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27. 120. 30 F40 备襄41965-1”7EJ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行业标准EJ 1053-1997 核燃料元件制造厂核材料衡算与控制视察程序Material control and accounting Inspection pr侃edurefor fuel fabrication plants EE-E liAEaEEEElIlEE-EE- -EE-EE Ill-ttaEaEaEE- 们门门川川19tt们川HH川川叮JHHHMMM呻唱EEE唱4阳帽晴咀配UUUU川nUHHHHMMM吁吁nut配U川剧nuMMMMM睛ElEEt配EmquHHHHHH5 呻faEEnuttu川川
2、川口OUUUUUUU0 EE.,.,EEE-EE EE-EE -EE-EE.,EII1ll a- . , . 1997-12-23发布1998-06-01实施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发布EJ 1053-1997 前言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实施细则,参考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发布的核保障准则(Safeguardscriteria)和美国核材料管制委员会(NRC)的核材料衡算与控制的视察程序(Materialcontrol and accounting in spection procedures)以及国家核安全局核安全技术法规文件铀转化及元件制造厂核材料衡
3、算管理和国家原子能机构核材料管制办公室编制的低浓铀转换与元件制造核材料许可证技术审评大纲,结合国内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国家原子能机构核材料管制办公室提出。本标准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z陈连仲、程微微、培庆。1 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核行业标准核燃料元件制造厂核材料衡算与控制视察程序Material control and accounting inspection procedure for fuel fabrication plants EJ 1053-1997 本标准规定了核燃料元
4、件制造厂核材料衡算与控制的各项视察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核燃料元件制造厂核材料衡算与控制的现场视察。2 核材料衡算与控制管理视察程序2. 1 视察目的确定核材料许可证持有者对核材料的持有和使用是否符合许可证所批准的目的与范围,确定核材料许可证持有者是否按照“核材料帐目与衡算管理实施计划”及其支持性文件的要求,对其所持有的核材料实施有效的衡算与管理。2.2 视察内容与要求2.2. 1 核实核材料衡算管理的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是否符合要求。核燃料元件厂的核材料管制工作应由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并指定一名厂级领导具体负责,设置衡算管理机构。该机构与其工作人员应独立于负责核材料使用和贮存保管部
5、门,具有独立的活动权限。2.2.2 检查库存、接收和发运活动,以核实许可证持有者对核材料的持有和使用是否与申报的目的与范围相一致。2. 2. 3 核实许可证持有者是否按照“核材料帐目与衡算管理实施计划”的要求对所持有的核材料实施衡算和管理以及该计划对核材料衡算与管理的可行性和适用性。2.2.4 核实核材料衡算的内部监督和评估是否有效,如发现核材料衡算和管理工作的失误和不足时,视察员应对核材料衡算的内部监督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并将意见写入视察报告上报国家原子能机构核材料管制办公室以下简称核管办。2.2.s 检查核燃料元件制造厂已制定的核材料管制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重新建立和修订的有关规章制度的
6、批准程序。2.2.6 核实核燃料元件制造厂已按规定对衡算管理人员的培训及定期考核,以保证衡算管理人员的素质能满足核材料衡算工作要求。中国核工业总公司1997-12-23批准1998-06-01实施1 EJ 1053-1997 3 核材料记录、帐目和报告系统视察程序3.1 视察目的核实核材料许可证持有者核材料记录、帐目和报告系统的完整、准确、及时和规范。3.2 视察内容与要求3. 2.1 核实许可证持有者所建立和运行的核材料记录、帐目和报告系统应能提供足够的数据资料来确定核材料的实时位置、性质与数量,以进行全厂的核材料衡算。核燃料元件制造厂的记录、帐目和报告系统包括:3. 2. 1.1 记录a)
7、衡算记录:存量变化记录F接收、发运记录;实物盘存清单。b)运行记录(源数据):称重记录;分析记录z单棒载量记录;燃料组件记录。3. 2. 1. 2帐目核燃料元件制造厂总iw:;物料平衡区分类帐。3. 2. 1. 3 报告核材料交接统计报表CROl或R02表)核材料库存变化统计报表CR03表核材料实际库存统计表CR04表)核材料平衡统计报表CR05表)核材料注释统计报表(R06表)核材料事故损失统计报表(R07表)核材料库存变化综合统计报表(ROB表核材料平衡综合统计报表(R09表3. 2. 2 核实核材料平衡计算中的各项数据记录的有效性,包括z一一核实帐面的期初核材料存量与上年度期末实物盘存结
8、果一致性;一一核实核材料接收、发运、内部转移原始记录、测量数据记录和帐目登记与上报核管办的ROI、R03、R04表的一致性p一一核查MUF值超过2MUF的原因调查记录。3. 2.3 核实许可证持有者是否按照核管办规定的格式和程序如实提交各类核材料帐目与衡算报告。2 EJ 1053-1997 3.2.4 核实许可证持有者是否按照已批准的规程对记录、帐目和报告系统实施管理,并按规定期限保存其记录、帐目与报告。3.2.S 视察员应对每种类型记录进行随机抽查,如果发现错误或遗漏时,视察员应通知许可证持有者重新检查该类的全部记录并纠正所有错误。4 实物盘存视察程序4. 1 视察目的核实许可证持有者所建立
9、的实物盘存规程及其实施状况是否能保证许可证持有者全面掌握核材料的实时位置、类型和数量。4.2 视察内容与要求4. 2.1 核实许可证持有者是否已按照批准的实物盘存规程实施核材料实物盘存,视察员应对下述项目进行检查与抽查。4. 2. 1. 1 核实实物盘存组织a)厂核管办应指定厂级盘存负责人,负责制定盘存计划、组织编写盘存程序,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实物盘存,并负责监督实施pb)平衡区或物项控制区应建立盘存小组,盘存小组至少有二人组成,其中一人应为非本平衡区的监盘人员。盘存小组成员应由经过培训熟悉本区核材料运行与管理情况的人员组成。4. 2.1. 2 核实实物盘存的实施情况a)实物盘存J频度应符合
10、许可证条件要求zb)应有书面的盘存程序对所持有的全部核材料进行盘存pc)必须按核材料的种类及物理化学形态进行分类盘存Fd)盘存的每一物项的核材料量必须是测量值Fe)应登记和验证被盘存的每一物项的标签,严格避免漏记和重记Ff)应保证核材料处理、转移、记录及报告截止时间的一致性,保证全部核材料无漏盘和重盘Fg) UF6原料罐应计件数,并核实总量、贮存位置及标签,必要时进行NDA或DA抽样检查Fh)燃料组件(或单棒应计件数,并同时核实组件(或单棒的系列号和贮存位置,有条件时应用NDA分析仪器进行抽查Fi)散料按物项计量进行核实zj)对工艺设备、管道和通风系统的核材料滞留量的盘存,可逐步采用NDA进行
11、测量或暂时使用有依据的经验数据估算滞留量。4.2. 1.3 核实盘存结果处理的实施情况a)盘存结束后,应立即比较盘存数据与帐面记录,当盘存差超出预定限值时,应立即复核数据、分析原因,并采取修正错误数据,局部或全部重盘或重新测量等措施。数据修正及结果调整均应出具书面证明并经盘存负责人签字;3 EJ 1053-1997 b)当盘存差超过限值时,应按规定在实物盘存后30d内作出报告,并上报核管办。4.2.2 实物盘存的独立检验视察员要对实物盘存选行现场检验,为此,必须对其中所记录的物项随机抽样作独立核查,并运用合适的抽样计划来确定抽样量。如果检验发现实物盘存结果与实物不符,那么,视察员必须评价其严重
12、性,尽可能找出误差。为此,视察员可以扩大原始记录检验,对盘存清单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再检验,如果通过再检验确认统计上的显著差异,则应将结果通知许可证持有者,重新进行盘存核实。视察员应将检验和评价的结果与结论以视察报告形式上报核管办。4.2.3 封隔与监视设备安装、维护和检查,s 接收与发运视察程序s. 1 视察目的核实许可证持有者已建立并有效地运行了一个核材料接收与发运的管理程序。s.2 视察内容与要求s.2.1 核实许可证持有者是否按照核材料接收和发运的指令和程序进行核材料的接收和发运,包括2一一所有核材料是否均通过唯一的接收物料控制区。CA)接收,根据发货单验收物项标识、数目及封记,复核并登记
13、每一物项重量。交接文件由专人保存z一一一若对接收核材料的品位进行分析,取样与分析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一一核实核材料发运是否均在发运物项控制区ICA)监督下进行,按照发运程序检查每一发运物项的标识,核实其中的核材料数量并填写有关的记录和报告z一一对接收发运的核材料保持一份完整的记录z一一核材料接收发运完成后按规定向核管办提交“核材料交接统计报表”。s.2.2 核实已建立的收发差管理程序,以保证及时探知和解决重大的收发差,防止核材料可能的丢失。收发差在95%的置信度上不应有显著的差别,当收发差超过双方合同中规定的限值时,核燃料元件制造厂核材料衡算管理机构应通知发方进行调查,检查收发双方的测量系
14、统,对有争议的物项重新称重,重新取样分析甚至提供样品作仲裁分析。并将收发差调查结果送交双方有关部门,井上报核管办。6楼材料贮存和内部转移视察程序6.1 视察目的核实核材料许可证持有者已经建立并运行一个核材料贮存和内部转移管理制度,以保证全面掌握核材料的数量、标识和贮存位置的信息。6.2 视察内容和要求6.2. 1 核实核材料贮存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包括一一已建立的核材料贮存制度能保证提供贮存于工厂的各分立物项或容器中的全部核材料的标识、数量和位置的实时信息zEJ 1053-1997 一一各种核材料的贮存位置及存放模式应规拖化以方便盘存、称重和体积测量或无损分析F一一凡经测量和清点过件数的核材料
15、分立物项或容器需加封记后方准贮存。6.2.2 核实核材料内部转移的控制情况,包括:一一核材料在厂内进行平衡区之间的转移时,管理责任也随之转移,转移交接应测定核材料量并按记录报告制度予以登记F一一对于不需复称和分析的核材料,收方只需核对物项标识及封记完整性。6.2.3 核实残料和废物管理的实施情况,包括:一一对磨削浆液、ADU、脏UOz粉末及芯块等残料应分类存放和分别处理;一一按限期处理回收残料,在期末盘存前将物料平衡期内的返料处理成易于测量的形态z一一已按建立的核废物的管理制度,控制核废物盘存测量误差z一一测量后准备废弃的废物桶及过掳器按规定填写核材料内部转移交接报告。残渣、焚烧灰烬等回收处理
16、的废物作为物项控制区的物项予以盘存。逐批测量ADU浆液及过滤后的磨削废水的容积及浓度,计算废液中核材料的存量z采用连续取样或连续监测器或在线分析装置连续测量排放废物中的核材料量,以作为有名损失参与核材料衡算。7 测量系统与测量质量控制视察程序7.1、视察目的核实许可证持有者所建立的核材料测量系统是否能满足核材料衡算记录中所有核材料的元素量和同位素量的测量要求。核实许可证持有者已遵循测量质量管理大纲,检测和控制与测量系统有关的误差。7.2 视察内容与要求7. 2.1 核实许可证持有者已按照所制定的测量质量管理大纲对核材料测量实施质量控制,以保证测量系统的完整性和可靠性。视察员应核实许可证持有者测
17、量质量管理大纲的实施情况,包括:一一许可证持有者已建立并运行一个核材料测量系统以保证核材料衡算记录中的所有核材料进行测量F一一已按照所建立的测量系统的标定程序,对所有的测量系统进行定期校准,包括校准频度、校准方程和确定不确定度数理统计方法:一一采用的标准物质(或参考标准应按规程贮存,保管及使用。所采用的工作标准应可通过参考标准实现对国家标准的追溯p一一按规定及时整理MUF计算所需的总体取样和分析的误差参数,包括随机和系统误差以及短期系统误差参数的确定、评估和再确定z一一已建立测量人员培训及定期考核制度F一一核实许可证持有者已按质量管理大纲要求,采用数理统计分析方法,对测量系统作定期评定,以保证
18、测量系统处于受控状态z5 EJ 1053 1997 一一例行质量监控包括控制线参数的确定和不定期抽样检查不同方法之间偏差的规程$一一已建立的取祥和分析操作程序能保证测量结果的可靠性;一一建立完整的文件记录制度以保持良好的追溯性。1.2.2 测量系统的独立核查与评估视察员应对许可证持有者所建立的核材料测量系统的有效性进行独立核查与评估。7. 2. 2.1 测量系统的独立校准a)视察员在现场观察设施工作人员校准测量系统的全过程,核实许可证持有者申报的测量系统的校准参数。b)视察员用独立的标准校准所选择的设施的测量系统,核实许可证持有者的测量系统校准的有效性。7. 2. 2. 2 独立测量核材料物项
19、a)为评估许可证持有者测量系统的随机和系统误差参数,视察员可对关键测量系统测量过的核材料进行独立抽样和分析(UF6除外。如果评估结果能满足许可证条件规定的核材料衡算要求,可认为该测量系统的工作性能和结果是合格的:b)如果评估没有结论,可通过额外的抽样和分析,或者通过让许可证持有者独立地分析视察员给定的样品,继续进行评价zc)对用于衡算的重要测量系统均应进行评定,一旦视察员认定测量系统存在问题,就要求许可证持有者进行更全面的分析以查出问题的根源。8核材料平衡结算视察程序8.1 视察目的核实核材料平衡结算和MUF评价的有效性。8.2 视察内容与要求8.2.1 现场核查一一核实物料平衡区,物项控制区
20、和全厂核材料衡算数据和原始记录的一致性s一一核查与MUF有关的测量不确定度,包括测量随机误差、系统误差和短期系统误差的合理性自一一核查许可证持有者采用规定的方法计算MUF正确性。8.2.2 独立核查视察员可对库存物料、发货、进货进行随机取样,以待进一步检查、分析和MUF评价。8. 2. 3 当MUF和MUF超过规定限值时,许可证持有者应立即进行调查,找出不平衡的原因,采取改进核材料衡算管理的措施并将调查结果及改进措施报告核管办。6 EJ 1053-1997 附录A(提示的附录)参考文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1987)。2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实施细则0990)。3 IAEA
21、 Department of safeguards zsafeguards criteria (1991-1995)。4 NRC: Material control and accounting inspection procedures 0986)。5 NUREG -106 5 : (Acceptance criteria for the low enriched uranium reform amendments(1985)。6 IAEA/TECDOC-261 0989)。7 国家核安全局HAF J0016铀转换及元件制造厂核材料衡算管理(1991)。8 国家核管办低浓铀转化与元件制造厂核材料许可证技术审评大纲(1993)。7 kr队战同的me同国