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11 T 83.9-2018 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与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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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3.160 A 90 DB3311 浙 江 省 丽 水 市 地 方 标 准 DB3311/T 83.9-2018 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与管理 规范 第 9部分 :事件流转 2018 - 12 - 17 发布 2019 - 01 - 17 实施 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11/ T83.9-2018 I 目 次 前言 . 1 范围 . 1 2 事件分类 . 1 2.1 上报事件 . 1 2.2 交办事件 . 1 2.3 协同事件 . 1 3 构成要素 . 1 4 事件流转 . 2 4.1 上报事件 . 2 4.2 交办事 件 . 3 4.3 协同事件 . 3 4.4 其他事件

2、. 3 5 事件督办 . 3 DB3311/ T83.9-2018 II 前 言 DB3311/T 83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与管理规范分为以下 11个部分: 第 1部分:标志标识; 第 2部分:党建统领; 第 3部分:职责配置; 第 4部分:综合信息指挥室; 第 5部分:派驻机构; 第 6部 分:全科网格; 第 7部分: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 第 8部分:信息系统; 第 9部分:事件流转; 第 10部分:功能区一体化指挥模式; 第 11部分:技能型干部培育 。 本部分为 DB3311/T 83的第 9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 部分 由 丽水市

3、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提出并归口。 本 部分 主要起草单位: 丽水市机构编制管理服务中心、遂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李官金、饶胜、周剑、商政凯、吴浩杰、 雷奇峰 。 DB3311/ T83.9-2018 1 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与管理规范 第 9部分:事件流转 1 范围 本 部分 规定了 基层治理事件的事件分类、构成要素、事件流转和事件督办。 本部分适用于基层治理四平台事件流转。 2 事件分类 2.1 上报事件 网格员、群众以及村(居、社区)干部、乡镇(街道)干部、派驻人员发现并上报的网格内涉及“基 层治理四平台”的各类事件信息。按照处置层级不同可分为一、二、三、四、五级

4、事件。 2.1.1 一级事件 网格层面处置的事件。 2.1.2 二级事件 村(居、社区)层面处置的事件。(一、二级事件可根据 地方实际进行归并) 2.1.3 三级事件 需乡镇(街道)层面处置的事件。 2.1.4 四级事件 事权不在乡镇(街道)或乡镇(街道)层面解决不了需上报县级层面协调处置的事件。 2.1.5 五级事件 事权不在乡镇(街道)、县级或乡镇(街道)、县级层面解决不了需上报市级层面协调处置的事件。 2.2 交办事件 乡镇(街道)、县、市级综合信息指挥室(中心)交由网格或职能机构或相关人员办理的事件。 2.3 协同事件 在 12345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等部门条线信息系统与基层治理

5、综合信息平台之间流转协同处 置的事件。 3 构成要素 政务信息终端(手机统一 APP输入端)的事件应 包含的基本要素见表 1。 DB3311/ T83.9-2018 2 表 1 政务信息终端(手机统一 APP输入端)事件构成基本要素 1.事件意向处理部门或事件类别 (选择 ) 2.事发时间(默认为上报时间,也可选择) 3.网格名称(默认为授权网格,可在权限内选择) 4.事件标题(自拟输入) 5.事件内容(可使用语音) 6.现场照片 7.紧急程度(默认“一般”,也可选择) 8.地址信息(默认定位地址,也可直接输入修改) 9.联系方式(上报人注册号) 10.重点场所(若是,可选择) 11.涉及人数

6、(默认“ 1”,可直接修改) 12.处理方式(默认“上报 中心”,也可选择) 4 事件流转 4.1 上报事件 4.1.1 具体流程 4.1.1.1 一级事件 事件发现网格员自行处置并上报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事件确认分类评价反馈。 网格 员应当场或 1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置并上报。 4.1.1.2 二级事件 事件上报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对事件研判分析村(社区)受理处置结果归集乡镇(街 道)综合信息指挥室(分类)评价反馈。 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应在 1日内研判并指派,村(社 区)或网格长应在接报后 2日内处置反馈。 4.1.1.3 三级事件 事件上报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对事件

7、研判分析指派事 件受理平台对应责任机构 平台对应责任部门受理分类并处置 处置结果报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评价反馈。 乡镇(街 道)综合信息指挥室应在 1日内研判并指派,受理机构接报后 5个工作日内处置反馈。县级综合信息指挥 中心应在 1日内研判并指派,受理部门接报后 7个工作日内处置反馈。 4.1.1.4 四级事件 事件上报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对事件研判分析 事件上报流转县级指挥中心县级综 合信息指挥中心研判分析事件,确认责任部门并流转指派县级责任部门受理分类并处置事件处置结 果报县级综合信息指挥中心评价反馈。 县级综合信 息指挥中心应在 1日内研判并指派,受理部门接报 后 7个工作

8、日内处置反馈。 4.1.1.5 五级事件 事件上报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对事件研判分析事件上报流转县级综合信息指挥中心 县级综合信息指挥中心研判分析事件,确认需市级层面处置事件上报市级综合信息指挥中心市级综 合信息指挥中心研判分析事件,确认责任部门并流转指派市级责任部部门受理分类并处置事件处置 结果报市级综合信息指挥中心评价反馈。 市级综合信息指挥中心应在 1日内研判并指派,受理部门接 报后 14个工作日内处置反馈。 DB3311/ T83.9-2018 3 4.1.2 流程图 上报事件流程见图 1。 A 图 1 上报事件流程图 三级事件 四级事件 五级事件 市级综合 信息指挥 中心分析

9、研判 上报 乡镇(街 道)平台对 应部门受 理分类并 处置 县级综合 信息指挥 中心分析 研判 评 价 反 馈 二级事件 一级事件 发现问题 乡镇(街 道)综合 信息指挥 室分析研 判 能否处置 处置 综合信息指挥室 归集分类 村(社区) 或 网格长处 置 判断 不 能 能 上 报 确认指派 结果反馈 确认指派 结果反馈 上 报 确认指派 结果反馈 县级对应 部门受理 分类并处 置 确认指派 结果反馈 市级对应 部门受理 分类并处 置 DB3311/ T83.9-2018 4 4.2 交办事件 乡镇(街道)、县、市级综合信息指挥室(中心)定义事件 流转至下一级 综合信息指挥室(中心) 交办或直

10、接交办到指定的网格、职能部门或相关人员 网格、职能部门或相关人员 处置事件上报处置 结果。处置反馈时长由发起该事件的 乡镇(街道)、县、市级综合信息指挥室(中心)确定。 4.3 协同事件 12345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等部门条线信息系统事件 流转至 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协同处 置 处置完成后反馈至 部门条线信息系统,或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 流转至 12345统一政务咨询投诉 举报平台等部门条线信息系统协同处置 处置完成后反馈至 12345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各系统 处置反馈时长因相互对接协商一致。 4.4 其他事件 4.4.1 复杂类事件 事件情况复杂需延长办结时间的,由承办机构(人

11、)作出申请并说明情况,待 综合信息 指挥室(中 心)答复并同意后,可延长办结时间,并将事件办理结果报同级 综合信息 指挥室(中心)。 4.4.2 紧急类事件 针对暴力恐怖活动、治安刑事案件、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其他 影响较大的各类突发事故、自然灾 害、群体性活动等事件,网格员在得到信息后,立即电话报告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并通过 110、 119、 120等热线电话报告相关部门。 5 事件督办 市、县、乡综合信息指挥中心(室)按照各级各类事件受理处置时限、处置效果、反馈答复时限等 对本级流转指派的事件进行跟踪督办,推动事件处置有效落实;对因事件处置超期或事件处置不到位、 反馈不及时等现象的单位和个人,由本级指挥机构进行通报,纳入相应考核。 _ DB3311/ T83.9-2018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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