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79.060.20 B 70 LY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林业 行 业 标 准 LY/T XXXXX XXXX 室外用木塑复合板材 Wood-plastic composites for outdoor use ( 报批 稿) 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 XX/T XXXXX XXXX I 前 言 本 文件 按照 GB/T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给出的规 定 起草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 文件 由全国
2、林业生物质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 416)提出并归口。 本 文件 起草单位: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木材工业研究所、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 徽葵普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旭华圣洛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云南云冶中信塑木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安徽科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瑞京鸿兴实业有限公司。 本 文件 主要起草人: 付跃进、赵丽媛、唐道远、周煜、李靖、李龙娇、叶润露、 朱甲文、 程献 宝、王晨、贾东宇、由佳、金枝、陈倩、唐利娜 。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XX/T XXXXX XXXX 1 室外用木塑复合板材 1 范围 本 文件 规定了室外用木塑复合板材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 检
3、验 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 运输、贮存。 本 文件 适用于室外 使用 的载荷和非载荷用木塑复合板材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T 2828.1 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 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ISO 2859 1:1999,IDT) GB/T 13942.1 2009 木材天然耐久性试验方法 第 1部分:木材天然耐腐性实验室试验方法 GB/T 16422.
4、2 2014 塑料 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第 2部分:氙弧灯 (ISO 4892 2:2006,IDT) GB/T 17657 2013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T 19367 2009 人造板的尺寸测定 (ISO 9426:2003,MOD) GB/T 24508 2020 木塑地板 GB/T 29418 2012 塑木复合材料产品物理力学性能测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室外用木塑复合板材 wood-plastic composites for outdoor use 由木材、竹材、农作物秸秆等木质纤维材料配比一定比例的热塑性塑料,经特殊工
5、艺处理后加工而 成,适用于室外使用的板材。注:一般,不发泡板材木质纤维含量不低于 50%;发泡型板材木质纤维含 量不低于 20%。 3.2 室外载荷用木塑复合板材 load-bearing wood-plastic composites for outdoor use 承受直接载荷作用的室外用木塑复合板材 , 包括地板、栈道等 用板材 。 3.3 室外非载荷用木塑复合板材 non-load-bearing wood-plastic composites for outdoor use XX/T XXXXX XXXX 2 不承受直接载荷作用的室外用木塑复合板材,包括墙板、挂板、花箱、护栏、木塑垃
6、圾桶等 用板材 。 4 分类 4.1 按用途 分类为 : a)室外载荷用木塑复合板材; b)室外非载荷用木塑复合板材 。 4.2 按发泡与否 分类为 : a)室外发泡木塑复合板材 ; b)室外不发泡木塑复合板材。 5 要求 5.1 外观质量 产品表面平整,不允许有开裂、划痕、鼓泡、崩边现象和明显的 色差以及 凹凸不平。 5.2 规格尺寸及偏差 产品形状及幅面尺寸根据用户要求生产,由供需双方商定。 板材尺寸 偏差应符合表 1规定。 表 1 长度、宽度和厚度偏差 项目 范围 偏差 长度 L2 m 5 mm 2 L3 m 8 mm L 3 m 10 mm 宽度 2 mm 厚度 1.5 mm 边缘直度
7、 smax3.0mm/m 平整度 Fmax5.0mm/m 5.3 理化性能 室外用木塑复合板材理化性能应符合表 2规定。其中,室外用木塑地板性能要求参见 GB/T 24508- 2020中 5.4.2的相关 规定。 表 2 室外用木塑复合板材理化性能要求 序号 检测项目 指标 载荷用 非载荷用 XX/T XXXXX XXXX 3 1 吸水率 / % 不 发泡 型 5.0 , 发泡 型 1.0 2 最小集中载荷 / N 不 发泡 型 3400 , 发泡 型 2200 3 静曲 强度 / MPa 不 发泡 型 26.0 , 发泡 型 12.0 11.0 4 弹性模量 / MPa 不 发泡 型 25
8、00 , 发泡 型 1500 5 低温落锤冲击 / mm 破裂个数 1 ,且凹坑直径 12mm 6 板面握螺钉力 / N 1200 ,对厚度小于等于 12mm或采用外连接方式的板材不作要求 7 线性热膨胀系数 / -1 5.010 -5 8 耐沸水 表面 无开裂 , 无粉化 9 耐冷热循环 表面状态 表面无气泡 ,无 裂纹 ,无 油斑 长度尺寸变化率 / % 0.3 10 抗冻融性 表面状态 表面无开裂 ,无 鼓泡 ,无 孔洞 静曲强度保留率 / % 80 11 抗老化性 表面状态 表面无开裂 ,无 鼓泡 ,无 粉化 静曲强度保留率 / % 80 12 蠕变恢复率 / % 75 13 耐真菌腐
9、蚀 / % 重量损失率 10 6 检 验方法 6.1 试验处理及状态调节 通常情况下测试试样无需进行恒温和恒湿处理。如有特殊要求,可在温度( 232 ) 及湿度( 505 ) % 的环境条件下调节处理 24 h 以上。 6.2 外观质量 在光线充足条件下,目测板材表面是否平整,有无开裂、划痕、鼓泡、崩边现象和明显的凹凸不平。 6.3 规格尺寸 及 偏差 板材 的厚度、 长度 和 宽度 、 边缘直度 、 平整度分别按 GB/T 19367 2009中 8.1、 8.2、 8.4、 8.5的规 定进行。 6.4 理化性能 6.4.1 室外用木塑复合板材理化性能试件见表 3。 表 3 室外用木塑复合
10、板材 理化 性能试件 测试项目 试件尺寸 /mm 试件数量 /个 试件分布 吸水率 50.050.0 3 从 三块 不同 试样 制取 最小集中载荷 ( 20h 50.0) 板宽 3 从 三块 不同 试样 制取 XX/T XXXXX XXXX 4 静曲强度 /弹性模量 ( 20h 50.0) 50.0 6 从 三块 不同 试样 制取 低温落锤冲击 300.0 板宽 3 从 三块 不同 试样 制取 板面握螺钉力 75.050.0 6 从 三块 不同 试样 制取 线性热膨胀系数 300.0 板宽 3 从 三块 不同 试样 制取 耐沸水性 50.050.0 3 从 三块 不同 试样 制取 耐冷热循环
11、180.0 板宽 3 从 三块 不同 试样 制取 抗冻融性 ( 20h 50.0) 50.0 6 从 三块 不同 试样 制取 抗老化性 ( 20h 50.0) 50.0 6 从 三块 不同 试样 制取 蠕变恢复率 ( 14h 50.0) 50.0 3 从 三块 不同 试样 制取 耐真菌腐蚀 20.020.010.0 12 任意一块 注 1: 宽度 不够时,按实际宽度取样; 注 2: 耐真菌 实验取样 时, 若 试件壁厚小于 10mm 时,取实际壁厚。 6.4.2 吸水率 按 GB/T 17657 2013中 4.6的规定进行,测试 3个试件,浸泡时间为( 720.5 ) h。 6.4.3 最小
12、集中载荷 按 GB/T 17657 2013中 4.7的规定进行,所用压头 面积 为 51 mm51 mm 。记录每个试件 破坏 时的集 中载荷。被测试样的最小集中载荷为三个试件最小集中载荷的 算术 平均值,精确至 1 N。 6.4.4 静曲强度和弹性模量 按 GB/T 17657 2013中 4.7的规定进行。 6.4.5 低温落锤冲击 按 GB/T 24508-2020中 6.5.16的规定进行。 6.4.6 板面握螺钉力 按 GB/T 17657 2013中 4.21的规定进行。 6.4.7 线性热膨胀系数 6.4.7.1 线性 热膨胀系数的 测定 按 GB/T 29418 2012中附
13、录 F的规定进行,测试三个试件。线性热膨胀 系数按公式( 1)计算,精确至 0.1 -1。 = ( 1) 式中: 试件的线性热膨胀系数, 单位 为每摄氏度( -1); L 试件受热后尺寸与冷冻后尺寸之差, 单位 为毫米( mm); T 受 热 温度与冷冻温度最大区间值, 单位 为摄氏度( ); L 试件试验前尺寸, 单位 为毫米( mm); 6.4.7.2 被测试样的线性热膨胀系数为三个试件 线性 热膨胀系数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 0.1 -1。 XX/T XXXXX XXXX 5 6.4.8 耐沸水 参照 GB/T 17657 2013中 4.50的规定进行,水煮时间为 24 h。观察试件表面
14、有无开裂和粉化。 6.4.9 耐冷热循环 6.4.9.1 原理 确定试件抵抗温度反复变化的能力。 6.4.9.2 仪器和工具 6.4.9.2.1 空气对流干燥箱 : 恒温灵敏度 1 ,温度范围 40 200 。 6.4.9.2.2 低温箱 : 恒温灵敏度 1 ,温度可达 -35 。 6.4.9.2.3 游标卡尺 :分度值 0.01 mm。 6.4.9.3 试验步骤 用脱脂纱布蘸少许乙醇将试件表面擦净晾干。在每个试件上画出平行于长度方向的中心线,并测量 中心线长度 L0,精确至 0.02 mm。 进行高低温反复 3次的周期试验。如下所示: ( 232 ) ( -292 ) ( 232 ) ( 5
15、22 ) 1 h 6 h 1 h 16 h 然后在( 232 ) 温度下放置 6 h以上,于自然光线下目测试件外观,并测量中心线长度 L1, 精确 至 0.02 mm。 6.4.9.4 结果和表示 6.4.9.4.1 记录试件表面是否有开裂、鼓泡、油斑等情况。 6.4.9.4.2 每个试件的长度尺寸变化率按式( 2)计算,精确至 0.1%。 = 10 0 100% ( 2) 式中: C 试件长度尺寸变化率, 以 百分率表示 ( %) ; L1 试件在试验后的尺寸, 单位 为毫米( mm); L0 试件在试验前的尺寸, 单位 为毫米( mm)。 试样的长度尺寸变 化 率为三个试件尺寸变化率的 算
16、术 平均值,精确至 0.1%。 6.4.10 抗冻融性 6.4.10.1 原理 确定试件抵抗湿冻变化的能力。 6.4.10.2 仪器和工具 6.4.10.2.1 冰冻装置 : 恒温灵敏度 1 ,温度可达 -35 。 6.4.40.2.2 万能力学试验机 : 精度 10 N。 6.4.10.3 试验步骤 XX/T XXXXX XXXX 6 将试样浸于室温水中 24 h (如果需要,使用重物将它们压住 ),然后,把试件放在温度为 (-291) 的冰冻装置中 24 h,受冻后,把试件放入室温环境中 24 h,这个过程组成一个周期,循环三个周期后在 室温放置 1 h以上。于自然光线下目测试件外观,并按
17、 6.4.4的 规定 测试 冻融 循环 后试件静曲强度。 6.4.10.4 结果和表示 6.4.10.4.1记录试件表面是否有开裂、鼓泡、孔洞等情况。 6.4.10.4.2 试样的静曲强度保留率按公式( 3)计算,精确至 1%。 = 2 1 100% ( 3) 式中: B 静曲强度保留率, 以百分率表示( %) ; MOR1 试样在试验前的静曲强度, 单位为兆帕( MPa) ; MOR2 试样在试验后的静曲强度, 单位为兆帕( MPa) 。 6.4.11 抗老化性 6.4.11.1 老化试验条件 按 GB/T 16422.2 2014中 A法的规定进行。黑板温度为( 653 ) ,相对湿度为(
18、 505 ) %,辐照 度 290 nm 800 nm, 550 W/m2。老化时间为 2000 h。按 6.4.4的 规 定测试老化 试验 后试件的静曲强度。 6.4.11.2 结果和表示 6.4.11.2.1观察试件表面是否有开裂、鼓泡、粉化等现象。 6.4.11.2.2试样的 静曲强度 保留率按公式( 3)计算,精确至 1%。 6.4.12 蠕变恢复率 按 GB/T 24508-2020中 6.5.13的规定进行。 6.4.13 耐真菌腐蚀 按 GB/T 13942.1 2009规定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 以
19、 批量为单位,检验项目包括:外观质量 、 规格尺寸 及 偏差检验 、 理化性能检验项目中的 吸水率及静曲强度。 7.1.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包括外观质量、规格尺寸、平整度、边缘直度和表 2 中所列的全部检验项目。正常生产时, XX/T XXXXX XXXX 7 每年型式检验不少于 一 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的变动时; b)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新产品投产或转产时; d) 质量监管 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2 抽样 方法和判定原则 7.2.1 外观质量检验 外观质量采用 GB/T 2828.1 2012中的正常检查二次抽样方案
20、,检查水平为 ,接收质量限( AQL) 4.0,以接收数计。检验样本 n1,不合格品数 d1Ac 1时接收, d1Re 1时拒收,若 Ac1 d1 Re1,检验样 本 n2,前后两个样本中不合格品数( d1 d2) Ac 2时接收, (d1 d2)Re 2时拒收。抽样方案及判定原则 见表 4。 表 4 外观质量抽样方案 单位 :块 批量范围 N 样本 量 第一判定数 第二判定数 n1 n2 n 接收 Ac1 拒收 Re1 接收 Ac2 拒收 Re2 150 13 26 0 3 3 4 151 280 20 40 1 3 4 5 281 500 32 64 2 5 6 7 501 1200 50
21、 100 3 6 9 10 1201 3200 80 160 5 9 12 13 7.2.2 规格尺寸检验 长度 偏差、宽度偏差、厚度偏差、边缘直度、 平整 度采用 GB/T 2828.1 2012中的正常检查二次抽 样方案,检查水平为 I,接收质量限( AQL) 6.5,以接收数计。检验样本 n1,不合格品数 d1Ac 1时接收, d1Re 1时拒收,若 Ac1 d1 Re1,检验样本 n2,前后两个样本中不合格品数( d1 d2) Ac 2时接收,( d1 d2) Re 2时拒收。抽样方案及判定原则见表 5。 表 5 规格尺寸抽样方案 单位 :块 批量范围 N 样本 量 第一判定数 第二判
22、定数 n 1=n2 n 接收 Ac1 拒收 Re1 接收 Ac2 拒收 Re2 150 5 10 0 2 1 2 151 280 8 16 0 3 3 4 281 500 13 26 1 3 4 5 501 1 200 20 40 2 5 6 7 1 201 3 200 32 64 3 6 9 10 XX/T XXXXX XXXX 8 7.2.3 理化性能检验 7.2.3.1理化性能抽样方案见表 6。第一次抽取 n1张板,如检验结果中某项指标不合格,则第二次抽取 n2 张板重新检验不合格项,第二次样本 n2的性能值( n1中不合格项)必须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否则该 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如因板材尺寸
23、小,采用本抽样方案抽取的样板无法满足全部理化性能检测用样需求 时,可继续抽取样板,直到满足全部理化性能检测需求为止。 表 6 理化性能抽样方案 单位 :块 批量范围 N 初检 抽样数 n1 复检抽样数 n2 1200 6 12 1201 12 24 注 : 按以上方案抽取的样品不能满足检验要求时,可适当增加抽样数量。 7.2.3.2 检验结果的判断 7.2.3.2.1 试样 的吸水率、最小集中载荷、静曲强度、弹性模量、 板面 握螺钉力、线性热膨胀系数、耐 真菌腐蚀、耐冷热循环( 长度 尺寸变化率)、抗冻融性(静曲强度保留率)、抗老化性(静曲强度保留率)、 蠕变恢复率 的平均值满足标准规定要求,
24、该地板试样的以上性能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7.2.3.2.2 板材 试样的低温落锤冲击、耐沸水、耐冷热循环(表面 状态 )、抗冻融性(表面 状态 )、抗老 化性(表面 状态 )的每一试件均达到标准规定要求,该地板试样的上述性能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7.3 综合判定 产品外观质量、规格尺寸、理化性能检验结果全部达到相应等级要求时判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该 批产品为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8.1.1 产品标 记 在产品的适当部位标注生产厂名、产品名称、规格、执行标准、生产日期 。 8.1.2 包装标记 在产品包装上应有产品名称、厂名 、 厂址、执行标准、规格型号、生产日期、商标 以及 防潮、防摔、 防压等标记。 8.2 包装和运输 产品的包装和运输方式由供需双方商定; 室外用 木塑复合板材应用软绳捆紧,再用塑料薄膜或其它 材料包装,避免划伤和磕碰。 室外用 木塑复合板材运输时应平整堆放,避免重压和抛摔,轻装轻卸。 XX/T XXXXX XXXX 9 8.3 贮存 可在库房或露天存放,但避免长时间暴露,存放基础应平整,码放应整齐,板面与承载体最好是平 面接触,堆高不应超过 2 m,板面不得与地面直接接触。堆垛时应按不同规格分别堆放,每垛应有相应 的标记。贮存地点应防雨、防潮。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