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 西 省 地 方 标 准D B 1 4/T 2 4 6 0 2 0 2 2梅 花 鹿 收 茸 技 术 规 程2 0 2 2-0 4-2 9 发 布 2 0 2 2-0 7-2 9 实 施山 西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I C S 6 5.0 2 0C C S B 3 814D B 1 4/T 2 4 6 0 2 0 2 2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收 茸 准 备.25 收 茸 时 机.26 拨 鹿.27 保 定.38 锯 茸.39 止 血.31 0 放 鹿.31 1 观 察.31 2 鹿 茸 登 记.41
2、 3 鲜 茸 保 存.41 4 收 茸 规 格.4附 录 A(资 料 性)收 茸 流 程 图.5附 录 B(资 料 性)收 茸 登 记 表.6D B 1 4/T 2 4 6 0 2 0 2 2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定 起 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山 西 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提 出 并 监 督 实 施。本
3、 文 件 由 山 西 省 药 品 质 量 管 理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山 西 省 医 药 与 生 命 科 学 研 究 院、山 西 省 药 物 培 植 场。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林 伟 欣、赵 玉 臣、闫 军 海、杨 静、田 雪 健、张 争 明。D B 1 4/T 2 4 6 0 2 0 2 21梅 花 鹿 收 茸 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梅 花 鹿 鹿 茸 采 收 的 术 语 和 定 义,收 茸 准 备、收 茸 时 机、拨 鹿、保 定、锯 茸、止 血、放鹿、观 察、鹿 茸 登 记、鲜 茸 保 存、收 茸 规 格 等
4、内 容。本 文 件 适 用 于 梅 花 鹿 生 产 中 收 取 鹿 茸 的 全 过 程。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本 文 件 没 有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成 年 梅 花 鹿 公 鹿2 8 月 龄 以 上 的 公 鹿。3.2鹿 茸 主 干从 梅 花 鹿 额 部 角 柄 生 长 出 的 茸 角 主 枝。3.3鹿 茸 眉 枝从 梅 花 鹿 鹿 茸 主 干 上 分 生 的 第 一 分 枝。3.4鹿 茸 嘴 头鹿 茸 主 干 顶 部 分 叉 部 分。3.5鹿 茸 角 柄鹿 额 骨 上 突 出 的 一 种 骨 质
5、柄。3.6鹿 茸 角 冠茸 角 基 部 与 角 柄 连 接 处 的 一 圈 粗 糙 骨 化 的 突 起 部 分。D B 1 4/T 2 4 6 0 2 0 2 223.7锯 口锯 茸 后 茸 的 断 面 和 角 柄 断 面 统 称 锯 口。3.8初 角 茸鹿 出 生 后 第 一 次 生 长 的 鹿 茸。3.9头 茬 茸在 一 个 生 茸 周 期 内(1 年),按 一 定 的 规 格 第 一 次 收 获 的 鹿 茸。3.1 0二 杠 茸具 有 主 干 和 眉 枝 的 鹿 茸。3.1 1三 岔 茸具 有 主 干、眉 枝 和 中 枝 的 鹿 茸。3.1 2再 生 茸公 鹿 在 收 取 二 杠 或 三
6、 岔 茸 后,再 生 出 的 茸,于 8 月 2 0 日 骨 化 前 锯 下 的 茸。3.1 3畸 形 茸由 于 某 种 原 因 引 起 的 鹿 茸 形 状 改 变 了 种 的 特 异 性。4 收 茸 准 备备 好 锯 茸 锯、麻 醉 药、麻 醉 枪、长 杆 注 射 器 或 吹 管、解 毒 药、止 血 药、消 毒 灭 菌 剂 和 解 毒 敏 等。所用 药 械 须 有 生 产 许 可 证,使 用 前 消 毒,达 到 外 科 手 术 的 卫 生 要 求。5 收 茸 时 机收 取 二 杠 茸 和 三 岔 茸 均 需 保 证 茸 嘴 头 饱 满,没 有 顶 沟 分 叉 迹 象,畸 形 茸 可 以 适
7、当 延 长 时 间 收 茸,再生 茸 在 8 月 2 0 日 前 完 成 收 茸。具 体 收 茸 流 程 见 附 录 B。6 拨 鹿将 待 锯 茸 的 梅 花 鹿 由 原 圈 舍 赶 拨 到 小 圈,再 将 小 圈 内 的 公 鹿 逐 头 拨 入 保 定 吊 圈 内,期 间 切 勿 大 声 呵斥、鞭 打,避 免 惊 群 撞 伤 鹿 茸。D B 1 4/T 2 4 6 0 2 0 2 237 保 定7.1 机 械 保 定利 用 吊 圈 式 保 定 器 确 保 鹿 的 后 蹄 离 地,鹿 头 固 定 并 可 拉 出 门 外。7.2 化 学 保 定注 射 部 位 是 鹿 的 颈 部 和 臀 部,当
8、鹿 倒 地 时 及 时 由 人 固 定 头 部,同 时 将 鹿 卧 躺 在 阴 凉 处。将 鹿 头 部 垫高,保 持 呼 气 畅 通,同 时 注 意 观 察 鹿 舌、眼、呼 吸 和 心 跳 的 变 化,确 定 鹿 在 深 度 麻 醉 的 状 态 时 方 可 锯 茸。一 般 使 用 眠 乃 宁、司 可 林、陆 眠 灵 等 药 物,按 药 品 说 明 书 使 用。8 锯 茸8.1 锯 茸 时 间晨 饲 前。8.2 锯 茸 部 位下 锯 位 置 应 在 角 冠 上 方 最 细 处,即 头 茬 茸 距 角 冠 上 1.5 c m,再 生 茸 距 角 冠 上 2 c m,初 角 茸 距 角 冠 上 2.
9、5 c m 3 c m。8.3 锯 茸 方 法保 定 后 一 人 固 定 住 鹿 头,防 止 碰 伤 鹿 茸,锯 茸 者 一 手 持 锯,一 手 握 住 茸 体,锯 口 面 平 整 且 与 花 盘 保持 平 行,迅 速 将 茸 锯 下。9 止 血9.1 药 物 止 血9.1.1 一 般 鹿 茸 产 量 低 者,可 以 药 物 止 血。9.1.2 锯 下 鹿 茸 后,迅 速 将 止 血 药 按 压 在 留 茬 鹿 茸 断 面 上,按 压 1 至 2 分 钟。9.2 结 扎 止 血9.2.1 茸 产 量 高 的 梅 花 鹿 可 酌 情 采 取 结 扎 止 血 的 方 法。9.2.2 锯 下 鹿 茸
10、 后,将 止 血 药 在 锯 口 捻 压 均 匀 后,用 湿 马 蔺、草 绳、麻 绳 等 结 扎 于 角 柄 基 部 止 血。1 0 放 鹿通 过 吊 圈 保 定 法 保 定 的 鹿,松 开 鹿 头 和 吊 绳,放 出 鹿。化 学 保 定 注 射 麻 醉 药 的 鹿,肌 肉 和 静 脉 双 重注 射 苏 醒 药 解 除 麻 醉 状 态,一 般 使 用 药 物 有 回 苏 灵、苏 醒 灵 等,按 药 品 说 明 书 使 用。1 1 观 察锯 茸 后 3 0 m i n 内 观 察 梅 花 鹿 的 状 态、如 出 现 异 常 状 况 立 即 处 理。D B 1 4/T 2 4 6 0 2 0 2
11、241 2 鹿 茸 登 记对 锯 下 的 鹿 茸 进 行 编 号、称 重、量 尺、登 记、记 录。见 附 录 A。1 3 鲜 茸 保 存将 收 取 的 鲜 鹿 茸 锯 口 朝 上 立 于 4 0 水 中,洗 刷 茸 表 面,除 去 油 污、血 污 等,晾 凉 后 用 洁 净 的 干 毛巾 擦 干 茸 表 面 的 水 珠,缠 裹,平 躺 置 于-1 8-2 0 下 进 行 冷 冻 保 存。1 4 收 茸 规 格1 4.1 收 取 初 角 茸梅 花 鹿 出 生 的 第 二 年 的 茸。1 4.2 收 取 二 杠 茸三、四 岁 的 梅 花 鹿 公 鹿 宜 收 取 二 杠 茸;主 干 细 弱,顶 端
12、生 长 无 力 的 锥 形 茸 和 瘦 嘴 头 茸;主 干 过 于弯 曲 或 向 两 侧 平 伸 的 爬 头 茸 和 羊 角 茸;嘴 头 主 侧 枝 方 位、大 小 不 对 称、不 扭 嘴 或 因 机 械 性 撞 击 而 致 主干 或 眉 枝 早 期 完 全 折 断 的 鹿 茸;嘴 头 扁 平,顶 沟 长,过 早 呈 四 形 的 小 嘴 头 茸 和 掌 形 茸。1 4.3 收 取 三 岔 茸在 三 岁 能 产 1 k g 以 上 的 鲜 二 杠 茸,到 四 岁 时 宜 收 取 三 岔 茸;五 岁 以 上 公 鹿 一 般 生 产 三 岔 茸。1 4.4 收 取 再 生 茸在 7 月 上 旬 前 锯 过 茸 的 3 岁 以 上 的 公 鹿。D B 1 4/T 2 4 6 0 2 0 2 25A A附 录 A(资 料 性)收 茸 流 程 图收 茸 流 程 见 图 A.1。图 A.1 收 茸 流 程 图D B 1 4/T 2 4 6 0 2 0 2 26B B附 录 B(资 料 性)收 茸 登 记 表收 茸 登 记 表 见 表 B.1。表 B.1 收 茸 登 记 表鹿茸编号收 茸时 间茸 长 茸 重 茸 干 围 度 眉 枝 长 眉 枝 围 度 二 分 枝 长 二 分 枝 围 度左 右 左 右 左 右 左 右 左 右 左 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