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21763-2008 化学品.啮齿类动物亚慢性经口毒性试验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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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13.300; 11. 100 A 80 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1763-2008 化学品日齿齿类动物亚慢性经口毒性试验方法Chemicals-Test method of repeated dose oral toxicity study in rodents 2008-05-12发布现码防伪,、主王f;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瘦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8-09-01实施发布GB/T 21763-2008 前本标准等同采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化学品测试指南No.408(1998年H啃齿类动物亚慢性经口毒性试验英文版)。本标准作了以下编辑性

2、修改z-一一增加了范围;一一-计量单位统一改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删除OECD的参考文献部分。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jTC251)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z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z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z孙金秀、郭坚、李朝林、崔海容、叶诚、曾宪东、王振华、程树军。I GB/T 21763-2008 OECD引言1. OECD指导性文件会结合科学进步做定期修订,原版408是1981年通过制定的。本修订版的变化是在于从受试动物研究中获取更多的资料。2.本修订版408主要是在1995年11月在

3、罗马举行OECD专家咨询会关于亚慢性及慢性毒性试验的研究结果的基础上修订的。3.确定一定较长期间包括从断乳后、性成熟和增长期到成年内经口重复染毒对试验动物产生的毒性效应毒性作用、靶器官和可能的蓄积毒性,还可得到无有害作用水平的估测值,并为设计慢性毒性试验设计(剂量选择、敏感动物及观察指标),以及制定人体安全接触水平提供重要参考资料。E 1 范围化学晶畸齿类动物亚慢性经口毒性试验方法GB/T 21763-2008 本标准规定了啃齿类动物亚慢性经口毒性试验的范围、术语和定义、试验基本原则、试验方法、试验数据和报告。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的亚慢性经口毒性试验。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

4、. 1 剂量de 系指所受受试物的量,常以质量(g、mg)或动物单位体重所给予的受试物的量(mg/kg)来表示;如将受试物掺入饲料进行喂养染毒时,也可以用受试物在饲料中的恒定质量分数(mg/kg)来表示。2.2 2.3 用量dosage 包括染毒剂量、染毒次数及染毒期限在内的一般性术语。未观察到有害作用的剂量no-observed - adverse - effect level(NOAEL) 系指未发现与染毒有关的有害作用的最高剂量。3 试验基本原则将受试物每日以不同剂量经口给予几个试验动物组,每组一个剂量。连续染毒90d.染毒期间要密切观察动物的毒性作用。对试验期间死亡和试验结束时存活处死

5、的动物要进行大体解剖检查。4 试验方法4. 1 实验动物和饲养环境4. 1. 1 动物的选择首选大鼠,也可使用小鼠。一般应使用常用的品系和健康初成年的动物。雌性动物应未受孕或产过仔的,鼠龄以断奶后为宜,不宜超过9周龄。在试验开始时的动物体重差异不得超过同性别平均体重的20%。如果试验是长期试验的前期预试验,这两项试验应使用同一品系,同一来源的动物,4. 1.2 饲养条件试验动物房的温度应为22C士3C。相对湿度应为30%70%.以50%60%为最佳。人工光照时,应12h明.12h暗。饲以实验室的常规饲料,饮水不限,喂饲时受试物与饲料充分混合。动物可单笼饲养或按性别少量动物群养,群养时每笼的动物

6、数以不干扰对动物的观察为宜。4. 1. 3 数量和性别每个剂量组至少选用20只动物(雌雄各10只); 假如设计要定期处死动物,尚需增加动物数。根据对受试物或同系物已有的资料,如需要可设雌雄各5只的附加组作为附加对照,以高剂量组的剂量染毒,在停止染毒后该组动物暂不处死,用以观察是否有迟发毒作用和毒性作用的可逆性,其时间的长短GB/T 21763-2008 应根据所观察到的毒性来确定。4. 1.4 动物准备健康动物应未进行过其他试验,在染毒前应在实验室至少适应5d。应注明所用动物的品系、来源、性别、体重和年龄等信息。应将动物随机分成染毒组和对照组。笼具的放置应尽可能减少因放置造成对试验的影响。对每

7、只受试动物进行唯一的标识。4.2 曼试物准备根据研究目的和受试物的理化特性,受试物可通过灌胃、或将受试物加人饲料混合或饮水进行喂养染毒。需要时将受试物溶解或悬浮于适当的赋形剂中,尽可能制备成水的溶液或混悬液,其他可选谷物油类(如玉米油作溶剂,或其他溶剂。但是需要对非水赋形剂的毒性特点必须了解。应当测定制备物中受试物的稳定性。4.3 剂量设计试验至少设三个染毒组和一个同步的对照组,但限度试验例外。可根据重复染毒试验和进行的确定染毒剂量范围的预试验的结果,并结合受试物或结构相关化合物已有的毒理学和毒代动力学的研究数据进行剂量设计。依据受试物的理化性质和生物作用最高染毒剂量应使动物产生较明显的毒性,

8、但不应引起动物死亡和承受明显的痛苦。按照递减序列设计多个中间剂量组以观察剂量反应关系,在低剂量组应得到无可见有害作用水平CNOAEL)。递减序列的组间隔一般为2倍-4倍。如设第四染毒组,其组间距可以大到6倍-10倍。对照组除了不用受试物染毒外,其他的处理应与染毒组动物相同。如使用了赋形剂应设赋形剂对照组,该组以各染毒组中使用赋形剂量最大组的使用量来进行试验。如果混人饲料中的受试物使动物的进食量减少,应设计饲料配对对照组,用于鉴别是毒性导致进食量降低还是受试物影响饲料的适口性导致进食量降低。应注意到所加的赋形剂或其他的添加物对受试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体内滞留时间影响,对受试物的化学性质影响而引

9、起的毒性改变。也应考虑到对动物进食和饮水的消耗量和营养状态的影响。4.4 限量试验在本试验中,如果以每天1000mg/kg或大于1000mg/同的剂量染毒未产生可观测到的毒性效应,或根据结构相关化舍物的预期受试样品毒性很低,可不必设三个剂量水平的试验。但人类接触水平的资料表明需要高剂量进行试验时,不能应用此剂量进行限量试验。4.5 染毒步骤每天染毒动物,通常每周染毒7d,连续90d。也可每周染毒5d,但需要说明理由。经口灌胃染毒,应通过胃管一次灌胃。灌胃量取决于实验动物的大小,一次最大的量通常不超过1mL/100 g,但在水榕液时可达2mL/100 g。因为受试物的剌激性或腐蚀性在较高的浓度下

10、可引起激惹性作用而不得不使用较低浓度外,通常在要将浓度调整到各个染毒组动物的染毒体积差异不大,使各剂量组之间的染毒体积尽量恒定一致,每次灌胃染毒应在相同时间染毒,为使染毒剂量恒定,应按体重增减调整染毒量。如果受试物是通过饲料和饮水染毒,应保证染毒剂量不会对正常营养和水平衡产生影响。当喂饲染毒时受试物在饲料中应为恒定浓度Cmg/kg),或是以动物体重、受试物的浓度和动物进食量计算出实际剂量mg/Ckg d) 来表示。若采用灌胃方式染毒,则每日应在相同的时间染毒,并应定期(每周)按体重调整灌胃量,维持染毒剂量不变。其他的染毒方式要加以特殊说明。如果90d喂饲染毒试验是长期慢性毒性试验的预试验,则两

11、项试验的饲料应当相同。4.6 临床观察4.6. 1 观察期限至少为90d,对设有观察恢复期的附加组的动物应在停止染毒后继续观察一个时期,以观察毒效应的持续性和可逆性。在试验期间至少每天对动物进行一次临床观察,建议在每天相同的时间进行观察,最好是在染毒后2 GB/T 21763-2008 预期中毒症状出现的高峰期。应当记录动物的临床状态。每天至少二次(通常定为早晚各一次),检查动物有元濒死征象或死亡。在首次染毒前应对所有动物作临床观察至少一次(可以作内对照比较),以后每周一次,对所有动物都进行详尽的临床观察。每次应在相同的时间,将动物取出笼外,以相同环境条件下检查。要按照统一规定的观察标准进行检

12、查和评分,并记录。应尽量减小观察操作的误差。观察内容包括皮肤、被毛、眼、蒙古膜、分泌物和排泄物和植物神经活动(例如流泪、竖毛反应、瞌孔大小及异常呼吸)等。但观察项目不仅限这些,还包括步态、体位和对声音、触摸的反应,和其他如阵李、强直性运动、刻板的重复动作(过度的梳理、反复地转圈)或奇异的行为(自残、倒退走)等。在染毒期结束前(约在11周前),应对动物感官剌激反应性(例如z昕觉,视觉及本体感觉剌激)、握力和运动能力进行评估。其详细操作可参照有关文献,也可使用文献以外的其他方法进行检查。4.6.2 如果可以从其他研究得到功能观察的资料,或者本试验的每天临床观察未见功能缺损时、或毒性症状影响功能测试

13、项目完成时,则功能观测可省略。4.6.3 应每周称量所有动物体重一次。4.6.4 至少每周测量一次饲料消耗量。如果是通过饮水染毒,每周也应测定饮水消耗量一次,即便是经饲料和灌胃染毒,因其可能改变饮水量也应测定水的消耗量。4. 7 临床检查对所有动物应做下列项目的检查z4.7. 1 眼科学检查在试验前对所有动物和试验结束时至少对高剂量组和对照组应用适当的眼科器械进行眼科检查。如果观察到异常应对其他染毒组也进行检查。4.7.2 在实验接近结束时进行血液学检查,或是在处死之前或是在处死动物的同时从动物指定部位采集血样并储存在适当的条件下。包括红细胞比积、血红蛋白浓度、红细胞计数、白细胞计数及其分类、

14、血小板计数和凝血时间、凝血能力的测定。4.7.3 血液临床生化测定,研究对组织的主要毒性作用,特别是对肾脏和肝脏等组织的毒性效应。在处死之前或是在处死动物的同时从每只动物采集血液样品。也包括出现濒死和试验中间杀死的动物血液的收集。也可在试验中期进行血液生化检测。推荐采血前动物应当禁食过夜。应测试血清或血浆中的铺、饵、空腹血糖、总胆固醇、尿素、血尿素氮、肌膏、总蛋白和白蛋白F两项以上的反应肝脏损伤的酶活性,如血清丙氨酸转氨酶(ALT)、血清天冬氨酸转氨酶(AST)、碱性磷酸酶、谷氨酷胶转肤酶、山梨醇脱氢酶活性。有时测定肝脏或其他脏器的其他酶和胆酸在某些情况下也是有用的。4.7.4 根据需要,在试

15、验的最后一周可以采用分段收集尿量的方式收集尿液,检查以下指标z外观、体积、渗透压或相对密度、pH值、蛋白、葡萄糖和血/血细胞。4.7.5 此外,应考虑检测一般组织损伤的血清标志物。对已知或怀疑受试物的性质具有可能影响有关的代谢过程,则应测定钙、磷、空腹三酸甘油脂、特异性激素、高铁血红蛋白和胆碱醋酶。根据受试物的化学特性和预期的毒性效应等具体情况,确定所需的检测项目。如果指标的历史数据不足,在染毒开始之前,应考虑是否需要测定血液学和临床生物化学参数的正常值变异范围。一般不推荐在染毒前获取这些数据。4.8 病理学检查4.8. 1 大体解剖检查对所有的动物都应进行全面详细的大体解剖,包括体表、体腔的

16、各开口处,颅腔、胸腔和腹腔及其内容物的检查。所有动物的(不包括濒死动物和期间处死的动物肝脏、肾脏、肾上腺、辈丸、附辜、子宫、卵巢、胸腺、脾脏、脑和心脏。在剥离干净后为避免脱水干燥,应尽快称其湿重。下述的器官和组织应保存于适宜的固定液中,以保证组织的形状和随后进行的病理组织学检查z包括所有肉眼可见损害的脏器、脑(包括延髓/脑桥、小脑皮质和大脑皮质、脊髓(颈髓、中间胸髓、腰髓三个部位、垂体、甲状腺/甲状旁腺、胸腺、食道、唾液腺、胃、大小肠(包括集合淋巴结)、肝、膜腺、肾、肾上3 GB/T 21763-2008 腺、脾、心脏、气管、肺(充分防漏后浸泡保存、主动脉、辜丸、子宫、附属生殖器官、雌性动物的

17、乳腺、前列腺、腊脱、胆囊(小鼠、具有代表的淋巴结(一个接近染毒途径,一个远离染毒途径的、周围神经(坐骨神经和腔神经的远端接近肌肉的部分、骨髓切片(或骨髓新鲜涂片、皮肤、眼睛(眼科检查出现异常时), 以及临床和其他观察提示需要检查的其他组织。根据已知的受试物特性,可能是毒作用靶器官的,也应一并固定保存。4.9 组织病理学4.9. 1 对照组和高剂量组所有动物的已经固定保存的器官和组织都应进行详尽的组织病理学检查.如果高剂量组出现异常,对其他中低剂量组也应进行检查。4.9.2 所有肉眼见到损害的部位,4.9.3 如设置了高剂量附加组,染毒组中显示有影响组织和器官都应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5 试验数据

18、和报告5. 1 结果处理必须提供每只动物的数据。所有数据应当用表格形式表示,列出试验开始时每个染毒组的动物数、在试验过程中死亡的动物数和死亡时间、人道处死的动物数、处死的原因及处死的时间,出现临床异常和对这些症状的详细描述,包括发生的时间、持续时间、严重程度。出现损伤的动物数,以及损伤的类型和每种损伤的对应的百分率。5.2 结果评价所得到的计数数据和结果选择适当的统计学方法对所有数据进行评价。这些统计处理方法在设计试验时就应确定。5.3 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包括下列资料:5.3. 1 曼试物a) 物理性状,纯度和理化性质zb) 名称和识别码。5.3.2 赋形荆(如果使用了)赋形剂不选用水的理由,5

19、.3.3 试验动物a) 动物品系zb) 动物的年龄、数量和性别;c) 动物来源、饲养条件及饲料sd) 染毒开始时每只动物的体重。5.3.4 试验条件a) 叙述剂量水平设定的理由zb) 受试物的剂型饲料配制及受试物在饲料中浓度、稳定性和均匀性详细资料;c) 染毒操作的详细描述;d) 详细描述如何将饲料和饮水中的受试物浓度换算成实际剂量mg/(kg.d) J; d 饲料和饮水质量的详细资料。5.3.5 试验结果a) 体重和体重的变化Eb) 饲料和饮水的消耗量zc) 按性别、剂量水平列出动物出现的毒性效应,也包括毒性体征zd) 所观察到的临床体征的性质,严重程度及其持续时间(是否是可逆的); 4 e

20、) 眼科检查结果zf) 血液学测定结果与有关正常值zg) 临床生化测定结果与有关正常值Fh) 处死时的体重及器官重量和脏器系数(脏器重/体重); i) 大体解剖所见;j) 详细描述所有的病理组织检查所见sk) 如有可能,对受试物的吸收状况进行分析z1) 试验结果的统计分析。5.3.6 结果的讨论5.3.7 结论GB/T 21763-2008 5 OONigh-NH阁。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瞄齿类动物亚慢性经口毒性试验方法GB/T 21763-2008 国中化学晶*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复兴门外三里凋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网址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印张0.75字数11千字2008年7月第一次印刷开本880X 1230 1/16 2008年7月第一版 书号:155066 1-32172 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21763-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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