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进口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木木制品废料试行发布实施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前言本标准是为了贯彻国家颁布的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控制由于进口可用作原料用木及木制品废料中夹带有害废物所引起的环境污染本标准自年月日起试行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污染控制司提出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进口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木木制品废料试行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实施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进口木及木制品废料以下简称废木料中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夹带物和放射性污染的控制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下两种废木料的进口海关商品编号废物名称锯末木废料及碎片不论是否粘结成圆木段块片或类似形状软木废料碎的粒状的或
2、粉状的软木引用标准进口可作原料用木及木制品废料检验规程试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辐射防护规定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夹带废物指在收集包装和运输过程中混入进口废木料中的废物物质不包括进口废木料的包装物及在运输过程中需使用的其他物质控制标准与要求进口废木料中禁止混有其浸出液中有害物质浓度超过中鉴别标准值的夹带废物进口废木料中禁止混有其浸出液值等于或大于和等于或小于的夹带废物进口废木料中禁止夹带放射性废物进口废木料总比活度值不得大于进口废木料中下列夹带废物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进口废木料重量的万分之一农药和除草剂废物感光材料废物易爆性废物石棉废物各种液态物质临床废物卫生间废物厨房废物废旧衣物等除上述各条所列废物外进口废木料中无法在其加工利用过程中直接利用的其他夹带废物如废金属废纸废塑料废玻璃渣土及严重腐烂废木料等总重量不得超过进口废木料重量的百分之三检验本标准和条的检验按照规定执行本标准和条的检验按照规定执行本标准其他条款的检验按照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