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25295-2010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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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29.020 K 09 量B和国国家标准11: .,.、中华人民G/T 25295-2010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uidelioes 00 safety desigos for electric equipmeots 2010-11-10发布2011-05-01实施数码防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蔑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T 25295-2010 目次前言.1 I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电气安全设计的原则.4.1 概述4.2 基本准则-4.3 电气安全设计的基本要素-5 电气安全设计要求5. 1 环境适应性设计要求.7 5.2 电击危险防护

2、的设计要求5.3 电能的间接作用、外界因素危险防护的设计要求.17 5.4 机械危险防护的设计要求5.5 电气连接和机械连接的设计要求.18 5. 6 运行危险的防护设计要求.19 5.7 电能控制和危险防范的设计要求.20 5.8 标志和说明书的设计要求.21 参考文献GB/T 25295-2010 目。吕本标准依据GB19517(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本标准由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SAC/TC25)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四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艾诺仪

3、器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锋、包革、李邦协、方晓燕、季慧玉、田宿、曾雁鸿、刘江、赵涛、颜景新、杨之峰。I G/T 25295-2010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交流1000 V以下,直流1500 V以下的电气设备安全设计的基本准则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电气设备的安全设计。专业的或产品的安全设计应依据相应的标准规定。没有专业的或产品的安全设计方法时,可依据本标准。注1:电气设备包括输、配、贮存、测量、监督、控制、调节、转换和消费电能的产品及信息技术领域中与其组成一体的电气装备、电气装置、电气器具。注2:即使设计者按照本标准规定的内容完成了电气设备的设计,也不意味着电气设备符合了

4、安全的要求。电气设备只有经过了规定的检验或试验,并经过合格评定后,方可认为是安全的。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lP代码)(GB4208-2008 , IEC 60529:2001 ,IDT) GB/T 4776 电气安全术语GB/T 5465. 2-2008 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第2部分:图形符号(lEC60417 DB:2

5、007 ,IDT) GB/T 22696(所有部分)电气设备的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降低3 术语和定义GB/T 4776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4 电气安全设计的原则4. 1 概述4. 1. 1 国家电气安全的法律法规,包括强制性标准,其内容及所认定的符合性标准是电气设备安全设计的基本依据,符合性标准会随着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更新。注:例如GB19517,反映了安全的技术概念与人们行为之间的差别,即在正常的条件下使用或在其他由制造商预见到的误用条件下使用,可以合法地要求某些产品、加工过程或服务具有一定程度的风险,但不会危及人员的健康、环境的质量等。其附录A所列符合性标准,即各类专业产品的安全标准

6、,是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认定的技术标准。一般情况,符合性标准是遵照国家强制性安全技术规范中的要求,结合专业产品的特性进行具体化、量化要求,并能指导产品在设计阶段就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4. 1. 2 在设计过程中,如果设计者认为存在有新的风险,并且新的风险对安全构成明显的危害,则应注意:a) 分析研究安全与风险的关系。安全与风险总是相伴而存的,安全不能免除全部风险,即绝对的安全是不可能的。b) 根据风险评估做出安全的判断,依据GB/T22696的规定。c) 风险评估和判断安全是十分复杂的过程,往往设计者很难有能力单独完成。4.2 基本准则4.2.1 危险因素的区分和安全要求的一般原则电气设备的危险

7、因素有自身的危险因素和外界的危险因素。自身的危险因素,例如电击危险等。1 GB/T 25295-2010 外界的危险因素,例如环境、过载、振动、冲击、异物、辐射危险等。安全要求的一般原则是在以下条件下电气设备的使用是安全的za) 在整个生命周期;b) 在技术标准的规定正常使用条件和单一故障条件下;c) 在合理预见的设计目的;d) 在正确安装、运行和维护的条件下。或:一一如元特殊要求,按一般环境,或运行条件设计制造E一一-在使用时可采用专门的与电气设备的特性和功能无关的安全技术措施。4.2.2 安全水平与经济性电气设备的安全水平一般由专业的安全技术标准决定,安全的设计实质上是实现专业的安全技术标

8、准的要求,以达到必要的安全水平。在安全设计时可能会遇到为了安全不得不限制某些技术的应用,而技术的创新又不应该受到制约,此时确定合理的安全是必要的。就设计而言,安全是第一的,即新技术的应用只能促进安全水平的提高,或者新技术的应用要以保证安全为前提。注:正是因为没有任何产品和活动是绝对安全的。因此,制定绝对安全的标准是不可能的。反过来,消费者或用户也不会接受一项客观的、始终不变的安全标准。而要取得一项渐进的安全标准,则必须研究有关发生伤害的可能性或伤害发生率及发生伤害导致严重后果、社会因素、经济成本等之间的平衡因素。但多数情况下,影响安全水平的因素本身往往是非常不明确,因此,完全用量值来表示相应的

9、安全水平是困难的。因此,设计者应该注意到安全技术标准是为了保证和满足使用的要求,时成功经验进行的记录,而没有确切地提出达到的安全水平。注:例如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确定就是典型,安全技术标准中给出的量值应视为经验的数值,供设计时参考。如果在设计上不能将已知的危险排除在可以避免的程度,则应该做出设计的说明,或者给出必要的文件,例如产品的安装使用说明书,或者标志、标识等,以起到:一一防护电气设备的危险,保护面临风险的人员;一一针对防护不完全,或元防护的情况,警告面临风险的人员,保持对危险的警觉,或提示应当采取的适当行动;一一为面临危险的人员进行培训。4.2.3 共性设计原则和个性设计原则共性安全要求是

10、由各类电气设备的安全特性(要求)加以提炼、概括、综合、提升而成,这些共性的安全技术要求、指标和检验方法,使各类电气设备的安全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上,成为共同应遵守、达到的准则。设计者应熟悉并掌握共性安全要求的规律,特别要注意研究要求、指标与检验方法之间的关系,即所有的设计应该针对要求与指标,但必须通过检验才能确定是否达到了要求与指标。注:共性的规定或要求、指标和相应的测量、试验方法并不意味着所有的电气设备都要达到全部要求,而是应根据不同电气设备的特性、使用的场所进行选择适用的、必须的要求、指标。例如手持式、可移式、固定式使用的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是不全部相同,达到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个性安全要求是

11、结合产品的特性、要求而具体化、量化的产品的安全技术要求,包括发生危险的控制指标,考核、检验、指标的测量、试验中的参数规定等。考虑到个性设计的检验不确定性(例如介质强度的检验),因此要求设计者更加关注检验方法,以使设计满足检验的要求。2 注1:例如介质强度是各类电气设备都应控制的共性要求,但不同种类的电气设备、使用的不同电压等级、使用的场所不同,有的电气设备仅考核工频耐电压能力,有的还要考核臣间介质强度。对工频耐电压能力,不同用途、不同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施加的工频试验电压值也不一样。注2:例如防潮性,应用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电气设备的防潮性的考核是不一样的。GB/T 25295-2010 4.2.

12、4 安全性技术的分类4.2.4. 1 电气设备的安全性可分为:a) 设计制造时的安全性,包括设计、加工、装配、运行、运输、拆卸时的安全。b) 使用时的安全性,指与电气设备的特性和功能元关的安全技术,往往指电气设备在使用时采取的专门措施,例如在电气设备运行中:一一限制随便触及电气设备;只限于专业人员或受过初级训练人员应用电气设备。4.2.4.2 电气设备的安全设计技术可分为:a) 直接安全技术,即用设计制造技术防止危险,将电气设备制造得没有危险存在。b) 间接安全技术,即用外设防护措施避免危险,是直接安全技术解决办法不可能或不完全可能防止危险时所设计的专门的安全技术手段。所谓的专门的安全技术手段

13、是由在电气设备中或电气设备上不设附加功能就能达到和保证无危险地应用的装置实现。c) 提示性安全技术,即用告知风险、培训、使用人身防护设备等方法防止危险,即在a)和b)的安全技术不能达到目的或不能完全达到目的情况,说明电气设备元危险应用的条件。例如提供中文的,通俗易懂的使用和操作说明,或在电气设备的运输、储存、安装、定位、接线或运行的方式中给以足够的说明。4.2.5 电击防护类型电气设备按电击防护的方法可设计制造成0类电气设备、I类电气设备、E类电气设备、皿类电气设备。0类电气设备:防止电击保护依赖基本绝缘,即没有把可触及的导电部分连接到电气设备的固定布线中保护导体的措施,一旦基本绝缘失效,电击

14、保护则依赖于环境。I类电气设备z防止电击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保护措施,将可触及的导电部分与电气设备中固定布线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使可触及的导电部分在基本绝缘损坏时不能变成带电体。E类电气设备z防止电击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包含附加的安全保护措施,例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不提供保护接地或不依靠电气设备条件。E类电气设备可分为下列类型之一:a) 绝缘外壳E类电气设备。电气设备有坚固的、基本上连续的绝缘材料外壳,除了一些小零件外,例如铭牌、螺钉和胡钉,外壳遮封了所有金属部分,这些小零件由至少相当于加强绝缘与带电部分隔开。b) 金属外壳E类电气设备。电气设备有基本

15、上连续的金属外壳,除了应用双重绝缘显然是行不通而使用加强绝缘的那些部分外,在这类电气设备中全部使用双重绝缘。c) 组合的E类电气设备。类型a)和b)组合的电气设备。E类电气设备:防止电击保护依靠安全特低电压(SELV)供电,电气设备中不产生高于特低电压的电压。注:罗马字I、E、田仅代表电气设备在设计制造时采用的安全技术方法,即I类设备的电击防护采用等电位保护方法,11类设备采用的绝缘保护方法,皿类设备采用三重保护原理的方法(基本绝缘、特低电压、与供电电源隔离)。在理论上,这些方法都是安全的。所以I、E、田仅代表采用方法而不是指安全的等级。4.2.6 预期寿命一般情况,电气设备在正确使用和维护情

16、况下,整个使用期间应该能够保证安全。但事实上,电气绝缘,即使达到最好的性能也会随着时间和正常使用中力学的、热的、电的、化学的及其复合的作用下,性能会逐渐下降,材料老化而破坏,造成危险。所以,合理的预期寿命是重要的。4.2.7 电压区段的划分一些装置规则,特别是有关电击防护的措施,取决于所使用的电压值,由于不可能也没有必要考虑GB/T 25295-2010 实际应用中出现的每一具体电压值,因此只需为每一个特定的电压区段制定通用要求。区段I包含了:一一在某些条件下,依据电压值提供电击防护装置;一一由于运行上的原因,电压受到限制的装置(如电信、信号、电铃、控制和报警装置)。区段E包含了:家用、商用和

17、工业用装置的供电电压,这一区段包含了公用配电系统的所有电压。所规定的电压区段主要与装置的一些规则结合使用,但也可在制定电气设备的要求时使用(见表1和表2)。表1交流电压区段接地系统不接地或非有效接地系统区段相对地相间相间I U50 V U豆50V U50 V H 50 V90-105 90 飞f105-120 105 A 120-130 120 E 130-155 130 B 155-180 155 F 180-200 180 H 200-220 200 220-250 220 250 250 注:耐热等级是电气绝缘材料的最高使用温度。a也用于70c以下等级。5.2. 1. 4. 2 绝缘结构

18、标明某电工产品为某耐热等级,并不说明该产品绝缘结构中的每一种绝缘材料都具有相同的温度极限。绝缘结构的温度极限与其中各绝缘材料的温度极限可能不直接相关。在绝缘结构中,绝缘材料的温度极限可能因受到其他组成材料的保护而有所提高,也可能因材料间不相容而使绝缘结构的温度极限低于各个组成材料的温度极限。5.2. 1.4.3 绝缘的使用期电气设备的实际使用期取决于运行中的特定条件。这些条件可以随环境、工作周期和产品类型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变化。此外,预期使用期还取决于产品尺寸、可靠性、有关设备的预期使用期以及经济性等方面的要求。对某些电工产品,由于其特定的应用目的,要求其绝缘的使用期低于或高于正常值,或由于运行

19、条件特殊,规定其温升高于或低于正常值,而使其绝缘的温度极限高于或低于正常值。绝缘的使用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对氧气、湿度、灰尘和化学物质的隔绝程度。在给定温度下,受到恰当保护的绝缘的使用期会比自由暴露的大气中的绝缘的使用期长。因而,用化学惰性气体或液体作冷却或保护介质,可延长绝缘的使用期。5.2. 1.5 耐电痕化固体绝缘材料的电痕化是指在电应力和电解杂质对材料表面的联合作用下,固体绝缘材料表面形成导电通路的过程。固体绝缘材料在放电作用下引起蚀损而造成电气短路、引发燃烧。通常情况下,采用在潮湿条件下相比电痕化指数和耐电痕化指数来表示电气绝缘材料自身的耐温绝缘能力。相比电痕化指数(CTI)是指材

20、料经受50滴电解液而没有电痕化的以伏特为单位的最大电压值;耐电痕化指数(PTD是指材料经受50滴电解液而不出现电痕化的以伏特为单位的最大电压值。电痕化影响着电气设备的爬电距离。固体绝缘材料按相比电痕化指数(CTl)分四类,以比较各种固体绝缘材料在试验条件下的性能za) 绝缘材料组别1600CTI b) 绝缘材料组别n400CTI50 (方均根值)/V最长动作时间5 0.60 0.40 0.17 0.17 O. 12 0.08 0.04 s d) 接地。对于I类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a) 确保保护电路的连续性,即外露的可导电部分与接地点之间确保导电连续性;b) 任意外露的可导电部分与接地点之间的

21、电阻不大于0.10; c) 保护导体的截面积应满足表8的要求。表8保护导体的截面积单位为平方毫米序号电路上的导线截面积S 相应的保护导体的最小截面积1 35 5/2 注:接人多个电路的保护导体的截面积应按这些电路分别计算后再相加。接地回路和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当按其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与保护导体相连接,并通过保护导体与大地连接,可同时触及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单独地、成组地或共同接至同一个接地极。注:前者要求用以保证在故障情况下建立一个故障电流回路,从而为执行自动切断供电功能的保护电器提供一个故障信号,为此必须保证接地系统的电气连续性。后者要求用以保证在故障条件下,人体同时触及的外露可导电部分

22、之间的预期接触电压尽可能地低,从而使危险程度尽可能降低,对保护电器参数要求也可适当放宽。5.2.4.4 双重绝缘保护16 所谓双重绝缘是指当基本绝缘损坏时,以附加绝缘形式将人体与带电部件实行有效的隔离。双重绝缘电气设备不必另设附加保护装置而能安全地使用。双重绝缘一般设置基本绝缘、附加绝缘、加强绝缘等几种形式的绝缘。注:双重绝缘是E类电气设备的主要绝缘形式,除了结构、尺寸和技术合理性等使双重绝缘难以实施的特定部位和零件外.II类电气设备的带电部分均应由双重绝缘与易触及的金属零件或易触及表面隔开。GB/T 25295-2010 双重绝缘结构中各零件之间的关系必须满足:a) 带电零件与不易触及金属零

23、件之间必须用基本绝缘隔开;b) 不易触及的金属零件与易触及金属零件或易触及表面应用附加绝缘隔开;c) 带电零件与易触及的金属零件或易触表面之间必须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隔开。其他绝缘设计的形式有:a) 基本绝缘,即带电部分上对防止电击起基本保护作用的绝缘。b) 附加绝缘,在基本绝缘损坏的情况下,为防止电击而在基本绝缘之外使用的独立绝缘。注:所谓独立是附加绝缘在结构上相对于基本绝缘而言,在其自身组成部分不破坏的情况下两者能分开,即在附加绝缘与基本绝缘之间具有不连续的表面,从而使发生在一种绝缘上的故障不影响和扩散到另一种绝缘中,真正构成两个独立的保护措施。c) 加强绝缘,加强绝缘是相当于双重绝缘保护

24、程度的单独的绝缘结构。在设计上,加强绝缘在结构上置于带电部分和易触及的金属零件之间或其易触及的表面之间。注:加强绝缘可以由同材质的单一绝缘物构成,亦可由几种不同材料的绝缘组合而成。自几种不同材料组成的绝缘,在电击保护上达到相当于双重绝缘的程度,但如果在各组成部分之间不能按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单独进行试验,即使在机械结构上能分开的亦应视作加强绝缘。由于加强绝缘不能像双重绝缘那样提供两种独立的保护措施,在保护程度上还只能相当于双重绝缘而不能完全等同于双重绝缘。因此,在H类电气设备中的应用上要受到限制,只能在提供单独的基本绝缘及附加绝缘明显不切实际时才使用,一般使用在换向器与转轴间、转子绕组端部与转轴

25、间、定子绕组端部与机壳间和刷握与机壳上的安装。附加绝缘、加强绝缘的材质、结构、尺寸及介质强度、绝缘电阻等均应优于基本绝缘,且进行单独考核。在结构上,基本绝缘置于带电部分上并直接与带电部分接触;附加绝缘靠近易触及的金属零件或是使用者易触及的。按基本绝缘和附绝缘的构成原则,处于同一劣化环境中,在同一部位上的由两种不同材料组成的不可分的绝缘,不能构成双重绝缘。对基本绝缘、附加绝缘、加强绝缘的要求并不意味着带电部分必须用固体绝缘物进行完全包封或隔开,也可以用空气隙来代替固体绝缘以达到绝缘目的。5.3 电能的间接作用、外界因素危险防护的设计要求5.3.1 电能间接悻用危险防护电气设备应能承受电能间接作用

26、时因自身过载、短路而产生的过热、蒸汽、有害气体、爆炸、噪声、振动、旁邻设备的过热等a在设计上应考虑影响因素程度以及可能造成危险不同而采取不同的对应设计措施。5.3.2 外界因素危险防护电气设备应能承受外界诸如冲击、压力、潮湿、异物侵入等因素的作用。设计者应该仔细研究产品标准相关的要求。5.4 机械危险防护的设计要求5.4. 1 外壳防护电气设备应设计有一个坚固、连续、封闭的外壳或罩壳,以将带电零件、机械结构部分包封起来,防止异物进入和人体直接触及带电部分和运动部件。外壳上允许有规定尺寸的开口,但其遮挡物不允许能被任意拆卸。注:所谓不允许被任意拆卸,指的是用于防护的部件只能使用工具或钥匙才能将其

27、移除。一般情况下,外壳防护包括以下两种形式的防护:a) 防止人体触及或接近外壳内部的带电部分和触及运动部件(光滑的旋转轴和类似部件除外), 防止固体异物进入外壳内部。b) 防止水进入外壳内部达到有害程度。外壳防护的分类分级系统的代号由特征字母IP和两个特征数字组成,见GB40280一般情况,只GB/T 25295一2010有按规定完成相应的试验,并检验合格后,才能在产品上标注IP的标识。5.4.2 机械危险防护电气设备在防止机械危险保护的结构设计应满足za) 外部不应有锐边、尖角和锋利凸出部分;b) 除作业工具外,外部运动零件应具有光滑表面;c) 旋转方向的改变会造成伤害的电气设备应标有永久的

28、旋转方向标志;d) 外形和重心位置应使电气设备有足够稳定性,放置在地面、支架、托架、台座等上时不会受振动或其他外界的作用力而倾倒或跌落;e) 旋转速度超过规定值会造成危害的电气设备应设置限速机构或器件;f) 手持操作的电气设备要设置限制向操作者承受反作用力矩的机构,或在外形、结构、尺寸上能使操作者受到的反作用力矩限制在安全的数值范围内;g) 通断电洒、的开关位置和操作方法应使电气设备在不正常运行时能方便、及时切断电源,对元意误动作开启电气设备的电源会引起伤害事故的电源开关必须设计制造被接通前开关应有的两个单独的和不同的动作(例如某一开关,在它横向移去闭合触头以便开启电源之前,它必须先被按下hh

29、) 外露运动部件,除工作需要必须暴露的部件外,都应设计可靠的保护,以防止操作者意外触及。为适应运输在结构上应设置za) 凡不能用于移动或搬运的电气设备应装置符合安全要求吊装装置;b) 运行时可拆卸的部件,如工具、夹具等由于质量太大而不能用手搬运时,则应标出质量数据,并指出是部件质量还是整机质量。5.4.3 机械强度电气设备的外部结构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以保证电气设备在使用中不会由于操作疏忽而造成外壳破坏,或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减小到不允许的程度,甚至触及到带电零件。5.5 电气连接和机械连接的设计要求5.5.1 1类电气设备设计应使当任何导线、螺钉、螺母、垫圈、弹簧及类似零件松动或从原来位置脱落

30、时,不能造成易触及的金属零部件带电。5.5.2 II类电气设备设计应使当任何导线、螺钉、螺母、垫圈、弹簧及类似零件松动或从原来位置脱落时,不能造成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上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减小到专业安全标准的规定的50%以下。5.5.3 机械连接设计上可采取的有效措施有:a) 采用弹簧垫圈、弹性垫片或止动垫圈等方法锁定螺钉、螺母zb) 采用粘结剂锁定不由使用者拧动的螺钉、螺母。5.5.4 电气连接5.5.4.1 为接通电路而进行的连接仅用弹簧垫圈进行锁定是不够的,设计时应注意导线可能从其连接处脱落的以下情况=a) 没有专门器件将导线在接线端子,焊接处附近固定;b) 用于连接导线在连接零件如螺钉、

31、螺母、接插件、弹性类等元充分锁定的措施;c) 采用接线片,接插件或类似连接件的导线接头,连接件未将导线绝缘一起夹紧;d) 仅靠弹性件来连接的接头。5.5.4.2 在满足下述情况的设计时,导线不会从其连接处脱落:GB/T 25295一2010a) 导线在连接处己被专门器件固定,固定器件可用弹簧垫圈防松;b) 导线被固定在接线端子上,而接线端子的连接件(螺钉、螺母等)松动等仍能留在原来位置,例如接线端子螺钉在连接后由其他零件压住进行锁定的方法;c) 短而硬的导线(单芯硬线)在接线端子连接件(螺钉、螺母等)松动时仍能在原来位置;d) 导线在焊接前已相互钩住。5.5.4.3 对电气连接的螺钉材料、衬垫

32、系统的设计应:a) 传递电气接触压力的螺钉应旋入金属中;b) 自切螺钉、自攻螺钉不采取特殊措施不宜用作电气连接;绝缘材料制成的螺钉不应用作任何电气连接Fc) 接触压力不能通过易收缩减易变形的绝缘材料传递,对机械连接应能承受正常使用中的机械应力;d) 螺钉不应用诸如辑、铝等软的或易蠕变的金属制造;e) 用绝缘材料制成的螺钉,其公称直径必须在3mm以上。5.5.4.4 电气连接的连接形式,插头和连接器、内部布线槽、电源线和接地芯线的颜色等连接要素设计应:a) 连接装置,例如配有插头的电源线,应具有防水保护的电源进线座,或具有防水保护的电缆藕合器及配套电源线,以及一组外接电源的接线端子等;b) 电源

33、线不应低于普通橡胶护层或聚氯乙稀护层软线,电源插销不应连接多于一根的软线;c) 电源线中的绿/黄组合色芯线只能用作保护接地;d) 布线槽、金属件上供绝缘导线穿过的孔应光滑、元锐棱、应有效防止布线与运动件接触。5.6 运行危险的防护设计要求5.6.1 外露运动件危险防护外露运动件是指外壳防护不能包容且在作业时必须使用的部件(例如刀具、刃具及其夹具等),以及工作时产生的金属屑、粉尘在离心力作用下形成的飞逸物。外露的运动件危险防护设计的目的是防止电气设备运行时的危险控制在安全水平内。在设计时可采取专门的安全措施进行防护,使外露运动件发生意外的飞逸时,也不会危害人体。外露运动件危险防护的手段主要有:a

34、) 专用的防护罩壳;b) 排尘埃的装置在c) 防反弹保险;d) 超速自动保护,或限速系统Fe) 过转矩保护。设计者应注意研究一些专业安全标准的更细致的防护措施要求。例如防护罩(壳)的材料及厚度等。5.6.2 曝声、振动和抗震5.6.2. 1 噪声降低噪声对人员的影响,特别是对操作人员的影响是安全设计的重要目标。噪声设计要依据规定的噪声限值和测量方法的规定进行。降低噪声的设计往往会明显增加制造的成本,因此应优先考虑有针对性的设计。5.6.2.2 振动电气设备中旋转体的不平衡质量在运行时会产生振动和噪声,人们处于有振动介质的环境,或接触,或处在振动着的电气设备附近,振动通过立姿人的脚,坐姿人的臀部

35、或斜靠姿人的手撑面,甚至直接手持或操作电气设备将振动传递施加于人体,前者使人在振动环境下会影响舒适性和工作效率。后者GB/T 25295-2010 将直接危及人的健康和安全。在设计上,要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限制振动对人的影响:a) 振动强度:以加速度来描述,计量单位为m/s2; b) 振动频率z范围为8HzlO 000 Hz。振动可能是周期性的,也可能是具有分布频谱的随机或非周期性,还可能为某频带范围内的连续冲击型激振;c) 振动方向:以心脏为原点,直角坐标系相应方向(X、Y、Z)上进行;d) 振动持续时间:指人体在振动环境中的连续暴露时间,它的限值与振动强度值有关。其中振动强度限值的规定应遵循

36、:a) 保持舒适性zb) 提高工作效率;c) 保障安全和健康。设计者应该注意研究诸如以下内容:a) 舒适性降低限;b) 疲劳-工效降低限;c) 暴露限度。5.6.2.3 抗震抗震设计的目的是降低地震条件下对电气设备的影响,以及这种影响进而对人体的危害。抗震设计要依据设计对象使用环境的地震情况和对地震破坏影响的估计。5.6.3 防止过热和低温电气设备外壳温度过高(过热)或过低(低温易灼伤人体的皮肤,外壳的热辐射还会影响周围设备的安全运行,对此应有设计措施加以防护。设计者应该研究电气设备外壳表面的功能状况,例如区分功能性热表面及其相邻的表面、过冷表面极其相邻的表面等,以针对不同的表面对人体伤害的影

37、响大小提出设计上的措施。设计者应该注意专业的标准对电气设备允许温升的规定,在设计上应避免过热对电气设备的损害或降低安全防护的水平。5.6.4 防止运行时液体溢出液体的溢出会使电气设备:a) 绝缘受潮而使绝缘电阻急剧下降,甚至击穿造成电击危险;b) 周围的环境变成良好的导电面,易造成周围操作人员受到电击危险;c) 内部或外部的金属零部件腐蚀、生锈。人体触及带腐蚀性的液体会危害健康和安全。因此,在设计上应使电气设备正常工作时的液体会溢出,尤其对手持操作,或可移动操作的电气设备应特别地注意。5.6.5 防止粉尘、蒸汽和气体危害电气设备工作的介质以及在工作时产生的粉尘、蒸汽和气体的排放对环境有害,设计

38、上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变成无害后排放。电气设备的工作介质应采用密封设计,防止泄漏而影响环境。5. 7 电能控制和危险防范的设计要求5.7.1 电能的开、关和控制5.7. 1. 1 电能的开、关和控制的设计应:20 a) 对于动,应保证开关的通、断位置清晰,采用图形、符号标记;b) 对自动或半自动开关和功能的过程控制,不允许有危险过程的重叠或交叉,必须设有联锁或限位装置,控制器即使损坏也不能危及过程控制和电能的开、关Ec) 调节装置不能造成电气设备的运行或工作过程的无意误动作或跳闸。GB/T 25295-2010 5.7.1.2 在电气设备中如果装置有下述强制功能的专门技术手段的离合器或联锁机构

39、,则可认为上述要求已能满足:a) 安全技术手段与工作或运行过程的起动一起动作;b) 工作或运行过程的起动,在安全技术手段生效后才动作;c) 在受到危害的时间内,接近危险区域时,工作和运行过程被强制切断。5.7.2 自动切断电源下列情况下,电气设备必须设计自动切断电源的开关或系统:a) 在危险情况下,操作开关不能快速和元危险地切断造成危险的运行;b) 有多个能造成危险的运动单元,且又不能通过一个共同的、快速和元危险的开关来切断电源;c) 切断某一个单元,会出现连带的危险;d) 从控制台上不能全面监视的电气设备。5.7.3 紧急切断电源的开关或系统紧急切断电掘的开关或系统应设计为红色标志,且应分布

40、在可能出现危险处。操作紧急切断电源的开关或系统的动作不允许危及电气设备的安全,且动作后必须手动将连接部分复位后电气设备才能进行起动。5.7.4 专门安全措施专门安全措施指电气设备在安装、检验、维修和保养时,察看危险区域或人体部分(例如手)伸进危险区域,电气设备不能发生误起动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可设计的措施主要有:a) 采取危险区域的机械保险和强制切断电气设备的控制或电能输人Eb) 在断开位置用带屏蔽锁的多重锁闭的总开关;c) 控制或联锁元件直接位于危险位置,并且只能由此处封锁或开启运行;d) 可拔出的点火钥匙。5.8 标志和说明书的设计要求5.8.1 制造商提供的资料作为安全信息的一部分,设计者

41、应该将相关的、不能作为标准内容的设计信息和有关数据整理成随制造商供货的资料。这些资料(连同产品的样本)将成为视同供货合同的一部分,除非制造商和用户有专门的协议。资料的内容可以是产品使用说明书的内容,也可以是产品样本内容,其一部分应在标志中给出。注:产品样本的内容是设计和制造者的承诺,因此也视同供货合同的一部分。涉及到电气设备安全的资料内容应包括:a) 制造商的名称或商标;b) 产品的设计型号或系列号;c) 符合的产品标准号;d) 安装、操作和维修条件zd 正确使用的条件;f) 环境要求;g) 设备的额定值;h) 合格标记或认证标志;i) 接线端子的识别和标志;j) IP代号;k) 对安全标志的

42、说明;1) 用户对确保安全的责任的声明,例如对确保设备的保护接地连续性的声明。21 GB/T 25295-2010 5.8.2 标志电气设备应以类型、批号、编号或其他信息加以区分,以使产品可供识别并可追溯到制造商。该识别信息应设计为可读且无法去除的标志标注在设备上。设计者应满足用户尽可能从制造商获得全部资料,因此制造商的名称和商标及产品的设计型号或系列号必须标在产品上,最好是在铭牌上。标志的设计必须采用中文,字体应持久、易识、清晰,符号、代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且必须标出下列信息:a) 额定数据zb) 防电击类型(1、E、田类); c) 外壳防护等级IP标志); d) 接线图(如果有); e)

43、型号,制造商名称和地址。如果上述标注方法不可行,识别信息应设计在随产品的使用说明书中。有关安全的标识符号见GB/T5465. 2-2008 a 5.8.3 使用说明书随电气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的设计应包含=a) 运行条件;b) 安装说明zc) 操作说明zd) 功能描述ze) 安全事项zf) 维护保养;g) 运输与贮存。使用说明书还应包括对存在不明显的潜在风险提出适当的警告。22 GB/T 25295-2010 参考文献lJ GB/T 1408. 1-2006 绝缘材料电气强度试验方法第1部分:工频下试验2J GB 14048. 1一2006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3J GB 19517

44、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4J IEC 60068 环境试验5J IEC 60085 电气绝缘的耐热性评定和分级6J IEC 60216 确定电气绝缘材料耐热性的指南7J IEC 60664-4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第4部分:高频电压应力的考虑EON-mNmNH阁。国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T 25295-2010 中*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印张1.75 字数46千字2011年1月第一次印刷开本880X12301/16 2011年1月第一版* 书号:155066.1-41160定价27.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打印日期:2011年2月15日F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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