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01 B30 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DB33/T 524.12004无公害田藕 第 1 部分:产地环境条件 Non-environmental pollution field lotus rhizome Part 1: Environment of production area 2004-12-09 发布 2004-12-31 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T 524.12004 I 前 言 无公害田藕标准按部分发布,分为四个部分: 第 1 部分:产地环境条件; 第 2 部分:双季栽培技术规程; 第 3 部分:单季栽培技术规程; 第 4 部分:质量安全要求。
2、本部分为无公害田藕标准的第 1 部分。 本部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 义乌市农技推广中心、义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金 鸿、刘 华、吴樟义、陶建明、何洪法。 DB33/T 524.12004 1 无公害田藕 第 1 部分:产地环境条件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田藕产地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各个项目。 本部分适用于无公害田藕产地选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
3、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T 6920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7467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肿分光光度法 GB/T 7468 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84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5 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7487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二部分:氰化物的测定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 GB/T 15262
4、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T 15264 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54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433 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石灰滤纸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15435 环境空 气 二氧化氮的测定 Saltzman 法 GB/T 16488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 GB/T 17134 土壤质量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6 土壤质量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7 土壤质量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
5、度法 GB/T 17138 土壤质量 铜、锌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1 土壤质量 铅、镐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NY/T 395 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 396 农用水源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 397 农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3 要求 3.1 产地选择 产地应选择在不受污染源影响或污染物含量限制在允许范围之内,生态环境良好的农业生产区域。 3.2 环境空气质量 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DB33/T 524.12004 2 表 1 环境空气质量指标 质量要求 项目 日平均 lh 平均 总悬浮颗粒物(标准状态),mg/m3 0.30
6、 - 二氧化硫(标准状态),mg/m3 0.15 0.5 二氧化氮(标准状态),mg/m3 0.12 0.24 铅(标准状态) ,g/m3 1.5 7g/m320g/m3氟化物(标准状态) 5.0g/(d d) - 注:1、日平均指任何一日的平均浓度;2、lh 平均指任何 lh 的平均浓度。 3.3 灌溉水质量 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灌溉水质量指标 项 目 浓度限值 pH 值 5.58.5 总镉,mg/L 0.005 总砷,mg/L 0.05 总铅,mg/L 0.l0 铬(六价),mg/L 0.10 氟化物,mg/L 3.0 氰化物,mg/L 0.50 石油类,mg/L 1.0 粪大
7、肠菌群,个/L 10000 3.4 土壤环境质量 无公害田藕产地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 3 土壤环境质量指标 含 量 限 值 项目 pH 值6.5 pH 值 6.57.5 pH 值7.5 镉,mg/kg 0.30 0.30 0.60 汞,mg/kg 0.30 0.50 1.0 砷,mg/Kg 40 30 25 铅,mg/kg 100 150 150 铬(六价) ,mg/kg 150 200 250 铜,mg/kg 150 200 200 注:以上项目均按元素量计,适用于阳离子交换量5cmol(+)/kg 的土壤,若5cmol(+)/kg, 其标准值为表内数值的半数。 DB33/
8、T 524.12004 3 4 试验方法 4.1 空气环境质量监测 4.1.1 总悬浮颗粒的测定按照 GB/T 15432 执行。 4.1.2 二氧化硫的测定按照 GB/T 15262 执行。 4.1.3 二氧化氮的测定按照 GB/T 15435 执行。 4.1.4 铅的测定按 GB/T 15264 执行。 4.1.5 氟化物的测定按照 GB/T 15433 执行。 4.2 灌溉水质监测 4.2.1pH 值的测定按照 GB/T 6920 执行。 4.2.2 总汞的测定按照 GB/T 7468 执行。 4.2.3 总砷的测定按照 GB/T 7485 执行。 4.2.4 铅、镉的测定按照 GB/T
9、 7475 执行。 4.2.5 六价铬的测定按照 GB/T 7467 执行。 4.2.6 氰化物的测定按照 GB/T 7487 执行。 4.2.7 氟化物的测定按照 GB/T7484 执行。 4.2.8 石油类的测定按照 GB/T 16488 执行。 4.2.9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按照 GB/T 5750 执行。 4.3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4.3.1 铅、镉的测定按照 GB/T 17141 执行。 4.3.2 汞的测定按照 GB/T 17136 执行。 4.3.3 砷的测定按照 GB/T 17134 执行。 4.3.4 铬的测定按照 GB/T 17137 执行。 4.3.5 铜的测定按照 GB/T 17138 执行。 5 检测规则 5.1 产地环境 应符合无公害田藕产地环境条件要求。 5.2 环境质量监测采样方法 5.2.1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采样方法按照 NY/T 397 执行。 5.2.2 灌溉水质量监测的采样方法按照 NY/T 396 执行。 5.2.3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的采样方法按照 NY/T 395 执行。 5.3 数值修约 检验结果的数值修约按照 GB/T 8170 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