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487.6-2005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钢铁.pdf

上传人:李朗 文档编号:217895 上传时间:2019-07-13 格式:PDF 页数:5 大小:192.2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GB 16487.6-2005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钢铁.pdf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GB 16487.6-2005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钢铁.pdf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GB 16487.6-2005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钢铁.pdf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GB 16487.6-2005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钢铁.pdf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GB 16487.6-2005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钢铁.pdf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ICS 13.030.50 Z 70 中华共国家标准GB 16487.6 - 2005 代替GB16487.6-1师6En哺脚跟腮en如1protection oon甜。1就and础目dfor impor能dso盟dw:踏在esas raw那aterials-W:翻teand scrap of iron and s栅12005由12-14发布2006叩02-01实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栓痊a发布A GB 16487.6 - 2005 目。吕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机防止境外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规范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审查许可,控制由于进口可用作原料的

2、废钢铁造成的环境污染,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进口国体废物环境保护系列控制标准之一,适用于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中有关废钢铁的进口管理。本次修订对GB16487.6-1996的名称、前言、范围、引用标准、定义、控制要求等方面作了适当修改。控制要求中主要修订了放射性的控制要求,增加了部分禁止夹杂进口的废物种类。按照有关法律,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中罔环境科学研究院起草。本标准1996年7月29日第一次发布。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5年11月9日批准。本标准自26年2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22 r -GB 16487.6

3、2005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钢铁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废钢铁的环境保护控制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下海关商品编号的废钢铁的进口管理:海关商品编号固体废物名称7204.H阻)铸铁J2l碎料7204.21w 不锈钢废碎料721位u叹)().其他合金钢废碎料7204. 3000 . ()() 镀锡钢铁废碎料72创.41.车、刨、饶、磨、锯、挫、剪、冲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钢铁废料,不论是否成捆7204.49.90 其他钢铁废碎料72归.5仪到J.共再熔的碎料钢铁绽(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

4、酌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508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13015 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SN 0570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放射性污染检验规程SN 058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检验检疫规程一一废钢铁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化学品名录剧毒化学品目录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 夹杂物C盯ried嗣W描te在产生、收集、包装和运输过程中混人进口废钢铁中的其他物殷(不包括进口废钢铁的包装及其他在运输过程中需使用的物质)。3.2 危险化学物质目也削ousche

5、micaI substance 23 GB 16487.6 - 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剧毒化学品目录中的化学物质。4 控制标准与要求4.1 废钢铁中禁止泪有下列夹杂物(包含在4.4条中的废物除外): ( 1 )放射性废物;(2)废弃炸弹、炮弹等爆炸性武器弹药;(3)含多氯联苯废物;(4)根据GB5085鉴别为危险废物的物质;(5)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其他废物。4.2 废钢铁的表面、卢放射性污染水平为:表面任何部分的3cm2的最大检测水平的平均值不超过O.8q/cd,卢不超过0.4Bq/cm2。4.3 废钢铁中放射性核索比活度应低于表l的限值。表1放射性核素比活

6、度限值核素比活度/(Bq/g) 到Ni3x1cr Ni 3x1cr 5-IMn 0.3 Co 。.365Zn 0.3 55Fe 3 !XlSr 3 I3.J C5 0.3 137C5 0.3 235u 0.3 238U 。曲3239pU 0.1 241Am 。.3152Eu 0.3 I5-I Eu 。3问Nb0.3 不明成分的卢-y t昆合物0.3 不明成分的j昆合物0.1 4 .4 废钢铁中应严格限制下列夹杂物的混入,总重量不应超过进口废钢铁重量的0.01%。(1)石棉废物或含石棉的废物;(2)废感光材料:(3)密闭容器;(4 )可以充分说明在进口废钢铁的产生、收集、包装和运输过程中难以避免

7、混入的其他危险废物。4.5 除上述各条所列废物外,废钢铁中应限制其他夹杂物(包括木废料、废纸、废玻璃、废塑料、废橡胶、剥离铁锈等废物)的混入,总重量不应超过进口废钢铁重量的2%。4.6 曾经盛装液态和半固态危险化学物质的容器、管道及其废碎片,应清洗干净方可进口;进口者应向检验机构申报容器、管道曾经盛装或输送过的危险化学物质的主要成分。5 检验5.1 本标准4.1(3)条的检验按照GB13015规定执行。24 5.2 本标准4.1(4)条、4.1(5)条按照GB5085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5.3 本标准4.1(1)条、4.2条、4.3条的检验按照SN0570规定执行。5.4 本标准其他条款的检验按照SN0581规定执行。GB 16487.6 - 2005 2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规范 > 国家标准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