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UDC 629. 12. 06 u 13 G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sz2g u& r,13fr .1二!”?船用荧光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Fluorescent lights in ships-General specification 1988-08-08发布1989-03-01实施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 629. 12.06 船用荧光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B 9720-88 Fluorescent lights in ships-General specification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92号出版物船舶电气设备第306篇设备一一照明设备和附
2、具(1980年版)以及IEC598号出版物灯具第1篇一般要求与试验(1979年版。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船用荧光照明灯具的基本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运输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交流电源,电压不超过250v,电摞频率为50或60Hz(仅供出口船舶,预热式阴极管形荧光灯为光源的一般船用荧光照明灯具(以下简称为灯具。2 引用标准GB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 3907 工业无线电子扰基本测量方法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GB 4214 家用电器噪声声功率级的测定GB 7000 灯具通用安全要求与试验CBl146.5船舶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3、试验Db:交变温热CB 1146. 7船舶设备环境试验方法试验Eb:碰撞CB 1146.9船舶设备环境试验方法试验Fe:振动CB 1146. 11 船舶设备环境试验方法试验J:长霉CB1146.12船舶设备环境试验方法试验KaE盐雾CB 1146. 13船舶设备环境试验方法试验Kb:交变盐雾CB 1146. 15船舶设备环境试验方法试验R:外壳防水3 技术要求3. 1 环境条件灯具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a. 环境温度1045,在一5十10能可靠起动;b. 湿度当温度小于或等于40时,相对湿度为95%100%,当温度高于40时,相对温度为70%; c. 有振动zd. 有冲击:e. 有倾斜
4、摇摆;f. 周围环境空气中含有盐雾、油雾、灰尘及霉菌等,并有凝露。3. 2 材料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1988-08-08批准1989-03-01实施GB 97 2 0-88 灯具应采用耐久、滞燃、耐潮、耐蚀和耐霉的材料制造,并应避免采用有毒性的或能释放出有毒气体的材料。3. 3 结构3, 3. 1 零部件的机械和电气连接灯具的机械和电气连接件或紧属蚌应连接牢固,并应设有防止其因受振动等而引起松脱的措施。3. 3. 2 零部件的更换灯具的设计应具有足够的空间,且便于零部件的更换和维修,间类型灯具的相同零部件应能互换。3,3. 3 防触电保护灯具的结构ht能确保灯具在正常使用或调换光源、起动器时,其
5、带电部分(包括灯座、起动器座以及开关、接线板等)不易被触及。3. 3.勾接地灯具中带电部件以外的所有可能被人体接触的金属(或其他导电体零部件均应有可靠接地,设置接地端子,在接地端子上应标有明显、清晰、耐久的接地标志。3. 3. 5 内部线路3, 3. s. 1 内部连接用导线灯具内部所用的导线应选用适当规格的船用导线,其标称截面应不小于O.75 mm2电压等级为250v 的多股绞线,并能承受正常使用情况下灯具内部的温度。接地线应采用标有黄绿色条纹绝缘层的导线。3. 3, s. 2 内部导线敷设a. 灯具内部所有导线应均匀成束,捆扎、轧紧在某种支承上,以避免由于振动而引起绝缘损伤zb. 导线散设
6、应避免被锐边、胡钉、螺钉和类似零部件或者被开关、饺链和类似部件的移动而引起损坏;c. 导线的扭曲应不超过360气d. 导线的敷设不应过紧,以免产生张力ze. 导线通过活动部位时应使用线夹固定$f. 导线间连接应通过接线端子进行连接。3. 3. 6 外部导线的引入3. 3, s. 1 灯具壳体至少应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电源电缆出入口,当设有应急灯时,则应增设两个电源电缆出入口。3. 3, s. 2 灯具电源电缆出入口处应设置电缆或软导线的保护外套或者接线盒,以保护芯绕不受损伤。保护外套或接线盒应按该灯具所属的防护等级规定进行配置。3. 3. s. 3 如灯具附带引入软电缆或软导线,其中应有绝缘层
7、为黄绿色条纹接地线。该接地线应接到灯具的接地端子上,如软电缆或软导线上附带插头,应将接地线接到插头的接地触头上。3. 3. 7 绝缘衬垫和套管3. 3. 1. 1 绝缘衬垫和套管的设置,应使开关、灯座、接线柱、导线或其他类似部件安装后,能可靠地保持在其位置上。3. 3. 1. 2 绝缘衬垫、垂管和类似部件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绝缘性能。3. 3. a 接线柱、接线板和电源连接件,应按GB7000中4.5和4.6条的规定。3. 4 外壳防护要求灯具外亮防护等级的最低要求应按表1中的规定2 GB 9 720-8 8 表1防水等级含义适用部位IP20 能防止直径大于12mm¥:度不大于80IJ!M
8、干燥居住处所,控制室的团体异物进入壳内当外壳从正常位置倾斜22.5以内时,垂直滴无空调舱室,有冷凝水利有滴水舱室及部位IP 2a 水无有害影响或类似场所IP 4 任意方向的溅水无有害影响露天、有溅水位室及部位或类似场所IP 6 猛烈海浪,神洗甲板等的啧水无有害影响有可能受海浪冲击和冲洗甲板时啧到的部位和场所3,5 性能要求3. 5. 1 在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灯具在下列规定的电雷电压和频率的变化下,应能起动工作。交流电摞的电压变化为额定电压的6%10%,频率变化为额定频率的士5%。如设布自炽应急灯而又以蓄电池作电摞时,电摞电压变化为额定电压的土20%。3. s. 2 灯具内附电容器3. 5.
9、2. 1 电容器的保护性放电装置灯具内凡配有电容量在0.5 F或0.5F以上的每一个电容器,均应增设保护性放电装罩,保证电容器能从电摞断开后1min内其电压即降低到50V以下,以确保使用安全若镇流器本身电路特性能在该时间内使电压自动降至50v以下时,则在灯具中可不配置保护性放电装置。3. 5. 2. 2 电容器若作为提高功率因数时,则灯具的功率因数应不低于o.85. 3, 5, 3 绝缘性能3. s. 3, 1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灯具内各带电部件之间、带电部件与金属外壳或者相邻金属部件之间,应具有足够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其规定值不得小于表2的要求l表2盯im平气不同极性的带电部件之间带电部件
10、和易被触及的金属部件之间电气间隙爬电4巨离电气间隙爬电距离 25 250 3 4 6 6 3. s. 3. 2 酣电压性能灯具内不同板性的带电部件之间,带电部件与外亮之间跨接在真间的电容器应拆除),应能承受下列规定试验电压历时1min而不发生击穿或闪蟠现象a. 额定电压为60300v时,其试验电压为2000 V1 b. 额定电压为60v或60v以下时,真试验电压为l000 v. 3. s. 3, 3绝缘电阻灯具内不同极性的带电部件之间、带电部件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3 GB 9 7 2 0 88 且常态额定电压大于65v时,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0MQ。额定电压小于或等于65V时,绝
11、缘电阻应不小于10MQ。b. 热态(正常工作条件下额定电压大于65v时,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CJ。额定电压小于或等于65v时,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MQ。c. 灯具经受耐电压试验后其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MQ。3. 5. 4 灯具主要部件的最高温度3. 5. 4. 1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灯具主要部件的最高温度在正常工作条件下,灯具的构造应保证能足以散发由镇流器、电容器等产生的热量。灯具中任何部件,内部布线均应保持在安全的最高温度范围内,且当灯具达到最高温度时易被触摸到的部件表面经发热试验后应不高于表3中规定的温度值。表3部件最高温度 ”、标有tw tw(镇流器线圈额定最高温度)镇流线器不标有tw(内中
12、央有衬纸95 、圈变压, 帮不标有tw(内中不夹有衬纸85 、”电外标有乌马电容器的额定最高温度容壳不标有乌50 器接线端子连接馈电电缆用)85 易被触摸到的部件表面60 3. 5. 4. 2 在异常工作条件下灯具主要部件的最高温度当灯具处于异常工作时,灯具的构造应保证能足以散发由镇流器、电容器等产生的热量,灯具的组成部件和内部连接导线应能确保其安全,经受异常工作条件下热试验后应不高于表4中规定的温度值。注2异常工作条件是灯具可能发生的不安全电路条件诸如下列情况之一z. 起动器触点短路sb. 光源不起动,但两电极完好4 GB 9720-88 表4度线圈(温170 170 177 185 193
13、 200 208 216 223 230 高最件如不标有tw如标有twtw90 95 100 105 110 115 120 125 130 部镇流器、变压根V60 t.+10 如不标有马如标有比外壳电容器3. 5. 5 电源端子无线电干扰电压灯具在正常起动和工作情况下,电源端子无线电干扰电压最大允许值,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5干扰电压值dB 率频kHz 90线性下降至5610 160 66 160 500 60 500 1400 60 1400 30 000 3. 5. 6 噪声灯具在正常工作时的噪声应加以限制,其噪声声功率级应不大于50dB(A) 0 3. s. 7 耐潮性能灯具应具有耐潮温性
14、能并能经受两周期每周期为24的温度为55的交变湿热试验,试验后应符合下列要求。3. 5. 1. 1 在高温高温试验的第一周期的头2h及第二周期高温高湿的最后2h,灯具应能起动工作。3. s. 7; 2 试验结束后,首先应测量绝缘电阻,然后进行耐电压试验,具体要求如下z在额定电压大于65v时,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MO. 在额定电压小于或等于65v时,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MO. b. 按3.5. 3. 2规定的试验电压值的85%试验1min.应不发生击穿或闪络现象3. 5. 1. 3 外观质量检查应符合如下规定za. 电镀层s金属电镀件镀层腐蚀区域的面职之和占该零件主要表面面积5%25%的零件数,不得
15、超过该灯具零件总数的l/5.但允许个别零件的镀层,腐蚀区城面棋大于25%及个别零件的主体金属a. GB 9720-8 8 出现个别锈点,Jj. 油穰层的表面质量z允许有轻微失光变色和少量针孔等缺陷,表面上任一平方分米内,直径为o. 5 1. 0 mm的气泡不多于2个,不允许出现直径大于1mm的气泡,且漆膜附着力要求在九个1mm2方格中底攘不脱落和面攘脱落不超过1/3面积sc. 绝缘材料和橡塑零部件不得有变形、发粘、开裂等缺陷。3. 5. 8 耐腐蚀性能灯具中所有金属零部件应具有耐腐蚀性能。对一般金属零部件应具有可靠的保护层,或采用本身具有耐腐蚀性能的金属零部件3. s. a. 1,室内灯具外部
16、和内部的金属零部件应经受两周期(48的连续喷雾盐雾试验,试验后应符合表6的规定。3. a. 2 安装在室外的灯具,灯具整机应经受四周期(28d)盐雾试验。试验后应无过分的腐蚀、质变现象表6底金属材料镀层类别1口、格要求铜镰倍主要表面无棕锈碳钢低锦青铜锵铸主要表团无白色或灰黑色腐蚀物镰锵主要表团无浅绿色腐蚀物钢和钢含金镰或高铺青铜主要表面无浅黑色或浅绿色腐蚀物铺或银主要表面无灰黑色腐蚀物3. 5. 9 耐霉性能灯具的有机绝缘零部件和涂料应具有耐霉性能。经28d的长霉试验后,其长霉面积应小于CB 1146. 11中2级挺霉的规定3. 5. 10 耐振动性能灯具应具有耐振动性能在三个相互垂直的轴向(
17、垂、横、纵上,按表7规定的振动参数进行共振现象检查和耐撮试验试验前应对灯具结构进行检查,并通电工作试验中灯具应能正常工作,试验盾应无机械损伤、变形、紧固件松动、接触不良等现象,绝缘电阻值应不低于3.5. 3. 3条a的规定。在共振频率上振幅放大率Q值应不大于5.表7频率范围振幅哇Hz 位移加速度mm m/s2 2 13.2 士113. 2 80 士6.9 3. 5. 11 耐运输性能灯具应具有耐运输性能经包装后,接下列规定的载重车跑车或垂向碰撞试验以后,应无机械损伤、接触不良以及紧固件松动等现象通电应能正常工作. 将灯具装于载重草上在三级公路上跑革抖。km以上s6 GB 9720-8 8 b.
18、 垂向碰撞垂向碰撞次数为1000土10,峰值加速度为100土10m/s2,脉冲持续时间为11土2ms,脉冲重复频率60100次min,脉冲撞形为半正弦波。3. 5. 12 灯具应提供配光曲线和等照度曲线。3. 5. 13 质量保证3. 5. 13. 1 贮存灯具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仓库中,并应定期(不超过6个月)进行检查、保养。3. 5. 13. 2 保证期a. 灯具按使用维护说明书规定,在正常运输、贮存及正确使用的情况下,从制造厂交货日期算起,12个月内应能正常工作zb. 在保证期内,制造厂应负责无偿地消除故障,更换损坏的零部件,或调换灯具。4 试验方法4. 1 外观质量检查用目测检查灯
19、具的材料、结构、表面镀层、涂覆、零部件互换性和标志等应符合本标准的3.2、3.3条和6.1条的规定。4; 2 电摞变化试验灯具应按表8中规定的组合电源变化1、2和3依次进行起动工作,每种组合工作15min。附设有应急灯的灯具当其电摞为蓄电池时,按3.5. 1条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后均应符合本标准3.5. 1条的规定。表8% 序号电压变化频率变化2 3 66用一zucoz-v 一一4.3 绝缘性能试验绝缘性能试验时应将开关若有的话)置于接通位置上且必须将旁路电容器断开或将带电部件与壳体之间的电容器断开。4. 3. 1 绝缘电阻测试4. 3. 1. 1 绝缘电阻测试设备的选定测量绝缘电阻的兆欧表电
20、压等级应按表9的规定。表9v 灯具额定电压兆欧表电压等级65 500 250 500 4. 3. 1. 2 绝缘电阻的测量下列部位应进行测试,且应符合,本标准3.5. 3. 3条a的规定。. 不同极性带电部件之间,b. 带电部件与灯真金属外壳之间。7 GB 9 7 2 0一一884. 14 3. 5. 11 3. 5. 10 3. 5. 9 3.5.8 低温起动试验外壳防护试验运输试验振动试验盐雾试验长霉试验9 10 11 12 15 13 14 出厂检验由工厂技术检查部门进行,并出具合格证。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s. 2 5. 3 GB 97 2 0-88 a. 新产品试制和老产
21、品转厂生产的产品Fb. 改变结构、材料和工艺规程,而这些改变会影响灯具性能时pc. 成批生产的灯具每四年进行一次试验样灯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灯具中抽取); d. 船检部门或用户提出要求时。s. 4 型式检验抽样应按GB2828中的二次抽样方案进行。s. 5 在型式检验中,如有一台灯具任何一项检验不合格时,则应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及与之相关的项目重做试验,仍不合格时,则应停止试验,待制造厂查明原因消除缺陷后,重新抽样进行检验,直至合格为止。6 标志、包襄6. 1 标志6. , . 1 在灯具上易见处应设置铭牌(或起铭牌作用的标志),铭牌应采用耐久、耐腐蚀、滞燃材料制成,文字应清晰、耐
22、久。铭牌内容应根据灯具特点,从下列内容中选择。a. 名称和型号;b. 制造厂名称或商标Fc. 额定容量、灯管数Fd. 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se. 功率因数zf. 防护等级标志pg. 额定最高环境温度sh. 检验标记pi. 制造日期。6. , 2 灯具附有应急灯时,应在灯罩中心部位设有直径为15mm的红色标记。s.2 包装s. 2. 1 灯具及其附件在包装前,应对所有经过加工而未作涂潦或电镀保护层处理的金属表面,采取临时性的保护措施。s. 2. 2 灯具包装应坚固、结实,且能经受多次装卸和运输要求,并应具有防雨或防潮的性能。s. 2. 3 包装箱箱面的标志应清楚整齐。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za. 名称
23、sb. 数量Fc. 箱号pd. 体积(长宽高he. 净重与毛重pf. 到站(港)及收货单位$g. 发站(港)及发货单位ph. 标有“船用电器”“小心轻放”等包装贮运指示标志。s. 2. 4 灯具包装中一般应具有下列出厂文件za. 灯具安装外形尺寸图及接线原理图Fb. 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zc. 产品合格证、装箱单pd. 附件清单。10 GB 9720-88 附加说明z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普航仪器仪表船舶用品设计室负责起草。上海灯具研究所参加。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戴旭初、陈鸿标。11 ONh囚。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船用荧光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B 9720 88 国中晤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北京复外三里河中国标准出版社北京印刷厂印刷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各地新华书店经售版权专有不得翻印晤开本88012301/16 印张1字数21000 1989年4月第一版1989年4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2000 ,. 定价a.so元标目110-26书号g1550661-5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