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 T 975-2015 蓄能自发光交通标识设置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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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3.220.20 R 08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9752015 蓄能自发 光交通标 识设置技 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Design of Phosphorescent Highway Traffic Signs 2015 - 07 - 16 发布 2015 - 08 - 16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33/T 9752015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1 3 术语和 定义 1 4 基本规 定 2 4.1 分类 2 4.2 发光 体亮 度要 求 2 4.3 总体 设置 原则 2

2、4.4 用途 、形 式与 尺寸 2 5 设置路 段的 分类 9 5.1 一类 路段 9 5.2 二类 路段 9 5.3 三类 路段 9 6 设置要 求 9 6.1 一般 规定 9 6.2 诱导 标识 9 6.3 警示 标识 . 10 6.4 路面 标识 . 10 6.5 立面 标识 . 10 6.6 指引 标识 . 10 7 路段综 合设 置 . 11 7.1 一类 路段 . 11 7.2 二类 路段 . 13 7.3 小型 交叉 口及 接入 口路段 . 13 7.4 隧道 路段 . 14 7.5 桥梁 路段 . 16 7.6 施工 区 . 16 7.7 观景 台 . 17 8 施工与 验收

3、. 17 8.1 施工 . 17 8.2 验收 . 17 附录A (规 范性 附录 ) 自 发光标 识设 置要 求汇 总表 . 20DB33/T 9752015 II 前 言 本标准 依据GB/T 1.1-2009 标 准化 工作 导则 第1 部 分:标 准的 结构 和编 写 给出的 规则 起草 。 本标准 由浙 江省 交通 运输 厅提出 并归 口。 本标准 起草 单位 : 金 华市 公路管 理局 、 浙 江省 公路 管理局 、 浙 江明 辉发 光科 技有限 公司 、 金华市公 路学会 、交 通运 输部 公路 科学研 究院 。 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 吕宁 生、 徐 晓和 、 姜 明、 林文

4、 岩、 周 健、 方显 峰、 项斌 、 李寿 伟、 梁冰 、 陈 浙 江、何敏芳 、 李海光 、邹 晓勇、 金钟 声、 金欣 欣 、晁遂、 冯移 冬 。 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 本文 件的 发 布机构 不承 担识 别这 些专 利的责 任。 DB33/T 9752015 1 蓄 能自发 光交通标 识设置 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蓄 能自 发光 交通标 识 (以下 简称 “自发光标 识” ) 的设 置基 本 规定、 路段 分类、 设置 要求,以及 施工 与验 收 等规定 。 本标准适用 于夜间 无 持续照明或无照 明设施 的道路上 为非机动 车和行 人等服务

5、 的 自发光 标识的 设 计、施 工与验收 。 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 。 凡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 , 仅所注 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 其最 新版 本( 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 适用 于本 文件。 GB/T 2423.18 电工 电子 产品环 境试 验 GB 5768.2 道路交 通标 志 GB/T 10125 人 造气 氛腐 蚀试验 盐雾试 验 GB/T 14522 机械工 业产 品用塑 料 GB/T 16422.2 塑料 实验 事光源暴 露试 验方 法 第2部 分:氙 弧灯 GB/T 23

6、827 道 路交 通标 志板及 支撑 件 GB/T 24970 轮廓标 JTG D81 公路 交通 安全 设施设 计规 范 JTG F71 公路 交通 安全 设施施 工技 术规 范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 3.1 蓄能自 发光 交通 标识 energy storage type of self luminous traffic signs 一种采 用长 余辉 发光 材料 制成, 在外 部激 发光 源光 辐射后 能够 蓄能 , 在 失去 外部激 发光 源后 能 够 维 持发光 一定 时间 的标 识。 3.2 标准激 发光 源 excitation light s

7、ource 色温为6500K的标准 光源 。 3.3 出行者 traveler 通过非 机动 车或 步行 方式 出行的 道路 使用 者。 DB33/T 9752015 2 3.4 绿道 green road 可供出行者 使用 的景 观 休 憩、健 身道 路。 3.5 视认距 离 visible distance 具有正 常视 力的 出行 者可 看清标 识时 ,注 视点 到标 识的距 离。 3.6 单一型 标识 monotonous sign 仅具有 蓄能 自发 光材 料单 元的标 识。 3.7 组合型 标识 inter-disciplinary sign 具有蓄 能自 发光 材料 单元 和反光

8、 单元 的组 合标 识。 3.8 绊阻物 obstacle 可能给 出行 者造 成绊 阻的 构造物 。 4 基本规 定 4.1 分类 自发光 标识 的种 类包 括诱 导标识 、警 示标 识、 路面 标识、 立面 标识 、指 引标 识等。 4.2 发光体 亮度 要求 在暗室 中放置24 h 以上的 自发光 标识, 用照度1000 lx的标 准激发 光源 激发10 min,停 止激 发以 后 10 min 的余 辉亮 度应 大于1 550 mcd/m 2 , 1h 的 余辉 亮度 应大于220mcd/ m 2 , 3h的余辉亮度 应大 于52mcd/m 2 。 4.3 总体设 置原 则 4.3.1

9、 应坚持 “以 人为 本、 安全 至上、 环保 和谐 、经 济实 用”的 理念 4.3.2 应综合 考虑 道路 条件 、 通行状况 、 环境影 响 等因素 , 提升 夜间 路域 环境 , 并与交通 设施 相协调。 4.3.3 自发光 标识 的设 置 不应替 代为机 动车 服务 的 交通安 全设施 , 不 宜影响其 他交 通安全 设施 的设 置 效果。 宜利 用路 侧护 栏、 标志立 柱等 结构 物进 行设 置。 4.3.4 应在充 分收 集 、分析 沿线 交通安 全设 施设 置资 料及 路侧情 况的 基础 上, 确定 自发光 标识 的设 置 位置与 间距 。 4.3.5 同一道 路采 用的 设

10、计 标准 和设计 原则 宜保 持一 致。 4.4 用途、 形式 与尺 寸 4.4.1 诱导标 识 DB33/T 9752015 3 4.4.1.1 诱导标 识用 于诱 导道 路轮 廓、线 形。 包括 柱式 轮廓 标识、 附着 式轮 廓标 识两 类。柱 式轮 廓标 识如 图 1a )、1b ),宜 采用组合 型。 单位为 毫米 a) 无 中分 带路 段( 两侧 均为白 色) b) 有中 分带 路段 图1 柱式轮 廓标 识 4.4.1.2 附着式轮廓 标识 按设 置位 置分为 如图 2) 所示 的十 种 形式: a) 附着于 波形 梁护 栏的 ,包 括图2a )、图 2b )、图 2c)、 图 2

11、f )、 图 2g ); b) 附着于 砼护 栏的 ,包 括图2d)、 图 2e)、图 2f)、图 2g ); c) 附着于 隧道 墙壁 的, 为图2c)、 图 2d)、图 2e); d) 附着于 其他 结构 物的 ,为 图2h )。 单位为 毫米a) 单一型 DB33/T 9752015 4 b) 组合型 c) 条形 d)波纹 形 e) 圆形 f) 单一 型 g) 组合型 DB33/T 9752015 5 h)长方 形 图2 附着式 轮廓 标识 4.4.2 警示标 识 4.4.2.1 警示标 识用 于警 告路 侧危 险、路 侧接 入口 、路 侧绊 阻物、 前方 施工 等危 险情 况。包 括示

12、 警柱 警示标 识、 绊阻 物警 示标 识、施 工区 警示 标识 。 4.4.2.2 示警柱 警示 标识 由金 属管 、 反光 体、 蓄 能自 发光体 构成, 地面以 上高 度 为95cm 或 100cm,如 图3 示例。 单位为 毫米 图3 示警柱 4.4.2.3 绊阻物 警示 标识 用于 警示 可能给 出行 者造 成绊 阻的 低于30cm 的低 矮结 构物 ,如隧道 内检 修 道、桥 梁人 行道 板、 绿化 带路边 缘石 等, 如 图4a )、b)示例 。 DB33/T 9752015 6 a)圆弧 形绊 阻物警示 标识 b )转 角 形 绊阻 物警 示标识 图4 绊阻物 警示 标识 4.

13、4.2.4 施工区 警示 标识 如图 5 所示为矩 形, 当条 件受 限, 无法满 足图 5 的 设置 尺寸 时,可 适当 减小 字高并 成比 例缩 小字 间距 ,但不 应小 于 图5 要求的60%。 单位为 毫米 图5 施工区 警示 标识 4.4.3 路面标 识 路面标 识用 于诱 导公 路线 形、 引导 出行 者行 路方 向; 警示道 路边 缘 、 护栏端 头以及隧 道内 高出 路面 的低矮 结构 物转 角处 ;分 隔隧道 等路 段对 向交 通流 、包括 圆形 和方 形两 种, 如图6 ,图7 示例 。 单位为 毫米 a)单一 型 b)组合型 图6 圆形 DB33/T 9752015 7

14、c)单一型 d) 组合 型 图7 方形 4.4.4 立面标 识 立面标 识用 于警 示可 能给 出行者 造成 危害 的障 碍物 , 如砼 护栏 、 水 泥砼 墩、 护栏端 头、 桥头 、 隧 道 洞口、 桥梁 墩柱或桥 台 、 以及高 于路 面的 人行 道板 等。 没有设 置反 光立 面标 记的地 点采 用如 图8a)所 示 的立面 标识 , 已 经设 置了 反光立 面标 记的 地点 增设 圆形或 方形 立面 标识 , 如 图8b)示例 , 具体尺寸按结 构物实 际情 况确 定。 a)仅设置 立面 标识 b ) 立面 标识 与反 光立面 标记 并设 图8 立面标 识 4.4.5 指引标 识 4

15、.4.5.1 指引标 识包 括应 急指 引标 识和地 名指 引标 识。 4.4.5.2 应急指 引标 识用 于应 急辅 助指引 ,包 括应 急辅 助指 引标识 、逃 生通 道指 示标 识。应 急辅 助指 引标识 中应 包括 “人 形” 及 “隧道 逃生 门洞” 图形 以及 人行通 道出 口方 向指 引和 距离, 尺寸 如图9 示例。 逃生通 道指 引标 识如 图10 示例, 一般 2-3 个组 合设 置于人 行通 道入 口处 。 DB33/T 9752015 8 单位为 毫米 a)向 右方 向 a)向 左方 向 图9 应急逃 生指 引标 识 单位为 毫米 图10 逃生通 道指 示标 识 4.4

16、.5.3 地名指 引标 识用 于指 引沿 线村庄 、 餐 饮、 度假 村等 单位、 场所 。 为 矩形 , 由 底板和 文字 组 成 , 如图11 示 例, 设置 在绿 道 上的, 可适 当减 小字 高并 成比例 缩小 字间 距, 但不 应小于 图11 要求的 60%。 DB33/T 9752015 9 单位为 毫米 图11 地名指 引标 识 5 设置路 段的 分类 5.1 一类路 段 以下路 段为 一类 路段 : a) 桥梁、 涵洞 路段 ; b) 隧道路 段; c) 路侧设 有防 护设 施的 路段 ; d) 曲线半 径小 于60 米的道 路弯道路 段 ; e) 穿村路 段; f) 观景台

17、、休 息区 ; g) 在出行 者通 行范 围内 存在 绊阻物 的路 段 ; h) 夜间出 行者 较多 的其 他路 段; i) 绿道。 5.2 二类路 段 以下路 段为 二类 路段 : a) 路侧高 差超 过1m 的路段 ; b) 路侧边 缘外 3m 范围 内, 存在水塘 、湖 泊、 沟渠 的路 段 。 5.3 三类路 段 除一类 路段 、二 类路 段以 外,有 出行 者通 行的 路段 。 6 设置要 求 6.1 一般规 定 6.1.1 应根据 设置 路段 的分 类进 行设置 。 6.1.2 自发光 标识 之间 ,自 发光 标识与 公路 交通 标志 、标 线等交 通安 全反 光设 施之 间、自

18、发光 标识 与 公路主 体工 程及 其他 沿线 设施之 间应 互相 协调 ,避 免产生 干扰 。 6.1.3 设置间 距与 设置 位置 应符 合本标 准附 录A 的要 求。 6.2 诱导标 识 DB33/T 9752015 10 6.2.1 当路侧 设置 有防 护设 施或 结构物 时, 应设 置附 着式 轮廓标 识; 无防 护设 施的 路段应 设置 柱式 轮 廓标识 。 6.2.2 一类路 段和 二类 路段 应设 置诱导 标识 。 6.2.3 安装诱 导标 识时 ,反 光体 、蓄能 自发 光体 应面 向交 通流。 6.2.4 附着式 轮廓 标识 底端 距路 面的高 度宜 为50cm 100 c

19、m。 6.3 警示标 识 6.3.1 公路、 绿道 接入 口或 未设 防护设 施的 二类 路段 ,宜 设置示 警柱 警示 标识 。 6.3.2 出行者 通行 的路 线上 存在 绊阻物 时宜 设置 绊阻 物警 示标识 。 6.3.3 施工区 起点 前20m 30m 处 宜设置 施工 区警 示标 识。 6.4 路面标 识 6.4.1 无防护 设施 的道 路边 缘、 横穿人 行道 及对 向通 行隧 道内路 面宽 度大 于6 米的 路段, 中心 线宜 设 置路面 标识 。 6.4.2 有机动 车通 行的 路段 宜设 计组合 型标 识, 仅有 行人 通行的 路段 宜设 单一 型标 识。 6.5 立面标

20、识 6.5.1 砼护栏 、水 泥砼 墩、 护栏 端头、 隧道 洞口 、桥 梁墩 柱或桥 台等 处于 路基 以内 ,可能 给出 行者 造 成危险 的障 碍物 表面 应设 置立面 标识 。 6.5.2 当桥梁 段与 路基 段宽 度不 同或桥 梁段 设置 有高 于路 面的人 行道 板等 设施 时, 宜设置 立面 标识 , 如图12 示例。 a)桥 面宽 度 窄于 路面宽 度时设置 示意 b ) 桥梁段 设置 有高 于路 面的 人行道 板等 设施时 设置 示意 图12 桥梁段 障碍 物设 置示 例 6.5.3 立面标 识设 置于 不同 设施 上时, 设置 要求 如下 : a) 在砼护 栏、 砼护 墩的

21、 两端 部设置 ; b) 设置于 隧道 洞口 时, 应在 洞口两 侧的 端墙 处分 别设 置,标 识底 端距 路面 高度 宜为1 m; c) 设置于 桥梁 墩柱 或桥 台处 时,应 在面 向交 通流 的一 侧设置 ,标 识底 端距 路面 高度宜 为1 m。 6.6 指引标 识 6.6.1 辅助应 急指 引标 识的 设置 应连续 ,保 证出 行者 或司 乘人员 在紧 急情 况下 顺利 的找到 应急 出口 与 消防设 施。 在隧 道人 行通 道入口 前100m 处至 入口 处 以及人 行通 道内 应连 续设 置应急 逃生 指引 标识 ,指DB33/T 9752015 11 引标识 的间 距为 10

22、m-30m 。 在人行 通道 两侧 应设 置一 组逃生 通道 指引 标识 , 人 行通道 入口 洞门 宜设 置 长 方形自 发光 条以 指示 洞门 位置。 在消 防设 施处 宜设 置指引 标识 。如 图13 示例。 图13 辅助应 急指 引标 识示 例 6.6.2 地点指 引标 识宜 设置 于通 往相关 单位 、场 所的 最后 一个交 叉口 处。 7 路段综 合设 置 7.1 一类路 段 7.1.1 路侧设 置有 波形 梁护 栏、 砼护栏 、砼 墩时 ,宜 设置 附着式 轮廓 标识 。如 图14 示例。 7.1.2 安装间 距可 视情 况予 以调 整,选 用组 合型 或单 一型 视实情 确定

23、。 a)波形梁 护栏 b)F 型混凝 土护 栏 DB33/T 9752015 12 c)顶面为 斜面 的混 凝土 护墙 d)顶面为 平面 的混 凝土 墩 图14 路侧设 有防 护设 施时 ,附 着式轮 廓标 设置 示例 7.1.3 路侧未 设置 防护 设施 或其 他结构 物时 ,宜 设置 柱式 轮廓标 识。 见 图15 示例 。 a)白 天照 片 DB33/T 9752015 13 图15 路侧设 有防 护设 施时 ,柱 式轮廓 标标 识设置 7.2 二类路 段 7.2.1 路侧没 有设 置防 护设 施的 二类路 段宜 设置 示警 柱警 示标识 或路 面标 识等 ,如 图16 示例 。 图16

24、 路侧未 设置 防护 设施 时, 示警柱 警示 标识 设置 示例 7.2.2 路侧设 置有 波形 梁护 栏、 砼护栏 或砼 墩时 ,应 设置 附着式 轮廓 标识 、立 面标 识。 7.3 小型交 叉口 及接 入口 路段 7.3.1 当公路 没有 设置 边缘 线时 ,宜在 距交 叉 点100 m 范 围的各 相交 公路 上设 置路 面标识 ,如 图17 示例。 DB33/T 9752015 14 图17 小型交 叉口 路面 标识 设置 示例 7.3.2 宜按 照 6.6.2 的 要求 设置 地名指 引标 识。 7.3.3 在绿道 距交 叉口 右转 弯起 始点100m 处的 各相 交公 路 上宜设

25、 置路 面标 识。 7.4 隧道路 段 7.4.1 隧道路 段设 置系 列自 发光 标识用 于危 险、 应急 指引 。包括 隧道 洞门 立面 标识 、隧道 洞身 内路 面 标识、 隧道 内应 急指 引标 识: a) 隧道洞 门设 置洞 口圆 形警 示标识 、洞 门立 面标 识; b) 隧道墙 壁附 着诱 导标 识、 人行通 道和 消防 器材 附近 设置应 急指 引标 识、 检修 道边缘 设置 绊 阻 物 警示标 识、 行车 道边 缘设 置路面 标识 。 7.4.2 隧道洞 门警 示标 识用 以指 示隧道 洞门 ,设 置于 隧道 洞门处 。圆形警 示标 识由 洞门弧 顶向 两侧 等 间隔设 置若

26、 干个 ,立 面标 识设置 于洞 门两 侧端 墙处 ,如 图18 示例 : DB33/T 9752015 15 图18 隧道洞 门自 发光 标识 7.4.3 隧道洞 身内 轮廓 指引 系列 标识用 以诱 导在 隧道 内通 行的行 人、 非机 动车 。 组 合 设置示 例如 图19, 图20 所示 。 图19 隧道自 发光 标识 设置 示例 DB33/T 9752015 16 图20 隧道人 行道 、线 缆槽 转角 自发光 标识 设置 示例 7.4.4 人行横 洞、 消防 器材 附近 设置应 急指 引标 识。 7.5 桥梁路 段 7.5.1 桥梁护 栏端 部、 桥 梁墩 柱 、 桥台 等宜设 置

27、立 面标 识 , 桥梁 护栏宜 设置 附着 式 轮廓标 识, 如 图21 示例。 图21 桥梁段 自发 光警 示标 识设 置示例 7.5.2 桥梁段 人行 道板 等高 于路 面时, 遵 循6.5.3、6.5.4 设置立 面标 识。 7.6 施工区 遵循6.3.3 设置 施工 区警 示 标识。 DB33/T 9752015 17 7.7 观景台 二级及 以下 公路 沿线 观景 台内宜 设置 路面 标识 ,观 景台路 侧护 栏宜 设置 附着 式轮廓 标识 。 8 施工与 验收 8.1 施工 8.1.1 一般要 求 8.1.1.1 自发光 标识 的施 工应 遵循JTG F71 中 关于 交通 标志

28、、交通 标线 、轮 廓标 识的 要求。 轮廓 标识 的合成 树脂 材料 、铝 合金 板、钢 板等 ,应 符 合GB/T 24970 的规定 。 8.1.1.2 自发光 标识 的施 工应 选择 合适的 设置 角度 ,保 证标 识的夜 间视 认距 离。 8.1.1.3 自发光 标识 原材 料( 成品 、半成 品、 构件 )进 场必 须在施 工现 场及 试验 室经 过监理 工程 师和 建设单 位检 验合 格后 方可 使用。 8.1.2 自发光 标识 外观 要求 涂料应 喷涂 均匀 ,不应存 在以下 缺陷 : a) 裂纹、 起皱 、起 泡、 边缘 剥离; b) 划痕以 及各 种损 伤; c) 颜色不

29、均匀 ; d) 发光性 能不 均匀 。 8.1.3 底板的 制作 与施 工 自发光 标识 底板 的 制作与 施工 应符合 GB 5768.2、GB/T 23827 、JTG F71 的相关要求 。 8.1.4 支撑件 的制 作与 施工 自发光 标识 支撑 件的 制作 与施工 应符 合 GB 5768.2 和 JTG D81 的要 求。 8.1.5 基础的 施工 8.1.5.1 自发光 标识 基础 的施 工应 符合JTG F71 的要求 。 8.1.5.2 自发光 标识 基础 宜采 用现 浇形式 ,水 泥混 凝土 的强 度等级 、水 泥品 种和 强度 等级、 外加 剂、 集料及 其配 合比 、绊

30、 和用 水等都 应符 合相 关的 国家 标准和 设计 要求 。 8.1.5.3 基础开 挖时 宜一 次开 挖成 型,避 免大 开挖 后回 填。 在浇注 基础 前应 对基 坑进 行夯实 处理 。在 平曲线 路段 应注 意标 识的 方向, 使其 纵向 中心 线与 行路方 向保 持一 致。 8.2 验收 8.2.1 一般规 定 8.2.1.1 自发光 标识 的型 式、 设置 位置、 设置 要求 、构 件规 格及基 础连 接应 与设 计文 件相一 致。 8.2.1.2 标识表 面应 平整 完好 ,无 起皱、 开裂 、缺 损或 凸凹 变形。 8.2.1.3 在夜间 ,自 发光 标识 底色 和字符 应清

31、晰明 亮、 颜色 均匀, 不应 出现 明暗 不均 和影响 认读 的现 象。 8.2.1.4 夜间视 认效 果应 满足 本标 准的要 求。 DB33/T 9752015 18 8.2.1.5 所有钢 构件 防腐 层厚 度应 均匀、 颜色 一致 ,不 得有 流挂、 滴瘤 或多 余结 块, 镀件表 面应 无漏 镀等缺 陷。 8.2.2 外观与 质量 检验 自发光 标识 外观 与质 量应 符合 表 1 的要求 , 结构件 的外观 与质 量应 符合 JTG F71 及相关 行业 标准 的 要求。 表1 自发光 标识 外观 检测 项目 表 项次 检 验项目 检 测方法 规 定值或允 许偏差 1 亮度 1)

32、 随机抽取5 个试样, 按6.1.2 的规 定在测试环境中放置 24h ; 2) 将试样设置于照度 1000lx 的激 发光源下激发 10min ; 3) 关闭激发光源, 分别于10min 、1h、 3h 后用亮度计测量试样的余辉 亮度; 4) 对5 个试样分别进行测试, 取其平 均值。 1 ) 停止激发以后 10min 的余辉亮 度 应大于 1550 mcd/m 2 ; 2 ) 1h 的余辉亮度应大于 220mcd/ m 2 , 3h 的余辉亮度应大于 52mcd/m 2 。 2 耐温性能 1 ) 将试样放入试验箱内, 开动冷源, 使箱内温度逐渐降至-40 3 ,并在该温度下保持72h ;

33、2 ) 关闭电源,使试验箱自然升至室 温; 约12h后, 再将试验箱升温 至 703 ,并在该温度下保持 24h; 3 ) 最后关闭电源,使试验箱自然冷 却至室温; 4 ) 取出试样,在标准测试条件下放 置2h,检查其表面的变化。 1 )标识不应出现粉化、斑点、气泡、 裂纹或外观不均匀等痕迹。 2 )发光性能应保持在试验前的75%以 上。 4 耐酸碱性能 浸泡在PH值为6 和PH值为9 的酸 性和碱 性水溶液中48h。 1 ) 不应出现粉化、 斑点 、 气泡 、 裂纹 或外观不均匀等痕迹。 2 )发光性能应保持在试验前的75%以 上。 5 盐雾腐蚀性能 1 )按GB/T 10125 ,把化学纯

34、的 氯化钠 溶于蒸馏水, 配制成5.0% 0.1% (质量 比) 的盐溶液 (PH值在6.5 7.2 之间) , 使该盐溶液在盐雾试验箱内连续雾 化,箱内温度保持352 。 2 ) 将试样放入试验箱内, 其受试面与 垂直方向成30 角,相邻两样板 保持一 定的间隙,行间距不少于75mm ,试样 在盐雾空间连续暴露120h。 1 ) 不应出现粉化、 斑点 、 气泡 、 裂纹 或外观不均匀等痕迹。 2 )发光性能应保持在试验前的 75% 以 上。 DB33/T 9752015 19 表1(续) 项次 检 验项目 检 测方法 规 定值或允 许偏差 3 ) 试验结束后, 用清水洗掉试样表面 的盐沉积物

35、,然后置于标准环境条件 下恢复2h,进行全面检查。 6 耐老化性能 1 )按GB/T 16422.2 ,老化试验 箱采用 氙弧灯做为光源,箱内黑板温度选择 653 ,相对湿度选择50% 5%。 2 )老化试验箱在光谱波长290nm 800nm之间的辐照度为550 W/m 2 ,在光 谱波长290nm2450nm之间的总 辐照 度不超过1000 W/m 2 100W/m 2 , 试样表 面任意两点之间的辐照度差别不应大 于10%。 3 ) 试验过程采用连续光照, 周期性喷 水,喷水周期为120 min,其中18min 喷水、102min不喷水。 4 )经过规定时间老化试验后的试样, 用清水彻底冲

36、洗,用软布擦干后进行 各种检查及有关性能测试。 1 ) 不应出现粉化、 斑点 、 气泡 、 裂纹 或外观不均匀等痕迹。 2 )发光性能应保持在试验前的 75% 以 上。 8.2.3 设置检 验 应检验 设置 位置 、形 式、 安装角 度, 符合 设计 文件 的 要求 ;具 有良 好的 视认 性。 DB33/T 9752015 20 A A 附 录 A (规范 性附 录) 自发光 标识 设置 要求 汇总 表 表A.1 规定 了自 发光 标识 的 名称、 间距 、设 置位 置和 图例。 表A.1 自发光 标识 设置 汇总 表 序号 标 识名称 设 置路段周 边6km 范围 内 居住的人 口数量 (

37、 人) 设 置间距 ( 数量) 设 置位置 图例 一 设置于路基两侧 1 示警柱 高路堤路段 10m-20m ,道路 交叉口每侧 1 根 未设置防护设施的高路 堤路侧路段或交叉口 参见图 3 2 柱式轮廓 标识(单 一型、组 合型) S 1000 40m 路肩 a ) b ) 参见图 1 1000 S 5000 30m 路肩 5000 S 10000 20m 路肩 S 10000 10m 路肩 3 路面标识 S 1000 直线段 6m ,曲 线段 3m 路肩 a ) 1000 S 5000 直线段 5m ,曲 线段 3m 路肩 5000 S 10000 直线段 3m ,曲 线段 2m 路肩 D

38、B33/T 9752015 21 表A.1( 续) 序号 标 识名称 设 置路段周 边6km 范围 内 居住的人 口数量 ( 人) 设 置间距 ( 数量) 设 置位置 图例 S 10000 直线段 2m ,曲 线段 1m 路肩 b ) 参见图 6 a ) b) 参见图 7 二 附着于路侧防护设施 1 附着式轮 廓标识 (单一 型) 半径小于 60m 的弯 道路段 4m 护栏 S 1000 其他 路段 16 m 护栏 1001 S 5000 8m 护栏 DB33/T 9752015 22 表A.1( 续) 序号 标 识名称 设 置路段周 边6km 范围 内 居住的人 口数量 ( 人) 设 置间距

39、 ( 数量) 设 置位置 图例 S 5000 4m 护栏 参见图 2 2 附着式轮 廓标识 (组合 型) 同单一型 同单一型 护栏 参见图 2 三 桥梁路段 1 立面标识 每侧 1 块 桥梁端部立面 参见图 8 参见图 8 2 附着式轮 廓标识 5000 8m 护栏 同二(1 ) ,二(2 ) 3 绊阻物警 示标识 2m-6m 绊阻物边缘 参见图 4 DB33/T 9752015 23 表A.1( 续) 序号 标 识名称 设 置路段周 边6km 范围 内 居住的人 口数量 ( 人) 设 置间距 ( 数量) 设 置位置 图例 四 设置于隧道洞口立面、隧道内侧侧面、隧道路面 1 立面标识 圆形警示

40、标识 由洞门弧顶向 两侧等间隔设 置若干个, 立面 标识设置于洞 门两侧端墙处 隧道洞口立面 参见图 8 参见图 18 2 附着式轮 廓标识 5000 8m 隧道侧壁 参见图 2 500010000 6m 隧道侧壁 1000015000 4m 隧道侧壁 15000 2m 隧道侧壁 3 隧道检修 通道 或人行通 道轮廓标 识 5000 4m 通道边缘线 同三(3 ) 5000 2m 通道边缘线 4 突起路面 标识 间距 2-6m 车道边缘线 同一(4 ) 5 隧道消防 通信标识 按需设置 消防洞室外墙 DB33/T 9752015 24 表A.1( 续) 序号 标 识名称 设 置路段周 边6km 范围 内 居住 的人 口数量 ( 人) 设 置间距 ( 数量) 设 置位置 图例 6 隧 道应急 逃 生指引 及 人行通 道 指引 按 需设置 隧 道侧壁 参 见图 9 参 见图 10 参 见图 13 五 其他 1 施工区警 示标识 按需设置 施工路段 参见图 5 2 地名指引 标识 按需设置 路侧 参见图 11 注1 :为没有设置要求的。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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