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99 F10 LY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林业 行 业 标 准 LY/T 1703 2020 代替 LY/T 1703-2007 实木地板生产综合能耗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of solid wood floor production (报批稿) 2020 - 12 - 29 发布 2021 - 06 - 01 实施 国家林业和草原 局 发布 LY/T XXXXX XXXX I 前 言 本 文件 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定 起草。 本 文件 代替 LY/
2、T 1703 2007 实木地板生产综合能耗 , 与 LY/T 1703 2007相比 , 主要技术变 化如下: a) 修改了范围中的内容,扩大了标准的应用范围 (见第 1章) ; b)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LY/T 2394 林业企业能源计量器具管理规范 (见第 2章) ; c) 删除 了 实木地板 生产单位产量 基本能耗的 定义 (见 2007版的 3.5) ; d) 增加了 实木地板 生产 单位产量 可比综合能耗的 定义 ( 见 3.5); e) 删除 了基本能耗分级指标级别:优秀、良好、合格; f) 增加了可比综合能耗分级指标级别:一级、二级、三级,并修改了能耗值 (见第 4章 )
3、; g) 增加了实木地板气温修正系数 (见 5.4.2) ; h) 增加了实木地板年产量修正系数(见 5.4.1); i) 删除了实木地板生产单位产量基本能耗的计算(见 5.3); j) 增加了实木地板生产单位产量可比综合能耗的计算(见 5.3); k) 删除了 长度修正系数 (见 2007版的 5.4.2); l) 删除了 宽度修正系数 (见 2007版的 5.4.3); m) 删除了 厚度修正系数 (见 2007版的 5.4.4); n) 删除了机械 化程度按素板加工工序能耗所占比例修正系数 (见 2007 版的 5.4.5); o) 删除了按国家规定装设采暖设施的地区 ,月采暖能耗修正系
4、数 (见 2007版的 5.4.6) ; p) 删除了按国家规定装设降温装置的地区 , 月降温能耗修正系数 (见 2007 版的 5.4.7) ; q) 删除了 采暖能耗计量 (见 2007版的 6.3.7); r) 删除了 降温能耗计量 (见 2007版的 6.3.8)。 本 文件 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林业能源管理分技术委员会( SAC/TC20/SC7)提 出并归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东北林业大学、巴洛克木业(中山)有限公司、 浙江九川竹木股份有限公司、浙 江菱格木业有限公司、浙江久盛地板有限公司、国际竹藤中心、武汉数字工程研究所、浙江百山祖工贸 有限公司、黑龙江交通职业
5、技术学院、浙江森林之星文化地板有限公司、吉林森工金桥地板集团有限公 司、广西林业集团崇左驰普置业公司、江西东方名竹竹业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田淑梅、巴兴强、林德英、朱德成、周松珍、周一帆、肖亦鸿、余苗水、姚金 国、张凯、孙龙祥、刘志佳、巴铁魁、周宜聪、张慧、徐伟、张凤海、梁占坤、李骜、吴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7年首次发布为 LY/T 1703-2007;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LY/T XXXXX XXXX 1 实木地板生产综合能耗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实木地板生产 综合能耗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单位产量可比综合能耗分级指标、计算 原则与方法、能耗量测试与
6、计量。 本文件适用于实木地板生产企业生产综合能耗的计算及指标考核, 地暖地板生产可比综合能耗可参 照执行(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933 木材密度的测定方法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6422 用能设备能量测试导则 GB/T 15036.1 实木地板技术条件 GB/T 15316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LY/T 239
7、4 林业企业能源计量器具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实木地板 solid wood floor 未经拼接、覆贴的单块木材直接加工而成的地板 (见 GB/T 15036.1中 3.1)。 3.2 LY/T XXXXX XXXX 2 素板 unlacquered solid wood floor 表面未涂饰的实木地板 (见 GB/T 15036.1中 3.5)。 3.3 实木地板生产单位产量综合能耗 specific yield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of solid wood floor production 实木地
8、板生产在同一统计期内的综合能耗总量与合格实木地板产量的比值。 3.4 实木地板生产综合能耗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of solid wood floor production 在统计期内生产企业在实木地板生产中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分别折算 为标准煤后的总和。 3.5 实木地板生产单位产量可比综合能耗 comparable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for unit output of solid wood floor 实木地板生产时材质密度在 0.6 g/ cm3 以上的比例在 75 M
9、 50, 年生产 实木地板 在 100 M 150 万 m2,月平均气温 20 T 35 时,生产 1 m2 合格的 实木地板 所消耗的能源数量。 4 实木地板单位产量可比综合能耗分级指标 实木地板单位产量可比综合能耗分级指标应符合表 1的规定; 表 1 实木地板单位产量可比综合能耗分级指标 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平方米 实木地板 生 产可比综合 能耗 可比综合能耗分级值 前段工序 aq11 后段工序 bq12 全段工序( q1=q11+q12)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q1 q11 2.2 2.2 q11 2.5 2.5 q11 2.8 q120.4 0.4 q12
10、 0.55 0.55 q12 0.7 q1 2.6 2.6 q13.05 3.05 q1 3.5 a前段工序指 卸车、干燥、上料、锯割、 刨削 ; b后段工序指 开榫、砂光、涂饰、包装、车间运输、堆垛和装车; 注:地暖地板生产可比综合能耗后段工序增加 70% 5 实木地板 生产能耗的计算方法及原则 LY/T XXXXX XXXX 3 5.1 实木地板 生产综合能耗的计算 实木地板 生产综合能耗的计算按式或进行: qtzqmd QQQQQ += . (1) 式中: Q 实木地板 生产 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 kgce); Qd 实木地板 生产耗电总量,单位为千克标准煤( kgce); Qm
11、 实木地板 生产耗煤总量,单位为千克标准煤( kgce); Qzq 实木地板 生产耗蒸汽总量,单位为千克标准煤( kgce); Qqt 实木地板 生产耗其他能源(汽油、柴油 、水、压缩空气等 )总量,单位为千克标准煤( kgce)。 或 jz QQQ += . (2) 式中: Qz 直接生产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 kgce); Qj 间 接生产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 kgce)。 5.2 实木地板 生产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的计算 实木地板 生产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的计算按式进行: MQq /= . (3) 式中: q 实木地板 生产单位产量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 平方米 ( kgce
12、/ m2) ; M 统计期内合格产品产量,单位为 平方米 (m2)。 5.3 实木地板 生产单位产量可比综合能耗 的计算 实木地板 生产单位产量可比综合能耗 的计算按式 或 (4)进 行: 1 c t mq q K K K= . (5) 式中: q1 实木地板 生产单位产量可比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 平 方米( kgce/m2) ; Kc 年产量修正系数; Kt 气温修正系数; Km 材质 (树种) 密度 比例 修正系数; 或 12111 qqq += . (6) 式中: q11 实木地板 前段工序生产可比综合能耗; LY/T XXXXX XXXX 4 q12 实木地板 后段工序生产 可
13、比综合能耗 。 5.4 修正系数 5.4.1 年产量修正系数 年产量修正系 数 Kc见表 2。 表 2 年产量修正系数 年产量 万 m2 修正系数 Kc M 200 1.10 150 M 200 1.05 100 M 150 1.00 50 M 100 0.95 10 M 50 0.90 M 10 0.85 5.4.2 气温修正系 数 气温修正系数 Kt见表 3。 表 3 气温修正系数 气温 修正系数 Kt T 35 1.05 20 T 35 1.00 5 T 20 0.95 -10 T 5 0.85 -25 T -10 0.80 T -25 0.75 5.4.3 材质( 树种 )密度比例修正
14、系数 材质( 树种 )密度比例修正系数 Km见表。 表 4 材质(树种)密度 比例 修正系数 密度在 0.6g/ cm3 以上的 材质(树种)比例 ( %) 修正系数 Kc M 75 1.08 50 M 75 1.0 25 M 50 0.92 2M 25 0.84 LY/T XXXXX XXXX 5 注 1: 密度是指木材的绝干密度。 注 2:密度的检测应按 GB/T1933-2009 木材密度的 测定方法进行检测。 5.5 实木地板生产 综合能耗的计算原则 实木地板 生产综合能耗 计算原则应符合 GB/T 2589的有关规定 。各种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参见附录 A。 6 实木地板 生产能耗量的
15、测试与计量要求 6.1 能耗量的测试 6.1.1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应符合 GB 17167 及 LY/T 2394 的规定。 6.1.2正常生产、生产设备工况稳定时进行测试。 6.1.3 测试方法应符合 GB/T 15316、 GB/T 6422 的要求 。 6.2 能耗的计量要求 6.2.1 蒸汽消耗量的计量 在生产车间安装蒸汽流量计,计量消 耗的蒸汽量。 6.2.2 电能消耗量的计量 在生产车间安装电能表,计量消耗的电能。 6.2.3 水消耗量的计量 在生产车间安装水表,计量消耗的水量。 6.2.4 压缩空气的计量 压缩空气的能源消耗,以空气压缩机实际耗电量计量。 6.2.5 原煤的计
16、量 在煤被送入锅炉前安装计量器具,按照锅炉实际的耗煤量进行计量。 6.2.6 耗油(汽油、柴油等)的计量 在 实木地板 生产过程中 ,油(汽油、柴油等)的消耗以所有相关耗油设备的实际耗油量计量。 6.2.7 辅助生产和附属生产能耗的计量 将辅助生产和附属生产过程中的能耗依据上述方法 按实际情况计量后计入。 LY/T XXXXX XXXX 6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各种能源折算为标准煤系数 A.1 能源折标准煤系数 各种能源折算为标准煤系数如表 A.1 所示 表 A.1 各种能源折算为标准煤系数 能源名称 平均低位发热量 折算为标准煤系数 电 3 600 kJ/( kWh)860
17、kcal/ (kWh) 0.122 9 kgce/ kWh 汽油 43 070 kJ/kg( 10 300 kcal/kg) 1.471 4 kgce/kg 柴油 42 652 kJ/kg( 10 200 kcal/kg) 1.457 1 kgce/kg 原煤 20 908 kJ/kg( 5 000 kcal/kg) 0.714 3 kgce/kg 蒸汽 (低压 ) 3 763 MJ/t (900 Mcal/t) 0.128 6 kgce/kg 注 1: 每千克标准煤按 29 308 kJ( 7 000 kcal)计算; 注 2: 原煤可采用实际测算的平均热值再折算为标准煤,也可采用表列数值; 注 3: 生物质可采用实际测算的平均热值再折算为标准煤。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