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 250.1-2006 无公害脐橙 第1部分 苗木.pdf

上传人:boatfragile160 文档编号:241069 上传时间:2019-07-13 格式:PDF 页数:6 大小:155.8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DB33  250.1-2006 无公害脐橙 第1部分 苗木.pdf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DB33  250.1-2006 无公害脐橙 第1部分 苗木.pdf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DB33  250.1-2006 无公害脐橙 第1部分 苗木.pdf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DB33  250.1-2006 无公害脐橙 第1部分 苗木.pdf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DB33  250.1-2006 无公害脐橙 第1部分 苗木.pdf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 ICS 67.080 B 31 备案号: 19056-2006 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DB33/ 250.12006代替DB33/ 250.1-1999无公害脐橙 第 1 部分:苗木 Non-environmental pollution navel orange Part 1: Seedling 2006-03-27 发布 2006-05-27 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 250.12006 I 前 言 DB33/ 250-2006无公害脐橙按部分发布,分为五个部分: 第 1 部分:苗木; 第 2 部分:栽培技术规程; 第 3 部分:主要病虫害防治; 第 4 部分:质量安全要求

2、; 第 5 部分:果实采收、贮藏保鲜。 本部分为 DB33/ 250-2006 的第 1 部分。 本部分由浙江省亚热带作物研究所提出。 本部分由浙江省农业厅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亚热带作物研究所。 本部分起草人:陈秋夏,徐文荣,刘春荣,翁法令,郑坚,徐发余,胡余楚,张旭乐,黄贤国。 DB33/ 250.12006 1 无公害脐橙 第 1 部分:苗木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脐橙苗木的要求、试验方法、包装、标签、运输及存放。 本部分适用于枳砧嫁接脐橙一年生商品苗木(以下简称苗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

3、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50402003 柑桔苗木产地检疫规程 GB/T 96591988 柑桔嫁接苗分级检验 NY/T 50162001 无公害食品 柑桔产地环境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本部分采用GB/T 9659-1988中规定的术语和定义。 4 要求 4.1 苗圃地选择 4.1.1 气候条件 年平均温度 1620,绝对最低温度-5持续时间不超过 6h,1 月平均气温4,10的年有效积温为 5000以上。 4.1.2 地形地势 选择避风、

4、向阳、冬季无冷空气沉积、排水良好的平地或缓坡地。 4.1.3 土壤条件 壤土或砂质壤土、 肥力足、 土质疏松、 土层深度 30cm 以上, pH 值 5.57。 土壤质量指标按 NY/T 50162001 规定执行。 4.1.4 其他环境条件 交通方便、水源充足,水质和空气指标按 NY/T 50162001 规定执行。 4.1.5 病虫害 无检疫性病虫对象的地域,检疫性病虫参照 GB 50402003 规定执行。 4.1.6 圃地轮作 已育苗的圃地,必须轮作,方可继续育苗。 4.2 苗圃地整理 4.2.1 翻耕 DB33/ 250.12006 2 播种或移植 15d 前进行土壤翻耕,闲置的土地

5、最好年内翻耕,经风化待播,深 25cm30cm,每公顷均匀施入腐熟有机基肥 45t60t。 4.2.2 土壤消毒 在土壤翻耕时,每公顷用 50%辛硫磷乳剂 20kg30kg,混拌细土或淡水砂 400kg450kg,均匀撒入土中消毒。 4.2.3 整畦 按南北向作畦,畦宽 1.2m,畦沟宽 25cm、深 25cm,畦的围沟深、宽各 30cm。 4.3 砧木和接穗 4.3.1 砧木 1 年2 年生健壮的枳壳实生苗。 4.3.2 接穗 4.3.2.1 选择经鉴定的、品种纯正脐橙母本园或优系母树上采集。 4.3.2.2 从生长充实、芽眼饱满、粗细适中、叶片完整、叶色浓绿、无病虫害、已木质化但尚未萌发新

6、芽的秋梢或春梢作接穗。 4.3.2.3 随采随接,或贮藏于湿砂或苔藓中,也可用塑料薄膜捆包,放置在阴凉环境中。 4.3.3 砧木种子的采收与处理 4.3.3.1 采种 母树必须品种纯正、生长健壮、无检疫性病虫害。采种用的果实以充分成熟为佳,亦可随采随播。种子采收期:8 月9 月。 4.3.3.2 种子的处理 果实采收后经贮藏、后熟,再剖开果实取出种子,并将果胶等杂质漂洗干净后,平摊于通风处晾干至种皮发白为止。切不可于阳光下曝晒。 播种前,用 5456温水浸种 50min,再用 1的高锰酸钾溶液消毒。为了防止白化苗,可用 5的硫酸铵+3过磷酸钙溶液浸种 12h24h。 4.3.4 种子的贮藏和运

7、输 种子采收后,如不立即播种,可层积砂藏。如需长途运输,与河沙、木炭粉或谷壳混合,并用木箱、麻袋等包装后运输。每件容积不宜过大。运输途中要勤检查,防止种子发热、霉变。 4.3.5 播种 4.3.5.1 播种期:嫩籽采种在 9 月10 月随采随播,砂藏种子播种期 1 月3 月上旬。 4.3.5.2 播种方法:撒播或条播。播种后将种子轻压,然后均匀施上焦泥灰,以盖住种子为宜,再用塑料薄膜或稻草覆盖。 4.3.5.3 播后管理:要经常检查,防止鼠害和鸟害,出苗后除去覆盖物,保持畦面湿润,并及时浇施稀薄肥水。 4.3.6 砧木苗移植 4.3.6.1 移植时间:4 月下旬至 5 月下旬,当苗高 10cm

8、 左右。宜在无风雨天进行移植。 4.3.6.2 苗木按大小分别移栽。 4.3.6.3 移苗时保留主根 5cm8cm,苗木主根过长必须剪短。 DB33/ 250.12006 3 4.3.6.4 株行距(2022)cm(2230)cm,每 667m2栽 10000 株15000 株。 4.3.6.5 砧木苗的管理;移栽成活后每月施 1 次肥,开始施薄肥,尿素 0.2%0.3%,随着苗的长大逐渐增加肥料的浓度。8 月中旬停止施肥,11 月上旬再施 1 次越冬肥。及时补缺,雨后松土除草、随时抹去苗木主干离地面 12cm 以下萌发的芽,苗高 30cm 时应摘心。 4.4 嫁接 4.4.1 嫁接部位 砧木

9、主干离地面 3cm5cm 处。 4.4.2 嫁接时间 芽片腹接 9 月10 月,切接 3 月4 月。选择无风或微风的无雨天进行。 4.4.3 砧木大小 砧木主干直径 0.7cm 以上。 4.4.4 嫁接方法 4.4.4.1 芽片腹接:在砧木腹部从上而下略向内切入皮层,削面深达木质部,长 1.5cm2.0cm,再从遮住削面皮层上方 1cm 处向上朝内斜削一刀,切断皮层。使砧木的削面露出 1/22/3,削面要平滑;再从接穗上削取长 1.5cm、削面平滑、微带木质部的盾形芽片。将芽片从砧木削面上方插入接口,然后用长约 25cm、宽约 1cm 的薄膜,从下而上将芽片包紧,不留空隙。 4.4.4.2 切

10、接:剪断砧木,剪口要平,选择砧木的平滑一面为嫁接面,用刀将选作接面上的剪口斜削去宽 0.15cm 的一小块,在剪口的韧皮部与木质之间向下斜切一刀,深达木质部长约 1.5cm2.0cm。选择接穗扁平的一面,在其背面呈 450角向下削一刀,长约 0.2cm。然后在扁平的一面上方向下削去韧皮部,长约 1.3cm1.8cm,削面应光滑并露出木质部,再在接穗芽的上部 0.3cm0.5cm 处,横向削断,然后将削好的接穗自上而下插入嫁接部,接穗的削面露出 0.15cm 左右,以利接口愈合。接穗要插正,砧木和接穗大小一致或接穗大于砧木可插在中间,如砧木大于接穗,应靠砧木一边插入,使彼此形成层相接。再用长约

11、30cm、宽约 1.0cm 的薄膜,左手持薄膜的 1/4 长,右手持薄膜 3/4 长,以嫁接处为中心,右手先缠 1 转2 转后,即将左手所持薄膜反卷,包住接穗剪口,露出芽眼,再在砧木剪口处绕 1转2 转,把剪口包严,在砧穗结合处绕 1 转2 转,抽紧打结。薄膜包扎松紧要适当,要密封切口和接穗露白处,接穗不能移动歪斜,以免影响成活。 4.4.5 嫁接苗的培育 4.4.5.1 剪砧:芽片腹接苗于第二年 2 月下旬,在接口上方 0.5cm 处剪断砧木。 4.4.5.2 解(破)膜与补接:芽片腹接苗在 3 月中下旬进行解(破)膜,未成活可用切接补接,切接苗在接后一个半月内检查成活与否,如薄膜包住芽头,

12、应及时割破薄膜,未成活的随时补接,在秋季解除薄膜。 4.4.5.3 施肥:芽片腹接苗在剪砧前,切接苗在嫁接前均应施薄肥 1 次,尿素 0.2%0.5%,其后从新梢抽发至 8 月上旬,再施 3 次4 次, 8 月下旬停止施肥,11 月上旬再施 1 次。同时做好清沟排水工作。 4.4.5.4 要及时中耕除草,操作时不要伤根伤苗。 4.4.6 摘心定干和抹芽 在苗高 40cm 时进行摘心定干,使苗高 20cm30cm 区域内有均匀分布的 3 个4 个分枝。将 20cm以下的芽全部抹除。 4.4.7 病虫害防治 及时防治砧木苗的立枯病,嫁接苗的溃疡病、炭疽病、红蜘蛛、蚜虫、潜叶蛾和凤蝶等病虫害。 4.5 苗木出圃 4.5.1 基本要求 DB33/ 250.12006 4 嫁接口愈合良好,主干粗直,根系发达,枝叶正常,去嫁接薄膜,株落叶率低于 25%。无检疫性病虫害,非检疫性病虫害发生轻微。 4.5.2 分级 按生长势分为一级、二级苗,见表 1。 表 1 苗木分级 级 别 杆粗 cm 苗高 cm 分枝数量 一级 0.9 45 3 二级 0.7 35 2 4.5.3 苗木检疫 起苗后,按 GB 50402003 规定进行检疫。有检疫对象的苗木严禁出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规范 > 地方标准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