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 T 1214-2020 地方标准制定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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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DB61/T 12142020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组织管理.1 5 项目征集.2 6 立项.2 7 标准起草.3 8 征求意见.5 9 审查.5 10 报批.7 11 编号、批准、发布、备案.7 12 印刷、归档.8 13 复审.8 14 涉及专利的管理.8 15 项目调整.9 附录 A(规范性)地方标准立项申请表单.10 附录 B(规范性)地方标准编制说明的编写要求.16 附录 C(规范性)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单.17 附录 D(规范性)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报送公文.19 附录 E(规范性)地方标准(送审稿)报送公文.20

2、附录 F(资料性)地方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样式.21 附录 G(规范性)地方标准审查会意见签名表.22 附录 H(规范性)地方标准(报批稿)报送公文.23 参考文献.24 DB61/T 12142020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DB61/T 12142018地方标准制定规范,与DB61/T 1214201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更改了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范围的规定(见4.1);更改了地方标准制定范围的规定(见5.1);增加了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的规定(见5.3);更改了地

3、方标准立项申请报送程序的规定(见5.5);增加了对地方标准立项审查重点的规定(见6.1.1.1);更改了安排试验验证的规定(见7.4);补充了征求意见的方式(见8.2.1);增加了对地方标准报批稿进行公示的规定(见10.4);增加了地方标准信息和文本公示公开的规定(见11.1);更改了地方标准复审的规定(见13.2及13.3);更改了地方标准立项申请书(见附录A.2),增加了地方标准立项建议汇总表(见附录A.1)和地方标准立项申请汇总表(见附录A.3);删除了地方标准立项评审流程图和资料审查评分规则(见2018年版的附录B);增加了地方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样式(见附录F)。本文件由陕西省市场监督管

4、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生学、张曼莉、王龙、周拴成、荆波、韩宇东、张欣宝、王迁、马明、唐擎、何晓芳、骆红、康庄。本文件由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8年首次发布为DB61/T 12142018;本次为第一次修订。联系信息如下:单位: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 电话:02982226061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30号 邮编:710048DB61/T 12142020 1 地方标准制定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方标准制定项目的组织管理、项目征集、立项、标准起草、征求意见、审查、

5、报批、编号、批准、发布、备案、印刷、归档、复审、涉及专利的管理以及项目调整等内容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由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省级地方标准。各设区市的市级地方标准制定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GB/T 20000(所有部分)标准化工作指南 GB/T 20001(所有部分)标准编写规则 GB/T 20002(所有部分)标准中特定内容的

6、起草 GB/T 20003.1 标准制定的特殊程序 第1部分:涉及专利的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组织管理 4.1 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地方标准的立项、制定、技术审查、批准发布、复审等工作。4.2 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下列工作:a)提出地方标准立项申请,进行地方标准的合规性审查;b)负责本行业地方标准归口管理工作;c)组织本行业地方标准的实施,制定促进地方标准实施的配套政策,组织地方标准宣贯培训;d)在本部门、本行业对地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e)开展地方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根据反馈和评估情况适时对其制定的标准进

7、行复审。4.3 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承担以下工作:a)分析本专业领域标准化需求,研究提出本专业领域地方标准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的建议;b)开展本专业领域标准化专题研究,跟踪收集相关地方标准的实施情况反馈信息,并对重要标准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为标准复审提供依据;c)开展本专业领域地方标准的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复审和解释工作,负责开展或参与有关标准宣贯、培训。DB61/T 12142020 2 4.4 地方标准项目主导单位应承担以下工作:a)组织成立标准起草组,督促其按计划完成标准起草工作;b)落实标准起草经费,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c)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等工作;d)其他应

8、承担的工作。4.5 市县(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本行政区划内省级地方标准计划项目的制定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地方标准实施情况的评估和监督检查。5 项目征集 5.1 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制定地方标准。5.2 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面向全省发布地方标准项目征集公文,公开征集年度地方标准制定项目。5.3 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面向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广泛收集地方标准立项建议,根据本省的特殊需要汇总研究后(立项建议汇总表样式见附录 A.1),向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申请。5.4 提出地方标准立项申请时,应

9、按照以下要求,报送相关资料:a)陕西省地方标准立项申请书(样式见附录 A.2);b)有研究基础的项目,应提供标准前期研究形成的科研报告、调研报告、试验验证报告、统计分析报告等;c)地方标准草案,标准草案应具有较完整的标准结构,包括章条标题和规范性要素的技术内容。5.5 立项申请应由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以公文形式函送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立项申请汇总表样式见附录 A.3。6 立项 6.1 立项评审 6.1.1 基本要求 6.1.1.1 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地方标准申报项目组织立项评审。立项评审的重点为:a)对项目相关方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查;b)对制定地方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评

10、估;c)对立项申请是否符合地方标准的制定范围进行审查。6.1.1.2 立项评审工作可由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相关标准化专业机构或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具体实施。6.1.1.3 应遵循“过程公开、结果公正、择优选择、重点优先”的原则。采用资料审查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评审方式,以申报项目的社会需求为导向,优先支持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标准项目。6.1.2 评审流程 立项评审工作按照“资料审查、专家评审、综合评定”等步骤进行。DB61/T 12142020 3 6.1.3 资料审查 6.1.3.1 应组织相关专家或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对申报项目开展资料审查,并由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复核。6.1.

11、3.2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不予立项:a)技术要求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的;b)仅在一个设区市行政区域内适用的;c)国家、行业或地方已有类似标准,且申报材料中未阐明异同点,或刻意回避的;d)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已承担的地方标准制定任务尚未完成的;e)在标准适用区域内未得到充分验证和推广的;f)其他不符合立项要求的。6.1.4 专家评审 6.1.4.1 应召开专家评审会,对通过资料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邀请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科研院所、企业等相关领域的专家以及用户、消费者代表,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问题进行论证,并提出评审意见。6.1.4.2 召开专家评审会时,

12、可根据需要对申报项目开展答辩。流程如下:a)项目陈述: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书中主要内容进行现场陈述;b)专家质询:由专家组进行提问,项目申报单位进行说明;c)专家打分:与会专家对申报项目逐一打分;d)结果汇总:将专家打分结果和意见进行汇总统计。6.1.5 综合评定 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前期各阶段形成的评审意见基础上,进行会商。结合所申报项目的行业分布、往年项目的协调情况、重点支持领域等因素,确定拟立项项目。6.2 结果公示 6.2.1 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拟立项项目通过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 7 日。6.2.2 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项目,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与相关省级行业

13、行政主管部门协商解决。6.3 计划下达 公示无异议后,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公文形式下达本年度地方标准制定计划项目,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地方标准立项计划应明确项目名称、归口部门、起草单位、项目负责人、完成时限等。7 标准起草 7.1 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 7.1.1 项目计划下达后,项目主导单位应及时组织各起草单位的相关人员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人数不应少于 5 人。7.1.2 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应具有专业性、权威性和广泛代表性,具备该领域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了解标准化工作的相关规定,有良好的协调能力,有维护全局利益、听取不同意见的精神,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DB61/T 1214

14、2020 4 7.1.3 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对标准起草质量及技术内容全面负责。7.2 拟定工作计划 标准起草工作组应制定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包括:a)标准名称和范围;b)主要工作内容;c)工作安排及计划进度;d)技术路线及工作方法;e)标准起草工作组人员组成与分工;f)经费预算及使用计划等。7.3 开展调查研究 标准起草工作组应对标准涉及领域开展充分调查研究,并广泛收集下列相关资料:a)方针政策、法律法规;b)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c)该领域国内外及本省发展状况;d)相关实践经验、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e)有关测量数据;f)相关最新科研成果、专利等。7.4

15、 安排试验验证 标准起草工作组对需要进行试验验证才能确定的技术内容或指标,应选择有条件的单位进行试验验证,并提出试验验证报告和结论。7.5 完成征求意见稿 7.5.1 标准编写应符合 GB/T 1.1、GB/T 20000、GB/T 20001、GB/T 20002 等相关要求。7.5.2 起草标准还应遵循以下原则:a)充分协调各利益相关方,达成各方协商一致;b)不得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检测方法标准等方式,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c)不得设定部门管理权限;d)充分考虑标准的实施,标准规定的技术内容能够进行检验检测或评价。7.5.3 标准起草过程中应组织相

16、关方进行充分研讨,对标准草案进行修正完善,经标准起草工作组集体讨论修改后形成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7.5.4 在起草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时,还应按照本文件附录 B 的要求编写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B61/T 12142020 5 8 征求意见 8.1 基本要求 8.1.1 根据标准涉及范围,起草单位应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消费者组织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利益相关方,广泛、充分的征求意见和建议。提出修改性和建设性等有效意见的利益相关方应不少于 10 家。8.1.2 征求意见时,应向征求意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和地

17、方标准征求意见表(样式见附录 C.1)。8.2 方式 8.2.1 应通过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少于 30日。公开征求意见时,项目主导单位应提交以下资料(同时提交电子版):a)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报送公文(样式见附录 D);b)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c)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8.2.2 起草单位还应采取下列方式相结合,广泛征求意见:a)会议: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召开会议;b)网络:将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相关材料在相关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起草单位门户网站以及其他公认的权威网站进行公布;c)函件:将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相关

18、材料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相关单位或个人。8.3 意见处理 8.3.1 标准起草工作组将收回的反馈意见及时进行归纳、汇总,经分析研究后,按以下四种情况逐条提出处理意见:a)采纳;b)部分采纳,对此应说明理由或根据;c)未采纳,对此应说明理由或根据;d)由标准审查会决定。8.3.2 标准起草工作组应根据意见处理情况,形成地方标准(送审稿)、地方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和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样式见附录 C.2)。9 审查 9.1 提交申请 项目主导单位应向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标准审查书面申请。并报送下列资料:a)地方标准(送审稿)报送公文(样式见附录 E);b)地方标准(送审稿);

19、c)地方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d)地方标准查新报告;e)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f)相关试验、验证报告等资料。DB61/T 12142020 6 9.2 资料初审 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接收项目送审材料后,应与相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沟通确认,并对地方标准(送审稿)及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包括以下内容:a)资料完整性;b)地方标准(送审稿)与立项计划的内容一致性;c)标准起草程序的合规性;d)标准内容要素的完整性;e)标准文本的规范性;f)征求意见的充分性与合理性。9.3 审查会议 9.3.1 会议要求 9.3.1.1 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标准起草工作组、审

20、查专家组等多方人员应出席地方标准审查会。9.3.1.2 审查专家组一般由标准涉及的生产、经销企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或学术团体等利益相关方的专家代表组成。必要时,还可邀请消费者或用户代表列席。9.3.1.3 审查专家组人数不应少于 5 人,专家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不得作为审查专家。审查专家组组长宜具有标准审查工作经验。9.3.1.4 标准起草工作组应提前 5 日将地方标准(送审稿)、地方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和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送达参会人员,并按本文件 9.1 条的要求准备会议材料,同时备齐地

21、方标准(送审稿)涉及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文本。9.3.2 会议议程 应按照以下议程召开标准审查会:a)介绍审查专家组成员及标准起草工作组参会人员,确定审查专家组组长;b)介绍审查工作要求;c)标准起草工作组按照本文件附录 B 的要求说明标准起草情况;d)审查专家组对标准文本进行逐条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e)审查专家组讨论形成审查会议纪要,对标准是否通过审查进行表决,做出结论。表决时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应回避;f)审查专家组组长通报审查结论及审查会议纪要。9.3.3 重点审查内容 审查专家组应对以下内容进行重点审查:a)标准是否达到立项的要求与目的;b)标准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

22、标准的规定,是否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协调;c)标准编制程序是否公开、透明,是否注重相关方的共同利益;d)标准的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情况,标准相关各方意见是否协调一致;e)标准结构是否合理、完整;f)标准技术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及是否已开展必要的试验验证;g)文本编写的规范性;DB61/T 12142020 7 h)标准表述是否清楚、准确、无歧义;i)存在采用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应审查与被采用标准一致性程度界定是否恰当,与被采用标准指标的一致性程度情况。9.3.4 审查结论 9.3.4.1 经表决,审查专家组四分之三以上人数同意方视为审查通过。9.3.4.2 应

23、参见附录 F 的样式形成审查会议纪要,其内容应包括:a)会议过程及参加会议单位和人员情况;b)对标准的综合评价;c)实质分歧及其处理意见;d)对反对意见的说明;e)具体修改意见;f)审查结论。9.3.4.3 审查会议纪要应由组长代表审查专家组签字,地方标准审查会意见签名表(样式见附录 G)作为审查会议纪要附件。9.3.4.4 地方标准审查通过后 20 日内,标准起草工作组应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形成地方标准(报批稿);审查未通过的,标准起草工作组应根据审查意见终止标准制定任务,或对标准进行重大修改后,重新申请审查。10 报批 10.1 项目主导单位应向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资料各一份:

24、a)地方标准(报批稿)报送公文(样式见附录 H);b)地方标准(报批稿)(同时提交电子版);c)地方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同时提交电子版);d)地方标准审查会议纪要;e)标准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提交知识产权持有人授权文件;f)其他必要的试验、验证报告等资料。10.2 提交的报批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a)地方标准(报批稿)内容已按照审查会专家意见进行充分修改;b)地方标准(报批稿)格式符合 GB/T 1.1 的要求;c)地方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内容完整,能够全面反映标准的编制过程,有关技术资料齐备;d)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参与单位、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名单已经过核定。10.3 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

25、门应组织有关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与标准起草工作组共同完成标准报批资料的最终核查与校对,确保各项文件符合本文件 10.2 条的要求。10.4 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地方标准(报批稿)通过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 7 日。11 编号、批准、发布、备案 11.1 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履行地方标准的编号、审批、发布程序,并于标准发布后 20 日内,在其门户网站或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地方标准的目录及文本。11.2 地方标准的编号由地方标准代号、标准顺序号和发布年号构成如图 1 所示。DB61/T 12142020 8 DB61/T(Z)发布年代号 标准顺序号 陕西省地方标准代号(推荐性

26、标准、指导性技术文件)图1 地方标准编号规则 11.3 地方标准发布之日起 60 日内,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将地方标准报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2 印刷、归档 12.1 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地方标准公告发布后 30 日内组织标准文本的印刷。12.2 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对以下地方标准制定项目材料及时归档:a)陕西省地方标准制定项目申报书;b)标准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问题应提交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及知识产权持有人授权文件;c)地方标准意见汇总处理表;d)地方标准(报批稿)报送公文;e)地方标准(报批稿);f)地方

27、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g)审查会议纪要;h)地方标准发布公告;i)其他材料。13 复审 13.1 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根据反馈和评估情况,对其制定的地方标准适时组织复审。13.2 地方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复审:a)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b)涉及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发生重大变化的;c)关键技术、适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d)应当及时复审的其他情形。13.3 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作出地方标准继续有效、修订或者废止的复审结论。13.4 复审结论为修订的,由省级行业行政主管

28、部门按照本文件规定的地方标准制定程序执行。复审结论为废止的,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向社会公告。14 涉及专利的管理 14.1 地方标准的内容原则上不宜涉及专利,如无法避开专利的标准,应按照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管理规定(暂行)和 GB/T 20003.1 的要求进行。14.2 地方标准涉及专利的,标准归口单位应向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专利信息、证明材料、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作出的专利实施许可声明。DB61/T 12142020 9 15 项目调整 15.1 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发生内容调整的,应由相关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提出申请,报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15.2 对情况发生变化,无法完

29、成的地方标准制定项目,由相关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终止项目,或由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终止项目。15.3 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到期未能完成的,项目主导单位应书面说明原因,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确需保留的应准予延期,否则终止项目。DB61/T 12142020 10 附 录 A(规范性)地方标准立项申请表单 A.1 陕西省地方立项建议汇总表 陕西省地方立项建议汇总表见表A.1。表 A.1 陕西省地方立项建议汇总表 单位:(印章)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时间:年 月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行政主管部门 归口技术委员会及编号 主

30、导单位参与单位被代替标准号相关国标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编号 报批稿完成时间(年、月)备 注 注:该表适用于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公民报送立项建议;省、市市场监管局向同级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立项建议。DB61/T 12142020 11 A.2 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 表 A.2 陕西省地方标准立项申请书 陕西省地方标准 立项申请书 项目名称:项目主导单位(加盖公章):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制 DB61/T 12142020 12 *项目名称1 *主导单位 *参与单位2(可多填)*主导单位地址和邮编 归口技术委员会编号及名称3 *制定或修订4 被代替标

31、准号 姓名 办公电话 职务 手机 *项目组负责人 职称 电子邮箱 *拟立项地方标准的必要性、目的及意义(包括对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提升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规范、引领产业发展,形成优势特色产业,占领产业竞争制高点等方面的情况;或者在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提高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情况,可以量化的应尽量量化说明)DB61/T 12142020 13 拟立项地方标准转化先进科研成果的说明(如有,需填写科研项目名称、项目号、单位、立项时间、结题时间、鉴定时间、鉴定单位、鉴定号、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如没有,此项不填)拟立项地方标准转化自主知识产权

32、的说明(如没有,此项不填)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名称:专利申请号:专利获取时间:专利证书号: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拟立项地方标准与国内外已有标准对比情况(包括同类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应填写相关标准编号和名称,发布单位和时间,标准主要技术指标对比等相关信息)*拟立项地方标准项目工作进度安排 1、调研、验证、起草阶段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征求意见阶段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3、送审阶段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DB61/T 12142020 14 *项目主导单位意见:盖章(签字)年 月 日*项目参与单位意见(有多家单位参与的,分别加盖公章):盖

33、章(签字)年 月 日*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盖章(签字)年 月 日 注 1表格中带*号的栏目为必填项;注 2至少应有但不限于一家参与单位;注 3标准项目内容属于已经成立的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业务范围的应填写;注 4修订标准必须填写被修订标准号,涉及多个被修订标准的应全部填写。DB61/T 12142020 15 A.3 陕西省地方标准立项申请汇总表 表 A.3 陕西省地方标准立项申请汇总表 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印章)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时间:年 月 日 序号 项目 名称 主导 单位 参与单位 归口技术委员会编号及名称被代替标准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电子邮件 DB61/T 121420

34、20 16 附 录 B(规范性)地方标准编制说明的编写要求 地方标准编制说明应包含以下内容:a)工作概况:包括任务来源、目的意义、主导单位、主要工作过程、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及任务分工等;b)标准编制原则和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标准编制所遵循的原则,以及标准结构、要素、技术要求、关键指标的确定依据和主要内容;地方标准修订项目还应当列出和原标准主要差异情况;c)实证研究:应将标准实施验证工作所采用的试验方法、调查、测量分析、数据统计、实证效果验证报告等情况进行说明;d)知识产权说明:标准涉及的相关知识产权说明;e)采标情况: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或与国内同类标准水平的比较;f)重大意见分歧的

35、处理:包括处理过程、依据和结果;g)其他应说明的事项。DB61/T 12142020 17 附 录 C(规范性)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单 C.1 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 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如表C.1所示。表 C.1 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 填表单位 填表人 职务或职称 联系方式 意见分类(请在意见类别上划“”)赞成 不赞成 序号 意见章条及原标准内容 修改意见及依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填表单位(签章)年 月 日 DB61/T 12142020 18 C.2 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如表C.2所示。表 C.2 地方标准征求意

36、见汇总处理表 序号 意见章条及原标准内容 修改意见及依据 提出单位 意见处理 1 标准第 5.4.2 条,内容为:修改为“”全部采纳。2 编制说明第 5.6.1 条,内容为:修改为“”部分采纳。修改为:3 4 5 6 未采纳。理由如下:7 8 9 10 注1:意见未采纳时应给出充分理由进行说明。注2:意见汇总应按标准条文出现的先后顺序进行编排。DB61/T 12142020 19 附 录 D(规范性)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报送公文 单位 关于报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材料的函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关于下达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文号)要求,我单位已完成(项目编号为)地方标准(征求意见

37、稿)起草工作,现连同其它材料(详见附件)一并报送贵单位。请予审核。附件:1.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2.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联系人:电 话:邮 箱:(项目主导单位名称)年月日 DB61/T 12142020 20 附 录 E(规范性)地方标准(送审稿)报送公文 单位 关于报送地方标准(送审稿)材料的函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对反馈意见的归纳、汇总和分析研究,我单位已完成地方标准(送审稿)起草工作,现连同其它材料(详见附件)一并报送贵单位。请予审核。附件:1.地方标准(送审稿);2.地方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3.地方标准查新报告;4.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5.相关试验、验证报

38、告等资料。联系人:电 话:邮 箱:(项目主导单位名称)年月日 DB61/T 12142020 21 附 录 F(资料性)地方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样式 陕西省地方标准 审查会议纪要 年月日,按照地方标准制定规范要求,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名称)组织、等单位的相关专家组成标准审查专家组,对(起草单位名称)组织起草的陕西省地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会议审查。专家通过审查一致认为,该标准的制定(阐述标准制定的意义和作用)。同时,该标准按照GB/T 1.12020 的要求组织编写,结构合理,内容完整。同时,专家组提出以下修改意见:1.2.10.标准的其他文字性修改意见,详见专家修改文本。专家组

39、经过逐条审查,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审定(按实际情况)。同时,专家组建议标准起草工作组按照专家组审查意见,尽快将标准文本及标准编制说明修改完善,并形成标准报批稿,由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后,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该标准性质为推荐性标准。附件:地方标准审查会意见签名表 专家组组长(签名):年 月 日 DB61/T 12142020 22 附 录 G(规范性)地方标准审查会意见签名表 地方标准审查会意见签名表如表G.1所示。表 G.1 地方标准审查会意见签名表 姓名 单位 从事专业 职务/职称联系电话邮箱 签名 意见(同意/不同意)DB61/T 12142020 23 附 录 H(规范性)地方标准(报批

40、稿)报送公文 单位 关于报送地方标准(报批稿)材料的函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地方标准审查会专家意见,我单位已完成地方标准(报批稿)编制工作,现连同其它材料(详见附件)一并报送贵单位。请予审核。附件:1.地方标准(报批稿);2.地方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3.审查会议纪要;4.其他必要的试验、验证报告等资料。联系人:电 话:邮 箱:(项目主导单位名称)年月日 DB61/T 12142020 24 参 考 文 献 1地方标准管理办法(2020年1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2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管理规定(暂行)(国家标准委、国家知识产权局2013年12月19日发布)3标准起草人和审查人培训教材标准研制与审查,国家标准技术审查部组织编写,中国标准出版社,2013.4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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