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进口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五金电器试行发布实施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前言本标准是为了贯彻国家颁布的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控制由于进口可用作原料用废五金电器中夹带有害废物所引起的环境污染本标准自年月日起试行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污染控制司提出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进口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五金电器试行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实施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废五金电器中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夹带物和放射性污染的控制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废五金电器的进口引用标准进口废五金电器检验规程试行辐射防护规定进口废金属放射性污染检验规程试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
2、控制标准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夹带废物指在收集包装和运输过程中混入进口废五金电器中的废物物质不包括进口废五金电器的包装物及在运输过程中需使用的其他物质控制标准与要求进口废五金电器中禁止混有其浸出液中有害物质浓度超过中鉴别标准值的夹带废物进口废五金电器中禁止混有多氯联苯含量超过中控制标准值的废物进口废五金电器中禁止混有其浸出液值等于或大于和等于或小于的夹带废物进口废五金电器中禁止夹带放射性废物进口废五金电器中放射性物质污染控制指标应符合有关物体表面放射性物质污染控制水平的要求进口废五金电器中下列夹带废物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进口废五金电器重量的万分之一易爆性废物焚烧处置残渣铍六价铬砷硒镉锑碲汞铊铅及其化合物的废物含氟氰酚化合物的废物各种液态废物临床废物厨房废物卫生间废物密闭容器等除上述各条所列废物外进口废五金电器中无法在其加工利用过程中直接利用的其他夹带废物如废木料废纸废织物渣土剥离铁锈以及国家不允许进口种类的废五金电器等总重量不得超过进口废五金电器重量的百分之四检验本标准和条的检验按照规定执行本标准条的检验按照规定执行本标准和条的检验按照规定执行本标准其他条款的检验按照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