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备案号: 9281 2001 CY /T 33 2001 eqv ISO 2384:1977 译文的标识 Presentation of translations 2001-08-30 发布 2002-01-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 发 布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国际标准 : 译文的标识制定的。在技术内容上与该国际标准等效,编 写规则上与之等同。 译著或译文在我国由来已久,为数繁多,形式多种多样。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使原文的来源标识清 楚,译文的标识符合特定的标准形式,以利于各方面使用。 本标准不涉及译文编排的一些细节问题,如文章的结构、纸张、版心大小和印刷方法等,在这些方面 译者
2、或编者应遵照国家有关标准。 从时间上讲译文与原文的关系是第二手的。但译文的目的是为了取代原文。虽然如此,应尽可能使 译文与原文一致。译文是原文的第二手文献,故除译文的标识外,必须标识与原著有关的标识单元。许 多译者或出版者常忽略将原著信息标识清楚,致使读者无法查找原著。 本标准对各种类型的译文:图书或其他单独出版物的译文、连续出版物的译文、单篇文章的译文、专 利或类似文献的译文,都从基本标识单元和补充标识单元两方面规定了详细的标识要求。 本标准还要求对译文与原文的不同处予以注明,如未译部分、章节段落及其编号、注释、公式、方程 式、量和单位符号、图表标题等。对音译、缩写、术语等译文中的特殊问题的
3、标识也提出了要求。 译文的版权,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译文的著作权由译者所享有,但不得侵犯原著 者的著作权。 本标准为新闻出版行业标准。 本标准由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七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七分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镇铭、陆伯华、徐家宗。 135 141 CY /T 33 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行业标准 译文的标识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译文的标识及其编排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文献的翻译,包括全译、摘译或节译,但不包括编译,也不适用于文摘。 本标准制定的各项规则在于使译
4、文的标识符合标准形式,以便于各方面的使用。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空间和时间的量和单位 周期及其有关现象的量和单位 力学的量和单位 热学的量和单位 电学和磁学的量和单位 光及有关电磁辐射的量和单位 声学的量和单位 物理化学和分子物理学的量和单位 原子物理学和核物理学的量和单位 核反应和电离辐射的量和单位 物理科学和技术中使用的数学符号 特征数 固体物理学的量和单位 科学技术期刊编排格式
5、 语种名称代码 中国标准书号 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图书书名页 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英语 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法语 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德语 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俄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批准 实施 135 143 CY/T 33 2001 eqv ISO 2384:1977 书书书 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 则 西班牙语 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 则 阿拉伯语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 翻译 把作品由 一种语言文字转述成另一种语言文字 ,简称为 “译 ”。 译 文 由一种语 言文字转述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文章或书稿 。 中间译文 译文转译 自原著的另一种语言文字的译文 ,此另一种译文即为 “中间
6、译文 ”。 译 文的标识所采用的标识单元 译文的标识包括基本标识单元与补充标识单元 ,应按照 规 定的项目逐项顺序标识 。 图书书名页提供的标识单元应按照 的 规定标识 ,期刊中译文的标识建议参考 的 规定 。 图书或其他单独出版物的译文的标识 有关译文的标识单元 基本标识单元 完整的作者姓名或其他详细标识 ,如原文的主编 、编辑或出版者 ,个人作者或团体作者 。 题名的译文 。 译文的形式 :全译 、摘译或节译 。如系摘译或节译 ,则应予以注明 。未被翻译的部分应注明 。如摘译 或节译的题名译文系译者所加 ,应予以注明 。如原文是学位论文 ,应予以注明 。 负责翻译的机构 、译者姓名 、主编
7、 、编辑 。 译文的出版者 、出版地和出版年 。如译文未曾发表 ,则应注明对译文承担责任的单位和地址 。 中国标准书号 ( )。 注 明译文的版权 (见第 章 )。 补 充标识单元 原文的语种 ,按 的中文名称标识 。 文 集或丛书的题名译文 。 仅与原著有关的标识单元 基本标识单元 原文文字的题名 。 原文文字的出版地和出版年 。 版次 。 原文文字的出版者 。 原文的语种 ,按 的 字 母代码标识 。 原文的国际标准书号 ( )。 补 充标识单元 文集或丛书的原文题名和书名 。 有关中间译文的标识单元 中间译文文字的题名 。 中间译文文字的出版地和出版年 。 144 CY /T 33 20
8、01 版 次 。 中间译文文字的出版者 。 中间译文的语种 ,按 的 字 母代码标识 。 中间译文的国际标准书号 ( )。 连 续出版物译文的标识 有关译文的标识单元 基本标识单元 连续出版物题名的译文 。 译文的形式 :全译 、摘译或节译 。如系摘译或节译 ,则应予以注明 。 负责翻译的机构 、译者姓名 、主编 、编辑 。 译文的出版者 。译文的出版年 、卷期和分册的编号 ,原文所在的页码等 。 识别题名和中国标准刊号 ( )。 补 充标识单元 原文的语种 ,按 的中文名称标识 。 译 文的出版地和出版年 。 关于如何取得有关译文的信息 (译文的识别号码 、出版年 、定价 )。 仅 与原著有
9、关的标识单元 基本标识单元 连续出版物原文文字的题名 。 原出版物的出版年 、卷期和分册的编号 。如与译文有所不同 ,还应注明其他书目标识 。 原文的语种 ,按 的 字 母代码标识 。 在译文文末注明原文页码 ,并用圆括号括起来 。 识别题名与原文的国际标准刊号 ( )。 补 充标识单元 如需进一步识别连续出版物时 ,应注明原出版物的出版地 。 单篇文章译文的标识 有关译文的标识单元 基本标识单元 完整的作者姓名或其他详细标识 ,如原文的主编 、编辑或出版者 ,个人作者或团体作者 。 文章题名的译文 。 译文的形式 :全译 、摘译或节译 。如系摘译或节译 ,则应注明译出的部分 。 负责翻译的机
10、构 、译者姓名 、主编 、编辑 。 关于如何取得有关译文的信息 (文章的识别号码 、出版年 、定价 )。 补 充标识单元 原文的语种 ,按 的中文名称标识 。 译 文的出版地和出版年 。 如译文译自除期刊以外的连续出版物 ,应注明原文献的形式 ,例如译自会议录的一篇论文 ;译自会 议录的预印本的一篇论文 ,也应予以注明 。 仅与原著有关的标识单元 基本标识单元 原文文字的文章题名 。 原文文字的连续出版物题名 。 原出版物的出版年 、卷期和分册的编号 ,原文所在的页码和其他书目标识 。 145 CY /T 33 2001 原 文的国际标准刊号 ( )或国际标准书号 ( )。 补 充标识单元 如
11、需进一步识别连续出版物时 ,应注明原出版物的出版地 。 专利或类似文献译文的标识 有关译文的标识单元 基本标识单元 专利文献种类 。 出版专利文献的国别 ,按 的 字 符代码标识 。 完整的专利标识符 。 个人或团体申请人和受让者的全名与国别 。 专利题名的译文 。 全部扩展数据 。 补充标识单元 申请号 、申请日期与国别 。 归档编号和日期 。 协定的优先权的编号和日期 。 公布的编号和日期 。 获得专利的日期 。 权项数 。 国际专利分类号 。 国家和内部的分类号 。 完整的发明者姓名 。 原文的语种 ,按 的中文名称标识 。 译 文的出版年 。 页码 。 仅与原著有关的标识单元 (基本标
12、识单元 ) 原文文字的专利题名 。 原文的语种 ,按 的 字 母代码标识 。 译文的编排格式的标识 译文划分的篇 、章 、节和段落及其编号如与原文不同 ,应注明不同之处 。 附注 、脚注和参考文献的标识 原书和文章题名的注释 、或其他有关的注释均需译出 。参考文献如译出 ,应注明原文 ,并用圆括号 括起来 。译者的注释可以放在同页的页末 ,也可以附在译文的最后 ,并注以 “译者注 ”字样 。 公式 、方程式 、符号 、单位的标识 公式 、方程式 、符号及量和单位一般按原文标识 ,不必翻译 。 对符号或者索引的修改 ,均应予以说明 。 如对量和单位有所转换 ,应在转换的数值后面注明原单位的数值
13、,并用圆括号括起来 。在任何情况 下 ,译文都应该依据 、 的 有关规定处理 。 146 CY /T 33 2001 插图、图例和图表题名的标识 插图应随正文,如版面移位,应在译文适当的地方予以注明。 正文附有的图表(题名、图例、其他注明)均应全文翻译。 如图表系从原著中复制的,应将图表中的文字和注释译出,并加适当的标记。 音译译文的标识 作者姓名和机构名称及其他须音译的译文可参照 的规定译写或音译。 著名人物姓名可按我国习惯译法译出,非著名人物姓名应在音译后在译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加注原文,并 用圆括号括起来。 机构的名称和符号的标识 原文中机构的名称,第一次在译文中出现时应予译出,注明原文简称
14、和符号,并用圆括号括起来。 缩写的标识 原文中的缩写词,第一次在译文中出现时应予译出,注明原文文字全称,并用圆括号括起来。 专业术语的标识 译文中的专业术语应采用权威机构公布的规范译名。对未规范译名的新概念或术语选择准确的译 名,并用圆括号加注原文。 作者的标识 作者的特殊名称,如 ( )表示年轻的和 ( )表示年长的,如中文中有相对应的词(如 小、老),应译出。 作者的特殊名衔和资格,如中文中有相对应的词,应译出。 作者的职衔,如科学院院士,在译文中应译出。作者、主编、编辑或出版者,也应译出。 转译译文的标识 译文如果是从原著的另一种译文转译出的,应注明中间译文和原著的出处。 地名的译写和标
15、识 地名的译名应按中国地名委员会审定的世界地名录译出。该名录未收的地名,则根据 的译音表音译,非常见地名应在译名后加注原文,并用圆括号括起来。 日期的标识 原文中的日期应在译文中引述,如 年 月, 年秋季。如原文所用的纪年不同于译文中所 用的公元纪年,例如日本的纪年,应在其后注明相应的公元纪年,并用圆括号括起来。 连续出版物译文的标识 如连续出版物的原文文字题名或译文题名都有效并具有权威性,则出版者应避免题名再使用其他 译文。译本与原版使用的卷期和分册的编号应一致。原版的出版年置于译本的前面,例如 年 月 出版( 年 月译)。在译文文末注明原文页码,并用圆括号括起来。 147 CY /T 33 2001 译者姓名的标识 为了识别译文,译者的姓名应在基本标识单元中予以标识,但专利或类似文献除外。 译文的版权 译文的版权,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 148 CY /T 33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