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 T 1447.3-2021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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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03.220 CCS R 00 DB61 陕西省地方标准 DB 61/T 1447.32021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 第 3 部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Specification for 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 of transportation enterprises Part3:Road dangerous goods transport enterprises 2021 - 03 - 09发布 2021 - 04 - 09实施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61/T 1447.32021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 . 1 2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要求 . 2 5 机构及职责. 2 6 目标 . 2 7 制度建设. 3 8 教育培训. 4 9 现场管理. 4 10 职业健康. 7 11 风险管控与处置 . 7 12 评价 . 8 附录 A(规范性)安全生产指标计算方法 . 9 附录 B(规范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项目与评分细则.11 DB61/T 1447.3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61/T 1447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的第3部分。DB61/T 1447已经发

3、 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道路旅客运输; 第3部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第4部分:汽车客运站; 第5部分:巡游出租车; 第6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 本文件由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提出。 本文件由陕西省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SX/TC61063)。 本文件起草单位:西安科技大学、长安大学、渭南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党晓旭、周晓东、李冠男、王新平、冯套柱、白芙蓉、周崇刚、崔亦欣、王梦 莹、孙鹏宇。 本文件首次发布。 联系信息如下: 单位:西安科技大学 电话:029-83858118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路58号 邮编:710054DB6

4、1/T 1447.32021 1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 第 3 部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机构及职责、目标、制度建设、教育培 训、现场管理、职业健康、风险管控与处置、评价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 13392 道路运输危

5、险货物车辆标志 GB/T 18344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GB 18564.1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GB 18564.2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2部分:非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GB 20300 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 GB 21668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结构要求 GB/T 27876 压缩天然气汽车维护技术规范 GB 28644.12012 危险货物例外数量及包装要求 GB 28644.22012 危险货物有限数量及包装要求 GB/T 35658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 JT/T 198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

6、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 JT/T 617(所有部分)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JT/T 618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 JT/T 794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JT/T 912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 JT/T 1009 液化天然气汽车维护技术规范 JT/T 1134 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行车操作规范 JT/T 1250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等级 JT/T 1285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条件 TSG R0005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DB61/T 1447.12021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 DB6

7、1/T 1447.32021 2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road dangerous goods transportation 运输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或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物质或物品的经营性道路运输活动。 注:危险货物的范围按照JT/T 617.22018和JT/T 617.32018附录A以及相关规定确定。 4 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应满足DB61/T 1447.12021的要求。 5 机构及职责 5.1 企业按照以下方式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应经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8、考核合格。 a) 从业人员 50人及以上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b) 从业人员不足 50 人的,配备不少于 1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不足 300 人的,配备不少于 2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的,配备不少于 3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2 企业应设置车辆技术管理机构,按照每 50 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配备 1 名车辆技术管理人员,不足 50 辆的,配备 1 人;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熟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车辆技 术及管理知识。 5.3 动态监控平台每接入 100 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配备 1 名专职监控人员,不足

9、100 辆的,配 1 人, 不少于 2 人;监控人员应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后上岗。 5.4 车辆技术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a) 执行车辆技术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b) 制定本单位的车辆技术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c) 建立车辆技术管理责任制,明确驾驶员、管理人员、维修人员的车辆技术管理职责; d) 建立车辆技术管理考核体系,制定车辆技术定额标准和质量指标; e) 制定车辆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f) 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及时更新,定期统计分析车辆技术管理状况; g) 遴选和应用适合的车辆技术及管理方面的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 h) 开展车辆技术管理方面的技术协作、技术交流、技术培

10、训、技能竞赛等活动; i) 做好运输生产和车辆技术管理衔接,解决生产经营中出现的车辆技术问题。 6 目标 6.1 安全生产目标、 指标应符合 JT/T 1250的规定; 在满足 DB61/T 1447.12021 的 5.4 要求的基础上, 还包括: a) 责任安全事故率; b) 责任安全事故死亡率; DB61/T 1447.32021 3 c) 责任安全事故伤人率; d) 责任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e) 二级维护到位率; f) 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在线率; g) 动态监控平台提示异常信息处理率; h) 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处罚次数; i) 被通报或曝光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次数。 6.2 安全生产目标

11、、指标按照附录 A规定的方法计算。 7 制度建设 7.1 安全生产制度在符合 DB61/T 1447.12021的 6.1.3的基础上, 还应包括以下制度, 并符合 JT/T 912 的规定。 a) 驾驶员、押运员安全管理制度; b)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c) 安全设施设备和停车场管理制度; d) 动态监控平台建设、维护及管理制度; e) 动态监控车载终端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 f) 动态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g) 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 h) 托运人身份、运输物品查验和信息登记制度; i) 危险货物装载查验记录制度; j) 危险货物运输作业查验记录制度; k

12、) 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7.2 安全生产档案和台账在符合 DB61/T 1447.12021 的 6.2.2 的基础上,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a) 驾驶员档案、押运员档案,应“一人一档案”,保存至其离职后 1 年;内容包括姓名、出生年 月、机动车驾驶证号(适用于驾驶员档案)、准驾车型(适用于驾驶员档案)、从业资格类别、 从业资格证件号等人员基本信息,服务里程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信息,生产安全事故信 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奖惩信息,诚信考核信息等; b) 车辆技术档案,应“一车一档案”,保存至车辆报废。车辆所有权转移或转籍时,档案随车移 交;内容包括车辆基本信息、技术等级信息、维护修理情况

13、、检验检测情况、主要零部件更换 情况、变更情况、行驶里程、对车辆造成损伤的交通事故情况等; c) 危险货物运单,每次运输服务填写,至少保存 1 年;可以电子或者纸质形式记录托运人、承运 人、装货人、收货人信息,承运车辆信息,驾驶员、押运员信息,危险货物信息,运输起讫点 和起运日期等; d) 动态监控台账, 记录车辆运营期间在线情况、 动态监控提示的违法违规驾驶信息及其处理情况; 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动态监控的,第三方机构的动态监控台账记录车辆运营期间在线情 况、动态监控提示的违法违规驾驶信息及向企业通报情况;企业的动态监控台账记录接报的违 法违规驾驶信息及其处理情况。 DB61/T 1447

14、.32021 4 8 教育培训 8.1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8.1.1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a)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 b) 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方法; c) 安全生产经验、典型安全突发事件案例。 8.1.2 驾驶员、押运员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a)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危险货物的特性、标志、标记、标志 牌、包装、装卸、运输、隔离,新设备的安全技术特性等; b) 岗位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规程、个人防护方法、新设备的安全操作等; c) 安保风险辨识与控制、安保防范计划和人员责任分工等; d) 紧急情况应对、安全突发

15、事件处置等; e) 驾驶员、押运员违法违规行为的纠正教育。 8.1.3 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a)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b) 安全生产职责; c) 应急处置。 8.1.4 进入企业检查、参观、学习的人员以及承包商、供应商等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a) 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b) 可能接触的危险因素; c) 安全防护措施; d) 应急知识。 8.2 安全教育培训学时 8.2.1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培训,不少于 24 学时;在岗培训,每年不少 于 12 学时。 8.2.2 驾驶员岗前培训,理论培训不少于 24 学时并进行不少于

16、1 个月的跟车实习。在岗培训,每月不 少于 2 学时;押运员岗前培训不少于 24 学时,在岗培训,每月不少于 2 学时。 8.2.3 其他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不少于 24 学时;在岗培训每年不少于 8 学时。 8.2.4 进入企业检查、参观、学习的人员以及承包商、供应商等人员的培训时间,根据实际确定,确 保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 9 现场管理 9.1 设施设备 9.1.1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符合以下规定: a) 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允许总质量符合 GB 1589 的规定; b) 车辆结构和安全技术条件符合 GB 21668和 JT/T 1285 的规定,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的车 辆还应符

17、合 GB 20300 的规定; c) 车辆标志、标记的规格、安装、悬挂符合 GB 13392、GB 20300 和 JT/T 617.5-2018 的规定; d) 车辆技术等级达到 JT/T 198 规定的一级; DB61/T 1447.32021 5 e) 卫星定位装置符合 JT/T 794 的规定,并接入企业建设或使用的社会化的动态监控平台,在运 营过程中保持实时在线; f) 罐式专用车辆的常压罐体符合 GB 18564.1 和 GB 18564.2 的规定; g) 移动式压力容器符合 TSG R0005 的规定; h) 压力容器,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经检验合格。 9.1.

18、2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规定: a) 运输车辆与承运危险货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使用铰接列车、罐式集装箱、具有特殊装置的大型物件运输专用车辆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 车辆运输危险货物; 2) 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承运罐体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的货物; 3) 移动式压力容器承运使用登记证上限定的介质。 b) 车辆维护应满足以下要求: 1) 维护周期依据车辆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结合车辆运行状况、行驶里程、使用年限和道 路条件综合确定; 2) 日常维护由驾驶员进行,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由企业或委托具备资格的维修经营者进行, 并做好维护记录;委托维修经营者进行二级维护的,应保存竣工出厂合格证

19、; 3) 维护作业项目和要求应符合 GB/T 18344、GB/T 27876、JT/T 1009 的规定; 4)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标记的维护应符合 GB 13392、GB 20300 的规定。 c) 车辆维修应满足以下要求: 1) 运输剧毒化学品、 爆炸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的维修应委托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车辆维修条件的维修经营者, 其牵引车和其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可在消除危险货物的危害 后,委托一般车辆维修条件的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 2) 常压罐式车辆罐体的重大维修应委托具备罐体生产资质的企业进行, 经检验合格后投入使 用。 d) 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每年

20、进行 1 次;超过 10 年的,每 6 个月进 行 1 次。 e) 罐式车辆罐体和运输危险货物的可移动罐柜、罐箱应定期检验。 f) 长期停驶或封存期间,应做好车辆技术防护;停驶或封存 4 个月以上,投入运输生产前,进行 二级维护。 g) 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报废手续,相关材料至少保存 2 年。 9.1.3 动态监控平台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技术性能符合 GB/T 35658 的规定; b) 设置的监控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的限值、核定的行驶线路和时间符合 9.2.10的 c、 e、 f的规定; c) 录入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驾驶员信息完整

21、、准确,并及时更新。 9.2 生产管理 9.2.1 企业应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 a) 驾驶员操作规程:包括行车准备、行车检查、一般条件下驾驶、复杂条件下驾驶、日常维护、 安保防范、应急处置等操作要求; b) 押运员操作规程:包括运输准备、途中巡查、安保防范、应急处置等操作要求; c) 动态监控操作规程:包括卫星定位装置、视频监控装置、动态监控平台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动 态监控信息采集、分析、处理,违法违规信息统计、分析、处理等操作要求。 9.2.2 驾驶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DB61/T 1447.32021 6 a) 持有效、适用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 b) 具备车辆使用、运

22、营服务、危险源辨识与防御性驾驶、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置、事故现场应急处 置等专业知识; c) 掌握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安全驾驶技能、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操作等专业技能。 9.2.3 押运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持有效的从业资格证; b) 掌握危险货物的基本特性、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知识和应急操作技能。 9.2.4 危险货物运输车组人员应按照以下规定配备: a) 驾驶员的准驾车型和从业资格类别与运输车型相符; b) 随车配备押运员; c) 托运人可随车指导运输一类放射性物品。 9.2.5 企业受理危险货物运输应遵守以下规定: a) 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承运危险货物; b) 对托运人身份进行查验,对运输物品

23、进行安全检查; c) 受理限运、凭证运输的危险货物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受理运输剧毒化学品,查验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2) 受理民用爆炸物品,查验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 3) 受理烟花爆竹,查验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4) 受理放射性物品,查验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明。受理第一类放射性物品的,还应查 验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批准文件; 5) 受理运输危险废物,查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9.2.6 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a) JT/T 617.32018、JT/T 617.42018 和 JT/T 617.52018 的规定; b) 以例外数量运输的危险

24、货物的包装、标记,以及每个内容器和外容器可运输危险货物的最大数 量,应符合 GB 28644.12012 的规定; 注:例外数量危险货物品名及对应的例外数量按照GB 28644.12012的规定。 c) 以有限数量运输的危险货物的包装、标记,以及每个内容器或物品所装的最大数量、总质量, 应符合 GB 28644.22012 的规定; 注:有限数量危险货物品名及对应的有限数量按照GB 28644.22012的规定。 d) 重复使用的危险货物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检查并确认安全。 9.2.7 运输危险货物应随车携带以下单证: a) 驾驶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车组人员从业资格证; b) 车辆行驶证

25、、道路运输证; c) 危险货物运单; d)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 e) 运输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或危险废物时,携带 9.2.5 的 c 所列 有关手续; f)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单证。 9.2.8 企业应在运输前检查、确认满足以下要求,并对驾驶员、押运员进行安全告知: a)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式集装箱及其标志、标记的技术状况符合 规定; b) 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在动态监控平台在线; c) 随车携带的单证齐全、有效。 DB61/T 1447.32021 7 9.2.9 装卸危险货物应符合 JT/T 617.32018、JT/T 617.42

26、018、JT/T 617.62018 和 JT/T 618 的规 定。 9.2.10 驾驶员、押运员在运输途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a) 采取防止危险货物脱落、扬散、丢失以及燃烧、爆炸、泄漏的措施; b) 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的关闭装置在运输途中处于关闭状态; c) 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时,按照公安部门批准的路线、时间行 驶; d) 谨慎驾驶,驾驶行为符合 JT/T 1134的规定,押运员每 2 小时对车辆及装载货物巡查 1 次; e) 高速公路行驶速度不超过 80 千米/小时,其他道路不超过 60 千米/小时,遇雪天、雾天等恶劣 天气,不超过 20 千米/小

27、时。法律法规规定和道路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低于上述规定的, 以法律法规规定和道路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为限; f) 驾驶员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 4 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 2 小时,每次休息不少于 20 分钟, 24 小时累计驾驶不超过 8 小时; g) 较长时间停车时,设置警戒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运输剧毒化学品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较长 时间停车的,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不在学校、医院、住宅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停车; h) JT/T 617.32018、 JT/T 617.42018、 JT/T 617.62018、 JT/T 617.72018 和 JT/T 618 的相关 规定。 9.2.

28、11 企业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动态监控工作: a) 监控人员实时分析、处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行驶动态信息,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 驶、不按规定线路、时间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b) 定期汇总分析动态监控发现的违法违规驾驶行为,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并将多次违法违规 的驾驶员作为重点监控和教育的对象; c) 动态监控数据至少保存 6 个月;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发生事故后,动态监控数据应立即封存并按 照事故调查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 9.2.12 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动态监控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a) 第三方机构按照 9.1.3 建设动态监控平台、设置监控阈值,按照 5.3 配备动态监控人员,对委 托

29、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运营期间进行实时监控; b) 第三方机构向企业提供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监控信息, 企业对接报的违法 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c) 动态监控数据由第三方机构保存和提供,并符合 9.2.11 的 c 的规定。 10 职业健康 10.1 企业应根据承运的危险货物的属性,随车配备必要和适用的防护服装、安全帽、防护性手套、眼 部防护装备、防毒口罩、应急逃生面具、眼部冲洗液等职业健康防护用品。 10.2 运输放射性物品时,应对驾驶员、押运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 档案。 11 风险管控与处置 11.1 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事件包括: a) 车辆碰撞、倾

30、覆、坠落、燃烧、爆炸; b) 危险品泄露、脱落、扬散、丢失; DB61/T 1447.32021 8 c) 从业人员职业危害暴露; d) 其他可能涉及的安全风险事件。 11.2 安全风险事件的主要致险因素包括: a) 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行为或状态、安全与应急技能; b)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包装、装卸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及相互匹配性; c) 停车场所的安全性; d) 道路、交通、天气状况以及社会风险的可知性和应对措施; e) 安全管理活动的合规性。 11.3 安全风险辨识应考虑: a) 危险货物的风险特性及与天气等外部环境的相互作用; b) 运输准备、运输服务(装卸、行驶

31、和停车)、运输结束等各阶段。 11.4 企业应每日关注运输线路沿线的天气状况和道路通行情况,并告知驾驶员、押运员,提醒其安全 行车;遇雾、雨雪、冰冻、自然灾害、道路施工等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暂停或调整运输路线。 11.5 隐患排查对象包括: a) 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 b) 危险货物及其包装; c)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装卸设备、停车场; d) 运输线路,包括沿线道路及附属设施、交通参与者出行行为、交通管理措施等; e) 运输服务过程,包括运输准备、运输服务和运输结束阶段; f) 企业管理活动; g) 其他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 11.6 企业应针对 11.1 所列安全风险事件

32、制定应急预案。 11.7 企业应成立以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为主的应急救援队伍,并与相关专业组织建立应急 救援协作关系。 11.8 企业应配备的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物资包括,但不限于: a) 随车配备反光背心、轮挡、灭火器具、三角警告牌、防爆照明设备、铲子、封堵器具等应急救 援器材,以及防护性手套、眼部防护装备(适用时)、应急逃生面具(适用时)、眼部冲洗液 (适用时)等应急防护用品; b) 停车场根据停放车辆类型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c) 结合应急救援实际,储备应急救援车辆、发电机、用于倒罐的输转设备和管道等。 11.9 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按照应急预案和 JT/T 1134 的规

33、定进行处置,并报告事发地和企业所在地 主管部门。 12 评价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项目和评分细则见附录B。 DB61/T 1447.32021 9 A A 附 录 A (规范性) 安全生产指标计算方法 A.1 责任安全事故率 统计期, 企业发生的危险货物运输责任安全事故起数与拥有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数之比, 按式 (A.1) 计算。 1 1 100% B A C (A.1) 式中: 1 A 责任安全事故率; 1 B 统计期,企业发生的危险货物运输责任安全事故起数; C 统计期,企业拥有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数。 A.2 责任安全事故死亡率 统计期,企业发生的危险货物运输责任安全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与

34、拥有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数之 比,按式(A.2)计算。 2 2 100% B A C (A.2) 式中: 2 A 责任安全事故死亡率; 2 B 统计期,企业发生的危险货物运输责任安全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 A.3 责任安全事故伤人率 统计期,企业发生的危险货物运输责任安全事故造成的受伤人数与拥有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数之 比,按式(A.3)计算。 3 3 100% B A C (A.3) 式中: 3 A 责任安全事故伤人率; 3 B 统计期,企业发生的危险货物运输责任安全事故造成的受伤人数。 A.4 责任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统计期, 企业发生的危险货物运输责任安全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与拥有的危险货

35、物运输车辆数 之比,按式(A.4)计算。 DB61/T 1447.32021 10 4 4 100% B A C (A.4) 式中: 4 A 责任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4 B 统计期,企业发生的危险货物运输责任安全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A.5 二级维护到位率 统计期, 企业实际完成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二级维护辆次与企业应组织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二级维 护辆次之比,按式(A.5)计算。 5 5 100% B A D (A.5) 式中: 5 A 二级维护到位率; 5 B 统计期,企业实际完成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二级维护辆次; D 统计期,企业应组织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二级维护辆次。 A.6 车辆动态

36、监控平台在线率 统计期, 运营期间实际在线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数与应在线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数之比, 按式 (A.6) 计算。 6 6 100% B A E (A.6) 式中: 6 A 动态监控平台在线率; 6 B 运营期间实际在线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数; E 运营期间应在线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数。 A.7 动态监控平台提示异常信息处理率 统计期,监控人员实际处理的与平台提示的异常信息数量之比,按式(A.7)计算。 7 7 100% B A F (A.7) 式中: 7 A 动态监控平台提示异常信息处理率; 7 B 统计期,监控人员实际处理的平台提示异常信息数量; F 统计期,平台提示的异常信息数量。

37、DB61/T 1447.32021 11 B B 附 录 B (规范性)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项目与评分细则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项目、各评价项目的标准分值及其评分细则见表B.1。 表B.1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项目和评分细则 评价 类目 评价项目 标准 分值 评分细则 企业应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目 标应: a.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b.形成文件, 并得到本企业所有从业人员的贯彻和实 施; c.与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相适应; d.具有可考核性,体现企业持续改进的承诺 5 1.应制定符合要求的安全生产目标; 2.安全生产目标应正式发布、贯彻和实施; 3.企业员工应了

38、解安全生产目标; 4.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应充分公开,便于员工及相关方获得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可考核的安全生产 工作指标,指标应不低于上级下达的目标 5 1.未制定可考核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标,不得分; 2.制定的安全生产指标低于上级单位下达安全生产目标,不得 分; 3.制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标不合理、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每 处扣 1 分 企业应制定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指标的措施 5 1.未制定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指标的措施,扣 5 分; 2.制定的措施不具体、不可行或责任不明确,每项扣 1 分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和专项活动方案, 并严格执行 5 1.未制定安全生产年度计划,扣

39、3 分; 2.未根据上级专项活动要求制定符合本企业的专项活动方案, 扣 2 分; 3.执行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和方案的记录和总结材料不完整,每 项扣 1 分 企业应将安全生产工作指标进行细化和分解,制 定阶段性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予以考核 5 1.未细化和分解安全生产工作指标,扣 2 分; 2.工作指标细化和分解不合理、不符合企业实际情况或不完善, 每处扣 1 分; 3.未制定阶段性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扣 2 分 一、 目标与 考核 ( 30 分)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的相关制 度,并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予以考核与奖惩 5 1.未制定安全生产目标与奖惩管理规定,扣 2 分; 2

40、.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与奖惩制度内容不完善,扣 1-3分; 3.未对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完整不合理, 每项扣 1 分; 4.未进行考核,扣 3 分; 5.未对考核结果给予奖惩,扣 2 分 企业应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 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并 应职责明确。应建立健全从安全生产委员会 (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至基层班组的安全 生产管理网络 10 1.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和各管理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 未以文件形式任命, 扣 3 分; 2.安全生产委员会(或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未包括主要 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

41、员,缺 1 岗位人次扣 2 分; 3.安全生产委员会(或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未明确职责, 扣 2 分; 4.安全生产委员会(或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未建立工作制度 和例会制度,扣 2 分 按规定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且独立的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5 1.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不得分; 2.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1.机 构设 置及 人员 配备 企业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 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下 属分支机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 5 AR 1.未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不得分; 2.未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的或未制定新的工作要 求,不得分; 3.无安全生产

42、会议记录,扣 2 分; 4.有未完成项且无整改措施,每项扣 1 分 二、 机构设 置与职 责(35 分) 2.安 全管 企业应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 和应急管理人员 10 1.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分 2.安全管理人员未经主管机关考核合格,不得分 DB61/T 1447.32021 12 评价 类目 评价项目 标准 分值 评分细则 理人 员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应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 应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与能力,并保 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 5 1.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岗位任职能力要求,扣 3 分; 2.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能力评价、培训、考核记录不全,每项扣 1 分;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劳动合同期限未满足 1 年期以上, 每人扣 2 分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 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各职能部门、生产基层单位的 安全生产职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并落实到位 10 AR 1.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岗位职责,不得分;缺少一个部 门,扣 3 分;缺少 1 个岗位,扣 1 分; 2.未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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