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发布实施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实施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控制城市环境振动污染而制定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区域环境振动的标准值及适用地带范围和监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环境引用标准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标准值及适用地带范围标准值城市各类区域铅垂向振级标准值列于下表适用地带范围昼间夜间特殊住宅区居民文教区混合区商业中心区工业集中区交通干线道路两侧铁路干线两侧本标准值适用于连续发生的稳态振动冲击振动和无规振动每日发生几次的冲击振动其最大值昼间不允许超过标准值夜间不超过适
2、用地带范围的划定特殊住宅区是指特别需要安宁的住宅区居民文教区是指纯居民区和文教机关区混合区是指一般商业与居民混合区工业商业少量交通与居民混合区商业中心区是指商业集中的繁华地区工业集中区是指在一个城市或区域内规划明确确定的工业区交通干线道路两侧是指车流量每小时辆以上的道路两侧铁路干线两侧是指距每日车流量不少于列的铁道外轨外两侧的住宅区本标准适用的地带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监测方法测量点在建筑物室外以内振动敏感处必要时测量点置于建筑物室内地面中央标准值均取表中的值铅垂向振级的测量及评价量的计算方法按国家标准有关条款的规定执行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大气处提出本标准由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编制组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战嘉恺陈道常唐瑞荣熊光凌涂瑞和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