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27.200 J 73 道亘和国国家标准11: ./、中华人民GB/T 25127.1-2010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Low ambient temperature air source heat pump (water chilling) packages一Part 1 : Heat pump (water chilling) packages for industrial & commercial and similar application 2010-09-26发布数何防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
2、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1-02-01实施发布目U昌GB/T 2512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分为两部分:一一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一一第2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本部分为GB/T25127的第1部分。本部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冷冻空调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8)归口。GB/T 25127.1-2010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z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清华大学、深圳麦克维尔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南京天加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浙江正理电子电气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
3、、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通用人环科技有限公司。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江森自控楼宇设备科技(元锡)有限公司、山东科灵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浙江盾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奥克斯电气有限公司、台州亿能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元锡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大连三洋压缩机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谢麟、张乐平、张明圣、石文星、周鸿钧、梁路军、黄道德、张秀平、胡样华、沙凤岐、陈松、董云达、赵恩、秦海杰、郑兴旺。本部分由全国冷冻空调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本部分为首次制定。I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GB/T 25127.1-2010 1
4、 范围GB/T 25127的本部分规定了由电动机驱动的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以下简称机组勺的术语和定义、型式和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本部分造用于制冷量50kW以上,以空气为热(冷)源的集中空调或工艺用热(冷)水机组,并能在不低于一20.C的环境温度里制取热水的机组,其他同类机组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25127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5、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 10870-2001 容积式和离心式冷水(热泵)机组性能试验方法GB/T 13306 标牌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 17758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GB/T 18430. 1-2007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冷水(热泵)机组GB 25131 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安全要求JB/T 4330 制冷空调设备噪声的测定JB/T 4750 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JB/T 7249 制冷设备术语3 术语和定义JB/T 7249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3. 1 低环境温度
6、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low ambient temperature air source heat pump (water chilling) packages 由电动机驱动的蒸汽压缩制冷循环,以空气为热(冷)源的集中空调或工艺用热(冷)水机组,并能在不低于一20.C的环境温度里制取热水的整体或分体设备。3.2 名义工况性能系数(COPb、COPc)coefficient of performance (COP) 在表1规定的名义工况下,机组以同一单位表示的制热量(制冷量)除以总输入电功率得出的数值。3.3 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H)、IPLV (C) ) integrated p
7、art load value (IPL V) 用一个单一数值表示的空气调节用热(冷)水机组的部分负荷效率指标,基于表2规定的部分负荷GB/T 25127.1-2010 工况下机组的部分负荷性能系数值,按机组在特定的负荷下运行时间的加权因素,通过式(1)、式(2)计算得出。3.4 制热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H) =8.3% X A j +40.3% X Bj + 38.6% X C十12.9%X D j ( 1 ) 制冷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C) =2.3% X A。十41.5 % X Bo + 46.1 % X Co + 10.1 % X Do ( 2 ) 式中:Ao (A
8、j)一一为100%负荷时的制冷(制热性能系数cop,单位为千瓦每千瓦(kW/kW);Bo (Bj)一一为75%负荷时的制冷(制热)性能系数COP,单位为千瓦每千瓦(kW/kW); Co (Cj)一一为50%负荷时的制冷(制热性能系数COP,单位为千瓦每千瓦(kW/kW); Do (Dj ) 为25%负荷时的制冷(制热)性能系数COp,单位为千瓦每于瓦(kW/kW)。注1:部分负荷百分数计算是以名义制冷(热)量为基准。注2:部分负荷系数IPLV代表了平均的单台机组的运行工况,可能不代表一个特有的工程安装实例。注3:IPLV(H)的计算是以北京为典型城市,其他城市的IPLV(H)系数见附录Ao连续
9、制热周期continuous heating cycle 在制热运行模式下,从上一次制热开始(除霜结束)到本次除霜结束的一个完整的制热、除霜过程。4 型式与基本参数4. 1 型式机组结构型式分为整体式及分体式。4.2 型号机组型号的编制方法,可由制造商自行编制。但型号中应体现本部分名义工况下机组的制冷量。4.3 基本参数4.3.1 工况4. 3. 1. 1 名义工况机组的名义工况见表L项目水流量/m3/(h. kW) 制热o. 172 制冷表1名义工况使用侧出口水温/ 41 7 a水流量单位m3/(h. kW)里的kW是单位名义制冷量,下同。4.3. 1. 2 名义工况其他规定热源侧(或放热侧
10、)干球温度/湿球温度/ 一12一1435 a) 机组换热器水侧污垢系数为0.018m2 C/kW;新机组换热器应被认为是清洁的,测试时污垢系数应被考虑为om2 .C/kW,性能测试时应按GB/T18430. 1-2007的附录C模拟污垢系数进行温差修正。b) 大气压力为101kPa. 4.3. 1. 3 部分负荷工况部分负荷工况见表2。2 GB/T 25127.1-2010 表2部分负荷工况使用侧热源侧项目负荷/% 水流量/出口水温/干球温度/湿球温度/m3 /Ch kW) 。C。C100 一12一1475 -6 -8 制热41 50 。-3 25 7 6 0.172 100 35 75 31
11、. 5 制冷7 50 28 25 24.5 注:在所有工况下,机组换热器水侧污垢系数为0.018m2 .C/kW;新机组换热器水侧应被认为是清洁的,测试时污垢系数应被考虑为om2 C/kW,性能测试时应按GB/T18430. 1-2007的附录C进行温差修正。4.3.2 性能系数机组名义工况时的性能系数和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不应低于表3的数值。表3性能系数性能系数CCOPh、COP,)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CIPLV(H)、IPLVCC) 5 要求5. 1 一般要求2.3 2.6 2.5 2.8 5. 1. 1 机组应符合本部分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条件(或按用户和制造厂的协议)
12、制造。5.1.2 机组的电气控制应包括对压缩机、风机等的控制,一般还应具有电机过载保护、缺相保护(三相电源),水系统断流保护、防冻保护,系统高、低压保护等功能或器件。5.2 气密性、真空和压力试验5.2.1 气密性机组采用电子卤素检漏仪或氮检漏仪检验时,机组单点泄漏率应低于14g/a,充分保证机组在应用周期中的气密性。5.2.2 真空试验机组试验时,制冷系统的各部位应无异常变形,且压力回升应不大于0.15kPa。5.2.3 压力试验机组试验时,水侧各部位应元异常变形和水泄漏。5.3 运转机组出厂前应进行运转试验,运转时机组应元异常。若试验条件不完备或对于额定电压3000V 及以上的机组,可在使
13、用现场进行运转试验。5.4 名义工况性能机组在制热和制冷名义工况下进行试验时,其最大偏差应不超过以下规定:3 G/T 25127.1-2010 a) 制热量和制冷量不应小于名义规定值的95%; b) 机组消耗总电功率不应大于机组名义消耗电功率的110%(制热消耗总电功率不包括辅助电加热消耗功率); c) 名义工况的性能系数COP应符合表3的规定,且不应小于机组名义值的92%; d) 带有辅助电加热的热泵制热机组的辅助电加热功率消耗不应大于电加热名义消耗电功率的105%; e) 冷(热)水、冷却水的压力损失不应大于机组名义规定值的115%。5.5 综合部分负荷性能5.5. 1 机组应按表2的规定
14、的部分负荷工况测定制热(制冷)100%、75%、50%和25%负荷点的性能系数,并按式(1)、式(2)计算其制热(冷)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CH)及IPLV(C)。5.5.2 若机组不能按5.5.1或表2规定的部分负荷工况正常运行,则可以按以下规定进行。5.5.2.1 如机组不能在75%、50%或25%中的一些部分负荷点运行时,可让机组在按表2规定的工况下的其余部分负荷点运行,测量各负荷点的性能系数,并在点与点之间用直线连接,绘出部分负荷曲线图。再由曲线图通过内插法来计算机组待求部分负荷点的性能系数,而不得使用外插法。5.5.2.2 如机组不能卸载到75%、50%或25%: a) 如机组
15、无法卸载到25%但低于50%,则其75%和50%的COP按5.5.2.1获得;机组在最小负载运行,按表2规定的25%的负荷工况测试制热(制冷)性能系数,然后按式(3)计算25%负荷的COP。b) 如机组无法卸载到50%但低于75%,则其75%的COP按5.5.2.1,机组在最小负载运行,分别按表2规定的50%、25%的负荷工况测试制热(制冷)性能系数,按式(3)计算50%和25%负荷的COP。. ( 3 ) 式中zQm 实测制热(制冷)量,单位为千瓦(kW);Pm二二实测输入总功率,单位为千瓦(kW); CD一一由于机组无法卸载到最小负载,致使压缩机间歇停机所引起的衰减系数,由式(4)计算。C
16、D=一o.13LF + 1. 13 ( 4 ) 式中zLF一负荷系数,由式(5)计算;Q一-m-Q F . ( 5 ) LD一表2中规定的负荷点;QFL 满负荷制热(制冷)量,单位为千瓦(kW);QpL一一部分负荷制热(制冷)量,单位为千瓦(kW)。c) 如机组无法卸载到75%,机组在最小负载运行,按表2规定的75%、50%、25%的负荷工况测试制冷(制热)性能系数,然后按式(3)计算75%、50%、25%负荷的COP。5.5.3 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H)、IPLV(C)应符合表3的规定,并应不低于明示值的92%(当机组明示值的92%高于表3规定的值时)。5.5.4 综合部分负荷性能
17、系数计算示例参考GB/T18430. 1-2007附录E。5.6 设计和使用条件机组应在表4规定的温度/流量条件下正常工作。4 GB/T 25127.1-2010 5.6. 1 最大负荷工况机组按表4最大负荷工况运行时,电动机、电器元件、连接接线及其他部件应正常工作。5.6.2 低温工况机组按表4低温工况运行时应能正常工作,但允许出现卸载运行。表4机组设计温度/流量条件使用侧热源侧项目水流量/出口水温/干球温度/湿球温度/m3/Ch. kW) 。C 名义工况41 12 14 最大负荷工况50 21 15.5 制热低温工况41 一20融霜工况0.172 41 2 1 名义工况7 35 制冷最大负
18、荷工况15 43 低温工况5 21 5.6.3 融霜工况机组按表1规定的融霜工况(装有自动融霜机构的空气源热泵机组)运行时应符合以下要求:安全保护元器件不应动作而停止运行;一一融霜应自动进行;融霜时的融化水及制热运行时室外侧(热源侧)换热器的凝结水应能正常排放或处理;一一在最初融霜结束后的连续运行中,融霜所需的时间总和不应超过一个连续制热周期的20%;两个以上独立制冷循环的机组,各独立循环融霜时间的总和不应超过各独立循环总运转时间的20%。5.6.4 变工况性能机组变工况性能温度条件如表5所示。表5变工况性能温度条件单位为摄氏度使用侧热源侧项目进口水温出口水温干球温度湿球温度制热4150 -2
19、021 制冷515 2143 5. 7 曝声和振动5.7.1 机组应按JB/T4330的规定测量机组的噪声声压级,实测值不应大于机组的明示值。5.7.2 机组应进行振动测量,实测值应不大于机组的明示值。5.8 安全性能机组的安全性能应符合GB25131(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安全要求的规定。5.9 变电压性能机组在表4规定的制冷和热泵制热名义工况下运行,改变电压时,安全保护机构不动作。带有辅助电加热的热泵制热机组其防过热保护器亦不应动作,机组元异常现象并能连续运行。注:电动机、电器元件及安全保护机构等由相关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并提供报告则可不进行此项测试。5.10 启动性能机组的启动电流
20、值应小于规定启动电流值的115%,且电动机的启动试验应和电动机转子停止位5 GB/T 25127.1-2010 置无关。5.11 外观机组外表面应清洁,涂漆表面应光滑。管路附件安装一般应横平竖直、美观大方。充装制冷剂之前,机组内与制冷剂和润滑油接触的表面应保持洁净、干燥。6 试验方法6. 1 仪表准确度和测量规定6. 1. 1 仪表准确度按GB/T10870-2001中附录A的规定并经校验或校准合格。6. 1. 2 测量按以下规定进行:a) 测量仪表的安装和使用按GB/T10870的规定;b) 机组空气干、湿球温度的测量采用取样法测量,取样器按GB/T18430. 1-2007附录A的要求;c
21、) 机组热(制冷)水侧压力损失测定按GB/T18430.1-2007附录B的要求。6.2 机组安装和试验规定6.2. 1 测试时,温度和流量以及空气干、湿球温度偏差应符合表6和表7的规定。表6机组测试温度和流量偏差项目水流量/出口水温/干球温度/m3 I(h kW) 名义工况土0.3最大负荷工况制热土5%土1低温制热工况土0.5融霜工况名义工况士0.3制冷最大负荷工况土5%土1土0.5低温工况注:融霜工况为融霜运行前的条件,开始融霜时满足表6和表7规定的温度条件均可。工况热泵制热融霜表7融霜时的温度偏差使用侧出口水温土3湿球温度/ 士1单位为摄氏度热源侧干球温度土66.2.2 被试机组应在额定
22、频率、额定电压下运行,其频率偏差值不应大于0.5Hz、电压偏差不应大于:1:5%。6.2.3 被试机组应按生产厂规定的方法进行安装,并且不应进行影响制冷量和热泵制热量的构造改装。机组的试验环境应满足GB/T18430. 1-2007附录A的要求。6.2.4 机组使用的水质应符合GB/T18430. 1-2007附录D的规定。6.3 试验方法6.3. 1 气密性、真空和压力试验6.3. 1. 1 气密性机组制冷剂侧在设计压力下,按JB/T4750中气密性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应符合5.2.1的规定。6.3. 1. 2 真空试验机组制冷剂侧进行气密性试验合格后,抽真空至0.3kPa,至少保压30min
23、,应符合5.2.2的规定。6 GB/T 25127.1-2010 6.3. 1. 3 压力试验机组水侧在1.25倍设计压力(液压)或在1.15倍设计压力(气压)下,按JB/T4750中压力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应符合5.2.3的规定。6.3.2 名义工况性能6.3.2. 1 制冷量和消耗总电功率将机组卸载机构等能量调节置于最大制冷量位置,在表1规定的制冷名义工况下,按GB/T10870 的规定,采用液体载冷剂法进行试验测定和计算制冷量。放热侧采用GB/T17758的空气焰差法中的室内空调装置使其达到放热侧环境温度条件,消耗总电功率包括压缩机电动机、油泵电动机和操作控制电路的输入功率和放热侧冷却风机
24、消耗的电功率。并应符合5.4a)和5.4b)的规定。同时测量运行电流和功率因数。6.3.2.2 制热量和消耗总电功率将机组的卸载机构等能量调节置于最大制热量的位置,在表1规定的制热名义工况下,按GB/T 10870的规定,采用液体载冷剂法(实为使用侧冷凝器载热剂)进行试验测定和计算制热量。制热量和消耗总电功率不包括辅助电加热的制热量和电功率消耗。应符合5.4a)、5.4b)的规定。同时测量运行电流和功率因数。6.3.2.3 名义工况性能系数(COPb、COPc)机组的名义工况性能系数按式(6)、式(7)计算,计算结果应符合表1和5.4c)的规定。Qh 制热名义工况性能系数:COPh=一.( 6
25、 ) Nh Qc 制冷名义工况性能系数:COP.=一. ( 7 ) c Nc 式中zQh (Qc)一一由6.3.2.2(6.3.2.1)测得的制热量(制冷量),单位为千瓦(kW);Nh(Nc) 由6.3.2.2(6.3.2.1)测得的制热(制冷)时消耗总电功率,单位为千瓦(kW)。6.3.2.4 辅助电加热消耗的电功率带有辅助电加热的机组按6.3.2.2进行制热量试验时,当其测定稳定后,给电加热通电,并测定消耗的电功率,应符合5.4d)的规定。6.3.2.5 水侧压力损失在进行名义工况制冷和制热性能试验时,按GB/T18430. 1-2007附录B的方法测量冷、热水的压力损失,应符合5.4e)
26、的规定。6.3.3 部分负荷性能6.3.3. 1 在表2规定的制冷部分负荷工况下,按6.3.2.1进行制冷试验测定,并按式(7)计算制冷性能系数,按式(2)计算制冷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C),应符合表3和5.5.3的规定。6.3.3.2 在表2规定的制热部分负荷工况下,按如下方法进行制热试验测定:25%、100%负荷工况:按6.3.2.2进行制热试验测定,并按式(的计算制热性能系数;50%负荷工况:按6.3.2.2行制热试验测定,要求在首次除霜结束后,需连续进行2个周期的制热、除霜过程,根据累计制热量(Q2,h)和消耗总功率(N2,h),按式(8)计算该工况下的平均制热部分负荷工况性能
27、系数(COPh,); 75%负荷工况:按6.3.2.2进行制热试验测定,要求在首次除霜结束后,需连续进行1个周期的制热、除霜过程,根据累计制热量Q2,h和消耗总功率N2, h 按式(8)计算该工况下的平均制热部分负荷工况性能系数(COPh,); 然后,按式。)计算机组的制热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H),应符合表3和5.5.3的规定。根据相应部分负荷工况下测得的累计制热量Q2,h(kW怡和消耗总功率N2,h(kWh) ,按式(8)计算:7 GB/T 25127.1-2010 制热部分负荷工况性能系数:COPh,=笋主. ( 8 ) 11 h 6.3.4 运转机组进行运转试验,检查机组运行是
28、否正常。6.3.5 设计和使用范围6.3.5. 1 最大负荷工况试验机组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及表4规定的最大负荷工况下分别进行制冷和制热运行,达到稳定状态后再运行2h,应符合5.6.1的规定。6.3.5.2 低温工况试验机组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以及表4规定的低温工况下运行3h,应符合5.6.2的规定。6.3.5.3 融霜机组在表4的融霜工况下,连续进行制热运行,最初的融霜周期结束后,再继续运行3h,应符合5.6.3的规定。6.3.5.4 变工况机组在表5某一条件改变时,其他条件按名义工况时的流量和温度条件。该试验应包括表5中相应的工况温度条件点。将试验结果绘制成曲线图或编制成表格,每条曲线或每
29、个表格应不少于四个测量点的值。6.3.6 噪声和振动6.3.6. 1 噪声机组的噪声按JB/T4330中矩形六面体测量表面的方法,并按JB/T4330表面平均声压级的方法计算声压级。6.3.6.2 振动机组按如下方法测量振动:a) 测量仪器频率范围应为10Hz-500 Hz,在此频率范围内的相对灵敏度以80Hz的相对灵敏度为基准,其他频率的相对灵敏度应在基准灵敏度的+10%-20%的范围以内。b) 机组安装在平台上。安装平台和基础应不产生附加振动或机组共振,机组运行时安装平台的振动值应小于被测机组最大振动值的10%。c) 机组在测定时的运行状态z机组应在输入电源的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的名义工况运
30、行状态下进行测定。d) 测点的配置:测点数一般为一点,该测点应在机架下部压缩机正下方分别按轴向、垂直轴向和水平面垂直轴向配置。e) 测量的要求:测量时,测量仪器的传感器与测点的接触应良好,并应保证具有可靠的联结。机组的振动值系以各测点测得的最大数据为准。f) 试验报告:试验报告中应写明机组型号、测定的工况、机组制造厂名及产品编号。试验报告中应注明最大振动值的测点位置。6.3.7 安全性能机组按GB25131(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安全要求的规定进行安全性能试验,应符合5.8规定。6.3.8 变电压机组分别在表4中制冷和热泵制热名义工况下,使电源电压在额定电压值士5%的范围内变化运行1 h
31、,应符合5.9的规定。6.3.9 启动启动试验包括启动电流试验和启动电压试验。a) 启动电流试验z继电动机绕组温度试验后,立即进行绝缘电阻试验和耐电压试验。在电动机转8 GB/T 25127.1-2010 子停止状态时,施加额定频率的某一电压值,该值应是电流达到与在制热消耗总电功率试验时测得的电动机电流值相似测得的电压值。由式(9)算出启动电流值,并应符合5.10的规定。式中:IQ一一启动电流,单位为安(A); IQ=ID=ID二V D ID一额定电压下的堵转电流,单位为安(A); . ( 9 ) I D-一一在额定电压下制热(制冷)消耗总电功率试验时测得的电动机电流值相近的堵转电流,单位为安
32、(A); V一一额定电压,单位为伏(V); V D一一与电流ID相对应的阻抗电压,单位为伏CV)。注:以常规的控制方式使两台以上电动机同时启动的机组启动电流,是指同时通电时的启动电流或各自启动电流之和。对分别启动电动机的机组,是指在表3制冷名义工况下,直到最后一台电动机启动后的最大电流。b) 启动电压试验z机组在表4制热名义工况下运转后,使电动机停止运行,按制造厂规定的停止间歇时间后,再施以额定频率下的90%额定电压进行启动,应符合5.10的规定。6.3. 10 外观目测机组外观,应符合5.11的规定。6.3. 11 试验报告根据6.3. 16. 3.10中各项试验内容,记录测试参数和结果,并
33、根据相应试验标准的规定,进行计算和填写试验报告,并按本标准的要求判定是否合格,应由试验操作人员与审核人员签字后生效。7 检验规则7. 1 一般要求每台机组应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以及装箱单等。7.2 检验类别机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抽样检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要求、试验方法按表8的规定。表8检验项目项目出厂检验抽样检验型式检验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气密性、真空、压力试验5.2 6.3.1 运转5.3 6.3.4 绝缘电阻、/5.8 6.3.7 耐电压外观5.11 6.3.10 制冷量、消耗电功率5.4a)、5.4b)6.3.2.1 J 、/制热量、消耗电功率
34、5.4a)、5.4b)6.3.2.2 名义工性能系数况性能5.4c) 6.3.2.3 辅助电加热消耗电功率5.4d) 6.3.2.4 水侧压力损失5.4e) 6.3.2.5 部分负综合部分负荷荷性能5.5 9 GB/T 25127.1-2010 表8(续)项吕出厂检验抽样检验型式检验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最大负荷5.6.1 6.3.5.1 低温工况5.6.2 6.3.5.2 融霜5.6.3 6.3.5.3 变工况5.6.4 6.3.5.4 噪声和振动5.7 6.3.6 电动机绕组温度、J淋水绝缘性能5.8 6.3.7 抗干扰性能接地电阻变电压5.9 6.3.8 启动5.10 6.3.9 注:7.3
35、出厂检验每台机组均应做出厂检验。7.4 抽样检验批量生产的机组应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方法、批量、抽样方案、检验水平及合格质量水平等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自行确定。7.5 型式检验7.5. 1 新产品或定型产品作重大改进对性能有影响时,第一台产品应做型式检验。7.5.2 型式检验时间不应少于试验方法中规定的时间,其中名义工况运行不少于12h,允许中途停车,以检查机组运行情况。运行时如有故障,在故障排除后应重新进行试验,前面进行的试验无效。8 标志、包装和贮存8. 1 标志8. 1. 1 每台机组应在明显而平整部位固定上锚牌,铭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机组铭牌上应标出的内容见表90表9铭牌内
36、容机组功能标记内容制冷及热泵制热兼用机组型号、/名称J 名义制冷量/kW、/名义制热量/kWJ 额定电压/V;相数;频率/Hz、/10 GB/T 25127.1-2010 表9(续)机组功能标记内容制冷及热泵制热兼用机组最大运行电流A 名义制冷消耗总功率/kW、/名义制热消耗总功率/kW、/制冷COPcA 制热COPh、/IPLV(C) 、/IPLV(H) 、J水侧阻力/kPaA 噪声(声压级A 制冷剂名称及充注量/kg、/机组外形尺寸/mmA 机组总质量/kg、/制造厂名称和商标、/制造年月及产品编号、/注、j表示需要;,表示选项。8. 1.2 工作标志机组相关部位上应设有运行状态的标志(如
37、转向、水流方向、指示仪表以及各控制按钮等)和安全标识(如接地装置、曹告标识等)。8.1.3 机组应在相应的地方标明(如产品说明书、铭牌等)执行标准的编号。8.2 包装8.2. 1 机组外露不涂漆加工表面应采取防锈措施,螺纹接头用螺塞堵住,法兰孔用盲板封盖。8.2.2 机组应外套塑料罩或防潮纸并应固定在包装箱内,其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8.2.3 包装内应附随机文件,随机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和装箱单等。8.2.3.1 产品合格证的内容包括:a) 型号和名称;b) 产品编号;c) 制造厂商标和名称;d) 检验结论;e) 检验员、检验负责人签章及日期。8.2.3.2 产品说明
38、书的内容包括:a) 工作原理、特点及用途;b) 主要技术参数;c) 结构示意图、压力损失、电气线路等;d) 安装说明、使用要求、维护保养及注意事项;11 GB/T 25127.1-2010 e) 机组主要部件名称、数量。8.2.3.3 装箱单。8.2.3.4 随机附件。8.3 贮存8.3.1 机组出厂前应充入或保持规定的制冷剂量,或充入0.02MPa-O. 03 MPa(表压)的干燥氮气。8.3.2 机组应存放在库房或有遮盖的场所。根据协议露天存放时,应注意整台机组和自控、电气系统的防潮。12 GB/T 25127.1一2010附录A(资料性附录)其他典型城市制热综合部分性能系数IPLV(H)
39、IPLV(H) =A X Al十BX Bl + C X C1 + D X Dl ( A.1 ) 式中:Al 为100%负荷时的制热(制冷)性能系数cop,单位为千瓦每千瓦(kW/kW); Bl 为75%负荷时的制热(制冷)性能系数cop,单位为千瓦每千瓦(kW/kW); C1 为50%负荷时的制热(制冷)性能系数cop,单位为千瓦每千瓦(kW/kW); Dl 为25%负荷时的制热(制冷)性能系数cop,单位为千瓦每千瓦(kW/kW)。其他典型城市A、B、C、D数值见表A.1:表A.1IPLV系数典型城市A B C D 北京8.3% 40.3% 38.6% 12.9% 天津5.9% 39.5%
40、43.2% 11. 5% 济南2.3% 29.0% 43.0% 25.7% 石家庄2.1% 31. 3% 52.1% 14.5% 太原15.1% 33.7% 35.2% 16.1% 西安0.0% 18.2% 58.4% 23.3% 郑州0.1% 14.7% 54.0% 31. 2% 兰州12.6% 35.9% 37.4% 14.1% 13 OFON-.hNFmNF皂白。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GB/T 25127.1-2010 国申a*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印张1.25 字数26千字2010年11月第一次印刷开本880X12301/16 2010年11月第一版* 定价21.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书号:155066 1-40813 GB/T 25127.1-2010 打印日期:2010年12月21日F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