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有色金属工 业污染物 重有色金属工 业污染物 重有色金属工 业污染物 重有色金属工 业污染物 U D C 6 2 8 . 1 9 1 : 6 6 9 . 3 / . 6 G B 4 9 1 3 - 1 9 8 5 国家 环境 保护局 1 9 8 5 - 0 1 - 1 8 发布 1 9 8 5 - 0 8 - 0 1 日实 施 为贯彻执行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环境保 护法 (试 行) ,防治重有色 金属 工业 废气、 废 水对环境的污染 ,特制 订本标 准。 本标准适用于全 国重有 色金属 企业。 1 分类 标准 本标准包括废气 排放标 准和废 水排放 标准。每项 标准分 新建厂、现有
2、厂两大 类。 属 于新建、扩 建、 改建 企业 ,自 本标准 实施 之日 起按 新建 厂标 准执 行。属 于现 有企 业, 自 本标准实施之日 起按现 有厂标 准执行 。 2 标准 值 2 . 1 重有色金属矿山 、桐冶 炼、铅 冶炼、 锌冶炼 、镍冶 炼、锡 冶炼、 汞冶炼 及有色 金 属加工过程排入 大气的 粉尘、二氧 化硫、汞、氧 化锌的 最高容 许排放 浓度,应符 合表 1 的 规定。 2 . 2 重有色金属工业 矿山、冶炼及有色金属 加工厂 工业用 水循环 利用率 和工业 废水 最 高容许排放标准 值。 2 . 2 . 1 重有色金属工业 矿山、冶炼及有色金属 加工厂 工业用 水循环 利用率 不得低 于表 2 的规定。 2 . 2 . 2 重有色金属 工业 矿山 、冶 炼及 有色金 属加 工厂 工业 废水 最高 容许 排放标 准值 应 符合表 3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