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24952-2010 船舶和海上技术 高速船艏向控制装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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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47.020.70 U 60 中华人民11: ./、船舶和海上技术道昌和国国家标准GB/T 24952-201 O/ISO 16329: 2003 高速船蜡向控制装置Ships and marine technology-Heading control systems for high-speed craft (ISO 16329: 2003 , IDT) 2010-08-09发布数码防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0-12-01实施发布GB/T 24952-2010/ISO 16329:2003 自次前言.1 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2、 术语和定义4 性能35 型式试验6 应急功能77 识别标志.7 8 信息7附录A(规范性附录)扰动条件下的脑向稳定性试验8附录B(规范性附录)船舶运动模拟器附录c(资料性附录)扰动条件下脑向稳定性试验示例10附录D(资料性附录)本标准条文与IMO决议条文对照u参考文献GB/T 24952-201 O/ISO 16329: 2003 目IjJ:I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16329: 2003(船舶和海上技术高速船腊向控制装置)(英文版)。本标准等同翻译ISO16329: 2003。本标准相对于ISO16329:2003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z一删除国际标准的前言;一一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

3、;一一引用标准根据国家标准进行了对应的调整;一一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一一一表述方式按照GB/T1. 1一2000的规定做了编辑性修改。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航海仪器分技术委员会(SAC/TC12/SC 5)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康元。I C/T 24952-2010/ISO 16329:2003 船舶和海上技术高速船腊向控制装置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下列条件下工作的高速船脂向控制装置的结构、性能、检验及试验要求:a) 速度大

4、于30kn且不大于70kn; b) 最大回转速度为200/5;c) 按国际高速船安全规则)(HSC规则第13章要求,在700N700S的正常工作范围内应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最低性能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根据获得的腊向信息,在与船舶操纵性相关的限制范围内以最小的舵机动作保持预设腊向的脂向控制装置。本标准假定采用常规方案。如采用其他方案,本标准适用的要求仍旧有效;必须修改要求时,应充分说明理由。当速度低于30kn时,蜡向控制装置应符合IMOA. 342(蓝决议的要求,当速度在30kn70 kn 时,应符合IMOA. 822(19)决议要求。注1:在本标准中凡引用IMO决议IMOA. 822(19)决议、I

5、MOA. 694(17)决议和IMOA. 342(庄)决议的内容均用斜体印刷。注2:痛向控制装置以前被称为自动操舵仪(自动驾驶仪)。注3:IMO A. 342 (!x )决议指经IMOMSC. 64(67)决议附件3修改的IMOA. 342(!X)决议。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CB/T 3973一2005船舶与海上技术磁罗经在船上的定位(1SO694

6、: 2000 , IDT) 1EC 60945 海上导航和无线电通信设备及系统一般要求测试方法和要求的测试结果1EC 61162(所有部分)海上导航和元线电通信设备及系统数字接口1MO A. 694(17)决议作为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组成部分的船用无线电设备和电子助航设施的一般要求1MO A. 822(19)决议高速船自动操舵仪(自动驾驶仪)性能标准建议书1MO MSC. 64(67)决议附件3腊向控制装置性能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蜡向heading 高速船在某时刻船首在水平面上的实时方位。该方位用与基准方位的偏转角度表示,通常基准方位为00。以

7、基准方位为000。顺时针旋转3600来表示,360。与000。重合。3.2 预设捕向preset heading 高速船航行设定的将要驶向的水平面上的方位。预设脂向是对于北(真北或磁北)的方位角,用1 GB/T 24952-2010/150 16329: 2003 000。顺时针转360。表示,360。与000。重合。3.3 3.4 手动操舵manual steering 手动控制操舵装置的方法。例如:使用舵轮操舵。自动操舵automatic steering 对从脂向信息源处获取的腊向信息进行处理,并自动地控制舵机保持船预设腊向的措施。腊向信息源可以是磁罗经或陀螺罗经。3.5 3.6 3.

8、7 3.8 3.9 转换装置change-over device 自动操舵和手动操舵相互转换的装置。自动操舵装置automatic-steering device 进行自动操舵的装置。比例舵角调节proportional rudder adj ustment 调整舵角指令,以对预设腊向与实际脑向偏差的瞬时值进行比例控制的一种舵角调节方法。微分舵角调节(稳舵调节)derivative rudder adjustment 调节舵角指令,以控制船舶回转角速度的一种舵角调节方法。积分舵角调节integral rudder adjustment 调节舵角指令,以对腊向偏差的积分值进行比例控制的一种舵角调

9、节方法。3.10 天气调节weather adjustment 将因波浪、涌和风所产生的偏航而进行的不必要提舵减至最小所进行的调节。3. 11 调整器adjustment control 进行比例舵角调节、微分舵角调节、积分舵角调节及天气调节的自动控制装置。3.12 操作器operational device 为操作脂向控制装置而使用的开关、按键、旋钮等的通称。3.13 蜡向信号处理器heading-signal processor 处理由陀螺螺经、磁罗经等测出的脂向信号,供脑向控制装置使用的装置。所有腊向信号均需该装置处理才可以被腊向控制装置使用。3.14 越控功能override func

10、tion 主动地快速从自动控制转换至临时手动控制的功能。3.15 操作位置conning position 具有良好的驾驶视野,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设备给驾驶者来实现各种控制功能的桥楼上的位置。2 GB/T 24952-2010/ISO 16329:2003 3.16 回转角速度控制turn-rate control 根据预设的回转角速度操舵,以控制船舶回转的方法。3. 17 回转半径控制turning radius control 使船舶以预设的半径转弯的控制方法。4 性能4.1 一般要求4. 1. 1 黯向控制装置应具有在各种航速、天气及装载状态下,手动或自动地适应船舶不同操纵特挂的能力,且

11、在正常环境及正常操船状态下可靠地工作。4.1.2 在配有陀螺罗经时,脑向控制装置应当与陀螺罗经相连。否则应与磁罗经有电气连接。4.1.3 制造商应向使用人提供对高航速、如速、航向改变、海况等引起的黯向控制装置误差以及其他导航设备的相应误差的定性说明。4.1.4 腊向控制装置应满足IEC60945所规定的设备类环境条件。4.2 构成腊向控制装置至少应由下列设备构成(见图1):a) 脂向信号处理器(含插向指示器); b) 预设蜡向控制器;c) 调整器;d) 自动操舵装置;e) 不要求与蜡向控制装置集成在一起的转换装置(含操舵模式指示器hf) 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报警信号装置;g) 当前的操舵模式和使用

12、的腊向信号源指示器。国本标准规定的脂向控制装置aa被粗线包围的部分为本标准中规定的脑向控制装置的组成设备zb转换装置可以不集成在筋向控制装置中zc报警信号装置可为外部单元。固1典型的蜡向控制装置方框圄4.3 功能要求4.3. 1 说明下列各条要求应予以满足。3 G/T 24952-201 O/ISO 16329: 2003 4.3.2 自动操作与手动操作的相互转换4.3.2.1 自动操舵与手动操舵的相互转换应能在任何能位上均可进行,且应能用一个操作器在3s 内手动操作完成。4.3.2.2 从自动操舵向手动操舵转换时,应能在任何条件下完成,包括腊肉控制装置出现故障的情况。4.3.2.3 当从手动

13、操作转换到自动操作时,髓向控制装置应将实际黯向转为预设髓向。4.3.2.4 在船员元意操作的情况下,不应发生由于动操舵的越控功能引起的向自动操舵的转换。4.3.2.5 转换装置应彼此靠近并紧靠设备的正常操作位置。4.3.2.6 应有适当的指示,以表明正在工作的是手动或自动操作状态。诙指示器应紧靠墙挨装置设置。4.3.2.7 装置应包括具有越控功能的手动操舵。4.3.3 操作控制(包括调节控制)4.3.3.飞所有的操作器均应在正常操作位置便于调节操作和识别。正常操作所不需要的调节器及操作器应不易被触及。4.3.3.2 髓向控制装置应配有自动和手动操作器,根据天气变化的影响调节该装置以适应船舶的操

14、纵性菇。腊向控制装置可配有自动或于动操作器,根据航速和装载变化的情况调节该装置以适应船舶的操纵性能。4.3.3.3 在装置内或船舱内,应提供可以在任何时候均能识别调节器、操作器、指示器的适度照明。当妨碍驾驶时,应可以调整照度。4.3.3.4 黯向控制装置应设计成:当瑛设黯向变为向右时,应顺时针转动黯向预设器或将于柄扳向右侧;当预设蜡向变为向左时,应逆时针转动腊肉预设器或将于柄扳向左侧。正常变更蜡向应只需一次调整府向预设器就可完成。腊向预设器的设计和结构应避免意外变更舶向。4.3.3.5 在变更舶向时,应通过脂向预设器的顺时针向右或逆时针向左调整来确定船的回转方向。4.3.3.6 在有遥控站的情

15、况下,主控站应设有向遥控站移交操舵权的设备及无条件收回操舵权的设备。4.3.3.7 除预设定的描向和设置控制器外,其他任何控制器的实施不应对船舶的航向有较大的影响。4.3.3.8 其他遥挂位置的控制器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4.3.4 舵角限制黯向控制装置应具有在自动操舵模式下调整舵角限值的措跑。还应提供可指示命令或达到舵角限制的措施。当使用其他醋向控制装置时,也应符合本条要求。4.3.5 允许的偏航应采取措施防止船舶因正常偏摆而带来的不必要的操舵。4.3.6 蜡向显示精确度当具有脑向指示时,指示方位与腊向传感器的差应不超过0.50。4.3.7 预设蜡向除非船员主动操作,预设醋向不应发生变更。4.

16、3.8 转向4.3.8. 1 一般要求醋向控制装置应能根据颈设回转半径或预设回转速率在船转向能力内实施转向。4.3.8.2 预设回转角速度当腊向控制装置具有按照预设回转角速度进行回转的功能时,在船舶装载量正常、并航行在足够宽阔平静海面时,且转向速度稳定后,回转角速度误差应在设定值的士10%或士30/min范围内,取大者。GB/T 24952-201 O/ISO 16329: 2003 注:由于天气、海况、操纵性等因素影响,会出现以最大操舵角回转也不能按预设回转角速度回转的情况。4.3.8.3 预设回转半径当腊向控制装置具有按照预设的回转半径进行回转的功能时,在进入匀速回转状态后,回转半径精确度

17、应按照4.3.8.2的数据进行计算。注:由于天气、海况、操纵性等因素影响,会出现以最大操舵角回转也不能按预设回转半径回转的情况。4.3.9 过冲限制蜡向控制装置应具有改变预设蜡向的稳舵调节功能或同等的功能,应在无太大过冲的情况下改变到预设摇向。4.3.10 电源4.3.10.1 脑向控制装置应在IEC60945规定的电源变化范围内正常工作。4.3. 10.2 当配备一个以上的电源供电时,应能快速的由一个电摞向另一个电掠转换。该电源转换设备可以不集成在黯向控制装置内。在转换电源期间,应具有保持当前髓向的措施。4.3. 11 报警及信号设备4. 3. 11. 1 一般要求报警信号设备应设置在靠近操

18、作位置并易于接近。4. 3. 11. 2 电源故障或电压过低应提供具备听觉和视觉报警设备,显示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操作的黯向控制装置或蜡向监测装置电原供应放障或降低信况。报警设备可以不集成在脑向控制装置内。4.3. 11. 3 系统故障腊向控制装置应具有可静音的昕觉和视觉报曹功能,当系统发生影响设备安全操作的功能故障时,可发出报警。注z与本条要求相应的脂向控制装置范围见图L4. 3. 11. 4 偏航报警醋向控制装置应具有可静音的听觉和视觉报警功能,当黯向方位超过预设蜡向的预设限值革围时,发出偏航报警。预设限值范围应在50150。注1:偏航是船己偏离了预设腊向的状态。注2:本条中的预设限值系指发出

19、报警的阙值。4. 3. 11. 5 蜡向监视装置对需安装两台独立罗经的船舶,则该船应提供一个脂向监测仪,由独立的黯向信息源监翻实际蜡向,醋向监测仪可不集成在蜡向控制装置内。应提供具有可静音的听觉和视觉报警器,当正在使用中的蜡向信息偏离第二黯向信息摞并超过预设限值范围时发出报警。预设眼值最/J范围应在50150。注:本条中的预设限值系指发出报警的阀值。4. 3. 11. 6 蜡向信息源显示应清晰显示使用中的蜡向信息的来掠。4. 3. 11. 7 传感器状况蜡向控制装置应对失去外部传感器输入信息的状况予以显示。蜡向控制装置还应重复有关来自外部传感器输入数据质量状态信息的报替。4.3.12 传输误差

20、提供给腊向控制装置的腊向信息与传感器的腊向信息的误差不应大于0.50。4.3.13 蜡向稳定性在元外界干抗,同时在高速黠操纵能力的眼皮毡围内,插向控制装置和黯向源信息共同作用下,应使船保持在预设航向士2。的范围内。舶向稳定性应在附录A规定的扰动条件下,实际腊向与预设脑向之间的平均偏差在士3。以内,且5 GB/T 24952-201 O/ISO 16329: 2003 实际腊向与预设腊向差的最大幅度在4。以内。注:该偏差值通过模拟试验获得(见5.5.的。4.3.14 对磁罗经的干扰当启动和使用磁性传感器时,对磁罗经的干扰不应超过o.50。打开电源开关,不论脑向控制装置是否使用,在任何脂向上均应满

21、足此要求。4.3.15接口4.3.15.1 蜡向控制装置应与适用的黯向信息摞相连接。4.3.15.2 醋向控制装置在具有回转半径控制或控制参数自动适应航速功能的情况下,应与适用的航速信息源相连接。4.3.15.3 插向控制装置应提供符合相关国际标准的接口。数字接口应特告IEC61162的规定。4.4 安全措施瞄向控制装置的安全措施应符合IEC60945的规定。5 型式试验5. 1 试验及要求的结果试验应按5.25. 5的顺序进行。所有试验均应采用船舶运动模拟器进行,相关内容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5.2 磁罗经安全距离试验磁罗经安全距离应符合CB/T3973的要求。应考虑系统所有部件和它们之间的连

22、接。5.3 电磁兼容性(EMC)及环境试验电磁兼容性及环境试验应按IEC60945的要求进行。5.4 自动操舵向手动操舵转换试验从自动操舵向于动操舵转换试验应按下列顺序进行za) 在自动操舵模式下,转动舵轮使舵角指令为00;b) 设定舵角限制器为最大值,并设定预设舶向使舵角达到最大值;c) 从自动操舵向手动操舵转换;d) 测量从完成操舵方式转换至发出正舵指令信号的时间,其结果应符合4.3.2.1的要求。5.5 控制特性试验5.5.1 一般要求下述试验应采用船舶运动模拟器进行。附录B所述模拟器是进行下述试验的标准模拟器。5.5.2 蜡向信号变换精确度将模拟器的脑向设定为八个方位,且将它们与腊向控

23、制装置所指示的蜡向进行比较。该试验应右转和左转各分别进行2次。结果应符合4.3.12的规定。5.5.3 200。转向5.5.3.1 本试验应按附录B规定的船舶运动模拟器在l/v设为2情况下进行。本试验在元预设回转角速度或预设回转半径功能下做自动转向。根据4.3.3.4和4.3.3.5规定应由腊向预设器进行右转和左转200。航向变更,按下列要求进行试验:a) 将腊向预设器设定为顺时针向右转时,船舶应向右转向F将其设为逆时针向左转时,船舶应向左转向(任何情况下,腊向变化都依据腊向预设器确定的回转方向)。b) 进行腊向变更后,舵角限制功能应起作用。5.5.3.2 本试验应按附录B规定的船舶运动模拟器

24、在l/v设为2情况下进行。且舵角限制值在最大的条件下进行。应使腊向预设器向右或向左转,做200。的脑向变更。试验应符合5.5. 3. 1a)的规定,且G/T 24952-201 O/ISO 16329: 2003 回转角速度或回转半径应满足4.3.8.2和4.3.8.3规定的要求。预设回转半径试验时,按公式(1)计算船舶腊向回转角速度:式中:418o u i-一一一r ci-预设回转角速度,单位为度每秒c/s); r一一一预设回转半径的数值,单位为米(m); u 航速的数值,单位为米每秒(m/s)。. ( 1 ) 本试验应用预设的回转半径或预设回转角速度最大值、中间值及最小值,在左右方向各进行

25、6次。注1:水平加速度a不超过2.0m/s2o 注2:本试验中应通过回转角速度或回转半径选择,保证水平加速度不超过2.0m/s2。5.5.4 蜡向稳定性腊向稳定性试验应按附录B规定的船舶运动模拟器在l/v设为2的情况下进行。且分别按附录A规定的有扰动和元扰动的条件下进行,腊向控制装置转向10min后,应符合4.3.13的要求。5.5.5 过冲试验过冲试验应按附录B规定的船舶运动模拟器在l/v设为2的情况下进行。以舶向为准,预设腊向向右和向左变更200,过冲不超过20。6 应急功能当脂向传感器或脂向控制装置出现故障时,应保持故障前的方位p当使用中的自动速度输人出现错误时,应按出现错误前的速度值控

26、制。并按4.3.11的规定发出警报。7 识别标志在黯向控制装置的组成设备上应标识下列内容:一一制造厂商标识;一一插向控制装置型号F产品序列号;与磁罗经的安全距离(对于设置在桥楼的踵向挂制装置。8 信息为了正确地操作和维护醋向控制装置,应提供足够的信息,包括za) 当设计成可在元件级进行故障诊断和修理的装置时,应配备完整的线路图、元件布置图及元件-M衰。b) 当装置包含有复杂模块旦未设计成在元件级进行故障诊断及修理时,应提供足够的信息,保证故障的复杂模块能被定位、识到和替换,对除此之外的摸块和非模块构成元件应符合a)款要求。c) 对于具有回转角速度和回转半径控制功能的黯向控制装置,应说明由于天气

27、、海况、航速、装载、吃水及纵倾等特殊条件下,可能会出现不能达到预设值的情况。且应说明不正确的航速输入会导致不正确回转半径控制的情况。7 GB/T 24952-201 O/ISO 16329: 2003 附录A(规范性附录)扰动条件下的蜡向稳定性试验本附录规定了脂向稳定性测试的扰动条件。采用的扰动是与舵角等效的矩形波,振幅应符合表A.l的规定。表A.1振幅8 . G/T 24952-201 O/ISO 16329: 2003 附录B(规范性附录)船舶运动模拟器下述内容规定了船舶运动模拟器的标准。船舶操纵性模拟计算用K-T模型(传递函数)表示,见公式(B.1): K曰s . ( B.1 ) 式中:

28、一船舶的回转角速度,单位为度每秒C/s); S一一实际舵角的数值,单位为度C);K一一船舶的回转性能常数,单位为每秒0/s); T 船舶的时间常数,单位为秒(s); S 拉普拉斯算子。K和T由K和T根据公式(B.2)和公式(B.3)变换:K互-l/v T=xL U . ( B.2 ) ( B.3 ) 式中:K 船舶的元量纲回转系数,K=0.6; T一一船舶的无量纲腊向稳定性系数,T=O.l; 1一一配备脑向控制装置的艇的长度,单位为米(m); u 配备腊向控制装置的船舶的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注:t/v示例见表B.1c舵机模型基于公式(B.4): B 1 B* TlS十1.( B.4

29、) 式中zs一一实际舵角的数值,单位为度C);B*一指令舵角的数值,单位为度C);TE一一舵机时间常数,单位为秒(s); S一一拉普拉斯算子。在这种情况下,舵的转动角速度(dB/dt)应不大于150/s,TE应等于O.1 s 0 方位精度和舵机模型的灵敏度应达到以下要求:一方位分辨率应不大于0.10; 舵机模型灵敏度应不大于0.20。表B.1 L/V2示例船型Lpp/m V1/kn V 2/(m/s) L/V2 A 24.5 36 18. 52 1. 32 B 35.0 32 16.46 2.13 C 26.5 36 18.52 1. 43 D 46.0 35 18.0 2.56 a该值不是垂

30、线间长(Lpp),是总长a9 GB/T 24952-201 O/ISO 16329: 2003 附录C(资料性附录)扰动条件下腊向稳定性试验示倒本附录显示了在假设扰动作用下腊向稳定性模拟试验的结果。模拟试验的艇体响应模型采用附录B规定的K-T模型和式(C.l)腊向控制装置传递函数模型:式中:0(5)一一转舵角;e(5)一一方位误差;0(5) 一-一=KD十Td5+一e(5) -p - U- , Ti5 Kp 、Td、Ti腊向控制装置参数;S 拉普拉斯算子。. ( C.l ) 模拟试验的程序框图表示对船舶方位扰动的传递函数如图C.l所示。船体响应和腊向控制装置模拟试验参数如表C.l,结果如图C.

31、2o10 7 (设定航向)参数数值? (扰动)脂向控制装置艇陀螺罗经K p + T,8+ _lh r -,- , T,8 程序框图传递函数(8) 8 (8) (T/K) 83+ (1 /K+Td)S2+ Kps+lI T, 图C.1程序框固和传递函数表C.1船体响应和精向控制装置参数Z/v K Kp 2.0 0.6 0.1 1. 0 一-?(腊向)Td T O. 194 2.0 4 3 2 生组、幸=ft-、。翌。 -1 -2 一3一4l/v=2.0 K=0.6 =0.1 K=0.3 T=0.2 30 K p = 1. 0 Td =0.194 Ti=2.。黯向(度)干扰(度)v n、11. 6

32、0V 90 l 150 1 G/T 24952-201 O/ISO 16329: 2003 腊向稳定性八A A J飞。27030。臼o360V u q 飞,竭地。210 2 。510 540 570 600 、 时间/秒图C.2模拟试验结果11 GB/T 24952-201 O/ISO 16329: 2003 附录D(资料性附录)本标准条文与IMO决议条文对照表D.1本标准条文与IMO有关决议条文对照本标准的条文IMO A.822(19)决议、IMOA. 694(17)决议、ISO 11674:2000的条文IMO MSC. 64(67)决议附件3的条文1 IMO A.822(19)决议的1.

33、1、1.2和IMOMSC.64(67)决议附件3的2.1 l 2 2 3. 1 3.6 3.2 3.11 3.3 3.9 3.4 3.2 3.5 3.4 3.6 3.3 3.7 3.12 3.8 3.5 3.9 3.8 3. 10 3.15 3.11 3. l 3.12 3. 10 3.13 3.7 3.16 3.14 3.17 3.13 4. 1. 1 IMO A.822(19)决议的2.2和IMOMSC.64(67)附件3的3.1 4. 1. 1 4. 1. 2 IMO A.822(19)决议的2.34. 1. 3 IMO A. 822(19)决议的2.44. 1. 4 4. 1. 2 4

34、.2 4.2 4.3.2.1 IMO A. 822(19)决议的3.l和IMOMSC. 64(67)附件3的4.14. 3. 1. 1 4.3.2.2 IMO A.822(19)决议的3.2和IMOMSC.64(67)附件3的4.24.3. 1. 2 4.3.2.3 IMO A.822(19)决议的3.3和IMOMSC.64(67)附件3的4.3 4. 3. 1. 3 4.3.2.5 IMO A. 822(19)决议的3.44.3.2.6 IMO A.822(19)决议的3.5和IMOMSC. 64(67)附件3的4.5 4. 3. 1. 5 4.3.2.7 IMO A. 822(19)决议的

35、3.64.3.3.1 IMO A. 822(19)决议的3.24.3.2.1 4.3.3.2 IMO A.822(19)决议的5.P 12 GB/T 24952-201 O/ISO 16329: 2003 表D.1(续)本标准的条文1MO A. 822(19)决议、IMOA. 694(17)决议、1SO 11674:2000的条文IMO MSC. 64(67)决议附件3的条文4.3.3.3 IMO A. 822(19)决议的3.3 4.3.2.3 4.3.3.4 1MO A.822(19)决议的5.2和IMOMSC. 64(67)附件3的7.34.3.2.5 4.3.3.5 4.3.2.6 4

36、.3.3.6 1MO MSC. 64(67)决议附件3的7.44.3.2.7 4.3.3.7 1MO A.822(19)决议的5.3和1MOMSC. 64(67)决议附件3的7.54.3.2.8 4.3.3.8 1MO A. 822(19)决议的5.4和1MOMSC. 64(67)决议附件3的7.64.3.2.9 4.3.4 1MO A. 822(19)决议的6和1MOMSC.64(67)决议附件3的3.34.3.3 4.3.5 1MO A.822(19)决议的7和1MOMSC. 64(67)决议附件3的3.44.3.4 4.3.6 4.3.5 4.3.7 1MO A. 822(19)决议的3

37、.3和1MOMSC. 64(67)决议附件3的3.54.3.6 4.3.8.1 1MO A.822(19)决议的5.5和1MOMSC. 64(67)决议附件3的3.24.3.8.2 4.3.7 4.3.8.3 4.3.8 4.3.9 1MO MSC. 64(67)决议附件3的3.64.3.9 4.3.10.1 4.3.10.1 4.3.10.2 1MO A. 822(19)决议的4.3 4.3.10.2 4.3.11. 1 1MO A.822(19)决议的4.54.3.11. 1 4.3.11. 2 1MO A.822(19)决议的4.1和1MOMSC. 64(67)决议附件3的6.14. 3

38、. 11. 2 4.3.11. 3 4.3.11. 3 4.3.11. 4 1:1110 A.822(19)决议的4.护和1MOMSC. 64(67)决议附件3的6.24.3.11. 4 4.3.11. 5 1MO A.822(19)决议的4.3和1MOMSC.64(67)决议附件3的6.34.3.11. 5 4.3. 11. 6 1MO MSC.64(67)决议附件3的6.44. 3. 11. 6 4.3. 11. 7 1MO A.822(19)决议的4.4和1MOMSC. 64(67)决议附件3的6.54. 3. 11. 7 4.3.12 4.3. 12 4.3.13 1MO A.822(

39、19)决议的2.14.3.13 4.3.14 4.3. 13 4.3.15.1 1MO MSC. 64(67)决议附件3的8.1 4. 3. 15. 1 4.3.15.2 1MO MSC. 64(67)决议附件3的8.24.3.15.2 4.3.15.3 1MO A. 822(19)决议的8和1MOMSC. 64(67)决议附件3的8.34. 3. 15.3 4.4 4. 4 5. 1 5. 1 5.2 5.2 5.3 5.3 5.4 5.4 13 GB/T 24952-201 O/ISO 16329: 2003 表D.1(续)1MO A.822(9)决议、1MOA.694(17)决议、本标准

40、的条文1MO MSC. 64(67)决议附件3的条文1SO 11674: 2000的条文5.5.1 5.5. P 5.5.2 5.5.2 5.5.3.1 5.5.3.1 5.5.3.2 5. 5. 3. 2 5.5.4 5.5.4 5.5.5 5.5.5 7 1MO A.694(17)决议的96 8 a) 1MO A.694(17)决议的8.3.17 a) 8 b) 1MO A.694(17)决议的8.3.27 b) 8 c) 7 c) a与原文有微小差别。14 GB/T 24952-201 O/ISO 16329: 2003 参考文献lJ IMO A.210(咀)决议关于大船操舵装置的建议案

41、.2J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第n-1章第29和30条.3J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1981年修正案第V章第19条4J ISO 2412: 1982造船指示灯的颜色.5J ISO 8468 :1 990 船舶桥楼布置相关设备要求和规则.6J ISO 11674:2000船舶和海上技术脂向控制装置.7J IEC60092-204:1987船舶电气装置第204部分:系统设计电动和电动液压操舵装置8J IEC 60092-504:2001船舶电气装置第504部分:专辑控制和测量仪表.问OONN的。【O严-ON|Nmm寸NH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舶和海上技术高速船腊向控制装置GB/T 24952-2010/1S0 16329: 2003 *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X12301/16 印张1.25 字数28千字2010年10月第一版2010年10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 1-40379 定价21.00元GB/T 24952-2010 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打印日期:2010年10月28日F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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