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1340-2005 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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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13.例。.30Z 6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1340-2005 代替GB14761.4一部和GB11剖萨-89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Limits and m倒surementmeth创Isfor cra血casepoUutan1臼Fromb锦,vy-dutyvehicles吨嘟pedwi由P.Iengines 2005-04-15发布25-07-01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国家质量监1111111111111111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l:r. 口2005年第14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环

2、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皿、N阶段n等五项标准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由我局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及实施日期如下:1.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皿、凹阶段)(GB 18352.3-25,自27年7月1日起实施)2.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1340-215,自25年7月1日起实施)3.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4763-25,自25年7月1日起实施)4.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1616

3、9-2005,自25年7月1日起实施)5.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定置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 4569-2005,自25年7月1日起实施)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可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附W.se阳.gov. cn)查询。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1.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11)(GB 18352.2-21) 2.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761.4-93) 3.汽车曲轴箱排放物测量方法及限值(GB11340-89) 4.汽油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761. 3-93) 5.汽油车燃油蒸发污染物的测量收

4、集法(GB14763-93) 6.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噪声限值(GB1616争一1996)7.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噪声测量方法(GB/T 4569-一1996)8.轻便摩托车噪声限值及测试方法(GB16169-2删)9.摩托车噪声限值及测试方法(GB45-2则)特此公告。25年4月5日GB 11340 - 2005 目次uvlti1吨4句fM司4吨4A崎J料材报由甲准程核规式验型试验录录试附附H义川和性施的的准定准求致实准准U标和核要一的标标围用语式术产准UUU川范引术型技生标J1录录前1234567附际i i i GB 11340一25前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

5、法,防治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最大总质量超过35kg的M类和N类车辆曲轴箱污染物排放型式核准申请、型式核准试验及排放限值、生产一致性检查方法及排放限值。本标准是在GB14761.4-93 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标准和GB11340-89 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测量方法及限值基础上,参考GB18352.2-21的部分技术内容进行的修订。本标准与GB14761.4-93和GB1134非一89的主要差异是:1.对适用范围进行了调整,轻型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要求已纳入到GB18352.2-2001中,因此删除了原标准中

6、对轻型汽车的要求;Iv 2.增加了型式核准和生产一致性的内容:3.改变了测量方法,修订后的测量方法参考了GB18352.2-21的规定;4.增加了追加试验内容。自本标准发布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1. GB 14761.4-93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标准。2. GB 11340-89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测量方法及限值。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标准的附录。本标准1989年8月第一次发布,1993年11月进行了第一次修订,本次修订为第二次修订。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汽车研究所。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湖5年4月5日批准。

7、本标准自25年7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GB 11340-25 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的型式核准申请、型式核准试验方法及排放限值、生产一致性检查方法及排放限值。本标准适用于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重型汽车。被测试发动机应包括已采取防漏措施的发动机,但不包括那些结构上即使存在微量的泄漏,也会引起工作不正常的发动机(例如卧式对置发动机)。2 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5089 机动车辆分类GB 179

8、30 车用无铅汽油GB 18047 车用压缩天然气GB/T 18297 汽车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GB 19159 车用液化石油气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重型汽牢指最大总质量大于35kg的M类和N类车辆。M类和N类车辆的定义见GB/T15089。3.2 整备质量指车辆空载,燃油箱注满燃油,润滑油和冷却水加到额定数量,带有随车工具和备用轮胎的质量。3.3 基准质量指整备质量加上1kg的质量。3.4 最大总质量车辆制造厂提出的技术上允许的最大质量。3.5 发动机曲轴箱指发动机内部或外部空间,以内部或外部的管道与油底壳接通,气体或蒸汽可从此通道逸出。3.6 曲轴箱污染物指从发动

9、机曲轴箱排放到大气中的气体污染物。3.7 污染物控制装置指车辆上控制或者限制曲轴箱污染物排放的装置。3.8 气体燃料指液化石油气(LPG)或天然气(NG)。GB 11340 - 2005 3.9 两用燃料车辆指既能燃用汽油又能燃用一种气体燃料,但两种燃料不能同时燃用的车辆。3.10 单一气体燃料车辆指只能燃用某一种气体燃料(肌或NG)的车辆,或能燃用某种气体燃料(I见或NG)和汽油,但汽油仅用于紧急情况或发动机启动,且汽油箱容和、不超过15L的车辆。4型式核准4.1 型式核准的申请4.1.1 汽车制造企业生产、销售汽车必须获得国家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性能型式核准。一种车型的曲轴箱污染物排放控制性能

10、型式核准申请必须由汽车制造企业提出。4.1.2 按本标准的附录A提交型式核准有关技术资料,以及车辆曲轴箱污染物排放检测报告和相关主要总成的性能等指标,并提交有关曲轴箱污染物排放生产一致性的保证材料。4.1.3必须向负责型式核准试验的检测机构提交一辆能代表待型式核准车型的车辆(或对应的发动机及附件),按本标准第5章所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4.2 型式核准的批准如果满足了第5章规定的各方面的技术要求,该车型将得到型式核准机关的批准。5 技术要求和试验5.1 对于影响车辆曲轴箱污染物排放性能的部件,在设计、制造和组装上,必须保证在车辆正常使用条件下,都能达到本标准的要求。5.2 车辆制造厂必须采取技术

11、措施,保证车辆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和正常寿命期内能有效地控制曲轴箱污染物排放在本标准规定的限值内。系统所使用的软管及其接头,以及各个连接处的可靠性,在制造上必须符合其设计要求。当车辆曲轴箱污染物排放符合第5.3条(排放限值)要求时,则认为车辆满足本条要求。5.3排放限值按照本标准附录B所述的方法进行试验,不允许曲轴箱内的任何气体排人大气。5.4对于两用燃料车辆,仅对燃用汽油进行试验。5.5 对于单一气体燃料车辆,仅对燃用气体燃料进行试验。6 生产一致性6.1 必须按照型式核准时提交的生产一致性保证材料中的规定来保证车辆曲轴箱污染物排放的生产一致性。生产一致性的检查应根据附录A的描述和附录B的规定进

12、行。6.2 型式核准机关可以在任何时间对生产企业进行曲轴箱污染物排放生产一致性的检查。6.2.1 从批量生产的车辆中每一车型随机抽取3辆车(或发动机),每辆样车应符合型式核准时按附录A申报的要求,不允许制造厂对抽取的样车(或发动机)进行任何调整、修理或更改。6.2.2按照本标准附录B所述的方法进行试验,所有车辆(或发动机)的试验结果应符合第5.3条规定的限值。6.3 如果某一车型不能满足第6.2条要求,车辆制造厂应尽快采取所有必需的措施来重新建立生产一致性,否则应撤消该车型曲轴箱污染物排放的型式核准。7 标准的实施自25年7月1日起,第1章规定的汽车进行曲轴箱污染物排放型式核准的都必须符合本标

13、准要求。在25年7月1日之前,可以按照本标准的相应要求进行型式核准。2 GB 11340-2陌对于按本标准批准型式核准的汽车,其生产一致性的检查,自批准之日起执行。从2伽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和销售的第1章规定的汽车,其曲轴箱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本标准要求。3 GB 11340-25 附录A(标准的附录)型式核准申报材料型式核准申请时,必须提供包括内容目次的以下材料,以电子文档提供。任何示意图,应以适当的比例充分说明细节;其幅面尺寸为A4,或折叠至该尺寸。如有照片,应显示其细节。A.1 概述A.1.1 厂牌(制造厂的商品名称)A.1.2 型号及商业说明A.1.3 如果在汽车上有标识,指出识别方法

14、A.1.4 车辆类型A.1.5 制造厂的名称和地址A.2发动机A.2.1 制造厂标识的位置A.2.1.1 发动机型号、规格(如发动机上标注的,或其他识别方式)A.2.1.2 最大净功率:一一一一_kW r/min下A.2.2 燃料:无铅汽油/LPG/NGl)A.3 曲轴箱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A.3.1 厂牌:A.3.2 型号:人3.3曲轴箱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工作原理说明:A.3.3.1 曲轴箱通风方式:通风阀式/节流孔式。A.3.3.2 PCV阀型号:A.3.3.3 PCV间生产厂:A.3.3.4 PCV阀流量特性:A.3.3.5 节流孔尺寸及流量特性:1)划掉不适用者。4 GB 11340 -

15、 2005 8.1 一般规定附录B标准的附录)试验规程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试验可以用整车在底盘测功机上进行,也可以用与被试车辆相应的发动机在发动机台架上进行。用发动机台架试验时,试验发动机应安装与被试车辆相同的零部件(如空气滤清器、曲轴箱污染物控制装置等)。8.2 试验条件8.2.1 怠速调整到制造厂规定的状况。8.2.2 当用底盘测功机进行曲轴箱污染物排放试验时,车辆运转工况见表B.1。表8.1曲轴箱排版试验运转工况工况顺序测功机吸收的功率车速I(kmlh) 1 。车辆静止,发动机怠速运行2 车辆以基准质量,在平坦路面上,以直接挡50kmlh等速行驶时的负荷50 :t 2

16、 3 工况2的负荷乘以系数1.750 :t 2 8.2.3 当用发动机台架进行曲轴箱污染物排放试验时,发动机运转工况为表B.1所示的三个工况,但是表B.1中工况顺序2中测功机吸收的功率及车速,必须用被试车辆以基准质量在平坦道路上以直接挡50krrh等速行驶时测取的发动机负荷和转速来替代。工况顺序3中测功机吸收的功率为工况顺序2中测功机吸收功率1.7倍,发动机的转速同工况顺序208.3试验设备8.3.1 测功系统8.3.1.1 发动机测功机任何可测定发动机稳定工况、精度符合GB/T18297规定的测功机。8.3.1.2 底盘测功机8.3.1.2.1 测功机必须能模拟道路载荷。8.3.1.2.2测

17、功机的设定应不受时间推移的影响,且不应使车辆产生任何妨碍车辆正常运行的振动。8.3.1.2.3测功机必须装有模拟惯量和模拟载荷的装置,若为双转鼓测功机,则这些模拟装置是与前转鼓连接。8.3.1.2.4 准确度8.3.1.2.4.1 测量和读出的指示载荷,其准确度应能达到土5%。8.3.1.2.4.2 测功机在50km/h时载荷设定的准确度必须达到:!:5%。8.3.1.2.4.3 车速应通过转鼓(对于双转鼓测功机,用前转鼓)的转速来测量。车速大于lOkm/h时,其测量准确度应为土1km/h。8.3.1.2.5 载荷的设定:应在50阳lIh等速下调整载荷模拟器,使其吸收作用在驱动轮上的功率。8.

18、3.2 压力测量设备8.3.2.1 进气支管中的压力测量,应使用准确度在士1kPa以内的压力计。5 GB 11340-2005 8.3.2.2 曲轴箱内的压力测量,应使用准确度在土O.OlkPa以内的压力计。8.4试验方法8.4.1 发动机的缝隙或孔隙应保持原装配状态。8.4.2应在适当位置测量曲轴箱内的压力,如在机油标尺孔处使用倾斜式压力计进行测量。8.4.3如果在B.2.2或B.2.3规定的各测量工况下,测得的曲轴箱内的压力均不超过测量时的大气压力,则应认为该车辆满足第5.3条要求。8.4.4如果在B.2.2或B.2.3规定的某-测量工况下,在曲轴箱内测得的压力超过大气压力,若制造厂要求进

19、行追加试验时,则应进行下面B.5规定的追加试验。8.5 追加试验方法如固8.1) (h)在微小真空度时问接再循环/通风口( i)引出管和气袋的连接(c)双回路直接再循环控制阀-一(d)带控制阀的曲袖箱通风(气袋必须接到通风口上)圈8.1曲轴箱污染物排触试验追加试验方法8.5.1 发动机缝隙或孔隙应保持原装配状态。8.5.2 在机油标尺孔处连接一个其容积大约为5L的不准漏曲轴箱气体的柔性袋。在每次测量前应将气袋排空。8.5.3 每次测量前气袋应该封闭,在B.2.2或B.2.3规定的每种测量工况下,气袋应与曲轴箱接通6 GB 11340-25 5min。6.5.4若在B.2.2或B.2.3规定的每

20、一测量工况下,气袋均没有出现可观察到的充气现象,则认为曲轴箱污染物排放满足第5.3条要求。6.5.5备注6.5.5.1 如果受发动机结构的限制,不能按B.5.1-B.5.4所述方法进行试验,则应按下述方法进行测量。6.5.5.2试验之前,除回收气体所需的孔外,所有的缝隙或孔隙均应封闭。6.5.5.3气袋应装在再循环管路中一个不应导致任何额外压力损失的合适的取气管上,且再循环装置直接装在发动机联接孔上。6.5.5.4按B.5.3至B.5.4进行试验。7 meeNile守的=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罩型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排就限值及测量方法GB 11340-25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l脱2北京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电话:67112738 北京市联华印刷厂印刷版权专有造者必究* 2005年6月第1版开本880x 1230 1116 2005年6月第1次印刷印张1印数1-3棚字数40千字统一书号:1388 定价: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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