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 T 3954-202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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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DB34 / T 20213954 安 徽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J 202115873 DB 安徽省地方标准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of landscape engineering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 - -2021 发布 2021 实施06 08 12 08- 书书书 安徽省地方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犇犅 犜 主编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施行日期: 年 月 日 合 肥 安徽省地方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犇犅 犜 安徽省工程建

2、设标准设计办公室组织出版发行 (合肥市紫云路 号安徽省城乡规划建设大厦 , 邮编:) 开本:毫米 印张 : 字数 : 千字 年月第一版年月第一次印刷印数 : 册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 告 第 号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批准发布“企业登记智能审批服务规范” 等 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批准“企业登记智能审批服务 规范”等 项安徽省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 月 日 安徽省地方标准清单 序 号 地方标准 编 号 标准名称 代 替 标准号 批准日期实施日期 现浇混凝土内置保温 墙体技术规程 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 设标准 静力触探应用技术规程 地铁盾构衬砌

3、管片预 制、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 钢板桩基坑支护技术 规程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 及管理技术规程 城市智慧杆综合系统 技术标准 空气源热泵供暖空调 工程技术规程 建筑幕墙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程 地铁基坑地下连续墙 施工技术规程 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 外挂墙板技术规程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预 制墙板应用技术规程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标准 续上表 序 号 地方标准 编 号 标准名称 代 替 标准号 批准日期实施日期 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 术规程 城市道路杆件综合设 置技术标准 建筑墙式金属阻尼器 减震技术规程 装配式钢混叠合柱框 架结构技术规程 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价 技术标准 公共建筑供暖空调系 统能效提

4、升技术标准 医疗建筑智能化系统 技术标准 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 技术标准 住宅区智能化系统工 程设计、验收标准 前 言 为规范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统一安徽省园林 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 达 年第三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定计划的函(皖市监函 号)的要求,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的 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 总则; 术语; 基本规定; 绿 化种植工程; 园林附属工程。 本标准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归口管理和具体 技术内容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至安徽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 号,邮政编 码

5、,邮箱 )。 主编单位:华艺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参编单位: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 宿州市园林管理服务中心 安庆市园林管理局 上海市园林科学规划研究院 主要编写人员:汪恭文 胡优华 张 磊 季 群 朱歆华 梁莉莉 张 浪 程武剑 李 萍 许 娟 杨 溪 潘会玲 张冬梅 王春玲 赵士春 汪永红 丁 枫 倪德田 刘 慧 黄永斌 董淮舟 朱小红 韦蓉蓉 陈 敏 宋 京 程 艺 苗玉强 郝丁山 主要审查人员:吴锦华 胡剑峰 吴于勤 邵 劲 马金柱 陈丽亚 陈 勇 目 次 总 则 术 语 基本规定 一般规定 质量验收的要求 验收程序和组织 绿

6、化种植工程 一般规定 场地清理 地形工程 种植土 土壤改良 种植穴 (槽)及坪床 植物材料 苗木假植 苗木修剪 乔木 、灌木种植 花卉 、地被种植 草坪建植 水生 、湿生植物种植 竹类植物种植 设施空间绿化种植 坡面绿化种植 园林附属工程 一般规定 铺装工程 理水工程 石景工程 设施安装工程 附录 园林绿化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划分 附录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 园林绿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条文说明 ( ) , 总 则 为加强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园林绿化 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

7、证施工质量,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本省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园林绿化工 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 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 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安徽省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术 语 园林绿化工程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 地、区域绿地,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影响较大建设项目的配 套绿化工程,主要包括绿化种植工程、铺装工程、理水工程、石 景工程、设施安装工程等。 主控项目 园林绿化工程中对质量、安全、植物生长、环境保护和公共 利益起关键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一般项目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验收 园林绿化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

8、础上,参 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 (子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检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 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竣工验收 按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园林绿化工程内容施工完 毕后进行的验收。 有效土层厚度 种植土层内能提供植物根系正常生长所需的土壤厚度。 胸径 乔木主干高度在 处的树干直径。 地径 离地面 处的树干直径。 竹盘 移植母竹时,挖掘的带有宿土的根盘。 设施空间绿化 建筑物、构筑物的顶面、立面及围栏等处的绿化。 塑山 用艺术的手法将人工材料塑造成仿真山石。 基本规定 一般规定 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 程、单位(

9、子单位)工程的顺序进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应按 附录 进行划分。 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工程质量应符合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要求; 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隐蔽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应通知监理等相关单位参 与验收,形成隐蔽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承担试块、试件、工程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 质; 工程的观感质量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应共同确认。 施工现场应具有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 评定考核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的规定。 工程

10、物资的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 备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 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植物材料、工程物资进场 时应做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形成相应的检查 记录。 当专业验收规范对工程中的验收项目未作出相应规定 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 收要求;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项验收要求应由 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 提供下列文件: 工程施工合同及组件、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施工 组织设计、开工报告、开工令等施工准备阶段资料; 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日志、设

11、计变更文件、工程联系单、 工程签证单、工程洽商记录、材料和设备进场验收记录、施工试 验记录(检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植物检疫证书、产品质 量证明文件和原材料(成品)合格证等资料; 项目自评报告、竣工验收申请、竣工图、质量保证资料 以及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 质量验收资料等。 质量验收的要求 本标准的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 工程质量等级均应为“合格”。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一般项目,当采用计数检验时, 除有专门要求外,合格点率应达到 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 大偏差值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值的 倍; 应具

12、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种植土质量、植物病虫害检疫,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 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 完整; 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

13、(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 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的规定;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应符合本标准附 录 的规定。 工程质量验收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经返工或整改处理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 验批,应予以验收;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 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 以验收;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满足安 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 收。 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通过返修或整 改处理仍出现下列情况时,严禁验收: 不

14、能保证植物成活或不能满足基本观赏要求; 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 验收程序和组织 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检验批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质量检验员 等进行验收; 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 人等进行验收;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 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勘察、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 园林建构筑物的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设计单位项目负 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园林建构筑物主 体结构、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 单位工程中的分包工程完工后,分包单位应对所承包 的

15、工程项目进行自检,并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验 收时,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单位应将所分包工程的质量 控制资料整理完成,并移交给总包单位。 在一个单位工程中,其中子单位工程已经完工,且满足 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经预验收合 格,对该子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可组织验收;由多个施工单位负 责施工的单位工程,其中的施工单位负责的子单位工程已按设 计文件完成并自检及监理预验收合格,也可按规定程序组织验收。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施工 单位向建

16、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由建设单 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 位工程验收。 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 当地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 督机构协调处理。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 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绿化种植工程 一般规定 种植苗木与架空线、地下管线以及建筑物之间的安全 距离,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浇灌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和现行行业标准再生水水质标准 的规定。 绿化种植工程分项工程的检验批

17、划分和检查数量应符 合表 的规定。 表 绿化种植工程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 和检查数量对照表 序号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和检查数量 场地清理、地形工程、土 壤改良、坡面绿化种植 检查 处,不足 检查不少 于 处 种植土 或 为一检验批,于土层深 度 及 处随机取样 处,每处 组成一组试样,不足 或 取样不少于 处 种植穴(槽) 及坪床 种植穴(槽)按总数抽查 ,不足 个 检查不少于 个, 个以下全数检查。 坪床按成坪时间分批检查,每批检查 处, 为 处, 以下全数检查 植物材料 按植物材料进场时间分批检查;乔木、灌 木按总数抽查 ,不足 株检查不少 于 株, 株以下全数检查;草坪、地被、 花卉按面积

18、抽查 , 为 处,总检 数不少于 处,不足 全数检查;水 生、湿生植物按总数抽查 ,不足 株(块)检查不少于 株(块), 株(块) 以下全数检查;竹类按总数抽查 ,不 足 株(丛)检查不少于 株(丛), 株(丛)以下全数检查;珍贵树种、特定要 求树种、孤植树全数检查 续表 序号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和检查数量 苗木修剪 按总数抽查 ,不足 株检查不少于 株, 株以下全数检查 乔木、灌木种植 按总数抽查 ,不足 株检查不少于 株, 株以下全数检查,成活率全数检 查 花卉(地被)种植、 草坪建植、水生 (湿生)植物种植 检查 处, 为 处,不足 检查不少于 处 竹类植物种植 按总数抽查 ,不足 株(丛

19、)检查不 少于 株(丛), 株(丛)以下全数检查 设施空间 绿化种植 检查 处,不足 检查不少于 处 场地清理 主控项目 清理后的场地严禁有渣土、工程废料、宿根性杂草和乔 木、灌木根系及其他有害污染物。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场地标高及清理程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种植要求,无 坑洼、积水。 检验方法:观察和测量检查。 一般项目 种植土有效土层内软泥和不透水层应进行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地形工程 主控项目 回填土及地形造型的范围、厚度、标高、造型及坡度均 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测量检查。 绿化种植区回填土压实要求:设计地表以下 范围 内应满足园林绿化要求, 以下部分应分层压实,压

20、实系数 不应小于 。 检验方法:环刀检测和测量检查。 一般项目 种植土地形坡度无设计要求时,自然排水坡度宜为 ;种植土表层与道路(挡土墙或侧石)接壤处,种植土应低 于侧石 。 检验方法:观察和测量检查。 地形造型应自然顺畅,尺寸和高程允许偏差应符合现 行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的规定。 种植土 主控项目 种植土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检测报告,严禁含有毒有 害成分或沥青、混凝土、石灰等不利于植物生长的物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土壤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报告。 土壤 值应控制在 ,全盐含量应小于 , 容重应为 。 检验方法:核查土壤检测报告。 种植土施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21、及验收规范 的规定。 一般项目 种植土应疏松,有机质含量应为 ,土壤 块径应符合种植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土壤检测报告。 种植土有效土层厚度应符合表 的规定。 表 种植土有效土层厚度要求和检验方法 项次项目植被类型土层厚度( )检验方法 一般 种植 设施 顶面 绿化 乔木 胸径 胸径 (深根) (浅根) 灌木、 藤本类 大灌木、中灌木、大藤本类 小灌木、小藤本类 竹类 大 径 中、小径 草坪、花卉、地被 乔 木 灌 木 草坪、花卉、地被 挖样洞, 观察或 尺量检查 种植土表层整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 的规定。 土壤改良 主控项目 土壤改良使用的有机基质应符合

22、现行国家标准绿化 用有机基质 的要求,有机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有机肥料 的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有机基质、有机肥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改良后土壤养分含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绿化种植 土壤 的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土壤检测报告。 种植土和施用的肥料不得污染水源。 检验方法:核查肥料合格证和种植土、水体检测报告。 一般项目 无设计要求时,土壤改良深度应按表 执行。 检验方法:观察或尺量检查。 种植穴(槽)及坪床 主控项目 种植穴(槽)定点放线位置应准确,标记应明显。 检验方法:挖样洞、观察或尺量检查。 种植穴(槽)的宽度应大于土球 ,深度应大 于土球厚度 。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种植穴(槽)

23、应基本垂直,底部有不透水层或重黏土层 时,应采取疏松或排水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土壤干燥时应于种植前灌水浸穴(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当土壤密实度大于 或入渗率小于 时, 应采取疏松土壤、拌沙透气等措施。 检验方法:种植穴(槽)灌水试验、环刀检测和量测检查。 种植穴(槽)底部应回填表层土或改良土。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景观草坪有效土层厚度不应小于 ,运动型草坪有 效土层厚度不应小于 。 检验方法:挖样洞、观察或尺量检查。 植物材料 主控项目 植物材料品种及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苗木出圃单、核查苗木进场验收记录。 本省以外的植物材料应有植物检疫证书,省内从

24、疫区 调出的植物材料必须有县级检疫证;严禁使用带有严重病虫害 的植物材料,非检疫对象的病虫害危害程度或危害痕迹不得超 过树体的 。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植物检疫证书。 到场苗木土球不得松散。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乔木土球宜为胸径的 倍 倍,灌木土球宜为地径的 倍 倍或冠径的 ,土球厚度应为土球直径的 。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各类植物材料的外观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的规定。 表 植物材料外观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 项次项 目质量要求检验方法 乔木、 灌木 姿态和 长势 树干符合设计要求,树冠自然完整, 分枝点和分枝合理,生长势良好 土球 土球完整,规格符合第 条的规 定

25、,包装牢固 容器苗 容器完整,苗木不徒长,规格符合要 求,根系发育良好不外露 观察、 量测 花卉、 地被 姿态和 长势 株形茁壮,根系基本良好,无伤苗, 茎、叶无污染 容器苗 应经过正常种植,不徒长,容器完整 结实牢靠,便于运输、拆除、降解 观察 草 坪 草块长宽尺寸基本一致,厚度均匀, 杂草不超过 ,草高适度,根系好, 草芯鲜活 观察 藤本类植物茎枝已具有攀缘性,根系发达观察 竹类植物 鞭芽饱满,鞭根健壮,分枝较低,无明 显病虫害及开花迹象 观察 水生、湿生植物 生长健壮,根茎发育良好,顶芽饱满, 无病虫害 观察 植物材料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的 规定。 表 植物材料允许偏差和检验

26、方法 项次项 目 允许偏差 ( ) 检验方法 乔木 灌木 球类 胸径( ) 高 度 分枝点 冠 径 地径( ) 高度( ) 冠径( ) 高度( ) 冠径( ) 量 测 续表 项次项 目 允许偏差 ( ) 检验方法 藤本 类 行 道 树 主蔓长( ) 主蔓径( ) 胸径( ) 高 度 冠 径 量 测 苗木假植 主控项目 到场不能及时种植的苗木,应进行假植。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苗木假植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范 的规定。 苗木修剪 主控项目 修剪应保持自然树形,应从基部剪除断枝、徒长枝、交 叉枝、下垂枝、重叠枝、内膛枝、枯枝、明显病虫枝等,不留木橛, 剪口平滑,不

27、得劈裂,特殊要求除外。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枝条短截时应留外芽,剪口应距留芽位置上方 。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修剪直径 以上大枝条及粗根,截面应平整并做保 护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乔木、灌木种植 主控项目 乔木、灌木的种植位置应与图纸相符。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核对图纸。 乔木、灌木种植成活率不应低于 ;珍贵树种、特定 要求树种、孤植树种植成活率应达到 。 检验方法:核查苗木成活率记录。 乔木种植应保持直立,不得倾斜,特殊要求除外。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行道树或行列式种植苗木分枝点高度应保持基本一 致,相邻同规格苗木高度差不宜超过 。 检验方法:观察和量测检查

28、。 支撑物的支柱(或脚桩)应埋入土中不小于 ,支撑 物、牵拉物与地面连接点的连接应牢固;支撑点应位于树体重 心点,支撑绑扎处应加衬软垫并绑牢固;对环境产生安全隐患 的支撑应设置警示标志。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晃动支撑物。 一般项目 乔木、灌木入穴覆土前应去除土球的包装物;种植时应 注意观赏面的合理朝向,种植回填土应分层踏实。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浇灌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苗木定植后宜在树穴周围做高 的围堰; 新种植苗木应在浇水后及时封堰; 肉质根与不耐水湿的乔木种植时必须安装透气管或排 水盲管; 黏土、淤泥质土等透水、透气性较差的土壤在种植乔木 时应安装透气管或排水盲管; 浇水后出现倾斜的苗木

29、应及时扶正,并加以固定。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支撑应符合下列规定: 支撑物、牵拉物的强度应保证支撑有效; 常绿树的支撑高度宜为苗木主干的 ,落叶树支撑高 度宜为苗木主干高度的 ; 同树种同规格的支撑物、牵拉物长度、支撑角度、绑缚 形式以及支撑材料宜统一。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裹干应保证透气透水,同树种同规格裹干高度应统一。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花卉、地被种植 主控项目 花卉、地被的品种、规格及种植放样、种植密度、种植图 案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核对图纸。 花卉、地被覆盖地面或单位面积成活数不应低于 。 检验方法:核查苗木成活率记录。 花卉种植土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第

30、条和第 条 的规定;表层土整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及验收规范 的规定。 一般项目 花卉株行距应均匀,高低搭配应恰当,种植深度应适当, 根部土壤应压实,外观应洁净。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地被与其他植物衔接处应预留间隔,保持界限分明。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草坪建植 主控项目 草坪播种时应保持土壤湿润,坡度应达到 ;播 种后应均匀覆细土 ;播种后应及时浇水保持土 表湿润,不应有积水。 检验方法:观察和量测检查。 干旱地区或干旱季节,草坪建植前应浇水浸地,浸水深 度应超过 。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建植记录。 草坪卷、草块铺植前应浇水浸地找平,不得有低洼处; 铺植后应进行滚压或拍

31、打;及时浇透水,浸湿土壤厚度应超过 。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建植记录。 运动型草坪的排水层、渗水层、根系层、草坪层应符合 设计要求;根系层的土壤应浇水沉降,基层铺设应细致均匀,整 体紧实度适宜;根系层土壤的理化性质应符合本标准第 条和第 条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土壤检测报告。 草坪播种,草块、草卷铺植及运动型草坪成坪后覆盖率 不应低于 ,单块裸露面积不应大于 ,杂草及病虫害 的面积不应大于 。 检验方法:观察和量测检查。 一般项目 草坪卷、草块铺植不应有坑洼积水,密铺时应相互衔接 不留缝,高度一致,间铺时应缝隙均匀,并填以种植土。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运动型草坪铺植草块,大小

32、厚度应均匀,缝隙严密,草 块与表层种植土结合紧密,成坪后草坪层覆盖度应均匀,草坪 颜色无明显差异,无明显裸露板块,无明显杂草和病虫害症状, 茎密度应为 枚 枚 。 检验方法:观察或尺量检查。 运动型草坪的坪床相对标高、排水坡度、平整度允许偏 差应符合表 的规定。 表 运动型草坪坪床相对标高、排水坡度、 平整度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项 目 尺寸要求 ( ) 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坪床相对高度设计要求 排水坡度设计要求 水准仪测量 坪床表层土壤粒径设计要求 观 察 坪床平整度设计要求 水准仪测量 种植土层(基质层) 厚 度 设计要求 挖样洞(或环刀 取样)量取 水生、湿生植物种植 主控项目 种植区域

33、内所用的材料、结构、防渗等应符合设计要 求;种植槽内不宜采用轻质土或栽培基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水生、湿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应采用生物和物理防治 方法,不得使用农药。 检验方法:核查病虫害防治记录。 水生、湿生植物的品种和单位面积种植数应符合设计 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核对图纸。 一般项目 种植区域内土层厚度无设计要求时,种植土(基质)厚 度不应小于 。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需要限定生长范围的水生、湿生植物应采取措施防止 根系、植株无序扩散。 检验方法:检查水下根系发展情况。 水生、湿生植物种植成活后单位面积成活苗(芽)数和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的规定。

34、表 主要水生、湿生植物成活要求和检验方法 项次种类、名称单位 每 内成活 苗(芽)数 检验方法 水湿生类 挺水类 浮水类 千屈菜丛 鸢尾(耐湿类)株 荷花、芦苇、芦竹株 梭鱼草株 香蒲、菖蒲、茭白株 美人蕉、水葱、雨久 花、再力花、水竹、 荸荠、慈姑、泽泻 株 睡 莲株 按设计要求, 每 株 菱 角株 观察、量测 竹类植物种植 主控项目 竹类植物种植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对图纸。 竹类植物种植成活率不应低于 。 检验方法:核查苗木成活率记录。 挖掘的母竹应符合下列规定: 散生竹母竹挖掘应符合下列规定: )母竹必须带鞭,竹盘大小以大径竹留来鞭 、去鞭 为宜,中小径竹

35、以留来鞭 左右、去鞭 为宜; )切断竹鞭时截面应光滑,不得劈裂; )挖出的母竹与竹鞭结合良好,根系完整。 丛生竹母竹挖掘应符合下列规定: )竿基部芽眼无损伤,竿基部的须根应尽量保留; )切断母竹竿柄,不得劈裂竿柄、竿基,连盘一起挖; )每竹盘中小径竹宜 竿 竿成墩挖掘。 混生竹每竹盘中小径竹宜 竿 竿成墩挖掘; 地被竹每竹盘宜 竿 竿成墩挖掘。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竹类植物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散生竹宜留枝 盘 盘,丛生竹宜留枝 盘 盘,混 生竹宜留枝 盘 盘,将顶稍砍去,切口应平滑; 丛生竹应除去不合格的竹竿。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竹类植物包装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长途运

36、输应覆盖或对母竹枝叶经常喷水; 挑运或抬运时,竹盘需包扎,应保护螺丝钉(即竹竿和 竹鞭的连接处)不断裂; 装卸时,不得损伤母竹。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大径竹的种植穴宜比竹盘大 ,中小径竹的种植穴 宜比竹盘大 。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种植时,覆土深度宜比母竹原土痕高 。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设施空间绿化种植 主控项目 设施空间绿化应在建筑物整体结构和荷载允许范围内 进行,不得影响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安全性能和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建筑物荷载能力和设计文件。 设施空间绿化植物成活率和地被覆盖度符合本标准第 条、第 条和第 条的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苗木成活率记录。 设施顶面绿化施

37、工前应对顶面基层进行蓄水试验及找 平层的质量进行验收。 检验方法:核查试验记录和验收记录。 设施顶面绿化的耐根穿刺防水层、排蓄水层、隔离过滤 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的规 定;种植土层厚度应按本标准表 的规定取值。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设施顶面绿化使用的透水、排水、透气、渗管等构造材料 和种植土(基盘)应符合种植要求,施工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材料合格证和土壤检测报告。 设施顶面绿化种植应符合下列要求: 植物材料种类、品种和植物配置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乔木、灌木种植应有稳固的防倾倒措施; 乔木、灌木定植点与防护围栏的安全距离应大于树高。 检验

38、方法:核对图纸、观察和量测检查。 设施立面绿化固定、牵引、支撑植物和种植容器等框架 结构应牢固、安全、可靠。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设施立面绿化种植容器的外观质量、物理机械性能、承 载能力、排水能力和耐久性应满足植物生长需求和安全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测量检查。 设施立面绿化种植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低层 建筑物、构筑物的外立面、围栏前为自然地面,应符合种植土要 求。 检验方法:核查设计文件、核查土壤检测报告。 一般项目 设施顶面绿化种植定位应符合设计要求;植物材料应 及时养护,不得有严重枯黄死亡、植被裸露和明显病虫害。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对图纸。 设施顶面绿化种植基盘的透水、透气

39、系统或结构性能 应良好,浇灌后无积水,雨期无沥涝。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设施顶面的花坛、园路应有出水孔,出水孔应与女儿墙 排水孔或屋顶天沟连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设施立面绿化设置种植容器时,容器底部每隔一定距 离应设排水孔;建筑物、构筑物立面较光滑时,应加设载体后再 进行种植。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设施立面绿化设置种植池时,攀缘式植物枝条应根据 长势进行固定与牵引,固定点的设置应根据植物枝条的长度、 硬度确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设施立面绿化的植物、支撑材料、框架结构、灌溉和排 水设施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垂直绿化工程技术规程 的规定。 坡面绿化种植 主控项目 坡面绿化种植前应根据

40、边坡的性质、质地、坡度进行适 当的加固,防止水土流失;坡面应平顺,无危石、浮石和有碍于 喷播基质附着的浮根、草本植物、垃圾等杂物。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 边坡位于人、车活动频繁区域时,应设置防落石的安全 防护网等措施。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 坡面绿化种植层的种植土(基质)理化性状应符合本标 准第 条和第 条的规定。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核查土壤检测报告。 喷播种植锚杆应稳固,种子覆盖料、土壤稳定剂的配合 比应符合设计要求;喷播应从上到下,覆盖应均匀无漏,喷播厚 度应均匀一致;喷枪与坡面的夹角应尽量垂直,严禁仰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种子覆盖料和土壤稳定剂。 一般项目 边坡应有引排设施的涌

41、水边坡,坡间平台无存水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人工点播、穴播前,宜对种子进行预处理;播种后覆土 厚度不宜大于 。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坡面绿化采取植生袋、生态袋种植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植生袋和生态袋施工应在稳定基础层上进行,从下向 上进行码放,并与坡面贴附紧实; 每层生态袋应码放在同一水平面上; 联结扣应水平放置于两个生态袋间,联结扣倒钩棘爪 应刺穿生态袋; 生态袋间的互锁结构联结紧密,生态袋外侧应平整。 检测方法:观察和量测检查。 坡面绿化采取植物纤维毯(垫)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植物纤维毯(垫)的规格、尺寸、抗拉强度及主要材料的 自然降解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宜采用固定构件与

42、坡面连接,连接应稳固;固定构件的 材质、规格及固定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植物纤维毯(垫)应平铺在坡面上,贴附紧实,并应采用 固定构件进行锚固。 检测方法:观察和量测检查、核查设计文件。 坡面绿化混凝土格构、固土网垫、格栅、基质等施工质量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裸露坡面植被恢复技术规范 的规定。 园林附属工程 一般规定 园林附属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质量、规格,各结构层 纵横向坡度、厚度、标高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与人接触的花坛、水池、景石、座椅(凳)等边角应做圆 角。 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 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的有关规定。 本标准未述及的园林附属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

43、现行相 关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 雕塑工程、园林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钢结构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及现行行业标准古建筑修建工 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等的规定; 无障碍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并投入 使用,其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 及维护规范 的规定; 具有车辆通行功能的景观桥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的规定; 电气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的规定; 景观照明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安徽省地方标准 景观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的规定; 给排水工程质量

44、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 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的规定。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施工,必须制定专 项施工方案,必要时应进行专家论证。 园林附属工程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和检查数量应符 合表 的规定。 表 园林附属工程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 和检查数量对照表 序号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和检查数量 基 层 检查 处,不足 检查不 少于 处 木铺装面层、塑胶面层 检查 处,不足 检查不 少于 处 透水混凝土面层 检查 处 管道安装 延米检查 处,不足 延米的检查 不少于 处 潜水泵安装、喷泉的 喷头安装、瀑布、 跌水、雾喷景观 全数检查 近岸水

45、深 检查 处 园林驳岸 延米检查 处,不足 延米的检 查不少于 处 假山、叠石、置石、 石景配植 假山叠石主体工程以一座叠石为一检 验批,或以每 延米为一检验批,全 数检查 塑 山实物按工程部位的 进行检测 座椅(凳)、标牌、分类 垃圾桶、喷灌喷头安装 全数检查 护栏安装 延米检查 处,不足 延米检查 不少于 处 铺装工程 侧石安装和各类面层铺装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 合现行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等相 关标准的规定。 有车行需求的园路、广场及沥青面层工程,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的规定。 主控项目 铺装工程基层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基层回填土应分

46、层夯实,控制其表面平整度,堆土地面 应做环刀试验; 地基处理的宽度应每侧超出路缘石或表层外缘 ; 水泥类基层的抗压强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应 粗糙洁净、湿润,不得积水; 无设计要求时,砂石基层、碎石基层及灰土基层厚度不 应小于 ,混凝土基层厚度不应小于 。 检验方法:核查试验报告,观察和尺量检查。 面层铺设时应图案清晰,色泽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面层与基层的结合(粘结)必须牢固,不得出现空鼓、松 动、裂纹,面层不得积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板块面层铺设时接缝应符合标准,四边应顺直,边角应 整齐、光滑。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木铺装面层应采用不锈钢的螺钉和螺栓固定,栓顶部 不得高出木铺装面层表面;铺设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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