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 书 书山 东 省 工 程 建 设 标 准居 住 建 筑 节 能 设 计 标 准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备 案 号:主 编 单 位:山 东 省 建 设 发 展 研 究 院山 东 省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院山 东 同 圆 设 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批 准 部 门: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施 行 日 期:年 月 日 济 南本 标 准 的 版 权 受 到 保 护,未 经 出 版 者 书 面 许 可,任 何 人 不 得 以任 何 方 式 或 方 法 复 制 抄 袭 本 标 准 的 任 何 内 容,违 者 须 承 担 全 部 法律 责 任。山 东 省 工 程 建 设
2、 标 准居 住 建 筑 节 能 设 计 标 准 地 址: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三 里 河 路 号邮 编:印 刷:济 南 致 中 和 印 刷 有 限 公 司开 本:印 张:字 数:千 字 年 月 第 一 版 年 月 第 一 次 印 刷统 一 书 号:定 价:元版 权 所 有 翻 印 必 究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山 东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关 于 发 布 山 东 省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居 住 建 筑 节 能 设 计 标 准 的 通 知鲁 建 标 字 号各 市 住 房 城 乡 建 委(建 设 局)、质 监 局、各 有 关 单 位:由 山 东 省 建 设 发 展
3、研 究 院 等 单 位 主 编 的 居 住 建 筑 节 能 设 计标 准 业 经 审 定 通 过,批 准 为 山 东 省 工 程 建 设标 准,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备 案 号 为,现 予 以 发 布,自 年 月 日 起 施 行。其 中,第、,、()、(、)、(、)、()条(款)为 强 制 性 条 文,必 须 严 格 执 行。原 居 住 建 筑 节 能设 计 标 准 同 时 废 止。本 标 准 由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负 责 管 理,由 山 东 省 建 设发 展 研 究 院 负 责 具 体 内 容 的 解 释。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山 东
4、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年 月 日前 言为 贯 彻 国 家 和 省 节 能 减 排 政 策,落 实 山 东 省 建 筑 节 能“十 二五”发 展 规 划 的 节 能 目 标,根 据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的 计 划要 求,山 东 省 建 设 发 展 研 究 院 等 单 位 在 广 泛 调 查、大 量 试 验 研 究 和计 算 的 基 础 上,参 考 国 内 相 关 标 准,总 结 工 程 应 用 实 践 经 验,对 居 住 建 筑 节 能 设 计 标 准 进 行 了 全 面 修 订。本 标 准 修 订 的 主 要 内 容:修 改 了 适 用 范 围、提 高 了 建
5、 筑 围 护 结构 热 工 性 能 要 求、重 新 定 义 了 窗 墙 面 积 比、增 加 了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和电 气 节 能 设 计 内 容,修 编 补 充 了 相 关 的 附 录 等 资 料。本 标 准 中 用 黑 体 字 标 志 的 条 文 为 强 制 性 条 文,必 须 严 格 执 行。本 标 准 由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负 责 管 理,由 山 东 省 建 设发 展 研 究 院 负 责 具 体 内 容 的 解 释。各 单 位 在 标 准 实 施 过 程 中 如 发现 需 要 修 改 和 补 充 之 处,请 将 意 见 和 有 关 资 料 寄 送 山 东
6、 省 建 设 发展 研 究 院(地 址:济 南 市 经 六 路 三 里 庄 号,邮 编:,电 话:,:)。主 编 单 位:山 东 省 建 设 发 展 研 究 院山 东 省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院山 东 同 圆 设 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参 编 单 位:山 东 省 标 准 设 计 办 公 室山 东 建 筑 大 学山 东 省 建 筑 科 学 研 究 院山 东 秦 恒 科 技 有 限 公 司山 东 华 建 铝 业 有 限 公 司青 岛 万 和 装 饰 门 窗 工 程 有 限 公 司北 京 绿 建 软 件 有 限 公 司中 国 南 玻 节 能 玻 璃 有 限 公 司山 东 金 晶 科 技 股
7、份 有 限 公 司日 照 易 立 保 温 材 料 科 技 有 限 公 司万 华 化 学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山 东 圣 泉 新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青 岛 科 瑞 新 型 环 保 材 料 有 限 公 司北 京 天 正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北 京 振 利 节 能 环 保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青 岛 欧 立 华 建 筑 保 温 工 程 有 限 公 司山 东 盛 宇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山 东 天 畅 环 保 工 程 有 限 公 司主 要 起 草 人:王 春 堂 于 晓 明 朱 传 晟 徐 建 张 钊王 方 琳 张 海 燕 王 德 林 李 东 毅 刁 乃
8、 仁刘 洪 令 孙 洪 明 杨 元 亮 王 洪 飞 周 楠 楠陈 一 全 宫 少 峰 张 树 东 李 孟 合 李 娟崔 玉 明 王 刚 辛 波 邓 刚 翟 传 伟吕 令 聪 黄 振 利 孔 庆 峰 李 友 学 延 云 刚邓 春 祥 张 友 忠 张 玉 泉 姜 岩 峻主 要 审 查 人:林 海 燕 李 明 海 周 辉 万 水 娥 房 泽 民朱 传 堂 吴 恩 远 刘 经 陈 建 国目 次 总 则!术 语!气 候 子 区 与 室 内 热 环 境 计 算 参 数!建 筑 与 围 护 结 构 热 工 设 计!一 般 规 定!围 护 结 构 热 工 设 计!建 筑 物 耗 热 量 指 标 与 围 护 结
9、 构 热 工 性 能 权 衡 判 断!供 暖 通 风 与 空 气 调 节 节 能 设 计!一 般 规 定!热 源 与 热 力 站!输 配 系 统!室 内 供 暖 系 统!通 风 与 空 气 调 节 系 统!建 筑 给 水 排 水 节 能 设 计!一 般 规 定!给 水 排 水 系 统!生 活 热 水 系 统!电 气 节 能 设 计!供 配 电 系 统!照 明 系 统!智 能 控 制 系 统!附 录 居 住 建 筑 围 护 结 构 热 工 设 计 专 项 说 明!附 录 平 均 传 热 系 数 和 热 桥 线 传 热 系 数 计 算!附 录 外 围 护 结 构 传 热 系 数 的 修 正 系 数
10、、阳 台 及 其 他 围 护 结 构的 温 差 修 正 系 数!附 录 山 东 省 设 区 城 市 供 暖 期 平 均 太 阳 辐 射 热!附 录 地 面 传 热 系 数!附 录 外 遮 阳 系 数 的 简 化 计 算!附 录 空 气 换 气 耗 热 量 计 算 参 数!附 录 面 积 和 体 积 计 算!附 录 外 窗 热 工 性 能 参 考 表!附 录 建 筑 材 料 导 热 系 数 及 其 修 正 系 数!附 录 管 道 绝 热 层 最 小 厚 度 和 最 小 热 阻!附 录 设 备 专 业 节 能 判 断 文 件!本 标 准 用 词 说 明!引 用 标 准 名 录!条 文 说 明!,!
11、:!总 则 为 贯 彻 国 家 和 省 有 关 节 约 能 源、保 护 环 境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政策,落 实 山 东 省 建 筑 节 能 发 展 规 划 目 标,提 高 能 源 利 用 效 率 和 改 善居 住 建 筑 热 环 境,根 据 我 省 气 候 特 点 和 实 际 情 况,制 定 本 标 准。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新 建、改 建 和 扩 建 的 住 宅、集 体 宿 舍、公 寓、养 老 院 等 居 住 建 筑 的 节 能 设 计。居 住 建 筑 必 须 进 行 节 能 设 计,并 应 有 建 筑 节 能 设 计 的 专 项说 明。居 住 建 筑 的 节 能 设 计 应 通 过
12、 以 下 途 径 降 低 建 筑 物 能 耗:根 据 山 东 地 区 的 气 候 特 征,在 保 证 室 内 热 环 境 质 量 的 前 提下,通 过 建 筑 外 围 护 结 构 的 节 能 设 计,严 格 控 制 建 筑 物 冬 季 耗 热 量指 标;通 过 供 暖 系 统 的 节 能 设 计,提 高 供 暖 系 统 的 热 源 效 率 和 输送 效 率;通 过 空 调、通 风 系 统 和 建 筑 遮 阳 的 节 能 设 计,有 效 控 制 夏季 的 空 调 能 耗;通 过 给 水 排 水 及 电 气 系 统 的 节 能 设 计,提 高 建 筑 物 给 水 排水、照 明 和 电 气 系 统
13、的 用 能 效 率。居 住 建 筑 节 能 设 计,除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的 规 定 外,尚 应 符 合国 家 和 省 现 行 有 关 标 准 规 定。术 语 供 暖 度 日 数()一 年 中,当 某 天 室 外 日 平 均 温 度 低 于 时,将 该 日 平 均 温度 与 的 差 值 乘 以,并 将 此 乘 积 累 加,得 到 一 年 的 供 暖 度 日数。单 位:。空 调 度 日 数()一 年 中,当 某 天 室 外 日 平 均 温 度 高 于 时,将 该 日 平 均 温度 与 的 差 值 乘 以,并 将 此 乘 积 累 加,得 到 一 年 的 空 调 度 日数。单 位:。计 算 供
14、 暖 期 天 数()累 年 日 平 均 温 度 低 于 或 等 于 的 天 数。该 天 数 仅 供 建 筑 热工 设 计 计 算 时 使 用。单 位:。计 算 供 暖 期 室 外 平 均 温 度()计 算 供 暖 期 室 外 日 平 均 温 度 的 算 术 平 均 值。单 位:。体 形 系 数()建 筑 物 与 室 外 大 气 接 触 的 外 表 面 积 与 其 所 包 围 的 体 积 的 比值。单 位:。窗 墙 面 积 比()窗 洞 口 面 积 与 墙 面 面 积(含 窗 洞 口 面 积)之 比,分 为 朝 向 窗墙 面 积 比 和 开 间 窗 墙 面 积 比。朝 向 窗 墙 面 积 比 是
15、 该 朝 向 外 窗 洞 口 总 面 积 与 同 朝 向 的 墙面 总 面 积(包 括 外 窗 洞 口 面 积)之 比。开 间 窗 墙 面 积 比 是 房 间 的 外 窗 洞 口 面 积 与 房 间 立 面 单 元面 积(即 建 筑 层 高 与 开 间 定 位 线 围 成 的 面 积)之 比。围 护 结 构 传 热 系 数()在 稳 态 条 件 下,围 护 结 构 两 侧 空 气 温 差 为,单 位 时 间 内 通过 单 位 面 积 围 护 结 构 的 传 热 量。单 位:()。外 墙 和 屋 面 平 均 传 热 系 数 考 虑 了 外 墙、屋 面 存 在 的 热 桥 影 响 后 得 到 的
16、传 热 系 数。单 位:()。外 墙 和 屋 面 传 热 系 数 的 修 正 系 数()考 虑 太 阳 辐 射 对 屋 面、外 墙 传 热 的 影 响 而 引 进 的 修 正 系 数。建 筑 物 耗 热 量 指 标()在 计 算 供 暖 期 室 外 平 均 温 度 条 件 下,为 保 持 室 内 设 计 计 算 温度,单 位 建 筑 面 积 在 单 位 时 间 内 消 耗 的,需 由 室 内 供 暖 设 备 供 给 的热 量。单 位:。热 桥 建 筑 物 的 局 部 围 护 结 构,由 于 采 用 了 与 围 护 结 构 主 体 不 同 的材 料,或 因 截 面 发 生 了 改 变 及 该 部
17、 位 所 处 的 特 定 位 置,从 而 使 这 些部 位 的 热 流 密 度 增 大,不 仅 增 大 了 能 量 损 失 且 使 内 表 面 温 度 偏 低,这 些 部 位 统 称 为 热 桥。热 桥 线 传 热 系 数()用 来 表 征 热 桥 截 面 传 热 状 况 的 参 数,即 当 围 护 结 构 两 侧 空 气温 差 为 时,在 单 位 时 间 内 通 过 单 位 长 度 热 桥 部 位 的 附 加 传 热量。单 位:()。地 板 本 标 准 专 指 直 接 与 室 外 空 气 接 触 的 架 空 或 外 挑 楼 板 及 分 隔 供暖 空 间 与 非 供 暖 空 间 的 楼 板(如
18、 不 供 暖 半 地 下 室、地 下 室 的 顶 板等),统 称 为 地 板。周 边 地 面 建 筑 物 内 距 外 墙 内 表 面 以 内 的 地 面。非 周 边 地 面 建 筑 物 内 距 外 墙 内 表 面 以 外 的 地 面。建 筑 遮 阳 对 进 入 室 内 的 太 阳 辐 射 进 行 遮 挡 或 调 节 的 建 筑 构 件 及 装 置,包 括 固 定 外 遮 阳 和 活 动 外 遮 阳。活 动 外 遮 阳 安 设 在 建 筑 物 墙 体 外 侧 并 固 定 在 建 筑 物 上,能 够 调 节 角 度 或形 状,改 变 遮 光 状 态 的 建 筑 遮 阳 装 置。玻 璃 的 遮 阳
19、系 数()实 际 透 过 玻 璃 的 太 阳 辐 射 得 热 与 相 同 入 射 条 件 下 透 过 厚 普 通 无 色 玻 璃 的 太 阳 辐 射 得 热 之 比。集 中 供 暖 系 统 耗 电 输 热 比()设 计 工 况 下,集 中 供 暖 系 统 循 环 水 泵 总 功 耗 与 设 计 热 负 荷 的比 值。空 调 冷 热 水 系 统 耗 电 输 冷(热)比()()设 计 工 况 下,集 中 系 统 的 空 调 冷(热)水 系 统 循 环 水 泵 总 功 耗与 设 计 冷(热)负 荷 的 比 值。热 计 量 装 置 热 量 表 以 及 对 热 量 表 的 计 量 值 进 行 热 分 配
20、 的、用 以 计 量 用 户消 耗 热 量 的 仪 表 或 系 统 的 总 称。热 量 表 用 于 测 量 及 显 示 水 流 经 热 交 换 系 统 所 释 放 或 吸 收 热 能 量 的 仪表。由 流 量 传 感 器、计 算 器 和 配 对 温 度 传 感 器 等 部 件 所 组 成。热 量 测 量 装 置 专 指 设 于 热 源 和 热 力 站,仅 作 为 企 业 管 理 用,不 作 为 贸 易 结 算用 的 热 量 表 或 其 他 类 似 装 置。户 用 热 量 分 配 装 置 依 据 分 配 模 型 把 热 量 结 算 点 处 热 量 表 计 量 的 热 量 值,分 配 到各 用 户
21、 的 仪 表 或 系 统 的 总 称。热 量 结 算 点 供 热 方 和 用 热 方 之 间 通 过 热 量 表 计 量 的 热 量 值 直 接 进 行 贸 易结 算,该 热 量 表 所 在 位 置 为 热 量 结 算 点。热 分 配 在 热 量 结 算 点 内(通 常 为 建 筑 物 内)的 各 独 立 核 算 用 户 之 间,通 过 用 户 热 量 分 配 装 置,确 定 每 个 用 户 的 用 热 量 占 结 算 点 总 热 量的 比 例,进 而 计 算 出 用 户 的 热 分 配 量,实 现 分 户 热 计 量 的 方 式。分 户 热 计 量 以 住 宅 的 户(套)为 单 位,以 热
22、 分 配 计 量 方 式 对 每 户 的 用 热 量进 行 的 计 量。室 温 调 控 根 据 用 户 的 室 温 要 求,通 过 设 置 在 室 内 供 暖 系 统 上 的 调 节 装置,自 动 调 节 流 经 散 热 设 备 的 热 媒 流 量 及 散 热 量,实 现 对 室 温 的 自动 调 节 控 制。室 外 管 网 热 输 送 效 率()管 网 输 出 总 热 量 与 输 入 管 网 的 总 热 量 的 比 值。供 热 量 自 动 控 制 装 置 安 装 在 热 源 或 热 力 站,能 够 根 据 室 外 气 候 的 变 化,结 合 供 热 参数 的 反 馈,通 过 相 关 设 备
23、的 执 行 动 作,实 现 对 供 热 量 自 动 调 节 控 制的 装 置。一 次 水 和 二 次 水 在 通 过 换 热 器 间 接 供 热 的 供 暖 系 统 中,热 源 侧 的 热 媒 循 环 水为 一 次 水,用 户 侧 的 热 媒 循 环 水 为 二 次 水。对 应 的 循 环 水 泵 则 称为 一 次 侧 循 环 泵 和 二 次 侧 循 环 泵,简 称 一 次 泵 和 二 次 泵。一 级 泵 和 二 级 泵 在 热 源 直 接 供 热 的 供 暖 系 统 中,热 源 侧 的 循 环 水 泵 为 一 级 泵,外 网 或 用 户 侧 的 循 环 水 泵 为 二 级 泵。静 态 水 力
24、 平 衡 阀 具 有 良 好 流 量 调 节 特 性、开 度 显 示 和 开 度 限 定 功 能,可 以 在 现场 通 过 和 阀 体 连 接 的 专 用 仪 表 测 量 流 经 阀 门 的 流 量 的 手 动 调 节阀。简 称 水 力 平 衡 阀 或 平 衡 阀。自 力 式 流 量 控 制 阀 通 过 自 力 式 动 作,无 需 外 部 动 力 驱 动,在 某 个 压 差 范 围 内 自 动控 制 流 量 保 持 恒 定 的 调 节 阀。又 称 定 流 量 阀。自 力 式 压 差 控 制 阀 通 过 自 力 式 动 作,无 需 外 部 动 力 驱 动,在 某 个 压 差 范 围 内 自 动控
25、 制 压 差 保 持 恒 定 的 调 节 阀。又 称 定 压 差 阀。散 热 器 恒 温 控 制 阀 与 供 暖 散 热 器 配 合 使 用 的 一 种 专 用 阀 门,可 人 为 设 定 室 内 温度,通 过 温 包 感 应 环 境 温 度 产 生 自 力 式 动 作,无 需 外 界 动 力 即 可 调节 流 经 散 热 器 的 热 水 流 量 从 而 实 现 室 温 恒 定。简 称 恒 温 阀 或 散 热器 恒 温 阀。计 算 集 热 器 总 面 积()指 单 栋 住 宅 全 楼 所 有 用 户 均 采 用 太 阳 能 热 水 系 统 供 应 生 活 热水,太 阳 能 保 证 率 为 时,
26、所 需 设 置 在 屋 面 的 太 阳 能 集 热 器 的 总面 积 计 算 值。气 候 子 区 与 室 内 热 环 境 计 算 参 数 根 据 山 东 省 各 地 的 供 暖 度 日 数()及 空 调 度 日 数(),山 东 全 省 均 属 寒 冷 地 区。当,时,气 候 子 区 为 寒 冷 区;当,时,气 候 子 区 为 寒 冷 区。山 东 省 城 市 气 候 子 区 及 气象 参 数 见 表。表 山 东 省 城 市 气 候 子 区 及 气 象 参 数城 市 气 候 子 区()()计 算 供 暖 期 参 数天 数()室 外 平 均 温 度()济 南 青 岛 淄 博 枣 庄 东 营 烟 台
27、潍 坊 济 宁 泰 安 威 海 日 照 莱 芜 临 沂 德 州 聊 城 滨 州 菏 泽 室 内 热 环 境 计 算 参 数 为:冬 季 供 暖 室 内 计 算 温 度 应 取,楼 梯 间 和 封 闭 外 廊 等不 供 暖 公 共 空 间 取;冬 季 供 暖 计 算 换 气 次 数 应 取。建 筑 与 围 护 结 构 热 工 设 计 一 般 规 定 建 筑 总 平 面 布 置 宜 通 过 模 拟 软 件 计 算 确 定。单 体 建 筑 的平 面 和 立 面 设 计 应 有 利 于 冬 季 日 照、夏 季 自 然 通 风 及 太 阳 能 等 可再 生 能 源 应 用。建 筑 物 朝 向 宜 为 南
28、 北 向 或 接 近 南 北 向,且 宜 避 开 冬 季 主 导风 向。建 筑 物 的 房 间 不 宜 设 三 面 外 墙,同 一 房 间 不 宜 有 两 个 及 以上 不 同 朝 向 的 外 窗。居 住 建 筑 的 体 形 系 数 不 应 大 于 表 规 定 的 限 值。当 体 形 系 数 大 于 限 值 时,必 须 按 本 标 准 第 节 的 规 定,进 行 围护 结 构 热 工 性 能 权 衡 判 断。表 体 形 系 数 限 值建 筑 层 数 层 层 层 层体 形 系 数 居 住 建 筑 各 朝 向 窗 墙 面 积 比 不 应 大 于 表 规 定 的基 本 限 值。当 大 于 基 本 限
29、 值 时,必 须 按 本 标 准 第 节 的 规 定进 行 围 护 结 构 热 工 性 能 权 衡 判 断,并 且 在 进 行 权 衡 判 断 时,各 朝 向窗 墙 面 积 比 不 得 超 过 表 规 定 的 最 大 限 值。表 各 朝 向 窗 墙 面 积 比 限 值朝 向窗 墙 面 积 比 基 本 限 值 最 大 限 值北 东、西 南 注:表 中 的“北”代 表 从 北 偏 东 小 于 至 北 偏 西 小 于 的 范 围;“东、西”代 表 从 东 或西 偏 北 小 于 等 于 至 偏 南 小 于 的 范 围;“南”代 表 从 南 偏 东 小 于 等 于 至 偏西 小 于 等 于 的 范 围。
30、窗 墙 面 积 比 应 按 下 列 要 求 进 行 计 算:敞 开 阳 台 的 阳 台 门 计 入 窗 户 面 积;凸 窗 的 窗 面 积 按 窗 洞 口 面 积 计 算;封 闭 阳 台 的 窗 墙 面 积 比 按 下 列 规 定 计 算:)阳 台 与 直 接 相 通 房 间 之 间 设 置 保 温 隔 墙 和 门 窗 时,按 隔 墙上 的 窗(含 门)计 算 窗 墙 面 积 比;)阳 台 与 直 接 相 通 房 间 之 间 无 保 温 隔 墙 和 门 窗 时,按 封 闭 阳台 的 外 窗(含 门)计 算 窗 墙 面 积 比。屋 面 设 置 太 阳 能 热 水 系 统 时,应 符 合 下 列
31、规 定:无 南 向 遮 挡 的 平 屋 面 和 南 向 坡 屋 面 的 最 小 投 影 面 积 不 应小 于 计 算 集 热 器 总 面 积 的 倍;屋 面 装 饰 构 架 等 设 施 不 应 影 响 太 阳 能 集 热 器 的 日 照 要 求;女 儿 墙 实 体 部 分 高 度 距 屋 面 完 成 面 不 宜 大 于。围 护 结 构 热 工 设 计 建 筑 各 部 位 围 护 结 构 的 传 热 系 数 不 应 大 于 表 规定 的 限 值,当 传 热 系 数 不 满 足 限 值 要 求 时,必 须 按 本 标 准 第 节 的 规 定 进 行 围 护 结 构 热 工 性 能 权 衡 判 断。
32、表 围 护 结 构 传 热 系 数 限 值围 护 结 构 部 位传 热 系 数 限 值()层 建 筑 层 的 建 筑 层 建 筑屋 面 外 墙 地 板架 空 或 外 挑 楼 板 分 隔 供 暖 与 非 供 暖 空 间 的 楼 板 阳 台 门 单 元 外 门 外 窗 注:坡 屋 面 与 水 平 面 的 夹 角 大 于 时 按 外 墙 计,小 于 时 按 屋 面 计。供 暖 房 间 与 室 外 直 接 接 触 的 外 门 应 按 阳 台 门 计。下 列 围 护 结 构 部 位 的 传 热 系 数 或 保 温 材 料 层 热 阻 应符 合 表 规 定 的 限 值 要 求 且 进 行 围 护 结 构
33、热 工 性 能 权 衡 判 断时 亦 应 符 合 本 条 规 定。表 围 护 结 构 热 工 性 能 参 数 限 值围 护 结 构 部 位传 热 系 数()层 建 筑 层 的 建 筑 层 建 筑分 隔 供 暖 与 非 供 暖 空 间 的 隔 墙 分 隔 供 暖 与 非 供 暖 空 间 的 户 门 变 形 缝 墙(两 侧 墙 体 内 保 温)地 面 及 地 下 室 外 墙 保 温 材 料 层 热 阻()周 边 地 面 地 下 室 及 半 地 下 室 与 土 壤 接 触 的 外 墙 注:周 边 地 面 和 地 下 室 外 墙 的 保 温 材 料 层 热 阻 不 包 括 土 壤 和 混 凝 土 地
34、面 的 热 阻。当 变 形 缝 与 室 外 接 触 的 部 位 满 填 保 温 材 料 且 填 充 深 度 均 不 小 于 时,可 认为 达 到 限 值 要 求。围 护 结 构 传 热 系 数 应 按 下 列 规 定 确 定:外 墙 和 屋 面 的 值 应 是 考 虑 了 热 桥 影 响 后 计 算 得 到 的 平均 传 热 系 数,按 本 标 准 附 录 计 算 确 定;门 窗 的 值 应 为 主 体 部 分(包 括 透 明 玻 璃 和 非 透 明 门 芯板)和门窗框等的整 体传热 系数。部分外窗的 值 可 参考附录;分 隔 供 暖 与 非 供 暖 空 间 的 楼 板 及 隔 墙、变 形 缝
35、 墙 的 值按 主 断 面 传 热 系 数 确 定。寒 冷 区 居 住 建 筑 的 东、西 向 外 窗,当 窗 墙 面 积 比 大 于 时,其 综 合 遮 阳 系 数 不 应 大 于 表 规 定 的 限 值 且 进行 围 护 结 构 热 工 性 能 权 衡 判 断 时 亦 应 符 合 本 条 规 定。表 寒 冷 区 东、西 向 外 窗 综 合 遮 阳 系 数 限 值东、西 向 外 窗 开 间 窗 墙 面 积 比 遮 阳 系 数 注:下 列 情 况 直 接 认 定 满 足 本 条 要 求:设 置 了 展 开 或 关 闭 后 可 以 全 部 遮 蔽 窗 户 的 活 动 外 遮 阳;封 闭 阳 台
36、且 阳 台 与 直 接 相 通 房 间 之 间 设 置 了 保 温 隔 墙 和 门 窗。外 窗 的 综 合 遮 阳 系 数 应 按 下 式 计 算:当 有 外 遮 阳 时()()式 中:窗 的 综 合 遮 阳 系 数;窗 本 身 的 遮 阳 系 数;玻 璃 的 遮 阳 系 数;窗 框 的 面 积;窗 的 面 积。为 窗 框 面 积 比,隔 热 型 材 铝 合 金窗 的 窗 框 面 积 比 可 取;塑 料 窗、玻 璃 钢 窗、铝 木 复 合 窗 的 窗 框 面 积 比 可 取;实 木 窗、铝 塑 共挤 窗 的 窗 框 面 积 比 可 取;外 遮 阳 的 遮 阳 系 数,应 按 本 标 准 附 录
37、 的 规 定 计 算。当 无 外 遮 阳 时隔 热 型 材 铝 合 金 窗 类:()塑 料 窗、玻 璃 钢 窗、铝 木 复 合 窗 类:()实 木 窗、铝 塑 共 挤 窗 类:()居 住 建 筑 凸 窗 的 设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北 向 房 间 不 得 设 置 凸 窗。其 他 朝 向 不 宜 设 置 凸 窗,当 设 置 凸 窗 时,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凸 窗 凸 出 墙 面(从 外 墙 外 表 面 至 凸 窗 外 表 面)不 应 大于;)凸 窗 的 传 热 系 数 不 应 大 于 外 窗 的 传 热 系 数 限 值,不 透 明 的顶 板、底 板、侧 墙 的 传 热 系
38、数 不 应 大 于()。当 在 坡 屋 面 上 设 置 采 光 窗 时,采 光 窗 的 窗 地 面 积 比 不 应 大于,其 窗 的 传 热 系 数 和 遮 阳 系 数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表 和 表 的 限 值 规 定。阳 台 和 室 外 平 台 的 热 工 设 计 应 符 合 以 下 规 定:阳 台 下 列 部 位 的 传 热 系 数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表 对 外 墙和 外 窗 的 限 值 规 定:)敞 开 阳 台 内 侧 的 外 墙 和 外 门 窗;)封 闭 阳 台 内 与 房 间 之 间 直 接 相 通 且 不 设 置 隔 墙 和 门 窗 时 的阳 台 墙(栏 板)与 阳 台
39、 门 窗;)封 闭 阳 台 内 与 房 间 之 间 设 置 隔 墙 和 门 窗 时,阳 台 内 侧 的 隔墙 和 门 窗 或 阳 台 墙(栏 板)与 阳 台 门 窗。封 闭 阳 台 内 侧 设 置 符 合 本 标 准 表 对 外 墙 和 外 窗 的限 值 规 定 的 隔 墙 和 门 窗,应 与 建 筑 工 程 同 步 设 计、同 步 施 工 和 同 步验 收。底 层 阳 台 底 板 及 顶 层 阳 台 顶 板 的 传 热 系 数 应 分 别 符 合 本标 准 表 对 外 挑 楼 板 和 屋 面 的 限 值 规 定。室 外 平 台 的 传 热 系 数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表 对 屋 面 的
40、限值 规 定。非 供 暖 楼 梯 间、封 闭 外 廊 和 其 他 与 室 外 接 触 的 非 供 暖 空 间的 热 工 设 计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围 护 结 构 外 墙、外 窗、外 门、屋 面 等 的 传 热 系 数 应 符 合 本 标准 表 的 限 值 规 定;楼 梯 间、封 闭 外 廊 等 公 共 空 间 与 室 外 连 接 的 开 口 处 应 设 置 能 自 动 关 闭 的 外 门;建 筑 物 出 入 口 宜 设 置 过 渡 空 间 或 门 斗。外 窗、敞 开 阳 台 内 侧 的 外 门 窗 应 具 有 良 好 的 密 闭 性 能,其气 密 性 等 级 不 应 低 于 建 筑
41、外 门 窗 气 密、水 密、抗 风 压 性 能 分 级 及检 测 方 法 中 规 定 的 级,即 单 位 缝 长 空 气 渗 透量 不 应 大 于(),单 位 面 积 缝 长 空 气 渗 透 量 不应 大 于()。建 筑 遮 阳 装 置 的 设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东、西 向 房 间 的 窗 墙 面 积 比 大 于 的 外 窗(不 包 括封 闭 阳 台 内 侧 隔 墙 上 的 门 窗),宜 设 置 展 开 或 关 闭 后 可 以 全 部 遮 蔽窗 户 的 活 动 外 遮 阳;南 向 外 窗 宜 设 置 水 平 外 遮 阳 或 活 动 外 遮 阳;外 遮 阳 装 置 的 结 构 和
42、机 电 设 计、施 工 安 装、工 程 验 收 应 符合 建 筑 遮 阳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的 规 定,设 计、施 工 和 验 收 应与 建 筑 工 程 同 步 进 行;三 玻 单 中 空 或 双 中 空 外 窗,靠近室内 侧的玻 璃 为 中 空 玻 璃,其 外 侧 玻 璃 的 中 间 层 设 遮 阳 帘,且 遮 阳 帘 关 闭时可 以全 部 遮 蔽窗户,冬 季 也 可 以 全 部 收 起 时,可 等 同 于 全 部 遮 蔽 窗 户 的 活 动 外 遮 阳。居 住 建 筑 外 窗 的 实 际 可 开 启 面 积,不 应 小 于 所 在 房 间 地板 面 积 的,或 采 用 可 以 调 节
43、 室 内 换 气 量 的 设 施。围 护 结 构 的 下 列 部 位 应 进 行 保 温 构 造 设 计:外 保 温 的 外 墙 和 屋 顶 宜 减 少 混 凝 土 出 挑 构 件、附 墙 部 件、屋 顶 突 出 物 等;当 外 墙 和 屋 顶 有 出 挑 构 件、附 墙 部 件 和 突 出 物 时,应 采 取 隔 断 热 桥 的 保 温 措 施,保 温 构 造 做 法 示 意 见 附 录;外 墙 采 用 外 保 温 时,外 门 窗 的 安 装 宜 靠 近 外 墙 主 体 部 分的 外 侧 设 置,否 则 外 门 窗 口 外 侧 周 边 墙 面 应 进 行 保 温 处 理;外 门 窗 框 与
44、墙 体 之 间 的 缝 隙,应 采 用 高 效 保 温 材 料 填 充 并 做 密 封 防 水 处 理,不 得 采 用 水 泥 砂 浆 补 缝;变 形 缝 两 侧 墙 体 做 内 保 温 时,每 一 侧 墙 体 的 传 热 系 数 不应 大 于 本 标 准 表 的 限 值 规 定。外墙及屋面 的热桥部位 均应采取保 温措 施,并 保 证 热 桥 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低 于室内空气设计温、湿 度 条 件下的露点温 度。在 自 然 通 风 条 件 下,房 间 的 屋 顶 和 东、西 外 墙 内 表 面 的 最高 温 度 应 符 合 民 用 建 筑 热 工 设 计 规 范 的 规 定。住 宅 建 筑
45、分 户 墙 的 传 热 系 数 不 应 大 于(),供 暖 房 间 层 间 楼 板 的 传 热 系 数 不 应 大 于()。与 土 壤 接 触 的 外 墙 外 侧 应 设 保 温 层,其 保 温 层 的 热 阻 应符 合 本 标 准 第 条 的 规 定,保 温 层 的 外 侧 应 有 保 护 措 施,且 应符 合 下 列 规 定:未 设 地 下 室、半 地 下 室 的 外 墙,保 温 层 的 埋 置 深 度 在 室 外地 面 以 下 不 应 小 于;当 地 下 室、半 地 下 室 空 间 为 供 暖 空 调 房 间 时,其 外 墙 保 温层 的 埋 置 深 度 应 至 少 与 地 下 室、半
46、地 下 室 供 暖 空 间 的 室 内 建 筑 楼地 面 标 高 齐 平;当 地 下 室、半 地 下 室 空 间 为 非 供 暖 空 调 房 间 时,其 外 墙 保温 层 的 埋 置 深 度 应 至 少 与 室 外 地 面 以 下 一 层 的 室 内 建 筑 楼 地 面 标高 齐 平。建 筑 物 耗 热 量 指 标 与 围 护 结 构 热 工 性 能 权 衡 判 断 当 居 住 建 筑 的 体 形 系 数 不 大 于 本 标 准 第 条 表 中 规定 的 限 值,窗 墙 面 积 比 不 大 于 本 标 准 第 条 表 中 规 定 的 基 本限值且围护结构各部 分 的 传 热 系 数 均 符 合
47、 本 标 准 第、条 表 中 规 定 的 限 值 时,可 直 接 判 断 该 设 计 建 筑 物 的 耗 热 量指 标 符 合 本 标 准 第 条 的 规 定。当 不 满 足 本 标 准 第、条 的 限 值 要 求 时,应 以 建 筑 物 耗 热 量 指 标 为 依 据,进行 建 筑 围 护 结 构 热 工 性 能 权 衡 判 断。进 行 建 筑 围 护 结 构 热 工 性 能 判 断 时,所 设 计 建 筑 的 建 筑 物耗 热 量 指 标 不 应 大 于 表 规 定 的 限 值。表 建 筑 物 耗 热 量 指 标 限 值城 市()()耗 热 量 指 标 限 值()层 层 层 层济 南 青
48、岛 淄 博 枣 庄 东 营 烟 台 潍 坊 济 宁 泰 安 威 海 日 照 莱 芜 临 沂 德 州 聊 城 滨 州 菏 泽 建 筑 物 耗 热 量 指 标 应 按 下 列 公 式 计 算:()式 中:建 筑 物 耗 热 量 指 标();折 合 到 单 位 建 筑 面 积 上 单 位 时 间 内 通 过 建 筑 围 护 结构 的 传 热 量();折 合 到 单 位 建 筑 面 积 上 单 位 时 间 内 建 筑 物 空 气 换 气耗 热 量();折 合 到 单 位 建 筑 面 积 上 单 位 时 间 内 建 筑 物 内 部 得 热量,取。折 合 到 单 位 建 筑 面 积 上 单 位 时 间 内
49、 通 过 建 筑 围 护 结 构 的传 热 量 应 按 下 式 计 算:()式 中:折 合 到 单 位 建 筑 面 积 上 单 位 时 间 内 通 过 外 墙 的 传 热量();折 合 到 单 位 建 筑 面 积 上 单 位 时 间 内 通 过 屋 面 的 传 热量();折 合 到 单 位 建 筑 面 积 上 单 位 时 间 内 通 过 地 面 和 地 板的 传 热 量();折 合 到 单 位 建 筑 面 积 上 单 位 时 间 内 通 过 外 窗(门)的传 热 量();折 合 到 单 位 建 筑 面 积 上 单 位 时 间 内 通 过 非 供 暖 封 闭阳 台 的 传 热 量()。折 合 到
50、 单 位 建 筑 面 积 上 单 位 时 间 内 通 过 外 墙 的 传 热 量 应按 下 式 计 算:()()式 中:折 合 到 单 位 建 筑 面 积 上 单 位 时 间 内 通 过 外 墙 的 传 热量();室 内 计 算 温 度,取;当 外 墙 内 侧 是 非 供 暖 楼 梯 间、封 闭 外 廊 和 其 他 与 室 外 接 触 的 非 供 暖 空 间 时,取;供 暖 期 室 外 平 均 温 度(),应 根 据 本 标 准 中 的 表 确 定;外 墙 传 热 系 数 的 修 正 系 数,应 根 据 本 标 准 附 录 中的 表 确 定;外 墙 平 均 传 热 系 数(),应 根 据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