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 T 90060.3-2005 纺织机械.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第3部分 图样的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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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JCS 59. 120 w 90 t-L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纺织机械FZ/T 90060. 3-2005 代替FZ/T90062-1995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第3部分:图样的要求Textile machinery-Product drawing and design document -Part 3: Requirement of drawing 2005-05-18发布2006-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FZ/T 90060. 3-2005 前言FZ/T 90060在纺织机械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的总标题下包括以下9个部分:一一第1部分z总则;一一第2部分:编号

2、:第3部分z图样的要求;第4部分E设计文件的要求;一一第5部分:格式;一一第6部分z完整性;一一第7部分:更改p第8部分:标准化审查;第9部分z管理。本部分为FZ/T90060的第3部分。本部分是根据企业实施计算机辅助设计CCAD)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及产品市场竞争等的需要,参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充分考虑了纺织机械行业的特点,在原FZ/T90062-1995纺织机械产品图样的一般要求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修订时还参照了JB/T5054. 22000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图样的基本要求的内容。本部分代替FZ/T90062-1995纺织机械产品图样的一般要求,与原标准主要差异如下:一标准名称由“纺织

3、机械产品图样的一般要求”改为“纺织机械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第3部分z图样的要求气一一增加了CAD(包括三维CAD)图样的要求;一一增加了“外供图”的要求;一一根据本标准第2部分的内容,相应取消了2位、6位编号代号在图样上的标注方法:一一其他一些编辑性修改。本部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纺织机械与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纺机电研究所、郑州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邵阳纺织机械有限公司、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贝斯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黄鸿康、开国宏、林健、沈英全、赵关红、徐景禄。I 1 范围纺织机械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第

4、3部分:图样的要求FZ/T 90060. 3-2005 FZ/T 90060的本部分规定了纺织机械产品图样,包括CAD图样的基本要求。本部分适用于纺织机械行业产品图样的绘制。其他产品图样的绘制也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FZ/T9006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 1184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GB/T 1804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G

5、B/T 17825. 7 CAD文件管理签署规则GB/T 19548纺织机械与附件织机左右侧定义GB/T 19549纺织机械与附件纺部机械左右侧定义GB/T 19550纺织机械与附件织造前经纱准备机械左右侧定义FZ/T 90073 染整机器左右侧定义3 总则3. 1 产品图样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如技术制图、机械制图、电气制图等及其他相关标准或规定绘制,达到正确、完整、统一、简明。采用CAD制图时,应符合相关标准或规定;采用的CAD软件应经过标准化审查。3.2 产品图样上标注的名词、术语、符号、代号、文件、图形符号和选用的结构要素及计量单位等,均应符合有关标准或规定。3.3 设计产品图样时,在保证

6、使用性能和考虑产品先进性的前提下,应最大限度地采用标准件、通用件,借用己为生产所掌握的零件、结合件、部件及组件,同时应考虑产品使用维护、修理的方便,互换性和产品制造的工艺性及材料的合理选择。3.4 图样在能清楚表达产品零、部件的功能、结构、轮廓、尺寸及各部分相互关系的前提下,视图的数量应尽可能少。3.5 产品图样上的视图与技术要求,应能表明产品零、部件的功能、结构、轮廓及制造、检验时所必要的技术依据。3.6 产品图样上一般不列入制造工艺说明。必要时,允许将指定的加工或装配的步骤方法等列入图样中,例如“配作”、“同加工,、“研磨,、“与选择压配”、“与同钻镜”3. 7 一张图纸一般只表达一个零件

7、、结合件、部件、组件或产品。必要时一个部件或组件的不同视图允许分布在数张图样上。在图形一致,变化参数较少,并保证制造与检验不致发生误解时,允许以表格图形式绘制。FZ/T 90060. 3-2005 3.8 每张产品图样均应有标题栏。不同视图分布在几张图纸上时,标题栏内图样名称、代号应相同,但主要视图、明细栏、技术要求,应分布在第一张图样上,其余各张应分别在视图上方注出视图名称,如“A向”或“A-A”等。3. 9 产品图样上的产品及零、部件的名称应符合有关标准或规定,如无规定时,应尽量简护、确切。3. 10 每张图样按规定填写标题栏。在签署栏内必须经有关人员签署姓名和日期,签名应清晰,易于辨认。

8、CAD图样应按照GB/T17825. 7的规定或按照产品数据或工程图档管理系统进行授权管理。4 零件固的绘制4. 1 每个零件一般应单独绘制零件图样,特殊情况允许不绘制,例如:一零件在结合件图中已能明确表示其投影尺寸与加工情况;型材垂直切断后不再加工;一一形状和最后尺寸均需根据安装位置确定的零件。但无图的零件在结合件明细栏及明细表的备注栏内应注明“无图,属何结合件”。4.2 两个呈镜象对称的零件图样,一般应分别绘制图样。4.3 利用标准件或外购件做局部加工而成的零件,按一般零件处理,必须绘制零件图,但允许仅将补充加工时所需要的尺寸、精度及表面粗糙度注出,其余部分可简化绘制,并在图样右下角空白处

9、注明本件由改制。4.4 零件图应尽可能按零件在产品装配图中的正常安装位置绘制,必要时也可按零件加工时的位置绘制,最后才考虑图纸的最佳利用率。对在装配图中处于倾斜位置的零件宜水平或竖直布置。4.5 零件的命名,一般应反映零件在产品上的位置(前、后、左、右、上、下)、零件的功能(丝杆、导丝辐等)、结构(轴头、支架、撑挡等)或技术特征付100带轮、17齿链轮等)等。零件左、右位置应按GB/T 19548、GB/T19549、GB/T19550及FZ/T90073的规定。4.6 部件中同作用的零件形成行列时,可冠以“第一”、“第二”等字样;其次序一般根据自前向后、自左向右、自上向下、自车头向车尾排列。

10、如不形成行列时也允许在名称后加注顺序号,并用括号括出。如:皮带罩(一)等。4. 7 零件在装配过程中加工的尺寸及要求,应标注在装配图(或结合件图)上。在零1牛图上标注装配后需要的尺寸和要求时,应在有关尺寸近处在明“配作”、“焊后加工”、“装配后加工”等字样或在技术要求中说明。4.8 零件有正反面(如皮革、织物)或加工方向(如硅钢片)要求时,应在视图上注明或在技术要求中说明。4.9 必须整体加工,成对或成组使用、形状相同且尺寸相等的分切零件,允许视为一个零件绘制在一张图样上,标注一个图样代号。4. 10 在图样上,一般应以零件结构基准面作为标注零件尺寸的基准,同时考虑检验此尺寸的可能性。4. 1

11、1 图样的技术要求上未注明尺寸公差和形位公差的未注公差,应按GB/T1804、GB/T1184等有关标准的规定;一般不单独注出未注公差,而是在图样上、技术文件或标准中予以说明。4. 12 使用三维设计软件绘制的图样,可以将形状较复杂的零件的三维图形绘制在零件图上,其位置应在标题栏上方或左侧的空白处。5 装配固及总固的绘制5. 1 装配图的绘制原则为:2 a) 基本型式产品的装配图应单独绘制,也可与擎生系列型式产品装配图合并绘制,并以反映出全机面貌和基本特征的视图为主视图。b) 擎生、系列型式产品的装配图,除与基本型式共用者外,一般应分别绘制。FZ/T 90060. 3-2005 c) 分左右式

12、的装配图除左右式共用者外,原则上应分别绘制。5.2 各级装配图应充分表达产品结构、基本性能及各零、部件间的相互关系。5.3 各级装配图一般包括下列内容:a) 产品、组、部件结构及装配位置的图形;b) 结合件、部件装配图上应标注主要零件的主要尺寸及配合公差以及零件间的主要关系尺寸;c) 组件装配图上应标注各部件间的关系尺寸及表示其性能的主要尺寸;d) 产品装配图上应标注外形轮廓尺寸、各组成间的关系尺寸以及表示其性能的主要尺寸;e) 零件在装配时或装配后需要加工的尺寸、极限偏差、表面粗糙度等;f) 结合件必须在安装地点结合时的说明;g) 选择配合或配制的说明;h) 构件运动部分的极限位置;i) 操

13、作件、指示装置及其他仪器的作用和校正位置;j) 必要的技术要求。5.4 必要时应将组件、部件、结合件、零件的相邻部位用双点划线绘出。5.5 电气装配图中电气设备及元件按相关标准要求绘制。5.6 总图一般包括下列内容:a) 产品轮廓或成套设备(联合机)的组成部分的安装位置图形;b) 产品或成套设备(联合机)的基本特性类别、主要参数及型号、规格等;c) 产品的外形尺寸、安装尺寸及技术要求或成套设备(联合机)正确安装位置的尺寸及安装要求等。5. 7 外供图的一般内容,可以在总图或装配图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对主要技术尺寸、配合尺寸、局部视图等进行技术处理而形成。外供图应能满足指导用户安装、维修等参考使用

14、,图幅以3号图为宜。5.8 使用三维设计软件绘制的总图或装配图,可以将相应的三维图形以能够反映装配结构的形式绘制在图样上,其位置应在标题栏上方或左侧的空白处。6 号圄及底线的引洼6. 1 标注各级装配图中的组成代号时,在其主要视图内画一圆点或箭头,自圆点或箭头向外面一引出线,根据不同情况在引出线末端画一号圈或底线,分别在号圈内或底线上标注组成的代号。6.2 号圈及底线适用范围,见表1。表1种类适用泡围号圈产品各组成单元产品g底线标准件p通用件;电气设备及元件(用于主标题栏上方不附明细栏的图样上)6.3 号圈及底线画法,见图10 3 L b/3 【44YHAF.- FZ/T 90060. 3-2

15、005 注:“b”为粗实线宽度,一般L=25mm 65 mm。固1号圈及底线应尽可能排在同一直线上,仅在位置狭小时,才允许交错配置。引出线不能彼此相交。如引出线通过有剖面线的部位,应尽量不与剖面线平行。引出线可以引成折线样式,但只可曲折一次。6.4 6.5 6.6 代号的标注方法7. 1 装配图中的产品组成,如隶属本产品时,其基本型代号可以省略型号部分,但擎生、系列型式的产品组成代号以及借用件、单元产品的代号不能省略型号部分(见图2)。注:擎生、系列型式产品组成的专用零件、结合件代号与基本型产品代号连续编列时,也可省略型号。7 重复零件组件部件本部件所属的结合件本部件所属的零件借用组件借用部件

16、借用结合件借用零件未列入本明细表的相邻零件F2201型精梳机!左!町螺栓GB厅5782MlO 35 | 标准件固2产品各组成代号在装配图上的标注方法为:a) 代号应标注在图形以外,并尽可能按代号的顺序依顺时针或逆时针排列pb) 代号应引自明显视图或剖视图上,并尽可能引自主视图;代号应标注齐全不得遗漏,一般只注次,必要时才允许重复标注;7.2 c) 4 FZ/T 90060. 3-2005 d) 用双点划线绘出的相邻零件或结合件,均应标注出代号;e) 装配图的局部放大图中可标注零件及部件的代号。7.3 在装配图中应将各零件的相互关系利用视图表示清楚,如条件特殊某些零件确实无法绘出图形以表达其相互

17、关系时,允许将其代号附注于有关零件代号旁(见图剖,其连续号圈般不得超过3个。或固37.4 选用件代号,可在号圈中先用拉丁字母标注(见图。,另在图样空白处编制选用件表(见表2),分别标明其代号与规格,代号连续时可直接记入号圈内或底线上,其特征参数也可在号圈内或底线上同时引出标注予以说明(见图5)。代号0141 模数3 齿数37 7.5 标准件在装配图上的标注固4表2A 0142 3 41 m=3 Z=35 45 围50143 3 45 7. 5. 1 在同一张装配图中的相同零件上,若干同作用、同规格的标准件,可只在一处注出。各视图中一般只允许标注一次,不应重复,不应漏注。在标准件代号前加注其所代

18、表的总件数(见图的。7.5.2 同张图上,不同零件所用相同规格的标准件应分别注出。7.5.3 装配图中标准件因无法表达又不能绘出图形时,可将其代号附注于有关零件代号旁(见图7)。5 FZ/T 90060. 3-2005 4蝶钉GB厅821MB 16 固62螺栓GB/T5782 Ml2X30 2螺母GB/T6170 Ml2 2垫圃GB/T95 12 圄78 固样的文字说明8. 1 产品及零、部件,当不能用视图充分表达清楚时,可以使用文字说明。文字说明应写在标题栏的上方或左边的空白处,按其内容分别标以“技术要求”或“注”标题。8.2 “技术要求”和“注”的条文应顺序编号,当仅有一条时,不写顺序号。

19、8.3 技术要求的内容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内容简明扼要,通顺易懂,一般指下列内容:a) 对材料、毛坯的要求;b) 视图难以表达的尺寸公差、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未注形状和位置公差、表面粗糙度、平衡要求等;c) 对有关结构要素的统一要求(如圆角、倒角、尺寸等);cl) 对零、部件的热处理、表面处理的要求(如涂层、镀层、喷丸等he) 对间隙、过盈及个别结构要素的特殊要求;f) 对校准、调整及密封的要求;g) 用某零件(标准件)改制、与某零件同木模、与某零件同模具等的说明;h) 对产品及零、部件性能和质量要求(如噪声、耐振性、自动、制动及安全等);i) 装配时选择压配,装配后加工、与某零件同钻

20、锻等的说明;j) 压力容器设备按相关标准的要求,提出有关的技术要求;k) 相关的试验条件和方法;1) 其他说明。8.4 技术要求中引用各类标准、规范、专用技术条件及试验方法与验收规则等文件时,应注明引用文件的编号和名称。8.5 当图样绘制在几张图纸上时,一般文字说明应注在第一张图上(电气图样除外)。6 FZ/T 90060. 3-2005 9 零(部)件的借用9. 1 某产品的零件、结合件、部件或组件的图样及其整份明细表内容完全适合另一产品时,允许借用。但不能因借用而对被借产品的产品图及明细表作任何修改。9.2 如部件装配图完全相同,而明细表数量不符合时,允许只借用图样,但应另编隶属于新设计产

21、品的明细表。此时,在该明细表中注明部件装配图系借用。9.3 借用的零件必须有图样,整体借用的组件、部件、结合件中的零件除外。的OONlt的OUOOHN问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纺织机械产晶圄样及设计文件第3部分:固样的要求FZ/T 90060. 3 2005 峰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网址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晤印张0.75 字数15千字2005年8月第次印刷开本88012301/16 2005年8月第一版母定价10.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书号:155066.2-16351 FZ/T 90060.3-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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