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59. 120.01 w 93 t-L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纺织机械与附件圆柱形条筒FZ/T 93007-2004 代替FZ/T93007-1991 技术条件Textile machinery and accessories-Cylindrical sliver cans-Technology terms 2004-08-15发布2005-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FZ/T 93007-2004 .u. . 目。自本标准代替FZ/T93007-1991圆柱形条筒中的部分内容,未被代替的内容涉及圆柱形条筒的主要尺寸、弹簧托盘特性及其标记纳入GB/T1938
2、2一2003纺织机械与附件圆柱形条筒。圆柱形条筒的主要尺寸及其标记纳入GB/T19382的第1部分,弹簧托盘特性及其标记纳入GB/T19382的第2部分,下面列出了这项国家标准的结构及其对应的国际标准:GB/T 19382 2003纺织机械与附件圆柱形条筒一一第1部分z主要尺寸(ISO93-1: 1998, IDT); 一第2部分z弹簧托盘(ISO93-2: 1999, IDT)。本标准与FZ/T93007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一删去了上口箍和上口圈的型式规定(1991年版的3.5); 二删去了有关球形脚轮的规定,改用滚针式脚轮,并规定了其相关尺寸0991年版的3.6 4. 4 5.4
3、;本版的3.6); 一删去了有关脚轮架的规定(1991年版的3.7); 一增加了对条筒筒体、护圈、上口箍、上口圈和筒底用材料的规定(见本版的3.33.5); 一一增加了根据条筒内径选用弹簧结构型式的规定(见本版的3.的;二一修改了检验规则中型式检验方案和出厂检验方案(1991年版的第6章;本版的第5章);一一修改了标志、包装的有关内容(1991年版的第7章;本版的第6章)。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陕西纺织器材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陕西纺织器材研究所负责起草,常州亚太塑料有限公司、无锡市纺织器材二厂参加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z赵玉生、衡琴、丁建中。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4、z一Fl261-1964,GBn 131-1981、FZ/T93007-1991。I FZ/T 93007-2004 纺织机械与附件困柱形条筒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圆柱形条筒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本标准适用于棉、毛、麻、绢等纺用圆柱形条筒(以下简称“条筒勺。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958形状和位置公差检测规定GB/
5、T 2828. 1一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GB/T 19382. 1 2003纺织机械与附件圆柱形条筒第1部分z主要尺寸(ISO93-1:1998, IDT) GB/T 19382. 2 2003纺织机械与附件圆柱形条筒第2部分:弹簧托盘900 3.0 3.4 上口箍、上口圈宜采用不锈钢带制造,其厚度()2、民应分别遵照表2、表3规定。条筒内径d主三450500,600,700 700 条筒内径d主三600600 表2上口箍用不锈钢带厚度表3上口圃用不锈钢带
6、厚度3.5 筒底宜采用冷轧钢板制造,其厚度84应遵照表4规定。表4筒底用冷轧钢板厚度条筒内径d王三450500,600 600 3.6 条筒宜采用滚针式脚轮,脚轮基本尺寸应遵照图2、表5规定。A向ii 图2滚针式脚轮2 厚度820.8 1. 0 1. 2 厚度830. 3 0. 4 厚度8,0.8 1. 0 1. 2 单位为毫米单位为毫米单位为毫米单位为毫米FZ/T 93007-2004 襄5滚针式脚轮的基本尺寸78 115 偏心距e28 36 2 ,W国- 1 VEaa Fhu 距一心U,-4 中一孔米一毫一为位一单一仇径孔7 总高h,45 75 9 3. 7 条筒的主要尺寸及偏差、筒体垂直
7、度公差应遵照GB/T19382. 1-2003规定。3.8 条筒弹簧表面应光滑、无锈蚀,与托盘易拆装,内径不大于600mm的条筒宜采用螺旋形弹簧,否则宜采用组合型弹簧p弹簧托盘主要特征应遵照GB/T19382. 2-2003规定。3.9 简体应光滑、圆整,同一批条筒筒体色泽应无明显差异。4 试验方法4. 1 尺寸用普通计量器具测量。4.2 位置误差按GB/T1958中规定的方法测量。4.3 弹簧托盘的预应力Fv用硅码(直接加荷法)测定。4.4 外观质量目测。5 检验规则5. 1 总则5. 1. 1 条筒应通过以下类别检验:一型式检验;一一出厂检验。5. 1. 2 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应由制造厂质
8、量检验部门负责进行,订货方也可按本标准中的出厂检验规定在一个月内对进厂的条筒进行验收;根据订货方要求,制造厂应提供出厂检验所在周期的型式检验报告。5. 1. 3 凡在型式检验或出厂检验中,被检验的样本单位有不符合本标准有关规定时,即为不合格;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不合楠,即为不合格品。5.2 检验5. 2. 1 型式检验5. 2. 1. 1 连续生产的条筒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在改变设计、改进主要制造工艺、更换材料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5. 2. 1. 2 .型式检验按GB/T2829-2002中判别水平I的一次抽样方案,型式检验方案应遵照表6规定。表6条筒的型式检验方案序号检验项目名称要求的章条
9、号试验方法的章条号不合格质量水平不合格分类1 简体、护圈厚度3. 3 4. 1 25 B 2 上口箍、上口圈厚度3.4 4. 1 25 B 3 筒底厚度3.5 4. 1 25 B 总商4 脚轮偏心距3.6 4. 1 25 B 孔中心距5 条简内径3. 7 4. 1 25 B 3 FZ/T 93007-2004 亵6(续)序号检验项目名称要求的章条号试验方法的章条号不合格质量水平不合格分类6 条简底部外径3. 7 4. 1 25 B 7 条筒凹座内径3. 7 4. 1 25 B 8 条筒总离3. 7 4. 1 25 B 9 条简凹座深3. 7 4. 1 25 B 10 简体垂直度误差3. 7 4
10、.2 25 B 11 弹簧长度3. 8 4. 1 25 B 12 条简盘缘距3.8 4. 1 25 B 13 弹簧托盘平行度误差3. 8 4. 2 25 B 14 弹簧托盘预应力3. 8 4. 3 25 B 15 简体外观质量3. 9 4.4 30 c 5.2.2 出厂检验5.2.2. 1 每批条筒都应进行出厂检验,经型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出厂检验。5.2.2.2 出厂检验采用GB/T2828. 1-2003中一般检验水平I的一次抽样方案,从正常检验开始,出厂检验方案应遵照表7规定。序号检验项目名称1 条简内径2 条简总离3 简体垂直度误差4 弹簧托盘平行度误差5 简体外观质量6 包装、标志6
11、. 1 包装表7条筒的出厂检验方粟要求的章条号试验方法的章条号样本单位3. 7 4. 1 个3. 7 4. 1 个3. 7 4.2 个3.8 4. 2 个3.9 4.4 个6. 1. 1 条筒经检验合格井附有合格证方可进行包装。接收质量限6.5 6.5 6. 5 6. 5 10 6. 1. 2 条简宜以散件出厂,在使用厂进行装配,其包装应遵照6.1. 2. 1 6. 1. 2. 2的规定。6. 1. 2. 1 内包装a) 小型零件采用多件包装,用纸盒盛装;b) 每个托盘或脚轮用柔性材料裹包,每个条筒配用的脚轮装为一盒Fc) 弹簧、脚轮架采用多件包装,用麻布裹包;cl) 上口箍、上口圈、底箍、筒
12、底采用配套包装,用柔性材料裹包。6. 1. 2. 2 外包装不合格分类B c a) 经内包装后的条筒散件用钉板箱或双瓦楞纸箱外包装,成箱后用包装钢带或塑料捆扎带捆扎牢固;b) 筒体、护圈采用平张包装方法。6.2 标志6. 2. 1 内包装盒上标明:a) 制造厂名和商标p4 FZ/T 93007一2004b) 产品标记pc) 数量;d) 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6.2.2 外包装上标明:a) 制造厂名和商标;b) 产品标记;c) 数量;d) 毛重;e) 体积(长宽高旷)f) “怕雨”标志。5 守OONhoomHN问技术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纺织机械与附件圆柱形条简FZ/T 93007 2004 导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网址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晤印张o.75 字数11千字2004年10月第一次印刷开本88012301/16 2004年10月第一版 定价10.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书号:155066.2-15956 FZ/T 93007-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