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26 T 244.1-2023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服务规范 第1部分:基本服务设施设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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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03.080.01CCS A 165226黔东南州地方标准DB5226/T 244.1-2023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服务规范第 1 部分:基本服务设施设备2023-03-10 发布2023-03-10 实施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5226/T 244.12023I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4总则.25基础设施设备要求.26服务场所.37达标监测和管理维护.7DB5226/T 244.12023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DB5226/T 2442023易地扶贫

2、搬迁后续扶持服务规范的第1部分。DB5226/T 244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1部分:基本服务设施设备;第2部分:政务公开;第3部分:居民公约制修订;第4部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第5部分:入学基本公共服务;第6部分:居家养老服务;第7部分:就业创业服务;第8部分:物业服务;第9部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第10部分: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第11部分:人居环境保护;第12部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第13部分:民族地区帮扶车间管理;第14部分:志愿和慈善服务;第15部分:民族语言服务;第16部分:服务评价与改进。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黔东

3、南州生态移民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黔东南州生态移民局、黔东南州乡村振兴局、贵州责诚标准化事务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继胜、方伟、饶钦、朱耀、石昌勇、向章培、赵勇斌、张鹏、唐文、黄旭玮、徐本坤。DB5226/T 244.120231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服务规范第 1 部分:基本服务设施设备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基本服务设施设备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基础设施设备要求、服务场所、达标监测和管理维护。本文件适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以下简称“安置社区”)基本服务设施设备的配置。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4、,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 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1 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2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2 部分:旅游休闲符号GB/T 10001.4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4 部分:运动健身符号GB/T 10001.5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5 部分:购物符号GB/T 10001.6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6 部分:医疗保健符号GB/T 10001.7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7 部分:办公教学符号GB/T 10001.9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9 部分:无障碍设施符

5、号GB 13495.1消防安全标志 第 1 部分:标志GB 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T 19095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 28007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33169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GB/T 33200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GB/T 39054社区教育服务规范GB 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CJJ 27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建标 109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 16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建标 175幼儿园建设标准DB52/T 1553.5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 第 5 部分:儿童活动中心服务规范DB

6、52/T 1553.6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 第 6 部分:老年服务中心服务规范DB52/T 1553.7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 第 7 部分: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规范DB52/T 1553.8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 第 8 部分:微型消防站建设与管理规范DB5226/T 244.120232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安置社区脱贫人口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3.2服务场所为安置社区居民提供有关服务的场所。4总则4.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基本服务设施应符合黔东南州城镇总体规划,根据安置点人口规模、交通便利、使用频率、安全性及现有资源整合起来。4.2综合考虑,预留空间基本服务设施建设应

7、长远考虑,留有发展余地,根据发展需求分期实施,预留未来基本服务设施发展空间。4.3长效管护,形成机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有效延展公共服务实施的使用期限。4.4统筹兼顾,资源共享各部门相关基本服务设施应统筹安排,合理配置、资源共享,提倡社区工作服务和社区活动场所“一室多用”,提高使用效益。5基础设施设备要求5.1无障碍设施5.1.1主入口应设置无障碍通道。5.1.2卫生间能满足残障人士需要。5.1.3无障碍设施设计应符合 GB 50763 的规定。5.2环境卫生设施环境卫生设施设置应符合CJJ 27的要求。5.3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应符合GB 50140的要求5.4办公设备DB5226/T 244.1

8、20233服务场所办公设备应根据可提供服务事项和服务需求配置相应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设施设备。5.5便民设施服务场所应根据服务内容提供相应的便民用品,宜提供针线包、伞具等用品。有条件的可设置母婴专用设施等。5.6宣传设施服务场所应根据需求设置宣传栏、展板、显示屏等。5.7标志5.7.1安全标志及其导则应符合 GB 2894 的要求,5.7.2公共图形符号应符合 GB/T 10001.1、GB/T 10001.2、GB/T 10001.4、GB/T 10001.5、GB/T 10001.6、GB/T 10001.7、GB/T 10001.9 的要求。5.7.3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应符合 GB

9、15630、GB 13495.1 的要求。5.7.4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应符合 GB/T 19095 的要求。6服务场所6.1服务场所命名6.1.1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服务场所命名由“所在地行政区划”+“服务设施名称”组成。6.1.2“服务场所名称”应按照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标准体系要求,结合人口规模、建筑面积、设施设备等方面区分出“服务中心、服务站”,“派出所、警务室”,“卫生服务中心、卫生室”等,详见表 1。6.2设施设备配置6.2.1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服务设施的配置应满足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的意见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标准体系要求,

10、同时可考虑社区人口规模、服务半径等因素。6.2.2安置社区应打造“15 分钟”服务圈,满足安置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可根据社区实际需求在表 1 中选取。表 1服务设施设备配置服务类别服务场所名称服务事项设置规模及要求配置设施设备社区管理与服务社区综合服务站提供党建、政务、社会服务,开设就业、就医、入学、社保等各类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面积不低于 400 平方米。中心(站)设置党群活动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图书室、文体活动室、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室、广播室等。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 800 平方米。DB5226/T 244.120234表 1服务设施设备配置(

11、续)服务类别服务场所名称服务事项设置规模及要求配置设施设备文化服务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供文化宣传、图书阅览、非遗传承等服务。建筑面积不低于 150 平方米。宜配置有教育培训、文体娱乐、影视播放等所需的电脑、投影、音响、话筒、常用乐器等设备。民族文化广场不低于 90 平方米的戏台与活动场地。宜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图书阅览室宜设置在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内。应配置可供借阅的实用图书不少于 2000 册;报纸、期刊不少于 5 种,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 50种,年新增图书不少于60 册。非遗传承基地宜设置在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内。宜配置非遗项目传承开展所需道具、服装等。体育服务居民体育建设工程提 供 室 内 室

12、 外 体 育 服务。宜设置在安置点内。宜配置篮球场、乒乓球台、运动建设场所、篮球、乒乓球及球拍、健身运动器材、棋牌等。就业创业服务就业创业中心提供就业创业、劳动维权等服务。在安置规模 200 人及以上的安置点,挂牌成立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宜设置咨询服务台、信息查询机、自助申报机、居民身份证识别器、阅读架、服务质量评价器,自助充电设备等,并符合 DB52/T 1553.7 的 要求。产业服务帮扶车间提供解决当地安置群众就业、产业发展服务。应设置在安置点附近。宜钢结构、厂房式,建筑面积能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应设计排风系统和配置供电照明设施,并按照 GB 50140 的规定配置消防灭火器材。配置生产所需

13、机器设备。志愿服务志愿者服务站提供志愿服务所需基本服务需要。宜设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内。应悬挂志愿服务标牌,标牌规格尺寸应与场地面积协调。应给志愿者配 置 提 供 志 愿 者 标 识(包括但不限于服装、证或卡)。DB5226/T 244.120235表 1服务设施设备配置(续)服务类别服务场所名称服务事项设置规模及要求配置设施设备老年服务接待区提供文化、教育、社会组织。医疗康复、养生保健、娱乐休闲等服务。安置规模 30000 人-50000 人配套建设一类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 1086 平方米-1600平方米;安置规模 15000 人-30000 人配套建设二类社区老年人日间照

14、料中心,建筑面积 751 平方米-1085平方米;安置规模 10000 人-15000 万人配套建设三类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 601 平方米-750平方米;安置规模 10000 人以下配套建设居家社区服务站(点),建筑面积 100 平方米-200 平方米。宜配置照相机、摄像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碎纸机等,备用急救箱、轮椅等,并安装监控系统和呼叫系统终端设备,并满足 DB52/T 1553.6 的要求。娱乐区应有适合老年人特点、娱乐性、社交性、益智性的配置,包括但不限于桌椅、扑克、象棋、麻将,电视机、音像播放设备、组合玩具、计数辅具等。休闲区应配置桌椅、书架,助视仪、阅读器、书

15、固定夹,书法绘画、手工制作用品用具等,适合老年人阅读的书籍、报刊、杂志,有连通互联网的信息设备。休息区配置有老年人休息需要的椅子、沙发、床及呼叫装置,并有序摆放。就餐区就餐位数与老年人数之比不低于 1:2,应配有菜品公告栏、餐巾纸、洗漱池、剩菜剩饭收集用具,碗柜、消毒柜、餐具,应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保健康复区宜配置跑步机、功率自行车等运动器具,体重计、体温计、血压计等身体指数测量器具,按摩床、火罐、针灸等传统康复治疗器具。室外活动场地应符合 GB/T 33169 的要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咨询、援助等。宜设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内。应设置公共法律远程服务咨询专线。消防服务微型消防站

16、提供消防救援、解决困难等。安置规模超过 800 人的社区应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配 置 应 符 DB52/T1553.8 的 要求。DB5226/T 244.120236表 1服务设施设备配置(续)服务类别服务场所名称服务事项设置规模及要求配置设施设备儿童服务儿童之家提供学业辅导、兴趣培养、康乐活动等服务。室内场地面积原则上不小于 5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小于 100 平方米。室内宜配置儿童桌椅、图书架、玩具架、音像设备、儿童图书(按不同年龄阶段分类配置)、玩具、游戏材料、文体活动和科技实践活动器材等。室外宜安装有儿童组合滑梯或健身器材、乒乓球桌等。应配备儿童卫生用品,包括但不限于消毒用品

17、、外伤急救包等。配置所需 办 公 设 备,符 合 DB52/T1553.5 和 GB 28007 的要求。室内外需要之处宜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示范性儿童之家室内场地面积原则上不小于 1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小于 200 平方米。在儿童之家配置的基础上,应配置图书不少于 800 册,文体器材不少于 6 种,每种不少于 4件;电脑不少于 4 台,并配备空调、视频监控等设备。语言服务座席为群众提供民族语言服务。宜设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内。宜设置少数民族语言座席,配置用于民族语言服务的语音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广播等。购物服务购物区提供食品、日用品等基本生活用品售卖。宜设置在安置点中心位置

18、。应配置购物车(篮)、货物架、冰柜(箱)、电子秤、消毒设施等。收银区应配置收银台,配置移动支付设备、自助付款机等。售后区应配置售后服务台,临时储物柜等。综治管理群众接待及矛盾纠纷调处室提供信访接待、矛盾纠纷调解等服务。宜设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内。应配置记录所需的笔、纸、录音笔等。视频监控室应配备通信系统、显示系统、信息处理系统和综治视联网信息中心,综治信息系统建设和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应符合GB/T 33200 的要求。DB5226/T 244.120237表 1服务设施设备配置(续)服务类别服务场所名称服务事项设置规模及要求配置设施设备警务服务警务室提供报警求助、解决困难、矛盾纠纷调解、

19、户籍管理、治安秩序维护等。3000 人以上单独成立社区的安置点设置警务室。应配置警用装备。派出所单独设立街道的安置点设置派出所。应配置警用装备,并符合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2016 修订版)的要求。医疗卫生服务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室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基本医疗服务。8000 人以下安置点按村卫生室的标准设置,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 150 平方米。应符合建标 163 的要求。8000 人10000 人安置点设置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 220 平方米。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及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10000 人50000 人安置点设置卫生服务中心,业务

20、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 1400 平方米。教育服务幼儿园提供幼儿教育服务。宜设在安置点内或者附近。配置应符合建标 175 的要求。中小学提供中小学阶段教育服务。宜设在安置点附近。配置应符合建标 109 的要求。社区教育为社区群众提供社区教育服务。宜设在安置点内。配置应符合 GB/T 39054 的要求。生活服务合约食堂提供就餐、红白事办酒等服务。宜利用安置点闲置场所集中举办。应规范建设厨房、餐厅、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根据需要采购锅碗瓢盆、桌椅板凳、消毒柜等常用设备。7达标监测和管理维护7.1达标监测基本服务设施设备建设完成后应根据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实施意见要求,开展社区基本服务设施设备达标监测评价。7.2管理维护应对基本服务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针对“民族文化广场”等非办公场所服务设施应加强管护,宜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有效延展基本服务设施设备的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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