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2885.3-2008 矿用窄轨车辆.第3部分 单侧曲轨侧卸式矿车.pdf

上传人:rimleave225 文档编号:246305 上传时间:2019-07-13 格式:PDF 页数:7 大小:136.0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GB T 2885.3-2008 矿用窄轨车辆.第3部分 单侧曲轨侧卸式矿车.pdf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GB T 2885.3-2008 矿用窄轨车辆.第3部分 单侧曲轨侧卸式矿车.pdf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GB T 2885.3-2008 矿用窄轨车辆.第3部分 单侧曲轨侧卸式矿车.pdf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GB T 2885.3-2008 矿用窄轨车辆.第3部分 单侧曲轨侧卸式矿车.pdf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GB T 2885.3-2008 矿用窄轨车辆.第3部分 单侧曲轨侧卸式矿车.pdf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ICS 7310040D 93 a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88532008代替GBT 28853198l矿用窄轨车辆第3部分:单侧曲轨侧卸式矿车2008-07-09发布Narrow gauge mine carsPart 3:Single-side curved rail dumping car2009020 1实施宰瞀徽鬻瓣警矬瞥星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仪1”刖 置GBT 288532008GBT 2885(1040 1o418419之外。4110装配好的矿车放置在水平轨道上,任何一个车轮与轨面的间隙不应大于2 mm。翻卸轮部件和车箱连接应牢固可靠。翻卸轮部件在不翻卸时外形轮

2、廓不得超出矿车整体尺寸车箱、车架和车门的有关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容 积技术要求16m3 16 m3车门及车箱卸料口的平面度 3 mm 4 mm车门(卸料门)与车箱卸料口的最大间隙 3 mm 4 mitt车门、车箱口和车箱卸料口的两对角距离差 6 mril 8 171111车架、车箱和车门上各组回转销孔的同轴度 2 mm车架、车箱和车门上各组回转销孔公共轴线对各自纵向中心平面的平行度 24111装配好的矿车,其翻转、卸载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a)整车应平稳的通过曲轨,车箱翻转灵活,卸载角达到表1的规定;b)车门开闭和门钩动作应协调、灵活、准确、可靠。c)滚轮转动灵活,无卡滞现象。42矿车

3、闭式轮对421轮对各零件应清洁干净,除去油垢、污物、油孔内的铁屑及堵塞物后方可进行装配。422车轮不应出现裂纹。但在轮缘顶部和端部分型面出现的细小裂纹,在长度10 mm范围内不应超过两处,并应焊补。423踏面不应焊补,在下列范围内允许使用:a)直径小于1 mm,深度不超过2 mm的细小密集的表面针孔、麻孔,每处不应大于225 mm2,总面积不应超过900 mm2;b)直径和深度小于3 mm的气孔、砂眼、夹渣总数不应超过六个,相互距离应在30 mm以上。但直径和深度不超过2 mm时距离不限;c)长度不超过400 mm,宽度不超过2 mm,深度不超过1 mm的冷隔。424轮毂孔表面的砂眼、气孔等缺

4、陷,其面积小于16 mm2,深度小于3 mm,其相距30 mm以上者,不应超过三处。425金属模铸造的车轮,轮径D的圆跳动量不应大于1 mm;砂模铸造车轮,其圆跳动量不应大于05 mm。426金属模铸造的车轮应经正火处理,踏面硬度不应低于197HB。砂模铸造的车轮踏面加工后,应进行表面淬火,其硬度不应低于40HRC。427车轮正火后的组织应无网状组织,其晶粒度不应大于6级。428车轴两端安装轴承处的同轴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3GBT 288532008表4 单位为毫米直 径 50 5580同轴度 o04 o0643油漆431矿车各部件涂漆前,应清除毛刺、铁锈、焊接残渣等污物。432矿车各部件应

5、涂底漆一层(不包括保养底漆),面漆一层。433油漆外观应均匀、光亮、完整、附着牢固。5试验方法矿车的试验方法应符合JBT 5497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611每辆矿车应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能人库、出厂。61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4124110及433,每辆矿车应做空车翻卸试验和每批抽1(但不小于两辆)做满载卸载试验,且符合4111的规定。613每批连接链应抽3做超负荷静拉力试验,抽05做破断拉力试验(均不应少于三个)。若有一个不合格则全批报废。614每批连接插销应抽1做负荷试验和径向载荷试验(均不应少于三个)。若有一个不合格则全批报废。615闭式车轮每批(每炉)应

6、抽车轮总数的1(不少于三个)进行硬度检测。检测中如有一个不合格,应加倍数量重检。若再有一个不合格则全批报废。62型式检验6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常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正常生产的矿车,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至少每2年一次;d)产品停产3年以上,恢复生产时;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622型式检验项目为本部分全部要求。623对于新产品鉴定、老产品转厂或停产后恢复生产时的型式检验,检验数量应不少于3台。对于正常生产情况下的矿车进行型式检验,数量应不少于10台。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71每辆矿车应在明显处固定产品标牌,标牌的型式和尺寸应符合GBT 13306的规定,内容应包括:a)矿车型号、名称;b)主要技术参数;c) 出厂编号及出厂年月;d)制造厂名称;e)产品执行标准编号。4GBT 28853200872提交给用户的每批矿车均应附有下列技术文件:a)产品合格证书;b)使用维护说明书;c)易损件图样及易损件明细表;d)交货清单。73矿车一般不要求包装。但根据矿车的具体结构,在运输中的易损部位,或根据用户要求可进行包装。74矿车一般采用露天存放。对存放时间较长的矿车,应进行定期检查。对锈蚀和脱漆较重的矿车,在出厂前需进行重新除锈或涂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规范 > 国家标准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