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俐。.50Z 6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08-27 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要求及试验方法Test procedures and requirements of durab由tyof eMsdonIntrol systems for b倒.vy-dutyvehicl四217-04-03发布27-10 -01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也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痊总局GB 20890 - 2007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 口2007年第30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活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
2、耐久性要求及试验方法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由我局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要求及试验方法(GB 208927) 按有关法律规定,该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该标准自27年10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sepa. gov. cn)查询。特此公告。27年4月3日GB 20890 - 2007 目次前言. . . . . . . . . . . . . N l 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试验用燃料. ., 2 5 耐久性要求和试验.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曹. . . . . . . . . . . . . . . . . . . . . . 2 6 与市染控制装置耐久性有关的扩展. 7 耐久性试验的申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8 标准的实施. . . . . . . . . . . . . . . . . . . . . .
4、 5 附录A(规范性附录)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试验方法. . . . . . . . . . . . . . 6 附件AA(规范性附件)耐久性试验循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 iIi GB 20890一27前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括染防治法),防治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百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耐久性要求和耐久性运行试验方法修改采用欧洲25/55/EC
5、(25/78/EC)附录II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试验方法(川N口nPROCEDURES FOR CONDUCTING咀亚咀STFOR DURABILITY OF EMISSION CO盯ROLSYSTEMS)的有关技术内容,并采用日本国土交通省自动车交通局技术安全部日本25重型汽车排放法规规定的道路耐久性行驶试验循环作为推荐循环c本标准规定了重型汽车排气陌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排气后处理装置、设计车速大于25阳h的M2、M3、N2和N3类及总质量大于35陆的M1类机动车的型式核准和生产一致性检查对排气市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的考核。本标准规定了采用排气后处理装置的
6、机动车接车用点燃式发动机及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14762-22)或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17691-21)第E阶段或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盟、N、V阶段n(GB 17691-25)第固阶段进行型式核准和生产一致性检查时,对排气?亏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的要求。以独立技术总成进行型式核准的排气后处理装置,可执行本标准。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按GB14762-22或GB17691-21第E阶段、或者GB17691-25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申请型式核准和生产一致性检查的汽车,如果采用了排气后
7、处理装置,应按本标准规定进行耐久性试验。对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耐久性要求以及国家相应排放标准规定的汽车予以型式核准和通过生产一致性检查。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济南汽车检测中心。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删年5月8日批准。本标准自27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Iv GB 20890 - 2007 1 范围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标准规定了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排气后处理装置、设计车速大于25knh的M2
8、、M3、N2和N3类及总质量大于35kg的M1类机动车的型式核准和生产一致性检查对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的考核。l呆用排气后处理装置的机动车按GB14762-22或GB17691-211第E阶段、或者GB17691-25第田阶段进行型式核准和生产一致性检查时应满足本标准对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的要求。以独立技术总成进行型式核准的排气后处理装置,可执行本标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
9、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4762-22 车用点燃式发动机及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17691-21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171-25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田、N、V阶段)GB 17930 车用无铅汽油GB 18047-2则车用压缩天然气GB 19159-2;3 车用液化石油气GB/T 5181-21 汽车排放术语和定义GB/T 12548-1990 汽车速度表、里程表检验校正方法GB/T 12534-1990 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GB/T 12678-19
10、90 汽车可靠性行驶试验方法GB/T 12679-199。汽车耐久性行驶试验方法GB/T 15089-211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GB/T 18297-21 汽车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GB/T 19055-213 汽车发动机可靠性试验方法GB/T 19147-23 车用柴油3 术语和定义3.1 排气后处理装置指安装在发动机排气系统中,能降低排气中一种或数种排气污染物的系统,包括催化转化器和(或)颗粒捕集器、电子控制单元执行器及其管路等。3.2 催化转化器3.2.1 三效催化转化器1 G 20890 - 2007 指安装在汽油、NG和LPG燃料汽车排气系统中,通过催化剂进行还原氧化反应,能同时降低排气
11、中一氧化碳(CO)、总碳氢化合物(THC)和氮氧化物(NOx)的催化转化器。3.2.2 氧化型催化转化器指安装在柴油、?气油、NG和四G汽车排气系统中,通过催化剂对排气进行氧化反应,能同时降1低排气中一氧化服(CO)、总碳氢化合物(THC)的催化转化器。3.2.3 柴油机降氢氧化物催化转化系统指安装在柴油汽车排气系统中,用于将柴油机排气中氮氧化物(NOx)催化还原成N2和其他元害物质的催化转化系统,例如氮氧化物选择性催化转化系统(SCR)、氮氧化物储存型催化转化系统(NSR)。3.2啕4柴油机四效催化器指安装在柴油汽车排气系统中,通过催化剂进行化学反应,能同时降低排气中一氧化碳(CO)、总碳氢
12、化合物(THC)、氮氧化物(NO元)和颗粒物(PM)的催化转化系统。3.3 柴油机颗粒捕集器指安装在柴油汽车排气系统中,通过催化反应或(和)过滤作用降低排气中颗粒物(PM)的装置。3.4 发动机系族和源机发动机系族和源机应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的规定。3.5 劣化修E值指装用带后处理装置发动机的汽车在完成表l规定的耐久性要求行驶里程或实际使用时间行驶后,或发动机和后处理装置组合完成等效试验时间后,某种排气污染物排放量的增加值;其确定方法按附录A规定。3.6 Ml M2 M3 N1、陀、问类车辆M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9座的载客车辆。M2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座,且
13、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5鹏同的载客车辆。M3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座,且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5棚同的载客车辆。其中:A级可载乘员数(不包括驾驶员)不多于22人,并允许乘员站立。B级可载乘员数(不包括驾驶员)不多于22人,不允许乘员站立。I级可载乘员数(不包括驾驶员)多于22人,允许乘员站立,并且乘员可以自由走动。E级可载乘员数(不包括驾驶员)多于22人,只允许乘员站立在过道和(或)提供不超过相当于两个双人座位的站立面积。E级可载乘员数(不包括驾驶员)多于22人,不允许乘员站立。N类车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同的载货车辆。N2类车指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kg,但不超过12删陆的载货
14、车辆。盹类车指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12栅峙的载货车辆。4 试验用燃料耐久性运行试验用燃料应为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市售车用燃料。排放试验用燃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的规定。5 耐久性要求和试验5.1 按GB14762-22或GB17691-2l第E阶段、或GB17691-25第E阶段排放标准申请型2 GB 20890 - 2007 式核准和生产一致性检查的汽车,若采用了排气后处理装置,其排放控制装置应满足本章规定的耐久性要求。5.2 由汽车或发动机制造企业提交符合附录A要求的汽车或发动机(带盾处理装置),向型式核准机关提出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试验申请。5.3 汽车或发动机(带后处理装置)耐久
15、性试验应在有效监督下,按附录A的规定,完成表1规定的耐久性试验,并确定劣化修正值。表1耐久性要求和试验规定汽车分类耐久性要求(1)允许最短试验里程(2)Ikm 行驶里程/km实际使用时间/a汽油车80m 5 50m MP) 80m 5 50m M2 80x) 5 50m 柴油车、M3 1、H、A、B(GVM ,7.5 t) lxl 5 60泊NG和M3田、B(GVM 7.5 t) 250仪xl6 80)() LPG车N2 lxl 5 60泊问(GVM运16t) lxl 5 汩N3(GVM 16 t) 250仪泊6 80)() (1)耐久性要求中的行驶里程和实际使用时间两者以先到为准。(2)允许
16、最短试验里程指采用道路试验方法时最短耐久性试验里程。(3)仅包括GVM大于3跚地的M1类汽车。5 .4 劣化修正值应用于汽车和发动机(带后处理装置)的型式核准和生产一致性检查。5.4.1 制造企业提交的型式核准汽车或发动机(带后处理装置)的排气污染物排放测量值与耐久性试验中所确定的劣化修正值之和,仍满足国家相应排放标准规定的型式核准限值要求,才能准予型式核准。5.4.2用于生产一致性检查的汽车或发动机(带后处理装置)的排气污染物排放测量值与耐久性试验中所确定的劣化修正值之和,仍满足国家相应排放标准规定的生产一致性检查限值要求,才能准予通过生产一致性检查。5.5排气后处理装置的机械性能要求。排气
17、后处理装置在整个耐久性试验过程中,不能出现影响耐久性试验进行的机械故障,如管路和壳体的开裂、断裂、烧蚀、变形、漏气,载体松动、破碎等。6 与污染控制装置耐久性有关的扩展对某一已型式核准的车(机)型,可以扩展到不同车(机)型,只要发动机和污染控制装置的组合与己型式核准车(机)型相同。为此,与下列所描述的参数相间或能保持在其规定限值之内的车(机)型,都认为其发动机和污染控制装置的组合是相同的。6.1 发动机一一缸d心距一-1气缸数一一发动机排量(:t 159毛)一一缸体构造3 GB 20890 - 2007 一一气阀数一一燃油系统一一玲却系型式一一燃烧过程6.2 污染控制装置6.2.1 催化转化器
18、:有/无一一催化转化器和催化单元的数量一一催化转化器的尺寸和形状(载体容积士10%)一一催化活性的类型(氧化,三效,)一一贵金属含量(相同或更多)一一贵金属比例(:!: 15 % ) 一一载体(结构和材料)一一号L密度一一催化转化器封装型式一一催化转化器位置(在排气系统中的位置和尺寸不应使催化转化器人口温度的变化大于50K , 应在所采用的排放试验循环的最大转速最大负荷的稳定工况下测量)6.2.2颗粒捕集器:有/无一一颗粒描集器的数量一一颗粒捕集器的尺寸和形状(过憾体容相土10%)一一颗粒捕集器过滤体结构和材料类型(壁流式,泡沫陶瓷,)一一颗拉捕集器再生方式(电加热,连续再生,.) 一一贵金属
19、含量(相同或更多)(如有)一一一贵金属比例(:!:15%) (如有)一一颗粒捕集器封装型式一-颗粒捕集器位置(在排气系统中的位置和基准距离,有催化转化作用的同6.2.1)6.2.3 空气喷射:有或无一一型式(睛、动,空气泵,)6.2 .4 EGR:有/无6.3 符合同一系族特征的发动机,这些发动机具有类似的排气排放特性。6.4满足GB17691-25第8章在车辆上的安装规定的要求。7 耐久性试验的申请耐久性试验前,制造企业应向型式核准机关提交耐久性试验申请。在申请中应对耐久性试验进行详细阐述,其内容至少包括:4 一一试验掘机参数一一后处理装置参数一一试验方法一一发动机后处理装置性能稳定里程或时
20、间一一整车道路耐久性行驶试验道路的里程数和道路分配;或发动机台架运行试验时间和试验循环以及发动机耐久性运行试验与整车道路耐久性行驶试验道路的相关性分析一一耐久性试验期间测量排气污染物的种类、测量方法和间隔里程或时间一一劣化修正值确定方法一一维护保养项目GB 20890 - 2007 8 标准的实施8.1 凡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所有按GB14762-22或GB17691-2001第H阶段,或者GB17691-25第田阶段排放标准申请型式核准或已获得型式核准、以及生产一致性检查的汽车和发动机,如果采用了排气后处理装置,应按本标准规定进行耐久性试验,并按规定向型式核准机关提交试验报告。满足本标准规定
21、的耐久性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应排放标准规定的汽车才准予型式核准和通过生产一致性检查。否则不得生产、销售和注册。8.2 本标准自27年10月1日起实施。5 GB 20890 - 2007 附录A(规范性附录)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试验方法A. 1 概述本附录规定了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试验方法和劣化修正值的确定方法c本附录规定的耐久性试验方法包括整车道路耐久性行驶试验和发动机台架耐久性运行试验。本附录规定了耐久性4试验过程中有关的维护保养项目,包括与排放相关和与排放元关的维护保养项目。在本附录附件AA耐久性试验循环中规定了推荐性的整车道路耐久性行驶试验循环和发动机台架耐久
22、性运行试验循环两种固定试验循环模式。A.2 耐久性试验发动机的选择A.2.1 发动机系族的掘机从发动机系族中选择源机进行耐久性及排放试验,以确定其耐久性要求行驶里程后的劣化修正值。从发动机系族中选择掘机的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的规定。A.2.2 发动机i原机和后处理装置组合系族不同发动机系族的源机可与其系族采用的排气后处理装置进一步组成发动机和后处理装置组合的系族。若发动机的汽缸数量和汽缸参数不同但对排气后处理装置的技术规格和安装要求相同,而且制造企业能向型式核准机关提供数据证明这些发动机的排放特性是相似的,则可归人同一发动机和后处理装置组合系族。A.2.3 在耐久性试验前,由制造企业根据
23、国家有关排放标准所规定的源机选择方法或本标准规定的组合系族选择方法,选出1台发动机代表系族进行耐久性试验cA.2.4如果型式核准机关认为己选定掘机不能代表发动机系族和(或)组合系族的最差排放水平,则可要求发动机制造企业另选l台掘机或增加1台源机。A.3 耐久性试验方法A.3.1耐久性试验方法包括整车道路耐久性行驶试验和发动机台架耐久性运行试验;其中发动机台架耐久性运行试验方法作为整车道路耐久性行驶试验的等效方法,供制造企业选用cA.3.2 整车道路耐久性行驶试验A.3.2.1 采用装有选定掘机(带后处理装置)的、汽车进行道路耐久性行驶试验。试验道路里程分配应由制造企业根据良好的工程经验确定,并
24、应尽可能包括各地区典型道路。对试验道路的要求可参考GB/T12盯8中第4.2条的规定。A.3.2.2 试验汽车的准备、试验条件和试验用仪器设备应分别符合本附录第A.4.1条、第A.5.1条和第A.6章的有关规定。A.3.2.3 试验方法可参考GB/T12678和GB/T12679的有关规定。A.3.2.4制造企业可选用附件AA耐久性试验循环推荐的整车道路耐久性行驶试验循环(AA.2幻)A.3.3 发动机台架耐久性运行试验A.3.3.1 将发动机和后处理装置组合安装在发动机台架上进行。A.3.3.2 试验发动机的准备、试验条件和试验用仪器设备应分别符合本附录第A.4.2条、第A.5.26 GB
25、20890 - 2007 条和第A.6章的有关规定。A.3.3.3 由制造企业根据良好的工程经验来确定发动机台架耐久性试验循环,或选用附件AA耐久性试验循环推荐的发动机台架耐久性运行试验循环(AA.3引)A.3.3.4制造企业应提供充分数据和分析说明第A.3.3.3条所确定的发动机台架耐久性运行试验循环与整车道路行驶试验之间的相关性,例如,车速和发动机转速之间、道路耐久性行驶试验里程和发动机台架耐久性运行试验时间之间等关系。A.3.3.5试验方法可参考GB/T19055的有关规定。A.4试验汽车(发动机)的准备A .4.1 试验汽车的准备A.4.1.1 当采用整车道路耐久性行驶试验方法时,用于
26、试验的汽车可以是专用试验汽车,也可以是实际运营汽车。A.4.1.2试验汽车应具有良好的机械状态,发动机和污染控制装置应是新的。A.4.1.3行驶检查,行驶里程应不大于2000km。该里程可计人发动机和后处理装置性能稳定行驶里程,但不计人耐久性行驶里程。A.4.1.4其他按GB/T12534第4章的规定。A.4.2试验发动机的准备A.4.2.1 当采用发动机台架耐久性运行试验方法时,试验用发动机应经制造企业检验合格。A.4.2.2试验发动机应具有良好的机械状态,发动机和、污染控制装置应是新的。A.4.2.3发动机在进行耐久性运行试验之前,可按制造企业规范进行磨合。发动机磨合时后处理装置应起作用。
27、磨合时间可计人发动机和后处理装置性能稳定时间,但不计人发动机台架耐久性运行试验时间。A.5试验条件A.5.1 整车道路耐久性行驶试验条件A.5.1.1 整车道路耐久性行驶试验可以在试验跑道上、在道路上或在底盘测功机上进行。A.5.1.2 当采用专用试验汽车进行耐久性行驶试验时,试验汽车装载质量应不小于制造企业定最大载质量的50%、加乘员1人。当采用实际运营汽车进行耐久性行驶试验时,装载质量应符合制造企业的规定。A.5.1.3 当试验在底盘测功机进行时,汽车有关系统的温度(如润滑油、冷却液、排气等)应保持与汽车实际道路行驶时的温度相似。A.5.1.4在汽车上可安装必要的传感器用以监测发动机进气温
28、度、排气温度(后处理装置前、后)、排气背压、NH3排放量(如适用)、氮氧化物(推荐)等参数。A.5.1.5试验条件应符合GB/T12678的规定。A.5.2 发动机台架耐久性运行试验条件A.5.2.1 发动机试验室的环境条件应符合GB/T19055的规定。A.5.2.2试验时,发动机及其所有与排放相关的装置、零部件、电控单元、传感器、执行器应保持与原车相同的状态。A.5.2.3试验发动机进气系统应采用实车进气系统标准配置,并保证进气阻力与实车相同。A.5.2.4试验发动机应采用实车后处理系统。若使用试验室排气系统,应保证后处理系统安装位置与实车一致;若装有排气制动器,则节流阀应固定在全开位置;
29、排气系统容积和排气背压应满足制造企业和有关排放标准的规定。人5.2.5催化转化器人口温度测量点与载体前端面的距离应小于3m。7 GB 20890 - 2007 A.5.2.6 允许采用实车中冷器或试验室中冷系统。试验时,中冷器出口温度和压力应符合制造企业的规定。A.5.2.7可采用实车冷却系统或试验室冷却系统。当采用实车冷却系统时,发动机散热器、节温器、风扇和风扇罩在试验台架上的安装位置应与车辆上的相对位置基本相同。当采用试验室冷却系统时,应有足够的冷却能力保证发动机正常工作;若试验发动机不便安装冷却l风扇,则应在台架测功机设定时将风扇的吸收功率考虑在内。A.5.2.8应监测发动机进气温度、进
30、气量、燃料消耗量、排气温度(后处理装置前、后)、排气背压、NH3排放量(如适用)、氮氧化物(推荐)等主要参数。A.6 试验设备和仪器A.6.1 底盘削功机A.6.1.1 当整车道路耐久性行驶试验在底盘测功机上进行时,底盘测功机应能实现第A.3.2条所确定的试验循环。A.6. 1.2 底盘删功机应调整到可吸收80km/h稳定车速时作用在驱动轮上的功率。确定功率和调整制动器的方法参考底盘测功机制造企业的有关规定。A.6.2测功机。当采用发动机台架进行发动机耐久性运行试验时,测功机应能实现第A.3.3条所确定的试验循环,井满足GB/T1四55的要求。A.6.3采用汽车上安装的速度表和里程表测量车速和
31、里程时,试验前应按GB/T12548进行误差娇正。A.6.4耐久性试验监测用传感器应满足制造企业的有关要求。A.6.5 发动机台架试验室用仪器设备应满足GB/T19055和GB/T18297的要求。A.6.6 排放测量仪器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的要求。A.6.7 其他检测仪器、设备精度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A.7试验过程A.7.1 发动机和后处理装置组合的性能稳定A.7. 1.1 在耐久性试验开始前,汽车或发动机(带后处理装置)应运行至发动机和后处理装置组合的性能达到稳定。A.7.1.2 汽车行驶里程(或发动机运转时间)和运行模式由制造企业根据良好的工程经验确定,并应向型式核准机关提供有关
32、数据和分析资料。A.7.1.3制造企业可选用汽车累计行驶5Okm或发动机和后处理装置组合累计运行125h,作为第A.7.1.2条中性能稳定里程或时间。A.7.1 .4 第A.4.1.3条的汽车行驶检查里程和第A.4.2.3条的发动机磨合时间可计人发动机和后处理装置组合性能稳定所需里程(或时间)。A.7.2 耐久性试验A.7.2.1 发动机和后处理装置组合性能稳定后,开始进行耐久性试验,试验方法按第A.3章的规定。A.7.2.2 汽车耐久性实际试验里程(或发动机耐久性实际试验时间)。A.7.2.2.1 汽车耐久性实际试验里程应由制造企业确定,但试验里程不能少于表l规定的允许最短试验里程。A.7.
33、2.2.2如采用发动机台架耐久性试验方法,则试验时间应符合第A.7.2.2.1条和第A.3.2条的规定。A.7.3 耐久性试验期间排气污染物测量8 GB 20890 - 2007 A.7.3.1 排气污染物测量问隔里程(次数)A.7.3.1.i 在耐久性试验期间所进行的排气污染物测量次数和数据应足以进行线性回归拟合并得出正确结果。A.7.3.1.2 至少应在耐久性试验开始(0km)、30000 km ( :t 500 km) ,此后每30000km ( :t 500 km) 的固定里程问隔直至耐久性试验结束进行排气污染物的测量。A.7.3.1.3 制造企业可提出耐久性试验期间排气污染物的测量次
34、数和间隔里程的要求,但应在试验前上报型式核准机关并获得批准GA.7.3.1 .4 如果型式核准机关要求增加排气污染物的测量次数,则制造企业应根据要求修改耐久性试验方案,井报塑式核准机关批准。A.7.3.2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A.7.3.2.1 在耐久性试验期间,应按照国家有关排放标准进行发动机(带后处理装置)排气污染物的测量。排气污染物测量数据的小数点后的位数应保留比标准限值多一位。A.7.3.2.2 对GB17691-2朋5规定需进行ES巳和ETC排放试验的汽车,制造企业可向型式核准机关提出申请,只采用其中一种试验循环(ESC或ETC)进行第A.7.3.1条规定的全部排放测量点的排放试验;而另
35、一种试验循环(ETCM ESC)只用于耐久性试验起点和终点的排放测量。A.7.3.2.3 进行线性回归拟合时见第A.8章),仅采用在全部四点测量排放的循环(ETC或ESC)所测污染物数据。然而,所确定的劣化修正值也适用于另一循环。A.7.3.3在进行排气污染物试验时,应测量并记录发动机排气系统的背压。A.8 劣化修正值的确定A.8. i 以污染物为纵坐标、行驶里程为横坐标,将耐久性试验期间排放试验测得的每一种排气括染物数据分别对应行驶距离进行绘图,并用最小二乘法得到每一种排气巧染物所有测量数据点的最佳拟合直线。A.8.2 利用最佳拟合直线,求出拟合直线上Okm时的某种(i)污染物的排放值GOi
36、并利用拟合直线推算出耐久性要求行驶里程终点的污染物排放值Gli0 GOi Gli应保留小数点后4位:结果(Gi)圆整到小数点后3位。某种(i)污染物劣化修正值Gi用下式计算:Gi ;:; Gu - GOi A.8.3 如果某种污染物的劣化修正值Gi 0,则应取Gi;:;00 A.9 维护保养在耐久性试验期间对发动机的维护保养项目可分为与排放相关项目(包括关键项目,普通项目)和与排放元关项目两种模式。这两种项目又分为计划性项目和非计划性项目。在耐久性试验之前,制造企业应向型式核准机关提交耐久性试验期间所需进行的全部维护保养项目清单。不允许采用未经制造企业指定的设备、仪器和工具来诊断、调整、维修发
37、动机。在耐久性试验过程,应记录被试发动机零部件、排放控制系统和燃油系统的维修内容。A.9.1 与排放相关的计划性维护保养项目A.9.i.i 在耐久性试验期间进行的与排放相关的计划性维护保养项目,应与汽车制造企业对用户要求的维护保养项目相同。A.9. i .2在耐久性试验期间,进行与排放相关的计划性维护保养项目的里程(或时间)间隔,应与制造企业对用户要求的维护保养的规定等效或等同。A.9.; .3在耐久性试验期间,发动机任何与排放相关的维护保养,应满足相关标准对在用车符合性9 GB 20890 - 2007 的要求。同时制造企业应向型式核准主管部门提交材料,证明所有与排放相关的计划性维护保养项目
38、都是技术上所需要的。A.9.1.4 发动机制造企业应规定下列维护保养项目(如需要): 一一废气再循环系统(EGR)中滤芯和岭却装置一一曲轴箱通风装置(PCV阅)1)一一喷ifll嘴(只清洗)一一喷油器一一涡轮增压器一一发动机电子控制单元及其传感器、执行器1)一一颗粒物捕集装置(包括相关零部件)一一废气再循环装置,包括相关控制阀和管路1)一一排气后处理装置1)A.9. 1. 5 与排放相关计划性维护保养项目的更改。A.9.1.5.1 在耐久性试验期间,制造企业如需开展新维护保养项目,应及时报告型式核准机关并获批准;新维护保养项目同时也应通知用户。A.9.1.5.2制造企业应对新计划性维护保养项目
39、进行分类(例如,与排放相关、与排放元关、关键和非关键项目等),其中与排放相关项目应规定可行的维护保养最大里程(时间)。A.9.1.5.3应同时提交材料说明新计划性维护保养项目及其雄护保养间隔里程(时间)的合理性。A.9.2 与排放元关的计划性维护保养项目A.9.2.1 在耐久性试验期间,允许进行与排放无关的计划性维护保养项目,例如,更换润滑油、更换燃油滤和空梅、冷却系统保养、怠速调整、调速器调整、发动机螺栓拧紧力矩检查、气门间隙调整、喷油器间隙调整、正时和驱动带张力调整等。A.9.2.2 在耐久性试验期间,规定的维护保养最短间隔里程(时间)应与用户维护保养要求相同。A.9.3 非计划性维修A.
40、9.3.1 在耐久性试验期间,当OBD系统明确探测到一个故障而导致故障指示器(MI)被激活时,允许对发动机和汽车进行非计划性维修。A.9.3.2 与排放相关的非计划性关键维护保养。在耐久性试验期间,允许进行与排放相关的非计划性关键维护保养项目,但这些项目应与用户维护保养要求相同。A.10故障记录应记录在耐久性试验期间汽车零部件、总成发生的所有故障,内容包括:一一总成名称一一故障里程一一故障描述一一故障原因分析一一故障后果一一处理措施A.11 试验报告试验结束后应向型式核准机关提交报告,内容至少应包括:1)排放相关的关键项目。10 一在耐久性试验期间全部排气污染物排放试验结果)一劣化修正值一一在
41、耐久性试验期间,故障统计-一在耐久性试验期间,发动机维护保养记录GB 20890 - 2007 11 GB 20890 - 2007 附件AA(规范性附件)耐久性试验循环AA.1 概述本附件规定了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试验的两种循环模式(推荐性): 一一整车道路耐久性行驶试验循环一一发动机台架耐久性运行试验循环AA.2 整革道路耐久性行驶试验循环汽车在跑道、道路或底盘测功机上进行的耐久性行驶试验,试验循环应满足图AA.l、表AA.l和表AA.2的规定。试验循环由10个正常行驶馆环和1个高速行驶循环组成Q平均车迎:4625 km!h 有效行驶时间:16s 理论行驶距离:20.556
42、km 120 80 正常行驶商巡行驶L 100 物主面具叮嘱Mq20 0 o 200 400o 800 1000 1200 141 618 时间/s图AA.1整车道路耐久性行驶试验循环表AA.1正常行驶试验循环工况车速/运转时间/累计时间/行驶状态序号(knh) s s I 怠速。10 10 2 加速。曲30 40 3 等速60 lS 5S 4 减速船30lS 70 5 加速30臼15 85 6 等速 15 1 7 减速60-0 30 130 -一12 GB 208囚一2007表AA.2高速行驶试验循环工况行驶状态车速/行驶时间/累汁时间/序号(kmlh) s 自l 患速。10 10 2 加速
43、。-1(1)4() 50 3 等速l 2 250 4 减速l(沿-+050 3 5 患速(2)。2 5 (1)如果汽车在高速惜环中最高车速达不到阴阳Ih,则问车从停止点开始以最大加速度加速到该车阳最高车速。(2)该工况可省略,由制造企业自定。AA.3 发动机台架耐久性运行试验循环发动机台架耐久性运行试验应按照表AA.3规定的试验循环。循环工况之间的转换时间为60士5 s,该转换时间计人下一工况的运转时间内。表AA.3发动机台架耐久性运行试验循环(jl 工况序号转速/负荷/运转时间/(r/min) % s 1 怠速。120 2 最大扭矩转速10 600 3 最大扭矩转速1(90) (2) 12
44、4 怠速。120 5 额定转速(3)25 6 6 额定转速(3)50 600 7 额定转速(3)75 仅归8 额定转速(3)100 (90) 12 9 112 (最大扭矩转速+额定转速)(4) 25 600 10 1/2 (最大扭矩转速+额定转速)阳)50 600 11 1/2 (最大扭矩转速+额定转速)(4) 75 600 12 1/2 (最大扭矩转速+额定转速)(4) 1(90)(2) 12 13 最大扭矩转速25 仅)()14 最大扭矩转速50 600 15 最大扭矩转速75 600 16 最大扭矩转速l(90)(2) 12 17 息速。120 18 112 (最大扭矩转速+额定转速)(
45、4) 2s 600 19 1/2 (最大扭扭转速+额定转速)(4) 50 仅)()20 1/2 (最大扭矩转速+额定转速)(4) 75 600 21 1/2 (最大扭扭转速+额定转速)(4) l(90)(2) 1 2 13 GB 20890 - 2007 续表工况序号转速/负荷/运转时间/(r/mn) % s 22 额定转速(3)25 600 23 额定转速(3)50 600 24 额定转速(3)75 600 25 额定转速(3)1(90)(2) 1 2 26 怠速。120 27 停车。720 (1)一个循环所用时间为5h; (2)括弧内的负荷只用于重型汽油机;(3)汽油发动机该转速为最大扭矩
46、转速;(4)汽油发动机该转速为最大扭矩转速;(5)本台架耐久性运行试验一个循环(5时,换算为整车道路耐久性行驶里程数8km(推荐)。14 卜OON-e也ON筒。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要求及试验方法GB 20890-27 国hT 替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1仄阳2北京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网址:h即.Ilwww.c呵.cn电子信箱:bianji 4c臼电话:010一好7112738北京市联华印刷厂印刷版权专有违者必究1116 880 x 1230 1.5 * 2阳年7月第1版开本27年7月第1次印刷印张字数50千字统一书号:13创209103定价: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