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 T 3698.6-2020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 第6部分:农贸市场.pdf

上传人:bowdiet140 文档编号:1504545 上传时间:2021-04-23 格式:PDF 页数:9 大小:866.7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DB37 T 3698.6-2020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 第6部分:农贸市场.pdf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DB37 T 3698.6-2020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 第6部分:农贸市场.pdf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DB37 T 3698.6-2020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 第6部分:农贸市场.pdf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DB37 T 3698.6-2020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 第6部分:农贸市场.pdf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DB37 T 3698.6-2020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 第6部分:农贸市场.pdf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亲,该文档总共9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 ICS 03.080 A 12 DB37 山东省 地方标准 DB37/T 3698.6 2020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 第 6 部分:农 贸市场 2020 - 08 - 20 发布 2020 - 09 - 20 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7/T 3698.6 2020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创建内容 . 1 5 创建要求 . 1 5.1 基本要求 . 1 5.2 创建标准 . 1 6 创建程序 . 4 6.1 参与创建 . 4 6.2 自我评价 . 4 6.3 第三方评价 . 4 6.4 评估公

2、示 . 4 参考文献 . 5 DB37/T 3698.6 2020 II 前 言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由创建通则和分领域创建细则组成,本部分为第 6部分:农贸市场。 本部分按照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消费者协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 人:原静、岳睿、曲发川、赵振、王云鹏、岳静宜。 DB37/T 3698.6 2020 1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 第 6 部分:农贸市场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放心消费示范农贸市场的创建内容、创建要求、创建程序等。 本部分适用于指导放心消费示范农贸

3、市场的创建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7/T 3698.1 2019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 第 1部分: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DB37/T 3698.1 201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贸市场 以食用农产品现货销售为主,为买卖双方提供经常性的公开的固定的交易场地、配套设施和服务的 零售场所。 4 创建内容 放心消费农贸市场从商品质量、交易行为、交易价格、经营场所、诚信经营、管理服务、投诉处理 等七个

4、方面进行创建。 5 创建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参与创建的农贸市场应符合 DB37/T 3698.1 2019 规定的基本条件。 5.1.2 农贸市场有 DB37/T 3698.1 2019 第 3.2 条列出的情形及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应参与放心消费 示范单位创建: a) 近两年内发生食品安 全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b) 发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恶势力情况; c) 发生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其他情况。 5.2 创建标准 除对照 DB37/T 3698.1 2019表 1中规定的创建标准外,农贸市场管理者还应结合自身情况对照下列 DB37/T 3698.6 2020 2 创

5、建标准(见表 1),开展日常创建活动。 表 1 放心消费农贸市场创建标准 序号 创建内容 具体要求 1 商品质量 建立进货查验、进货台账、质量承诺等食品、农产品安全管理制度 2 建立进销货、食品检测、农产品来源溯源、商品质量索证索票、不合格商品退市销毁、计量器具检定记录等相关台帐 3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市场管理者与经营户签订食品、农产品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 4 每日核对进货商品与商品检疫检验合格单(证),配备质检人员,对各种单证进行真伪及有效期验 证 5 在显著位置设置检测室,配备专业的检验人员和检测项目所需的快速定性检测设备;每日对上市商品抽样检测,记录检测情况,并公布检测结果;向消

6、费者提供免费检测服务 6 食品农产品定性检测异常以及商品出现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质量卫生问题时,及时下架封存,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7 不销售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假冒伪劣、过期失效 、变质等不合格商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国家规定不允许上市交易的商品 8 固定摊位经营户建立食品、农产品安全管理档案,自产自销经营户全部实行登记备案 9 经营户经销的所有食品、农产品均有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 10 肉类、禽类、蛋类、韭菜类产品均有检疫合格证 11 现场制售、熟食经营落实“三防”制度 12 非自制自售的凉菜 (卤味、熟食、凉拌菜 )等即食易腐食品由合法的生产加工单位提供,自制自售但制售点分离的,生产加

7、工现场情况在销售点公示 13 预包装食品的标签标识及散(裸)装食品的容器、外包 装上的标识、捆扎胶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14 交易行为 不销售、不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 15 全面使用环保型塑料购物袋,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 16 所有摊位均使用经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计量、称重操作规范,计量结果公平准确 17 建有专门规范销售商品称重行为的制度,无螃蟹过度捆绑、卤味制品包装盒占重、鲜活水产品包装占重等不规范称重行为 18 无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行为 19 交易价格 经营户销售商品明码标价,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 目 20 包装内商品标价签应

8、标明品名、计价单位、产地、零售价等主要内容,对于有规格、等级、质地等要求的,还应标明规格、等级、质地等项目 21 无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哄抬物价等行为 22 经营场所 以市场边界为限,直线距离 1 公里以内,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 等危险品的场所 23 市场门头、市场管理制度公示及市场区域导示等统一规范设置;进出口设标识,禁止车辆随意进出;周边环境整洁有序,无占道乱设摊,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有序 24 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 器材保持完好有效,市场内无违章用火用电,在显著位置设置禁烟标志 DB37/T 3698.6 2020 3 表 1 放心消费农贸

9、市场创建标准 (续) 序号 创建内容 具体要求 25 经营场所 制定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健康教育、防疫培训、防疫物资储备等工作 26 做好经营场所的通风消毒、卫生清洁、个人防护和日常健康监测等常态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27 交易空间宽敞、明亮,无异味;垃圾桶配备齐全,及时清洁,并按要求加盖;经营户在醒目位置悬挂证照;商品、物品摆放整齐 28 市场内外墙面卫生整洁,无乱画、乱张贴现象;地面平整干净,无破 损、无积水、无垃圾;摊位 内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堆放现象;柜台台面干净,平整、无破损,商品摆放不滴水;摊位柜台 的排水设计布局合理,排水排污通畅;水产宰杀区独立设置 29 建有公

10、共厕所的,公厕保持干净、卫生、无异味,达到当地公厕日常管理规范的最低要求 30 设置独立的净菜处理室,在蔬菜上市前进行无泥沙、无腐叶、无根须、无过量水份处理 31 闭市后各个摊位上配置统一颜色规格的遮盖布 32 鲜肉类、水产品、熟食类加工所用的操作台、切割用具及盛器均每日进行严格清洗、消毒,并按规定位置加盖存放;活水 鱼蓄养池用消毒水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其他蓄养用具定期清洗 33 按照商品种类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同类商品区域相对集中,分区标志清晰 34 设有活禽交易的市场,活禽交易区与其它交易区物理隔离,配套有独立的通风、冲洗、消毒等设施;休息区 20 米内不经营活畜禽 35 不设活禽交易的市

11、场,实行禽类白条上市,禽类产品经营户配套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冷藏设施 36 生食与熟食、待加工和直接入口食品摊位分开设立,加工生、熟食品的容器具及用具分开使用;凉菜 (卤味、熟食、凉拌菜 )等即食易腐食品,独立制作、存放、销售 37 加工、贮存、运输、装卸和销售食品的容器、工具、设备安全、无害并保持清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8 肉类、半成品摊位配套有冷藏保鲜设施;豆制品、直接入口散装食品配备有封闭式的防蝇、防尘等卫生设施;熟食、凉菜销售、糕点裱花等按照要求配备空调 39 小餐饮经营卫生干净整洁,厨房达到餐饮规范标准 40 清真类食品符合清真食品供应的专摊、专人、专库、专车的要求 41 从事直接入

12、口食品的相关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佩戴卫生衣帽、口罩 42 诚信经营 经营户证照齐全,亮证亮照经营、不超范围经营或 非法转让证照。食品摊点还应在醒目位置悬挂 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 43 建立经营户信用管理制度,制订信用评分细则 44 以每个经营户为单位,建立诚信档案,记录日常信用变化情况 45 定期开展信用评价并公示信用评价结果 46 建立信用奖惩机制,对拥有及保持良好信用的经营户,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或优惠摊位费、优先招投标、评选先进等;对失信经营户,运用舆论、经济、限制场内经营等手段进行惩戒 47 管理服务 市场探索特色、多元、智慧、跨界、环保等新型业态 48 建立经营户档案管理、食品安全、信

13、用管理 、消费投诉、卫生管理、计量管理、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含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等管理制度并予以公示,编制诚信经营承诺书 49 市场管理人员定岗定责,配备市场秩序、环境卫生、车辆停放、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台帐资料、 信息宣传、设施设备、消防安全、计量管理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予以公 示 50 市场管理人员按照职责分别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或轮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DB37/T 3698.6 2020 4 表 1 放心消费农贸市场创建标准 (续) 序号 创建内容 具体要求 51 管理服务 对经营户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52 设置服 务管理办公室、宣传栏(公示栏)、导购图

14、、监控、服务台、广播等服务设施 53 设置顾客休息椅,有意见簿、箱,便民服务措施切实有效 54 投诉处理 制定消费投诉处理制度,在显著位置设置投诉箱,公布投诉电话 55 设置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站点,及时受理调解消费争议,记录消费处理台账,有效保障合法权益 56 消费者投诉处理率达到 100 %,处理满意率达 95 % 57 实行首问负责制、先行赔偿制度 58 市场管理人员对投诉或举报问题,及时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查处 59 建立服务监 督机制,定期对消费者进行满意度抽样调查,听取消费者对市场的意见和建议,并限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及时反馈消费者 注: 标“”的为鼓励项,无标记的为必

15、达项。 6 创建程序 6.1 参与创建 6.1.1 农贸市场管理者应按照 DB37/T 3698.1 2019 第 4.1.1 条和 4.1.2 的要求做出创建承诺并公示 相关信息。 6.1.2 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组织机构(以下简称“创建活动组织机构”)应通过 DB37/T 3698.1 2019 规定的创建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创建 APP”),在参与创建活动的农贸市场名称处加注 “放心消费创建单位”标记。 6.1.3 农贸市场管理者应在市场显著位置使用“放心消费在山东”活动标记(见 DB37/T 3698.1 2019 附录 B)和“放心消费创建单位”标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6

16、.1.4 农贸市场管理者应按照承诺内容积极践行承诺,并按照创建标准(见表 1)开展日常创建活动。 6.1.5 农贸市场管理者应结合创建 APP 制作一店一码,经营户二维码(有效识别码)应包含主体证照、 许可、监管、投诉、信用等信息,并可查阅商品或服务的项目、内容、价格等基本情况,实现扫码明白 消费。 6.2 自我评价 农贸市场管理者应对照创建标准(见表 1)进行自我评价,并填写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创建自评报 告(见 DB37/T 3698.1 2019附录 C),通过创建 APP报创建活动组织机构审核并公示。 6.3 第三方评价 经创建活动组织机构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参与创建的农贸市场进行实地

17、评估,全部符合创建标 准(见表 1)必达项的,成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6.4 评估公示 6.4.1 创建活动组织机构对成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农贸市场,通过创建 APP 在其名称处加注“放心 消费示范单位”标记(见 DB37/T 3698.1 2019 附录 B)。 6.4.2 放心消费示范农贸市场在市场显著位置使用“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标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DB37/T 3698.6 2020 5 参 考 文 献 1 GB/T 21720 2008 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013年修正)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018年修正) 4 中华人民共和

18、国食品安全法( 2018年修正)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2019年修正)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年主席令第 15号)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2019年修正)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018年修正) 9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997年 主席令第 92号)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018年修正) 11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令第 684号) 12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中 发 2018 32号) 1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 (2018 2020年 )的通知(国办发 2018 93号) 14 工商总局等 27部门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指导意见(工商 消字 2017 252号) 15 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 护条例 16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 26部门关于印发 的通知 (鲁工商消规字 2018 2号 ) 17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 28部门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鲁工 商消字 2018 149号 ) 18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工作的意见(鲁市监网监 字 2019 402号) _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规范 > 地方标准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