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食品添加荆姜黄色素QB 1415一91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姜黄色素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姜科类植物姜黄(CurcuminLonga L. )的根茎经物理方法以有机榕剂提取精制所得的姜黄色素,在食品工业中作为着色剂。2 引用标准c;B 8449 食品添加剂中铅的测定方法GB 8450 食品添加剂中砰的测定方法GB 8451 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法3产品分类丰品主要由三个组分组成门,E, II )。化学名称I 1 , 7卢双(4控基3甲氧基苯基) , 6二烯3,5庚二酣I 1 ( 4经基苯基)7-
2、(4控基J甲氧基苯基)1,6二烯3,5庚二冒Em I, 7卢双(4经基苯基1,6二烯35庚二酣结构式:R, 其中lR, =R2一仪;凡IT R, 一()(二H,R,=HID R,二R,二H分F式IC21H,.,O, I C凹日,o,II C,H100, 分于量1368. 39 I 338. 39 w 308. 39 按1987年国际原子量表)申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1-12-31批准作何d气1992 08-01实施QB 1415 91 4 技术要求4. 1 外观和感官要求本品应为橙黄色粉末,具有姜黄特有的香辛味。4.2 本品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项吸光度El且(425nm)的烧残渣%呻(
3、时,问铅PbJ,;/o重金属(以Pb计),%5 试验方法目表1二月450运4运0.000 3 运0.000 5 豆0.004指标试验中所用试剂和仪器设备除特别注明外,均采用分析纯试剂、蒸馆水及实验室常用仪器设备。5. 1 鉴别5. 1. 1 颜巴反应称取0.lg试样,榕于5mL0. 05mol氢氧化铀溶液中,此时呈玫瑰红色,滴加lmol盐酸到酸性后,溶液即由玫瑰红变为亮黄色。称取lOmg试样,熔于5mL95%乙醇榕液中,颜色为纯黄色微带绿色荧光,再加少量浓硫酸就变为玫瑰红色。5. 1. 2 最大吸收峰称取o.lg试样,溶于5mL95%乙醇中,并定容至lOOmL再稀释100倍后测其最大吸收峰,此
4、液在425nm附近有最大吸收峰。5. 1. 3 薄层层析5.1.3.1 硅胶薄层板的制法:称取EM. K.硅胶lOg,加水20mL,置于研钵中研磨成稀稠适宜的浆状液嘈均匀涂布于玻璃饭上,涂层厚为0.5mmo lOOC活化30min,5.1.3.2 展开剂z三氯甲皖E甲醇99 10 5.1.3.3试样榕液的制备:称取试样。,lg,榕于lOmL95%乙醇榕液中。使用时取上清液。5.1.3.4 点样:在己活化的硅胶板上,用微量注射器吸取2L试样溶液点样。向距为1.5cm o 5.1.3.5 展开与观察:将点好样的薄板放人预先已用溶剂饱和的层析缸中上行法展开(展开时室温为17 20 ( ) .待溶剂前
5、沿达到15cm时,取出,风干。观察应有三个黄色斑点,Rr值分别为0.11 0. 12, 0. 23 0. 25,0 41 0.43, 5. 2 吸光度5. 2. 1试lf!J95刘乙醇(GB679)。5.2.2 试验程序称取0.lg试样,精确至0.000 2g,溶于95%乙醇并定容至lOOmL,然后将此液再稀释100倍,用分光光度计,lcm比色皿,以95%乙醇作雪白对照,在425nm处测定试样溶液的吸光度。5.2. 3 试验结果的计算样品的吸光度按式(1)计算。AXlOO El;(425nm)另一.-( 1 ) 577 QB 1415 91 式中.4 实测试样吸光度s1n 试样质量,g,5.
6、2. 4 结果的允许差i司样品两次测定值之差不得超过0.2抖。5.3 灼烧残渣5. 3. 1 试验程序称取试样lg噜精确至0.000 2g,置于已经恒重的增桶中,先用小火炭化,然后升温至炭化完全再移至高温炉中在750800c下灼烧至完全灰化并称至恒重。5.3.2 试验结果的计算样品的灼烧残渣按式(2)计算。x1:!.x100 ”2 式中,x试样中灼烧残渣含量,%;ll 试样中灼烧残渣质量,um试样质量,go5.3. 3 结果的允许差同样品两次测定值之差不得越过o.02%。5. 4铅(Pb)fl,; GB 8449进行G5. 5呻(As)按GI38450经湿法消化以耐斑法进行p5.6 重金属(以
7、Pb计)被GB8451进行。6检验规则( 2 ) 6. 1 本品应由生产厂的技术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lli的产品都应附有产品合格证。6. 2 使用电1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对本产品的质量规格进行俭验。6.3取样方法:以每班产量为一批,从每批总包装数的5%中采样,小批采样时不得少于3个包装。从每个包装中随机取样1饨,所取样品迅速混合均匀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有磨口寨的玻璃广口瓶白,瓶上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号及生产取样日期,一瓶送化验分析,一瓶避光保存6个月以备仲裁分析用。6. 4 如检验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
8、两倍量的包装中取样品进行复验,复验结果既使只有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也判整批为不合格品。6. 5 如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需仲裁时,可由双方协商选定仲裁单位,按本标准规定的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进行仲裁。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 1 本品用内衬聚乙烯塑料袋的铁筒或不透明的塑料筒包装,净重为100,250.500,100饨,外用瓦樨纸板包装。7. 2 小包装外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商标、批号、生产日期、净重、技术条件、贮存条件、贮存期及“食品添加卉1)”字样。7. 3 外包装箱J,标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毛重、净重、小包装数量可贮存条件、产品出飞l凡QB 141591 广合恪证及本标准编号,并标布“食品添加剂”字样7. 4 本品应贮存于避光、干燥处、禁止与有毒物品混存e7. 5 装卸、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严禁与有毒物品或有污染的物品混合装运d7.6 本品保质期为一年b附加说明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发酵王业科学研究所、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归口。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四川大学、天津师范大学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惠宜、吴玉宏、冉起良、阎炳宗。本标准参照采用1986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布世界卫生组织(FAO/WH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发布的某些食品添加剂的鉴别和纯度的规格中有关姜黄色素的规定a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