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1060Y 78 a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3903卜一2008代替GBT 39031 1994鞋类 通用试验方法 耐折性能Footwear-General test methods-Flexing resistance2008-12-30发布 2009090 1实施丰瞀髁鬻瓣訾雠瞥星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仪1”刖 罱GBT 390312008GBT 3903的本部分代替GBT 39031 1994鞋类通用检验方法耐折试验方法。本部分与GBT 39031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一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一规定了环境调节和试验用标准温度;一一对标准格式及试验方法的描述进
2、行了修改。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青岛亨达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戚晓霞、田旺、张伟娟、王吉万、单玉香。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3904 1 983;GBT39031 1994鞋类通用试验方法耐折性能GBT 390312008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成鞋或鞋底耐折性能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成鞋、鞋底产品或材料(片)。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3903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
3、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 2204 9 鞋类 鞋类和鞋类部件环境调节及试验用标准环境(GBT 22049 2008,ISO 18454:200l,IDT)3仪器设备31耐折试验机311 屈挠角度在o。s5。之间可调。312屈挠频率在每分钟100次300次范围内可调。313具有按预置屈挠次数自动停机的功能。314有对试样鼓风的装置。32可折试验楦321试验楦的第一跖趾部位至楦底轴线的垂线上装有55 mm40 mm的钢轴,钢轴相对楦底表面无凹凸现象。322试验楦的最大可折角度不小于50。33游标卡尺准
4、确至002 rnrrl。34割口刀割口刀示意图见图1。GBT 3903卜一2008 。露刎舻I0 -4 ,2-+0 05 ;H单位为毫米图1 耐折性能试验割口刀规格示意图4取样和环境调节41每组试样不少于两双(副)成鞋或鞋底或按产品标准要求执行。42试验前试样应按照GBT 22049的规定,在标准环境的温度条件下放置4 h。5试验方法51试验原理将成鞋或鞋底,用割口刀(34)割一规定长度的裂口,以一定角度和频率在耐折试验机上进行屈挠试验后,测量鞋底割口扩展后的长度,同时观测帮面、鞋底、帮底(包括围条、底墙)结合部位的变化情况。注:成鞋或鞋底可不割口而直接进行屈挠试验,割口与否应根据相关产品标准
5、的要求决定。52试验条件521 屈挠试验机屈挠角度为50。土1。(特殊要求可在O。55。之间选择)。522屈挠试验机屈挠频率为每分钟(23010)次(特殊要求可在每分钟100次300次范围内选择)。523按照GBT 22049的规定,在标准环境的温度条件下进行试验。53试验步骤531 检查试样,如表面有杂物应用纱布沾酒精擦净。532将试样装配适合规格的可折试验楦(32),一般情况,楦号应小于鞋号5 mm。533将试样夹紧在耐折试验机(31)的夹持器中,鞋底面的跖趾屈挠部位与夹持器活动轴轴线重合(若割口,割口部位应在此轴线上)。534调整试验机偏心距,使屈挠角度达到规定角度(521)。535将试
6、验机处于最小屈挠角度状态,观察鞋后跟的位置,使试样处于不受任何方向弯折的自然状2GBT 390312008态,否则调整夹持器的倾斜角度,使其处于自然状态之后再将屈挠角度调准。536将试验机置于最大屈挠角度状态,在鞋底面的跖趾屈挠部位的中间部分割5 r11Fo长的割口,并要将鞋底割透。537将试验机计数器清零,预置屈挠次数、屈挠频率至规定值,开动鼓风机后开启主机。538试验机工作期间,观察试样的夹持状况,若有松动或屈挠位置发生变化应及时停机进行调整。539试验机按预置次数停机后,使用游标卡尺(33)进行测量,并目测试样的变化情况。5391将试验机置于最大屈挠角度状态,测量鞋底割口扩展后的长度,以
7、及新产生的裂纹的长度及数量。5392将试样从夹持器中取下,使其处于自然状态,观测帮面、鞋底、帮底(包括围条、底墙)结合部位的变化情况。6试验结果61鞋底割I:I扩展后的长度、新产生的裂纹的长度、帮底(包括围条、底墙)结合部位的开胶长度,单位以毫米表示,有效数字至小数点后一位。62帮面(如裂浆、裂面)、鞋底(如新产生的裂纹、涂色龟裂或脱落)、帮底(包括围条、底墙)结合部位(如开胶)的变化情况用文字说明。63每只鞋(底)的试验结果分别表示。7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a)GBT 3903的本部分编号;b)试样的详细描述,包括试样编号、名称、规格、数量、材质等c)试验结果,按第6章执行;d)对测试部位及其表面处理方法的描述;e)试样进行环境调节及试验时的环境条件、时间;f)试验人员及试验日期;g)与本试验方法的任何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