 加入10 ml(1+1)盐酸溶液(6.7),用水稀释至标线,摇匀。冷却后用20 mm比色皿,于波长570 nm 处,以水为参比测定吸光度。以扣除试剂空白的吸光度对应钴含量绘制校准曲线。 9.2 样品分析 9.2.1 用经消解处理的水样(8.2),同绘制工作曲线步骤(9.1.2)进行测定。 注2:若水样中三价铁含量高,应适当多加焦磷酸钠溶液,绘制工作曲线时焦磷酸钠溶液的用量应与测定水样

14、相同。 9.2.2 空白试样分析 用经消解处理的空白试样(8.3),同绘制工作曲线的步骤(9.1.2)进行测定。 10 结果计算与表示 10.1 结果计算 样品中钴的质量浓度r 按照式(1)计算 0 10(Co) yaya bVbVrrr -=-=- (1) 式中:r(Co)样品中钴的质量浓度,mg/L; r1由工作曲线查得的试样中钴的质量浓度,mg/L; r0由工作曲线查得的空白试样中钴的质量浓度,mg/L; HJ 5502015 4 y测定试样的吸光度值; y0测定空白试样的吸光度值; b工作曲线的斜率; a工作曲线的截距, mg; V水样体积,ml。 10.2 结果表示 当测量结果小于1

15、 mg/L时,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当测量结果大于等于1 mg/L时,结果保留 三位有效数字。 11 精密度和准确度 11.1 精密度 6家实验室分别对含钴浓度为0.400 mg/L、2.00 mg/L、3.60 mg/L的统一标准样品进行了平行测试: 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0.7%4.0%、0.9%1.4%、0.3%1.2%;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为: 5.3%、0.4%、0.3%;重复性限r为:0.034 mg/L、0.070 mg/L、0.070 mg/L;再现性限R分别为:0.068 mg/L、 0.073 mg/L、0.074 mg/L。 11.2 准确度 6 家实验室分别对含

16、钴浓度为 0.1410.013 mg/L、1.150.08 mg/L 的标准样品进行测定:实验室 内相对误差分别为-2.1%3.6%、-0.9%1.7%;相对误差最终值分别为:0.5%0.04%、0.3%0.03%。 6家实验室分别对地表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样品进行了加标回收率测定:实验室内加标回收率 分别为99.7%101%、94.3%98.6%、94.7%106%;实验室间加标回收率最终值分别为99.5%2.0%、 97.3%4.6%、98.7%8.2%。 12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2.1 每批样品应至少做一个全程空白试验和实验室空白试验,其测定结果应低于方法检出限。 12.2 工作曲线的相关系数应0.999。 12.3 每批样品应分析校准曲线中间点浓度标准溶液,其测定结果与校准曲线中间点浓度的相对偏差 应10%,否则,需重新绘制校准曲线。 12.4 每批样品应做加标回收率测定,加标回收率应在90%110%范围内。 12.5 每分析10个样品应进行一次平行样测定,样品数量少于10个时,至少进行一次平行样测定,两 次平行样品分析结果相对偏差应小于10%。 13 废物处理 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应放置于适当的容器中集中保存,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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